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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动态

2020-07-17

小城镇建设 2020年5期
关键词:用地整治村庄

河北

改进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日前,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相关问题作出规定。

《实施意见》提出,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要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设施农业用地不再使用的,必须恢复原用途。设施农业用地被非农建设占用的,应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原地类为耕地的,应落实占补平衡。

《实施意见》要求,作物种植(含工厂化作物栽培)和食用菌生产,辅助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的10%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5亩;畜禽养殖辅助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15亩。为支持生猪生产和奶业振兴,生猪和奶牛养殖辅助设施用地不受15亩上限规定。水产养殖辅助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面积的7%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亩。养殖设施允许建设多层建筑,但须符合相关规划、建设安全和生物防疫等要求。

《实施意见》明确,对于作物种植中一些设施建设破坏耕地耕作层又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养殖设施中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在补划同等数量、质量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同时要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不减少。畜禽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水产养殖设施坚决禁止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质量检查

日前,河北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质量检查专项行动,深入排查整改农村危房改造存在问题,切实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和水平。

此次检查共有三个方面内容。一是检查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有保障情况,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信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鉴定情况、住房安全有保障状况,逐户进行现场检查和相关资料核查。二是检查全部危房改造户改造质量达标情况,对2009年以来全省危房改造户(含建档立卡贫困户)改造后住房质量达标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核查技术指导、施工巡查及监督检查记录以及竣工验收情况。三是检查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户以外的其他农户住房安全普查工作。

检查工作实行责任制,对每户的检查结果,检查人员、检查负责人须签字背书。对在脱贫攻坚普查和成效考核中发现问题的,倒查检查人员和相关负责人责任。

检查采取县级自查、市级检查、省级抽查的方式进行,市级检查、省级抽查均随机抽取被检查村庄及农户,确定被检查对象。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强调,各级住建部门要集中调配全系统工作力量开展攻坚行动,对发现的问题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对新增危房改造、存在问题突出的地方重点盯办,组织帮扶指导组全程协调跟进,督促指导整改工作,确保4月底前新增危房“清零”。(来源:《燕赵晚报》)

山西

开展绿色建筑专项行动

为全面贯彻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推进以绿色、低碳、多元、高效、智能为方向的新一轮能源变革,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印发《绿色建筑专项行动方案》。

该方案以降低建筑领域能耗、减少污染、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建筑产品为核心,提出多项重点任务,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四化”发展:提升建筑能效,降低建筑运行能耗,推广绿色建筑,实现产品绿色化发展;提高装配式建筑水平,推行绿色建造,推动建筑工业化发展;推进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推行智慧建造,实现工程建设信息化发展;发挥企業创新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开展绿色建筑创新示范,培育科技领军型企业,实现行业创新化发展。下一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加强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强化过程监管责任落实,完善激励机制,建立绿色标准体系,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到位。(来源:《中国建设报》)

辽宁

锦州市深入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

2020年,锦州市自然资源局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一体化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

一是加强与省自然资源厅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掌握省实施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试点项目推进情况,积极争取项目、争取资金,借鉴先进经验,为我市开展生态保护修复试点提供遵循。

二是抓好北镇市和义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今年,全省选择了20个试点乡镇,落实国家支持政策以科学合理规划为前提,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两个县(市)要用足用好支持政策,确保试点任务高标准完成,推动乡村振兴发展,辅助解决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归还任务。

三是持续推进非煤矿山“五矿共治”专项行动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要坚决完成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非煤矿业权年度核减任务,加快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着力做好全市已公告关闭矿山的后续工作,下大力度解决深层次矛盾,依法依规处理好法律、经济关系,稳妥推进采矿权重设。坚持矿山关闭退出与信访稳定工作统筹兼顾,确保不发生大规模信访事件。全面做好闭坑矿山职责调整后的接管工作,加强与原责任单位的沟通协调,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抓好配套资金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年度任务。

四是扎实做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收尾工作,如期完成国家验收。按照省厅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海岸带生态海堤保护修复工程,坚决完成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整改任务和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加强监管,建立长效机制。(来源: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江苏

整体推进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

近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江苏省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因地制宜、科学施策、整体推进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力争2025年建成国家试点项目20个、省级示范项目不少于100个。

《方案》指出,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是以乡镇全部或部分行政村为实施单元,以山、水、林、田、湖、草、村全要素为整治对象,全域开展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和公共空间治理的综合性整治活动。全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落实好4方面主要任务:

一是持续推进农用地整治。统筹推进园地和残次林地整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现有耕地提质改造等,增加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提高耕地集中连片程度,改善农田生态。整治区新增耕地面积应不少于原有耕地面积的5%。

二是大力开展建设用地整治。依据镇村布局规划,统筹各类建设用地,有序开展村庄建设用地、工矿废弃地、闲置低效,以及碎片化建设用地整治,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布局,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提高建设用地使用效益和集约水平。

三是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科学推进河流、湖泊、湿地、森林、矿山、海洋等治理,修复生态系统,增加生物多样性,改善乡村生态功能,提高防御自然灾害能力,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四是推动公共空间治理。摸清乡村公共资源本底,厘清权属,规范管理,积极推进乡村道路、河道、荒地等整治,优先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用地需求和公共设施建设,提高公共空间利用效率,增强集体经济组织活力,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为保障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顺利推进,《方案》提出要充分做好与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和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规划的衔接,改革省级土地(综合)整治资金投入模式,重点支持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省级示范项目建设,按一定比例统筹补充耕地指标。同时,《方案》明确了允许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合理调整、节余指标省域范围内调剂使用、申请流量和挂钩指标、鼓励建设用地整治成生态用地、支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指标式管理6条支持政策。(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安徽

出台16条措施服务乡村振兴

近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服务乡村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发挥村庄规划引领作用、改进乡村建设用地计划管理等方面,出台16条服务乡村振兴政策措施。

《通知》强调,按规定实施村庄分类,为编制村庄规划奠定基础。一方面,建立规划留白和建设用地规模预留机制,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新编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可对暂时无法明确具体用途的地块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规模,用于零星分散的农村公共公益设施、新产业新业态、乡村文旅设施、现代农业产业园,以及其他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项目。另一方面,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目前不具备编制条件但已编制相关规划等,其用地布局安排与生态保护红线及上位规划不冲突的,可作为过渡阶段村庄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管理依据。

《通知》要求,全省安排不少于5%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并对土地利用成效突出的予以倾斜;增减挂钩计划对深度贫困县应保尽保,贫困县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和建设区可分开立项审批。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方式节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乡村产业项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制定农村零星分散项目用地负面清单,规范项目用地行为;利用存量房产、土地发展国家支持产业、行业的,可享受5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政策,鼓励农村村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依规轉让宅基地;制定出台利用现有耕地进行农业结构调整办法。(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山东

济宁市多措并举打造省级村庄规划精品工程

近来,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通过村庄规划“小切口”助力乡村振兴“大文章”,推荐东仲都村、西仲都村入选山东省统一打造村庄规划精品工程,助力全市乡村振兴工作。

一是出台政策文件。印发《2020年乡村振兴工作方案》,明确了年度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加大对泗水龙湾湖乡村振兴示范区的政策扶持力度,制定了五大扶持政策,包括村镇规划、耕地保护、用途管制、生态修复、林业扶持等政策。目前,各项政策均在逐步落地实施,对加快泗水龙湾湖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努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将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二是开展实地调研。4月29日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项目组赴泗水县圣水峪镇东仲都村、西仲都村开展省级村庄规划精品工程调研,听取东仲都村、西仲都村介绍,详细了解村庄人口、产业发展、集体收入、建设用地布局等有关情况,以及现阶段村庄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和近期建设需求,并对村庄现状进行实地踏勘。

三是吸纳多方意见。按照村庄规划编制的技术要求,充分征求村民、村两委、投资方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结合村庄实际情况,融合各方诉求,编制出实用好用管用的村庄规划,将东仲都村、西仲都村打造成省级村庄规划编制精品工程。(来源: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邹平市多措并举推进城乡生态融合

邹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以构筑城乡共生关系为着力点,以建设“城乡一体、林水相依、生态宜居、文明和谐”的现代森林公园城市为目标,积极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土地增减挂钩、乡村绿化提升等工作,努力改善城乡居民生活居住环境,大力推进城乡生态融合。

一是科学编制村庄规划,高位引领城乡发展。按照优化空间布局、保持乡土风貌、切合邹平实际、保护建设并重的要求,统筹考虑村庄发展定位、土地利用、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历史文化传承、重大项目建设等因素,在村庄分类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市域村庄规划布局,科学编制村庄规划。通过村庄分类规划、市域村庄规划布局,实现村庄科学有序发展。6月底前将完成10个试点村“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年底前基本完成市域村庄布局规划和部分村庄规划工作。

