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颁尽颁 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的宁夏模式
2020-07-17骆秀芳
骆秀芳
摘要: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要求,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以下简称“宅基地房地一体”)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对保障村民合法权益,规范宅基地管理,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结合宁夏实际,梳理总结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经验做法,旨在规范登记行为,助力提质增效。
关键词:乡村振兴;应颁尽颁;房地一体
中图分类号:F293 文献标识码:E
文章编号:1001-9138-(2020)06-0042-44 收稿日期:2020-04-25
宁夏回族自治区共有宅基地约93万宗,数量相对较少。基于本次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是在原农村集体土地确权(以下简称“两权”)数据成果基础上开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因地制宜,高位推动,利用3年时间(2017-2019年)实现了对辖区内所有符合确权登记条件的宅基地和农房“应颁尽颁”目标任务。3年来,宁夏各级登记机构主动作为、积极探索,以“集中申请、统一受理、上门服务、免费办理”为工作原则,按照“先.易后难、试点先行”的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优化登记流程。
1广泛宣传动员、发挥村民自治作用
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需要广大村民和村千部的密切配合,然而在确权调查过程中,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户”的认定无明确依据、权属来源资料缺失、村民不重视不配合等原因,直接影响了确权登记质量和效率。因此,多种渠道宣传、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意义重大。
1.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提前谋划,在村部或村内人员集中的场所通过彩页、广播、媒体等介质对确权登记的政策、意义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村民充分了解,主动配合;在进村人户之前对调查时间、需要准备的证件等进行正式公告,可联系村干部通过微信群做好通知工作,确保入户调查测量工作顺利。
1.2发挥村民自治作用
调动长期从事农村工作的村千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形成互相配合、互相监督的良好氛围。对于需补充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由村委会或村集体对宅基地使用权人、面积、四至等进行确认,在村内公示30天无异议后,出具证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市)人民政府审定。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户”的认定方面,应将村民的“经济身份”和“户籍身份”区分开来,并在充分征求村委会、本村村民意见的基础上,慎重、从严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丧失,依法依规按“一户一宅”原则予以确权登记。在四邻指界、公示签字、争议调处等环节,调动村民互相确认、相互监督,创新工作方法,探索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化解疑难问题,最大化保障村民合法权益。
2节约确权成本、充分利用已有数据
随着近几年农村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化,城乡融合发展的不断深人,危房危窑改造、新区建设等项目的大力实施,已有数据现势性不强,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笔者认为,宅基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可按照“三补曲”先易后难逐步开展。对于历史上已完成宅基地和房屋权籍调查的,酌情补充调查;对于已完成宅基地权籍调查的,进一步核实数据,补充开展房屋调查;对于尚未未开展过宅基地和房屋调查的,一并开展房地一体权籍调查。这种方法充分运用了已有数据,降低了调查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无疑是节约人力、物力、财力的最佳方案。
3优化工作流程、确保登记成果质量
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量较大,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集中统一开展确权发证工作,避免多次人户叨扰,需合理计划,有序推进。
一是组织准备。包括宣传发动、收集已有资料、技术设计、人员培训、平台系统及工作用表和器材准备,提前谋划。
二是外业调查。首先利用“两权”成果制作工作底图、预划不动产单元和预编单元代码;其次对照工作底图,人户开展宅基地和房屋权籍调查,进行不动产测量并绘制草图,并收集身份证明、原权利证书等材料,,
三是内业整理。对前期权籍调查数据进行内业整理筛查,制作工作台账。权利人信息、宅基地和房屋界址没有变化的保留待公示;只有权利人信息变化的需进一步核实身份,并在公示清册、台账中备注清楚;宅基地和房屋界址发生变化的需实地开展测量,组织四邻指界,重新补绘形成与现状一致的图形数据,并进行宅基地占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等内业处理,形成与现状一致的权籍调查数据。
四是公示确认。以村为单位整理制作公示图,对权利人信息、宅基地占地面积、确权面积、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等信息进行集中公示,发动村民签字确认。对于一轮公示有异议的在公示清册中备注栏注记清楚,继续调查核实后,进行二轮公示。二轮公示有异议的,待异议解決后或补充材料后再公示。
五是完善手续。公示无异议的,在权籍库维护信息后导出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绘制宗地图和房产分户图;制作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并指导权利人申请签字;对于需补充权属来源资料的,应协调村集体调查核实清楚实际情况后,由村集体出具证明,公告30天无异议的,报乡镇人民政府核准。对于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六是资料审核。审核材料是否齐全、字段信息填写是否规范、权属来源是否有效,无异议的,出具审核意见,提交登簿缮证;有异议的,需进一步核实确认或补充材料后,提交登簿缮证。
七是登簿缮证。审核通过后,及时登簿缮证。八是证书发放。制作领证台账,规范领证手续。
4领导重视、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领导重视是保质保量完成确权登记工作的重要保障。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标准,安排专人深度参与工作,做到详尽调查,摸清家底,挂账管理,准确掌握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颁发的各类权属证书情况,摸清辖区内的宅基地总量、应登记发证宗地数量、不具备确权登记宗地数以及不具备登记发证的原因,这对于集中统一、应颁尽颁模式下的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至关重要。反之,登记机构不重视、过度依赖技术公司、底数不清的做法应该摒弃。
5强化成果管理、注重登记成果应用
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纸质档案应全部立卷上架,电子成果资料应全部“上图建库”。强化成果整合分析应用,发挥确权登记成果在宅基地“三权分置”土地制度改革方面,在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方面,在宅基地抵押、解决农民融资难方面,在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监管水平方面起积极作用,推动确权登记工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6结语
相较于不变不换模式的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应颁尽颁的工作模式更早地摸清了家底,还权赋能,有利于推进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为农村村庄规划编制、宅基地使用、流转、管理等提供基础,为形成城乡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体系提供数据支撑。当然,各地在实际工作中,应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合理制定确权登记的最佳方案,按照质量服从进度的原则,有序稳妥推进确权登记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