晚清四川绿营军器研究
2020-07-20伍星尧
伍星尧
摘 要:尽管在1840年的鸦片战争之中已经见识过西方武器的巨大威力,中国的军事将领们却仍然对使用这些武器抱有疑虑。1851年开始的太平天国战争所带来的现实需求显然有助于推动中国军队的将领们打消顾虑。大规模的内战,不单有以湘淮军为代表的新式勇营部队兴起,旧式的绿营军队中亦通过总结战争经验而产生了相应的变化。有关淮勇营部队的研究成果已较为丰硕,而針对这一时期绿营军队发展态势的研究却鲜有报道。本文以清代晚期同治、光绪年间的四川地方志作为主要材料,考察这一时期四川绿营军的军器种类、性能和实战效果。通过分析发现,西方武器的影响已经可以见诸于军队的各个方面。
关键词:晚清;绿营;军器
茅海建先生在《天朝的崩溃》一书中,通过对比鸦片战争期间中国和英国双方军事装备的编制、性能及制作手段和保养效果,对战前及战争过程之中的中国军事技术水平与西方的差距进行了详细的阐述[1]。罗尔纲先生在《绿营兵志》中,对清代绿营军队的武器装备及其编制进行了考证研究[2]。欧阳泰先生的《从丹药到枪炮:世界史上的中国军事格局》从火药武器在中国的起源开始,对自唐宋一直到晚清的东方火器发展及同时期的西方火器进行了梳理和比较[3]。大略而言,上述研究对19世纪40年代在西方影响之下中国军队的武器及技战术水准做出了较为详尽的论述,而关于之后出现的湘淮勇营部队的研究成果则更为丰硕。
相对而言,绿营军队军事装备的发展态势,包括兵器装备的种类、编制、性能和使用情况等等问题,则尚少有提及。本文拟以清代晚期同治、光绪年间的四川地方志作为主要材料,考察这一时期四川绿营军的军器种类、性能和实战效果,以期对该时段内中国军事的发展进程研究有所补遗。
一、咸丰、同治年间的四川绿营军器:编制与库存
19世纪50-60年代接连而起的太平天国、捻军等诸役,使得西方的新式火器及其他技术渐次传入中国。
在军事层面上,西式的前膛燧发枪、击发枪乃至于较早型号的后堂撞针枪械的传入,大大增强了以湘淮军为代表的勇营部队及其对手太平军的火力,亦促使军事战术产生了变化[4]。在同一时期,绿营作为清朝主要军事力量的职能开始为“新式”的勇营所取代。然而,勇营人数有限,绿营仍然是维护地方治安的主要力量。在四川这样的内陆省份,绿营依旧是清廷所能依靠的主要军事存在[5]。
在军器编制上,《皇朝兵制考略》对四川驻防军队的军器总额做了记载。据其书《直省各标镇协营原设枪炮数目》表载,四川各军共有大小炮七百六十四位,鸟枪一万八千七百六十杆。其后,《各省增添枪炮数目》表中又载四川本地于道光二十一年(1839)五月,经由“驻藏大臣孟(保),奏添抬炮二十尊”,咸丰二年(1851)十月,“总督徐,奏捐铸劈山炮五十尊”[6]。与同表其他各省比较,四川省的大小火炮存量为全国最少,较之第二少的湖北(八百九十五尊)尚有百尊之差,而鸟枪则尤其之多,较京畿重地的直隶省多出四百余杆。若再以同书所载道光三十年(1848)兵部册档中的四川兵额总数,则四川驻军中的火器配备概率,当不低于总兵数目的百分之六十[6]。
咸丰、同治年间驻防四川各地的绿营兵,在其军事装备上体现出一种轻装化、火器化的特点,这既是清廷依据各地地势及水路的具体情况,令绿营军“因地制宜,酌定规制”的体现,亦说明四川的绿营在装备上有一定的独特之处。
例如道光二十二年(1839)刻《龙安府志·武备志》中即载,龙安“现存各营汛实在马步战守兵四百六十二名”,而“额设劈山炮五位,子母炮五位,威字号缠丝鸟枪二百七十二杆。”此外,尚有“东西二门各安铁炮一位,南门安设铜炮一位”[7]。从数字上看,龙安营中鸟枪兵已经占总兵力的六成。营中所设劈山炮、子母炮,是两种轻型火炮,关于其性能,《兰州纪略》中称:“至兰州旧存子母炮仅与鸟枪无异,施放不能及远,又威远炮八尊,子重十六两至二十两,轰击稍远,而施放时易于跳动,又无准头,俱不甚得力。现已照四川劈山炮式样制成二十尊,击打贼营,甚为便捷得力。”[8]可见所谓子母炮者仅仅是威力比同鸟枪的羽量级火器,而劈山炮则其射程、准确度及威力都要较前者为佳。
