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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领域中的承认关系研究

2020-07-18周清云王凤才

求是学刊 2020年3期

周清云 王凤才

摘要:承认理论开启了一个从主体间性关系出发理解消费的全新视野。霍耐特认为,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的相互承认关系是消费领域的规范基础——双方在对话机制的引导下满足对方的需求,实现社会自由。但在消费社会中对话机制缺失,消费者日益分化,生产者权力过大,从而破坏了这种相互满足的承认关系。霍耐特对当代消费社会的这种解读忽视了消费承认关系同时是主体间基于自由认同的授权关系,从而导致其窄化了关于生产者与消费者对话方式的理解,因此也就忽视了市场权力的正面意义。

关键词:消费领域;规范重构;社会自由;承认关系

作者简介:周清云,复旦大学哲学学院博士研究生(上海  200433);王凤才,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  200433)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国外马克思主义前沿问题研究”

DOI编码:10.19667/j.cnki.cn23-1070/c.2020.03.005

消费是人类的基本活动。批判理论对消费的讨论具有悠久的历史,从霍克海默与阿多尔诺的文化工业批判,到哈贝马斯对生活世界与经济系统的区分,再到鲍德里亚对消费社会的批判,对该问题的讨论一直延续至今。法兰克福学派第三代学术领袖霍耐特在其近著《自由的权利》中,试图以消费者和生产者的相互承认关系作为消费领域的规范基础,从而将消费纳入社会自由(social freedom)与民主伦理生活(democratic ethical life)的范畴之中。相比于之前的批判传统,霍耐特的思路既坚持了规范重建,又保持了批判的力度。虽然霍耐特的观点招致了很多批评,1但这种从主体间的承认角度探寻经济领域规范基础的尝试,为我们讨论消费的正义基础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切入点。

霍耐特对消费者和生产者承认关系的解读,其实是对消费领域的规范重构(normative reconstruction)。规范重构是一种来自黑格尔传统的方法论,即重构那些对社会再生产具有规范意义的普遍价值,以及能够保证这些价值得以实现的制度或实践,并以之诊断社会病态(social pathologies)与错误发展(social misdevelopments)趋势。霍耐特认为,规范重构能够弥补政治哲学中规范原则与社会分析脱节、规范性与现实性脱节的问题。《自由的权利》一书就是通过社会分析的方法,试图重构蕴含在现代社会中的普遍价值——个人自主意义上的自由及其保障机制。对个人自主的不同理解构成了三种不同的自由类型,即消极自由、积极自由和社会自由。1

消极自由把“个人”理解为私人,从而个人自主就意味着私人自治,也就是个人在不侵犯他人权利的情况下,不受外在干涉地形成和追求自己的目标。其对应的社会形态是法定自由,即一个受法律保护的私人自治空间,允许个人从各种动机审查之中退出来。积极自由则把“个人”理解为理性人,从而个人自主就意味着主体的理性自决,也就是不受外在规定地自我决定,或表达出主体的真实自我。其对应的社会形态是道德自由,即基于普遍的道德立法原则而对各种不合理的义务或要求进行审查、质疑的自由。霍耐特对这两种自由理念的批评主要有两点。第一点是这两种自由理念在不同的程度上仍然是不自由的:消极自由强调了无外在干涉的重要性,但是并未达到自由的主体性;积极自由虽然强调了自由的主体性,却没有达到自由的现实性。也就是说,消極自由没有将自由扩展到主体内部,即没有证明其自由是主体意志的体现;积极自由虽然将自由拓展到主体内部,即免受他律而实现了主体的自律,却没有将自由拓展到客观领域,即孤立的主体在理性反思之后所设定的目标仍可能受到社会现实的阻碍,因为主体并不确定其目标能否与他人的目标互补,从而获得实现的机会。所以主体仍未达到现实层面的自由。第二点是这两种自由理念所对应的社会形态,即法定自由和道德自由,其重心仍然局限在主体自身中:或退出社会互动,或对社会规则进行审查、质疑,但是未考虑到主体间承认互动的情况,所以无法有力地解释友谊、家庭、市场等充满主体间承认互动关系的领域。也就是说法定自由和道德自由对我们的自由而言是必要的,但不是充分的。如果我们将法定自由或道德自由视为自由的全部,就会导致社会病态,具体表现为将社会生活中丰富多元的关系或价值缩减为单一纬度的法律关系或道德价值:或者用法律手段来处理一切问题,固执地坚持自己的权利,推迟自己应尽的义务;或者是固执地坚持某种义务而无视其他要求所导致的道德教条主义,以及为实现某个自认为公正的目标而不顾一切代价所导致的政治恐怖主义。2

