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电子证书应用探讨
2020-07-20朱晓卉周春辉杨芝龙
朱晓卉 周春辉 杨芝龙
一、背景
IMO近年来一直致力于船舶电子证书的推广应用,并于2016年4月更新了《电子证书使用导则》,为各主管机关和被认可组织签发和认可电子证书提供实践指导。2018年4月17日,中国船级社(CCS)完成了对中国籍集装箱船“新美洲”轮的特别检验,签发了首份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电子证书,与中国海事局一起开启了船舶电子证书签发、查验的新模式,标志着我国海上交通管理进入“电子证书管理”时代[1]。
在国家放管服改革的大背景下,海事电子政务改革承载了“互联网+政务”的重任。从技术角度来说,电子证书的推行将促进航运业和相关管理机构行政资源的有效利用,提升行政效率,进一步拓宽无纸化办公领域,节省证书制作和寄送时间,降低纸质文件处理成本,进一步推进档案电子化管理的进程,且能带动相关监管部门电子化、智能化管理的优化升级,推动电子证书安全防护等领域的发展,从而多角度提升我国智慧交通、创新发展的软实力。
在航运界,相较传统纸质证书而言,标准格式的船员电子证书具有以下几个优势:一是电子证书降本增效,在传递上,既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输也可以通过存储设备传递,大大减小了传统纸质证书传递所带来的时间、交通和经济成本;船员在使用电子证书办理相关手续时,也大大减小了纸质证书带来的行政消耗。二是电子证书安全性高,具备公钥加密和数字签名的保护功能,电子证书在PDF编辑软件内的编辑功能已经被加密封锁,不可使用。另外,如果有人通过非法手段破解密钥、篡改电子证书,此时电子证书的数字签名随即失效,从而确保了证书的安全性。三是电子证书验证简便快捷,每份电子证书均具有唯一追溯码和二维码,在网络环境下可以快速验证证书的有效性[2]。
船员电子证书的应用目前在我国还处于探索阶段。目前我国信息化发展大大加速,各个地区的网络信号基本实现全覆盖,为实施船员证书电子化查验提供了便利条件。在实际工作中,船员对于纸质证书申请审批流程的烦琐问题一直高度关注,对传统船员适任证书的便利性改革呼声较为强烈,我国海事管理机构尽快实现签发船员电子证书也是大势所趋。
根据交通运输部2015年8月发布的《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内河船员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开始推动内河船员培训、考试、发证、监管、服务模式的全面改革,实现船员培养和使用协调一致。并调动海事资源和社会力量,共同管理和服务船员,形成开放协同的船员管理新格局。2018年,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通过上海数据中心,向下属14个直属局下发共享了全国船员的发证数据库信息,各直属局可以调用船员个人信息进行信息化二次开发利用;2019年12月17日,海事新版船舶报告系统也正式上线,要求船方在手机端APP填报进出港信息、在船船员名单信息,并接收海事人员的核查。这些有利条件,均为船员证书电子化提供了核查的信息基础。截至2018年底,全国注册船员大约157万人,如果能率先在实施、查验条件较好的国内航线船员范围内实施船员电子证书改革,将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19年,深圳海事局建设的“智慧海事”一期工程——深圳海事监管服务平台系统升级了移动执法终端APP,具备了人脸识别船员、手机端查询船员资历信息的功能。经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同意,深圳海事局先行开展了国内航线的船员电子证书签发技术试点工作。
二、船员证书电子化业务需求
基于我国现有船员系统数据库相对完备、船舶船员体量数据较大、中创公司研发的船员管理系统运行多年相对稳定成熟等现实因素,结合深圳海事局休闲旅游船舶电子驾驶证的开发经验,建议船舶船员证书电子化分两个阶段试点实施,稳步推进。在推进过程中加强调研评估,重视航运公司、船员的反馈及海事执法一线的用户体验,持续优化改善,将可能的冲击影响降到最小,让相关人员逐渐了解、理解、接受直至非常认同。具体分如下两个阶段。
(一)研发电子证书制作系统,签发电子证书
为了保证工作的可持续性和连贯性,现有申报、受理、审批流程保持不变,依然使用中创的船员管理系统,只是将制证环节外挂到另外一个电子证书制作系统,该系统接收船员管理系统的审批结果,具备制作电子证书及将证书推送给申请人的功能。制证结束后该系统自动将电子证书推送给申请人和实名认证的官方微信公众号(暂命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船员数据中心),并将数据回写船员管理系统数据库,保持系统数据的完整性。这样的设计不会对现有做法和系统造成重大冲击,大部分模块包括查询功能依然保留在船员管理系统,是比较稳妥的做法。简而言之,建立一个集中的电子制证中心,其他不变,经过五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能全面实现船员证书电子化。在该阶段,建议纸质证书与电子证书并行使用,以免引起船员证书使用和海事监管等方面的问题,待第二阶段开发完成后,可全面取消纸质证书。
(二)研发电子证书相关辅助功能
结合现场监督核查、二维码查询、配员检查等工作需求,进一步开发建设远程核验、人脸识别、船舶配员自动匹配、人船定位等功能,实现动静态管理高度融合。同时在船员电子证书及官方微信公众号或APP中增加船员资历、违法记分、诚信记录、证书到期提醒、上下船信息反馈等与船员密切相关的信息,让船员完全不用携带各类纸质证书,切身感受到电子证书的真正便利,从而主动应用电子证书相关的官方微信公众号或APP,也给海事管理机构创造出一个受众面最广的点对点互动工具,成为统计分析、收集船员意见、重要消息推送、法律法规宣贯等最有效的工具。