另一个事例则来自同治九年(1870),在时任会理知州的邓仁垣所修《会理州志》第七卷《武备志》,对驻扎当地的会川、永定二营军队所配备军器的种类、数额及添补情况有详细的记载。据载,会理州内会川营额设“马兵四十三名,战兵八十七名,守兵三百一十三名,共马步战守兵四百四十三名”;永定营“马兵十五名,战兵六十二名,守兵一百六十三名,共马步战守兵二百四十名”。热兵器方面,会川营按编制拥有劈山炮五位,大枪三十五杆,五子炮一位,鸟机三杆,鸟枪二百二十二杆,后又新添劈山炮六位,镇边劈山炮一位,抬炮六位,抬枪三十九杆,鸟枪六十杆。所谓“大枪”同《大清会典图》所记载的“自来火大枪”类似,是一种大型的火枪[9]。据《中西兵略指掌》所载,五子炮乃是与劈山炮、佛郎机、狗头炮并列的“中土旧式”火炮,其“母炮背开一阙,以子炮入之,药装于子,五子互换,终日不息”,是一种“佛郎机炮”式的轻型子母火炮[10]。至于鸟机,按焦勋述所撰《火攻挈要》所记,“佛狼机系西洋国名,鸟机即狼机之极小者。”[11]则其也是一种轻便的子母铳火器。冷兵器方面,会川营有腰刀四百口,战箭五千五百七十只,以后又添加牛耳腰刀二百把,长矛一百四十九根。永定营按编制有劈山炮二位,五子炮一位,鸟机二杆,鸟枪一百二十一杆,双手带刀十把,腰刀二百零九口,战箭二千五百三十只[12]。
观察会川、永定两营所装备的军器,可以看到,两营军队军器中火器所占据的比例都应当在六成之上,而按会川、永定二营总的马步兵及其军器配额中鸟枪、腰刀的数量来看,则两营中的鸟枪及弓箭步兵,应也同时佩戴有腰刀,以作近身搏战之用。
值得注意的是,在会川营新添的军器之中,除鸟枪、腰刀之外,尚有抬枪、抬炮、长矛三种不曾见于前册的武器。须知长矛虽然为绿营制器,然而早在雍正年间朝廷议定各省军器编制时便有人提出,长矛“遇险狭地方,不能旋转任意”,而应当“改为藤牌”。抬枪、抬炮两种武器虽然早经使用,但其不单未见于兵部议准的各省规定编制中,即使工部等处所造军器,在乾隆、嘉庆乃至道光年间都少有提及。那么,会川营中新增这三种不见于造册的武器,其缘由又是怎样的呢?对此,《会理州志》中没有直接的记载,如果考虑到以下事实,则这种军器装备上的变化亦可说是有迹可循。
在《重修会理州志序》中,邓仁垣曾言其致力重修州志的部分原因是“况兵燹之后,忠孝节烈者尤为昭兹若示亟早图修前徽亦没后没弗彰处。”[12]所提及之兵燹,按时间而言,应当包括太平天国及之后云南、四川一带的数次起义。更加直接的证据来源于《州志》卷六人物志中的忠孝一节,此节之下所记载的“道光三十年从征湖北江南发匪阵亡兵丁”,这之中“湖北江南匪”顯然是指当时在中国南方占据城池的太平军,而阵亡人数高达一百零三人,从侧面也说明其参与战事当较为激烈。忠孝一节中还记载有“咸丰十一年剿办滇匪阵亡兵丁”十四人,以及同治元年及二年“堵剿匪”阵亡兵丁二人,此两件事分别为杜文秀起义及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入川[12]。又据杜文澜《平定粤匪纪略》卷一,咸丰元年(1851)六月赛尚阿等人抵达广西桂林招募广勇潮勇,又合“先后所调滇黔川楚兵勇约三万余人”[13]。从时间上来说,会川营兵丁参与到对太平天国的战争之中,应该是在此前后。考虑到无论是在太平军还是之后的湘军勇营之中,抬枪,抬炮及长矛劈山炮的使用都相当广泛,会川营中补添的上述三类军器,很可能是该营在对太平天国的作战期间,根据战场经验进行补充的结果。