为了克服以上问题,达到自由的现实性,霍耐特认为应该借助黑格尔的思想视野,引入第三种类型的自由,即社会自由。社会自由不仅要求目标的设立是自由的,而且进一步将关注重心推进到目标的实现,也就是要求社会现实不能构成目标实现的障碍,从而将衡量自由的标准扩展到外在现实领域。具体而言,这里的外在现实主要是指他人的目标追求。社会自由就意味着主体的目标追求与他人的目标追求通过相互承认关系得到协调,共同获得实现的机会。相互承认(mutual recognition)即主体之间对彼此目标和需求的相互认可。社会自由也被黑格尔描述为“在他者中即在自身中”,也就是在他人的自由中看到了我们自由的可能性。3其直接的实现形式是爱和友谊,间接的实现形式是市场。在爱和友谊中,我们直接感受到他人与我的统一。在市场中,“只有通过主体之间相互依赖的互惠承认,他们中的每个人才能实现自己的目标”。1市场开启了一种新的承认关系,扩展了个人自由的实现形式。

承接着黑格尔的思路,霍耐特认为社会自由在现代社会中对应的是以下三个行动领域,即私人关系领域(友谊和家庭)、市场经济领域和公共政治领域。规范重构就是通过发掘这三个行动领域中的相互承认关系以及互补的角色义务,来重建社会自由,并诊断这些领域中的错误发展趋势。消费隶属于经济领域。霍耐特认为从现实层面来讲,近二三十年来的西方资本主义经济领域说不上社会自由,不过这不代表市场经济领域就没有社会自由的诉求。经济领域的规范重构就是要探讨以下问题:市场有助于扩展消极自由还是有助于实现社会自由。具体而言,市场与自由的关系又分为两个问题,或者说两种截然不同的思路。第一个是“亚当·斯密问题”,也就是如何描述市场经济,即消极自由和以自我利益为中心的范式能否充分解释市场经济。第二个是“马克思问题”,也就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能否实现其所许诺的自由。霍耐特引入以黑格尔、涂尔干等人为代表的道德经济主义(moral economism)传统来回应这两个问题。在道德经济主义看来,仅以消极自由的范式来解释市场经济是不够的,因为以自我利益为中心的策略关系无法和谐地整合市场参与者的利益,最终会导致欺骗、剥削、财富过度集中等失范行为和社会问题。只有当所有参与主体,不仅作为法律上的契约签订方,而且事先也在道德或伦理上被承认为合作共同体的成员,从而具有团结意识,能够公平公正地相互对待时,每个人的利益追求才有成功的可能。2如果契约自由的充分条件应包括拒绝契约的自由,那么马克思所揭示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就可以翻译为: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大多数人并没有拒绝与资本家签订契约的自由。霍耐特认为,这恰恰是市场中相互承认与相互满足的规范要求没有充分实现导致的结果。这些协调个人利益的规范要求,导向个人目标的互补实现,使得一方的自由成为另一方自由的条件,反映了社会自由乃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

明确了市场经济领域和社会自由的关系,霍耐特就进入对18世纪以来西方消费领域的规范重构,分析其中保障社会自由的机制,并诊断其错误发展趋势。重构在两幅颇有张力的消费图景的对照下展开:一边是以个人利益为中心的消费私人化图景;另一边则是基于相互承认和相互满足的消费社会化图景。

霍耐特从黑格尔所揭示的承认关系切入对18—19世纪消费领域的重构。黑格尔以“需求体系”来命名市场经济,并且已经看到市场竞争导致越来越精致化的个人需求。3但他也意识到市场经济是一种实现个人自由的新形式:“商品市场代表了一种相互承认的抽象媒介,使得主体之间能够通过互补活动来实现其个体自由。消费者承认生产者能够满足他们的需求,正如生产者承认消费者保证了他们的营生。”4霍耐特认为,黑格尔虽然揭示了消费领域中的承认关系,却并没有提出可以防止这种相互承认关系陷入失控危险的有效措施,也没有给出一个可以保护消费者的需求不受生产者歪曲和操纵的机制。这方面的问题随着黑格尔关于消费领域的两个判断得到证实而逐渐凸显出来:一方面是消费者为了展示社会地位而进行炫耀消费,在18世纪还只是停留在富有阶层的小圈子,但后来就逐渐扩展到其他民众阶层;另一方面是生产者对消费者的需求进行商业操纵的可能性,特别是广告技术的使用,使得商品具有了超出使用价值的象征意义。