二是合理实施用地项目,着力提升村庄品质。通过增减挂钩项目将偏远村、弱小村、空心村等村庄集中到镇驻地或中心村,按照“多村一社区”模式,实行合村并居,统筹安排水、热、电、气、路等设施,打造新型社区。对腾空的旧村盘实施拆除复耕、补充耕地,或纳入产业用地范畴,实现产城融合。针对城中村开展棚户区改造,结合上级各项配套政策,开展旧城改造、新城建设,使村民变市民。对南部山区的单独保留乡村开展特色村打造,开发利用此类村庄依山傍水的环境价值,以原址、原貌保护为主进行生态建设,配建生活服务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提升村庄品质,构建乡村旅游载体。

三是广泛开展森林城市创建,打造绿色宜居家园。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森林城市创建、美丽乡村建设,在全市广泛开展省级森林城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居“三级联创”。同时因地制宜建设镇、村主题公园,改善镇村森林生态环境,提升乡村“颜值”。年内将完成造林1.5万亩,道路绿化和标准提升70公里,农田林网1.5万亩水系绿化30公里,林下经济0.5万亩力争成功创建省级森林乡镇1个、省级森林村居4个,建设市级森林乡镇2个,市级森林村居15个。(来源: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河南

沁阳市13个实用性村庄规划“交卷”

日前,沁阳市已经完成紫陵镇13个行政村的村庄实用性规划编制工作,为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引领乡村振兴奠定了基础。

据介绍,沁阳市拟将紫陵镇作为申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了紫陵镇13个村的村庄实用性规划编制工作。

为确保该镇实用性村庄规划顺利推进,沁阳局建立了“镇+村+部门规划编制调研工作小组。在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规划师们充分了解各村土地利用、建设用地复垦、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情况,深入挖掘资源优势,结合文化传承、产业发展、生态环境等特点,重点规划符合当地发展的蓝图。

此外,该局始终将村民意愿贯穿在调研、规划编制等环节,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力求让群众满意。(来源:根据《中国自然资源报》内容编辑整理)

湖北

咸宁市精准施策编制实用型村庄规划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主动服务乡村振兴。加强技术指导,出台《咸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咸宁市乡村振兴工程规划建设参考图集》《咸宁市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管理办法》等图集文件,规范村庄规划建设。全市应编制村庄规划749个,已完成202个行政村的“多规合一”实用型村庄规划编制任务,以“五图、三表、一则”的规划成果力促后期编制全覆盖。

二是注重以人为本,发动村民参与编制。坚持以农民为主体编制规划,采取“编前走访、编中征求意见、编后公示”等方式,让村民自始至终参与规划编制,“与农民一起编规划、编农民看得懂的规划”,按照“三分体验、五分沟通、一分项目、一分管控”编制方法,确保编制成果接地气、易实施。

三是体现鄂南特色,挖掘乡村本土文化。制定并优化《鄂南民居建筑图集》,强化乡村建筑风貌管控,展现“吴风楚韵”鄂南特色。注重古村落的山水格局、古民居、古建筑和历史文化遗产等保护。根据各村发展定位,按照示范村、一般村、国土整治型等村庄类型进行各有侧重点的方法编制规划。

四是做好结合文章,增强编制可操作性。将村庄规划编制与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结合,选取潜力大、产业优、功能强的村庄作为整治试点区,提前在村庄规划编制中布局产业用地,优化调整各类资源要素,集中连片发展产业,合理布置公用设施项目,引导村庄建设集中化、产业经营规模化、公服配置均衡化。

五是开展基层培训,注重编制造血功能。定期开展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干部的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开展村庄规划编制进基层宣讲,宣传国家、省、市关于村庄规划建设最新政策,以优秀村庄规划典型案例为样板引导推进,力争3年内实现全市村庄规划全覆盖。(来源: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湖南

湘潭市统筹推进全市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日前,湘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全市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会。

会上,各县市区、园区就近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提出超批准面积、违法用地、登记系统不能满足批量业务需要等问题;各技术单位就如何开展权籍调查作了简要发言,湘乡市、韶山市的牵头技术单位还细化了外业测绘和内业制作的责任人、工作安排等具体内容,提出首检成果合格制,确保数据质量。