从兵器的角度而言,劈山炮、抬枪、抬炮都是需要多人操作的较大口径火器,而其性能上则尤其以能发射散弹,压制敌军步兵最为可贵。《中西兵略指掌》中说:“至水陆战事,击远者固属可贵,多食群子者尤为可宝,二者不可得兼,则舍击远而取食群子者。”当时江西、两湖等地所造劈山炮“颇能击远”,被军中认为是利器,而曾国藩却仍“尚以其不能食群子为嫌。”[14]抬枪、抬炮则除能在近距离射击中使用“马口铁盒,实以群子,以漆固之,出口后亦能四散扑人”的散弹之外,更可以利用“十五口径以上之炮”,“越山越城”“自上而下”地打击远距离目标,以收到“炸物焚营”的效果[15]。至于长矛的补添,有两条信息可以略作探源:首先,在冷热兵器混用时代,火药武器由于发射速度较慢,且射程威力也不足以给予敌军决定性的杀伤,因此当时的战争虽然大量使用火器,但胜负之数,最终还是要回到白刃战斗中来决定。其次,作为会川营等绿营军队对手的太平天国部队,其士兵“虽无技艺,然齐一心智,誓死以斗。”在战场上则“以无技为技,以人众为技,以敢死为技”,而“其打仗亦有熟习之技,每遇我兵枪炮齐施时,皆伏贴于地,候弹稍稀,雀跃而猱进,转已至枪兵之前,甚至举刀矛伤我一二人,此时我之火器已属无用,若刀矛兵退缩,鲜有不败者。”[16]由此可知,早期太平军能凭借以制敌取胜之处即在敢于近身搏战,而同时与之对阵的绿营军虽然火器众多,能够“枪炮齐施”,但火力却不足以对太平军造成足够的伤害。一旦近身“火器已属无用”之后,胜败则仍然取决于使用冷兵器的刀矛手的强弱。综合这些材料,可以认为,会川营中补添长矛的行为,或许正是针对当时绿营军在实战中暴露出来的近战能力不足这一问题的一种补救措施。
除却会川、永定两营军队的军器之外,《会理州志》中还有“练器”一节。所谓“练”即是团练,而“器”则是武器。据其记载,制造这些团练器械的原因在于“咸丰十年,滇省回逆窜据州城”,当时官员因而“练团勇,新铸将军大炮四尊”。等到起义被镇压下去之后,一切团练武器都被知州徐传善“设靖边局备贮,以御边防”[12]。除大炮之外,靖边局中还有“抬枪四十杆,滑炮十五杆,叉子枪三十杆,鸟枪六百杆,劈山炮十二位,怀抱雷二位,子母炮三位。”从数量上来说,会理靖边局所存的火药兵器,甚至要比会川、永定两营的正规军的器械之和还要多,而冷兵器则极少。这种情况一方面与严如煜“百姓各有身家”“不值与贼拼命”,进而提倡多用火器的主张相合,在另一方面却也或许也能说明,经历太平天国及其后逐次大乱的清朝政府和绿营军队,已经很难以像叛乱之前那样继续提供相对有效的行政管理和治安保障,这种状况反应到民间上的结果,即是如同会理州这样,出现民间不得不自行设局筹器,聚集团练自保,且团练装备的火器甚至还要超过当地驻军的情形[12]。
综合来看,尽管咸丰、同治年间的四川绿营军队在军器的装备上即有按雍正、乾隆年间的定制所规定的鸟枪、藤牌一类,同时也根据其自身的作战经验,更新装备了更类似于勇营部队的抬枪、长矛。在性质上而言,它仍然是一只冷热兵器混用的部队。
二、绿营军器与19世纪中期的四川攻城战斗
在太平天国战争中,除却大规模的野外会战之外,交战双方的许多重要战斗,往往发生在拥有城墙工事的城市附近。如太平军攻取全州、长沙、武昌,以及击破清军江北、江南大营的战斗,还有之后湘军攻击安庆、天京等役,都是围绕城池或营垒工事进行的攻防作战,而重要城池的得失,又往往能够决定战略大局的走向。如此众多的攻守城战役的产生,客观上固然是因为地域上长江沿岸地区人口繁密,城池众多,而在军事的角度上,则一方面是由于当时的中国城墙高大敦厚,而太平军及湘军所装备的劈山炮、五子炮等黑火药火炮对坚固工事毁伤效果不佳[15]。另一方面,也是由当时交战各方依据其装备的武器而选择的战术所决定的。湘军统帅曾国藩曾经说:“贼来寻我,以主待客也。客气先胜而后衰,主气先微而后壮。”