这种承认关系虽然遭到了挑战,但是并没有消失,反而在四个规范问题的触发之下,逐渐凸显出18—19世纪欧洲消费领域的规范轮廓。首先是生活必需品的价格问题。霍耐特认为,从承认关系出发,对市场的规范要求是借助企业对需求增长信息的迅速反应,为民众提供生活必需品。但是在整个19世纪,廉价产品的利润率低下,常常导致底层民众遭受生活必需品匮乏的痛苦。底层民众发起了“面包起义”(bread riots),申張自己作为消费者应该得到与其收入水平匹配的生活必需品的权利。消费者提醒生产者不要忘记内在于市场的相互承认关系,其中每一方都应该尊重另一方的意愿和利益。1其次是消费品市场的道德界限问题,即什么样的产品可以作为商品来交易。其中最著名的争论是关于酒精饮料以及性服务是否可以作为商品进入市场。2第三个问题是消费品可以奢侈到什么程度,可以允许有多少私人性?3第四个问题是消费品的购买和消费,是以私人化还是以社会化的方式进行。霍耐特认为,第一个具有社会化(socialization)迹象的消费机制是1844年在英国成立的消费者合作社(consumer cooperatives)。工人、农民和手工业者联合起来,共同买入大量日常生活必需品,然后以公平价格小量地分摊给合作社的成员,以保护成员免受经常出现的抬高物价造成的苦难。4合作社开创了一种社会化的消费方式。这些追问和行动都不是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可以解释的,而是基于相互承认和相互满足的规范诉求,同时也说明主导市场的规则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占主流的私人化消费方式之外,我们还有其他选择。

进入20世纪,消费私人化的图景愈加兴盛。由于过去一百多年的积累,企业已经聚集了巨大的市场权力和各种刺激需求的高超策略。与地位相关的消费在20世纪20年代以新的形式出现。二战以后的二十多年中,消费领域的状况不容乐观。首先表现为消费合作社的衰落,其次是消费批判思潮遇冷。此时消费者关注的重点不再是商品的使用价值,而是其象征价值。企业则利用这个机会,巧妙地迎合了这种需求,不断制造如电视机、汽车、旅游等新的消费热点。霍耐特认为,对于这种私人化的消费趋势,并非没有伦理上的限制,但是缺乏表达个人反对意见的对话机制(discursive mechanism)。二战以来,福利国家也介入了消费品市场,保障了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肯尼迪政府甚至在20世纪60年代颁布了一系列旨在保护消费者健康、安全及经济利益的法令,从而以法定自由的形式保护了消费者的私人自主权。但霍耐特认为,前者的措施离出于社会自由的积极的消费者保护还有很长一段距离,而后者的措施并不足以为消费者创造一个对话机制,去影响生产者的利益,从而共同决定生产。私人自主权的假设显然忽视了消费者和生产者并没有对等的市场权力。在企业可以影响需求并随意定价的情况下,自然就谈不上消费者决定生产什么以及如何生产的权力。5

20世纪60年代末的国际学生运动才真正与之前寻求社会自由的运动接轨,给战后不断扩张的私人化消费习惯带来了公共的道德压力,由此开启了消费领域的对话进程。在世界范围内的贫困和苦难面前,不论是个人的日常消费习惯,还是企业的广告刺激,都面临着道德上的审问与辩护。学生运动带来了市场的道德化转向。首先是消费者行为的道德化(‘moralization or ‘ethicization of consumer behaviour)。市民在消费时比之前更加注重社会与道德方面的考虑,环保和社会的可持续性成为愈加重要的权衡因素。这些人也被称作“后物质群体”(post-material)。消费者理念与行为的改变,随后也带动了企业的改变。许多企业改变了自己的生产过程,并在广告之中强调相关的品质规范。“这说明了企业出于他们的商业利益,已经在追随一部分消费者通过改变自己的购买习惯而发出的道德信号,以此实现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任务。”1霍耐特在这种互动之中,看到了消费者引领生产者,生产者满足消费者,从而实现社会自由的可能性。