会议要求,各技术单位必须加强业务学习,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做好全貌调查,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提交工作承诺书;各县市区、园区局(分局)应加强与技术单位的沟通,及时确定各标段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参与人员名单,每周分标段汇总报送工作进度情况;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应明确专人,参与登记成果检查。5月10日前,所有技术人员必须全部进场,市局将进一步增强抽查、巡查力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实现工作进度和数据质量同步推进。

会议强调,省、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已将此项工作列入今年重点督办和绩效考核事项,各县市区(园区)要提高站位,认识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完成省、市交办的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来源: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广西出台新规进一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促进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通过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实现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城乡统筹发展协调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明显改善、城镇功能和品质有效提升的目标,为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用地保障。

《指导意见》强调,各地要统筹编制专项规划,确保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健康有序推进。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要求科學编制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明确目标任务、性质用途、规模布局、时序安排和保障措施等,落实改造单元和地块,完善配套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历史人文传承等,确保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健康有序推进。

旧村庄和城镇再开发项目改造主体方面,《指导意见》明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自行改造,改造主体可以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全资企业、与其他个人或单位成立的合资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开选择的企业,或政府征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引入的企业;也可由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改造。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明确规定或者约定应当由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外,再开发项目的原土地使用权人为单一主体的,可申请自行改造或者与其他个人、单位合作改造;再开发项目的原土地权利人为多个主体的,可通过自主、联营、入股、转让等方式,将房地产的相关权利转移到单一主体后,由该主体申请实施改造。土地使用权须由政府收回或多主体中无法统一权利主体的,应由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改造。

旧村庄和城镇再开发项目供地方式方面,《指导意见》指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或合作改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条件的,可按照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有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需征收为国有的,可以协议方式出让给改造主体。由政府组织实施改造的,政府应在开展土地权利人改造意愿调查、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测算项目改造成本和土地出让收入等工作的基础上,组织编制项目改造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纳入改造项目招投标公告,可一并公开确定改造主体和土地使用权人;其他情形的,可以协议方式出让给改造主体。

《指导意见》强调,支持地块连片改造。在符合规划、权属清晰、价值相当、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允许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地块之间或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地块与其他存量建设用地进行空间位置互换,实现改造地块规则和连片。以拆除重建为主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涉及地块互换的,可将互换地块纳入增减挂钩拆旧区范围,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复垦验收合格后产生的增减挂钩建新指标可用于本项目建设,也可按规定有偿转让。

《指导意见》强调,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地块需纳入专项规划确定的改造范围,未纳入的地块原则上不能享受低效用地再开发改造相关政策。改造项目用地涉及国有资产处置的,应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办理。改造后用地仍属集体土地性质的,不得用于商品住房开发。全区各市县人民政府应将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的改造图斑、用地面积、坐落位置等信息纳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接受公众查询和社会监督。改造实施方案经所在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予以公布。(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

海南

印发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通知

近日,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下发《关于做好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以海南省“多规合一”为基础,完善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合并管理,推进“多验合一”改革。

《通知》要求,完善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管理,进一步明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办理范围、审批权限、规范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合并办理的范围及条件。明确建设项目用地既涉及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且审批权限属同一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的,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办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不再单独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建设项目只涉及用地预审或规划选址的,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单独办理用地预审或规划选址审批手续,并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或批准文件有效期为3年。

《通知》提出,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进一步明确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合并办理程序,明确以出让等有偿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合并办理程序。

《通知》明确,“多验合一”改革的范围,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的规划核实、土地核验、不动产测绘等合并为一个验收事项。“多验合一”时,主要核查验收以下内容:建设用途是否符合土地供应用途;是否超出用地范围进行建设;容积率、建筑限高等是否符合出让合同约定的规划条件及工程规划许可内容;其他依法需要核验的内容。同时,明确“多验合一”的程序。(来源: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网站)

贵州

遵义市成功申报4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号)文件要求,遵义市将正安县芙蓉江镇、仁怀市长岗镇、仁怀市茅坝镇、桐梓县燎原镇和赤水市复兴镇5个县(市)作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进行申报。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相关专家于3月对申报试点进行视频竞争评选,确定我市正安县芙蓉江镇、仁怀市长岗镇、桐梓县燎原镇和赤水市复兴镇4个乡镇为全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现各试点正在紧紧依靠规划实施目标进行实施方案编制。即时将整体推進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来源贵州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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