[17]其中所谓“主”且“待客”的,即是一般战术意义上的防御方,而“客”则是进攻方,防御方预先占据了战场的有利位置,并且可以利用进攻发起之前的时间排列阵形、修筑简易工事,这段时间越长,准备工作越充分,士兵也就更加具有信心,这便是“先微而后壮”。进攻方则往往需要在远程武器射程之外展开,并且通过战术上的冲锋来快速通过远程武器的打击范围,将对手逼入近身作战当中。进攻方士兵在冲锋过程中不单在心理上将勇气发挥到最大,生理上亦因为发起冲锋的长距离奔跑而完成了“热身运动”,其体能也到一个极致的状态,较之坚守在原地、身体尚未充分展开运动的防御方士兵而言自然更具优势,这即是所谓“先胜”。冲锋完成之后双方进入近战,这时若防御方未能因为冲击的杀伤而动摇,而攻击一方的气势又渐渐消退,这即是“后衰”,正所谓“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双方胶着越久,攻击的一方便越难以取胜。因此,曾国藩总结道:“故善用兵者,最善为主,不喜做客。”由他率领的湘军在作战之中,也经常采用预先占据阵地的防御反击和伏击的战术,其具体战术意图一般是先使用火器和远程冷兵器尽量削弱敌军,逼迫其陷入“要么快速发动冲锋进入胜算难料的近身战斗,要么便在火力打击下先行崩溃”的两难选择之中,然后再选择合适时机发动反击[4]。
尽管绿营军队在武器装备上有所改善,但他们既不如湘军那样尚有较强的组织力度,亦不可能像太平军一般有着掺杂着朴素民族主义情感的狂热,于是更加依赖城墙一类的现有工事作守城作战。如咸丰十一年(1861)的营山县攻守城战斗,交战双方围绕着城墙反复争夺,动用了鸟枪、火炮、地雷及火箭等武器。据同治九年(1870)刊刻的《营山县志》记载,在咸丰十年(1860)冬天,由于云南李永和、蓝朝鼎农民起义的影响,当时的知县濮文一方面“督同绅民昼夜监修”赶造城墙,一方面也“练乡团,募丁壮”,希图整备军械,以防御农民军攻打。然而,不待营山县城墙完全竣工,李永和部便于次年(1861)十一月压境而来,其时李部“先攻岳池不下,知营邑城工未完,遂谋潜袭。”而驻守营山的绿营把总向阳春“在防侦知”,遂先行赶回县内进行布置。十一月初四,义军先锋李洪春统领“红衣贼万余人蜂拥而来,直薄西门城根”,把总向阳春乘其不备,“手大铳击之,立毙洪春,贼始却。”按县志中此条目题为“贼党李洪春薄城把总向阳春炮毙之”,再考虑到之后十一月初六农民军三面围城,又“伏数千人于北门杨姓宅内”,城中“以大铳击之,轰折瓦屋,压毙红衣贼十余人”,则这种“大铳”在威力上足以击塌房屋,亦可以杀伤人员一类的软目标,虽然其具体形制未有记载,但其性能大略同绿营军使用的五子炮、劈山炮相近。值得注意的是,前述营邑城墙未能修筑完工的部分,县志载为“城无腰墙垛口”,所谓腰墙、垛口,即建在城的基础夯土墙体上,作为掩体而为防御者提供遮蔽的矮墙,按光绪年间《顺天府志》所载,当时京师外城墙“应厚二丈,收顶一丈二尺,高一丈八尺,上用砖为腰墙,基应垛口五尺,共高二丈三尺。”[18]营山县城池自然不能如同京师一般高大,但其腰墙位置及筑城比例应当与之相近。为了解决城池有墙而不能使得占据其上的防御者藏身掩蔽的情况,城中“旋运各街阶石堆砌,上安木板箱,实以土石为垛,内竖板。”即将街道上的石板堆砌在墙基之上,又用填充了土石的木板箱作为垛墙,由此使得巡防之人“始有障蔽而无惧心”[19]。