不过,与这种道德化相反的私人化趋势在近二三十年中再次复兴。霍耐特认为,问题在于缺乏对话机制。不论是在消费者之间还是消费者与企业之间,都缺少协商或讨论的空间来交换彼此的知识和经验,鼓励他们采取不同的观点或视角,为改变消费行为施加压力。2这表现为消费者之间的分化与对立,以及企业和消费者之间更加严重的权力不平衡。

霍耐特认为,富人阶层在近二十年来抛弃了学生运动对私人消费习惯所设立的伦理限制,以购买那些除了彰显贫富差距以外并没有其他用处的奢侈品为荣。企业则顺应了这种潮流,通过高超的广告策略,大规模复兴了曾被认为是多余和有害的奢侈品。汽车、餐饮、旅游等行业中曾被认为有问题的奢侈品,如今再次兴盛。比如泛滥欧洲各大城市的SUV,性能和油耗都远远超出家用所应有的比例。3更进一步,不同消费群体之间没有任何沟通,甚至处于尖锐的对立状态。消费者分裂为不同的群体。在为生存而斗争的群体之外,是两个相互对立的消费群体:一个是被道德动机强烈引导的“后物质群体”,另一个则是沉湎于奢侈消费的“唯物质群体”(pro-material)。由于缺乏沟通机制,不同群体的消费偏好未得到充分解释:“那些使用高性能SUV来处理日常业务的人,不仅对环境造成了破坏,也威胁着出于环保动机低碳出行的群体,正如出于生态目的而严格践行生态标准的群体,让穷人处于负担不起食品成本的风险之中。”4按照霍耐特对社会自由的定义,这三个群体可以说是互为对方目标实现的障碍,而不是实现的条件。

霍耐特所擔心的由于对话机制缺失造成的两个问题,其实都可以从这个角度予以回应。第一个问题是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的权力悬殊,导致消费者丧失其参与决定生产的权力。按照之前的阐释,消费者在这场对话中拥有最终的决定权。消费者的决定权可以从两方面来论证。一方面是对商品本身的最终决定权。商品的使用价值在消费者授权之前,“仅仅是一个有关‘某种使用价值的主张或论证”,也就是说,只有在获得“足够的公众‘同意的支持”之后,生产者的主张才能够成立,这种生产才能够继续实施。2因此,消费领域中真正缺乏对话的情况,是前现代资本主义的生产危机,也就是生产者未经消费者同意而单方面进行的某种产品生产。3产品过剩其实是消费者以不购买的方式行使自己否决权的结果。另一方面是对生产者地位的最终决定权。任何一家企业在市场中的地位,其所占据的市场份额、营业额、利润,全都是由消费者通过购买行为来决定的。比如说智能手机这种前所未有的产品,因为消费者的认同和购买而成为畅销产品。在我们认可手机使用价值的同时,那些提供了更好产品的企业,就获得更多授权,成为该领域的引领者。不仅是手机,可以说市场中的任何产品、任何企业,都是从无到有,由消费者的购买来决定其地位的。因此,霍耐特所担心的生产者手中的市场权力,在法治化的市场秩序之下,恰恰是生产者提出的让消费者满意的产品所获得的承认和授权。市场就是一个对话平台,消费是一个对话过程。消费者与生产者在交易中达成共识。生产者手中的市场权力,恰恰是他们对话的结果,而不是对话的障碍。消费者这个社会角色是一切市场权力的最终来源和最终授权人。消费者既可以给予授权,也可以收回授权。