三、船员电子证书系统功能
(一)功能模块
本系统主要包括PC端和APP端两部分功能。具体如下:
1.电子证书签发模块(PC端)
本模块的功能是实现船员电子证书的签发。核心功能要符合IMO《电子证书使用导则》的要求:一是格式满足公约要求;二是编辑修改受到保护;三是具有唯一查询码;四是具有可打印的明确签发机构的标识;五是搭建可随时便利检索的平台,以供有效验证。技术实现路线首先通过中创公司提供的数据接口对接船员管理系统,实现发证数据的实时推送。主要功能流程如下:第一步,当用户在船员管理系统中审批完成后,发送证书审批信息到本系统,准备进行电子证书的制证;第二步,本系统调用CA证书接口,加盖电子印章,使用公钥加密并添加数字签名,形成符合国家电子证照相关标准和《海事行政执法电子文书管理办法》要求的船员电子证书;第三步,每份电子证书均要具有唯一追溯码和二维码,并自动存储到后台系统数据库,实现证书二维码一键查询和官网核查的“双核”功能;第四步,电子证书制作完成后,需要将发证信息推送到“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和“中国海事公众号”,并通过短信平台和电子邮箱平台通知申请人,以供行政相对人查询申请结果和及时下载证书。
2.已有船员证书的电子化模块(PC端)
本模块的功能是解决历史签发的船员纸质证书电子化问题。通过中创公司接口服务自动读取现有船员证书发证数据,进而采集船员的基本发证信息,并输出电子化的证书,关键字段要完全符合IMO《电子证书使用导则》的要求,为后续的海事现场监管提供信息化基础。
3.证书现场核查模块(APP端)
本模块的功能是在移动执法端实现对电子证书的现场验真服务。可通过扫描证书上的二维码,获取发证机关证书验证服务器的信息,辨别该证书的真伪;还可通过登录发证机关的官网,输入证书的电子编码和姓名,查询证书信息与船员所持有的电子证书是否一致。
4.船员违法记分和在船资历查询模块(APP端)
本模块的功能是在移动执法端查询船员的违法记分和在船资历。其中违法记分的功能包括查询和数据回写两个部分,通过调用服务接口,实现船员管理系统船员违法记分和在船资历数据的读取和回写。
5.在船船员人脸识别模块(APP端)
本模块的功能是在移动执法端实现对船舶报告系统中的在船船员名单数据与实际在船船员的身份比对,打击虚假任职。首先通过调用船舶报告系统接口服务,获取在船船员名单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其次通过调用公安局的人脸识别接口服务,现场抓拍获取船员的面部特征,后台自动进行比对,进而辨别是否为本人任职。
(二)主要功能流程图
(1)PC端业务涵盖船员证书申请、海事管理机构审批、电子证书制作发放、已有船员证书电子化录入、电子证书的真伪校验等功能,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PC端业务工作流程
(2)APP端业务涵盖证书现场核查、船员违法记分和在船资历查询、在船船员人脸识别三个部分,流程如图2所示。
图2 APP端业务工作流程
四、船员证书电子化工作难点
(一)项目需要调用多个数据接口,协调难度较大
本系统要调用船员管理系统的审批发证接口、历史证书查询接口、公安系统的人脸识别接口、二维码验真接口、电子签章接口、船舶报告系统接口、短信通知接口、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查询接口、中国海事公众号查询接口,涉及多家开发公司,沟通协调存在一定困难。
(二)现有协同管理平台船员数据不全
目前协同管理平台船员管理系统中船员信息不全,系统信息还需要整合,给系统开发带来了很大困难。一是船员管理系统目前已经有100多万份船员个人信息,但是部分机构签发的内河船员发证信息未及时上传系统,发证信息不全;二是部分船员个人信息处于休眠状态,指纹没有采集,个人照片质量不佳,无法作为人脸识别的比对依据,需要通过公安系统的公民身份证信息进行比对。
(三)目前无法有效获取在船船员名单数据
本系统调用人脸识别接口进行比对的前提是获取在船船员名单和身份证信息,目前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内河船舶没有强制要求进行任解职报备工作,导致在船船员名单无法完全掌握;二是内河船舶很大一部分不要求强制安装AIS,导致船舶报告制度目前执行不彻底,船舶进出港报告率达不到100%,导致在船船员名单不全。
(四)考虑与海事信息化顶层设计的融合
目前中国海事信息化顶层设计是“一中心、两平台”,协同管理平台集成了绝大多数的海事业务。如果网上政务审批系统上线后,将形成一个完整的申请、审批、发证业务流程。部局已经开发了移动执法APP端,涵盖了船员的现场检查任务模块。2019年8月,部局印发了《海事信息化一体化发展总体方案》,计划重新建立一体化平台,提供互联网、海事内网、移动执法APP之间的一整套解决方案。系统融合应重点考虑。
五、展望
虽然我国目前已具备在港口现场查验船员电子证书的条件,但是放眼全球,在一些欠发达国家和地区,网络应用还不完善,部分船旗国不能有效建立和维护船舶电子数据,海事管理机构未能配备移动执法信息化设备,甚至一些港口的4G网络不能全覆盖,导致电子证书无法完全替代纸质证书,船员电子证书的普及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建议我国首先签发内河和从事国内航线运输的船员电子证书,在积累充分的经验后,再全面扩大到国际航线的船员。另外,中国海事局应积极推动多边国际合作,尽快统一船员电子证书的技术验证标准,早日实现各国主管机关查验手段的互信互认,为船员电子证书全球推广应用奠定坚实的法律和技术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