十一月初八日,农民军正式展开攻城。其前队以竹子为原料编制篱笆,“状如藤笠,人各一顶,以御炮矢。”手持长矛、云梯等兵器的战士跟在篱笆之后,乘着夜色攻击城墙,城中防守方则“伺贼将来时,诡呼火药已完,速赴大局取来,勿迟勿迟。”诱使农民军发起攻击后,再以“鸟铳并击,毙贼数十人”。可以看到,火药兵器在战斗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对于攻城方而言,即使制作了简易的盾牌器具,亦不敢直接面对鸟铳、大铳的炮火,而只能够“乘夜扑城”,防守一方则沉着冷静,以诈术骗取攻方士卒“争涌至”,方开枪射击。而若从军器的角度来说,则鸟铳火器在当时战场上的威慑力显然是较大的,但在上述记载中,这类武器的弱点也相当明显:一来其耗费火药量大,装填不易,而使得城下的农民军在得到“火药用完”的错误情报后,敢于迅速涌入城内。二来则是其在准确度和射程上亦不尽如人意[19]。
除去尝试传统的云梯登城之外,农民军亦使用过类似于湘军攻击天京的掘进攻城战术。对此,城中守军的应对方法是“扎木城,深内濠”,即在城池周围建筑简易的木质塔楼,并且挖掘壕沟。至于农民军安设的攻城地雷,城内守军则“缒勇伏濠,挖通地雷,灌以粪水”,使其火药信捻失效。可惜守军在挖掘时疏漏一处地雷未能清理,使其得以“于二十一日夜四鼓后轰发,声撼山岳,瓦石皆飞”。与此同时,城外农民军“各手云梯一架,蚁附而登”,守军亦以枪炮还击,双方交战直至天明,攻城农民军见久不能得手,方才退兵,而城内已然到了“妇女皆运石助战死拒”的地步。之后农民军亦尝试以竹草填壕,门板护身攻击城墙,而为守军火箭火弹烧退[19]。
营山县守城的战斗从当年十一月初四开始,一直持续十二天,尽管其战事规模并不很大,但攻守双方使用的兵器、战术却极其众多。在兵器的使用上,农民军一方仍然以大量的冷兵器为主,而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其挖掘地道、埋设地雷的作战方式。事实上,土工掘进一向是中国传统的攻城手段之一,在太平天国战争期间,这类手段也经常出现,除去湘军攻击天京的战斗之外,鲍超、多隆阿军攻击安庆时,因攻城不利,便“开挖地道,潜运火药,其中定期五日内轰城”[20]。金国琛在孝感、德安作战时,也曾因为“贼众尚坚韧死守”而“分挖地道,轰城屡坍”[13]。太平军方面亦在围攻常昭城行动中,先因大炮轰塌城墙而未能攻克,转而“潜在相近河岸开挖地道。”[21]咸丰二年洪秀全率军攻击长沙时,也曾“偷挖地道三次,轰陷城垣数十丈”[22]。尽管如此,从实际效果来说,挖掘地道进行攻城却又更像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最后手段。营山县的攻城战斗中,农民军装备瓠败,却依旧先尝试依靠云梯攻击城防,在攻城失败后才转而采取掘进。清军、太平军之间进行的较大规模攻守城战时,也往往先以其他方式攻城,直到最后才用挖掘之法,即便展开挖掘,亦需要“一面筹挖地道,一面仍当拼力进攻,勿徒恃有地雷轰击,复蹈从前吕公车等覆辙”[23]。除此之外,就算地道地雷等成功轰塌城墙,亦不代表攻城方即可顺利入城,如前述太平军攻击长沙时已经以地雷击垮城墙得手,却仍然遭到清军“竭力堵住,立时击退”[22]。这些记载表明,至少直到太平天国战争期间为止,中国本土的火炮及其他攻城技术,都还不足以取得对传统的要塞式城市防御工事的绝对压制。一般而言,防御方若能依靠工事,强化火力,“多用大炮,百发百中”,则自然可以收到“贼便不敢再来窥”的效果[24]。于是,时常居于防守地位的绿营军及各地方的团练部队,对鸟枪等远程火药武器的愈加青睐也就可以理解了。
三、小结
中国在19世纪40年代之后的数十年间所遭遇的各种战争,促使军事技术“井喷”式地爆发性发展。通过分析晚清时期四川绿营军的军器种类、性能和实战效果,可以发现,虽然更多还是在传统军事经验中寻求帮助,但西方武器的影响已经可以见诸于军队的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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