霍耐特对生产者权力的一个现实忧虑,是生产者对消费者强大的需求刺激,往往衍生出大量多余甚至有害的需求。4但需求是否多余,只有当事人才最清楚。如果消费者本人都不觉得多余,那么旁观者怎么能站在外面评判呢?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某个需求是否多余,而在于需求的最终决定权在谁手里。只要需求的最终决定权在消费者手中,那么生产者只是受雇去开拓更多好生活的探索者。生产者提出的任何关于需求的主张,最终都要经过消费者的自由认同,反过来说,这种自由认同其实已经把原来的消费者还没发现的外在需求转化为了消费者认可的内在需求。这样,消费者和生产者就是两个社会角色,代表着最基本的社会分工:一个是最终授权人,一个是受雇的探索者。另一方面,消费者和生产者不是两个利益对立的群体,而是两个普遍的社会角色,也就是说任何人都同时身兼二者。此处的消费者是别处为他人提供产品或服务的生产者,反过来,此处的生产者也是别处接受他人产品或服务的消费者。我们讨论的不是两个群体之间的关系,而是两个社会角色之间的关系。

霍耐特认为,对话机制缺失造成的另一个问题是消费行为的分化,如炫耀消费和低碳消费的对立。关于炫耀消费,霍耐特举的例子是SUV的泛滥和伦吉斯这种高档餐饮企业。5霍耐特的意思是炫耀消费以及奢侈品消费只和身份地位的象征价值相关,除了彰显贫富之间的鸿沟以外并没有其他用处。但以SUV为例,其动人的外观设计、更高的安全系数、更好的驾驶体验,显然不是一个“象征价值”就能打捞干净的。其次,象征价值并不是问题。消费一直都是人生意义的追寻与表达。象征价值也可能意味着某种人生成就感,而这也是我们人生意义的一个正面组成部分。至于消费者买SUV是不是只为了炫耀,我们的确很难站在外面去评判,而“炫耀消费”本身就是一个外部评价。更为重要的是,这里的“地位和身份”并不是法权意义上的等级身份,而只是对某种好生活的隐喻表述,同时是向所有人开放的:“那个被标示出来的更高的身份,在被‘别的公民占据的地方,同时也是对每个‘公民的一个号召,是每个‘公民可能的‘身份——并且在这个意义上是一直在被共享的‘身份。”1并且财富地位是在一个“通过消费者公民的自主选择来确认的”“广泛的社会承认结构”中确立的。2消费者在偏好上的分化,不是缺乏对话的结果,而恰恰是在一个自由开放的对话语境中所展现出来的对好生活有不同理解和追求的丰富样态。这种参差多态的偏好恰恰是消费者与生产者对话的结果,也是消费者之间对话的起点。骑自行车的人和吃有机食品的人已经践行了自己的环保理念。他们的个人行为已经是对他人的一种号召,至于最终能否说服他人,只能通过自由认同来达成。霍耐特所呼吁的那种狭义上的交流肯定有其意义,但对于阻止气候灾难,更需要的是国际合作和国内立法,根本上还要依靠市场和生产者改进技术、发展新能源来解决。

结  语

中国正步入消费社会,而盛行学界多年的种种消费批判理论,显然无助于我们理解这一历史进程的正面意义。因此,对消费的正义基础做出正本清源的讨论,不论是从理论方面,还是现实方面而言,都十分必要。相比于之前的批判理论,霍耐特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不是全盘否定消费社会,而是将主体间的承认关系作为消费领域的规范基础。但他从道德经济主义角度对承认关系的解读,又导致其窄化了对生产者与消费者对话方式的理解,并进一步误读了生产者手中的权力,最终遮蔽了消费社会的正义基础。本文认为,要真正揭示消费社会的正义基础及其正面意义,还需要在霍耐特所说的承认关系基础上再往前一步,揭示出这种承认关系作为主体之间基于自由认同的授权含义。这样我们就会看到,黑格尔所说的需求体系同时是一个承认体系和授权体系。

Abstract:Recognition theory opens up a whole new perspective on understanding consumption in terms of inter-subjectivity relations. Honneth argues that a mutually recognition between consumers and producers is the normative basis of the consumer sphere, where both parties meet  requirements of each other and achieve social freedom guided by dialogue mechanisms. However, due to the absence of dialogue mechanisms in consumer societies, the increasing fragmentation of consumers and the excessive power of producers, this mutually satisfying relationship of recognition has been undermined. This interpretation of contemporary consumer society by Honneth ignores the fact that the relationship of consumer recognition is at the same time an empowering relationship between subjects based on free identity, leading to a narrowly understanding the way in which producer-consumer dialogue takes place. Therefore, the positive implications of market power are also ignored .

Key words: consumption field, normative reconstruction, social freedom, recognition 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