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资产的类型化分析与路径选择
2020-07-14林凡凡赵欣
林凡凡 赵欣
摘 要:与城市相比,农村集体资产在产权、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限制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从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出发,深入分析农村集体经济的类型化,指出农村集体资产的改革方向和路径,旨在制定相互监督、相互激励、共同富裕的制度框架,为改革提供具有操作性的思路。
关键词:农村;集体资产;类型化分析;路径选择
长期以来,我国法律对农村集体产权没有明确规定,使得相关制度在实践中无法进行有效实施。党的十九大后,我国将建设重心转移到农村经济建设中。农村集体资产作为农村经济中的核心部分,存在很多问题,对其进行改革势在必行。
1 我国农村集体资产类型化的分析
1.1 农村资源型集体资产
资源型集体资产是农村集体根据当地特有的地势、气候形成的专属于当地的自然资源。如果该部分资产无法盘活整合,就无法发挥作用,因此对农村地区集体产权制度进行深化改革尤为重要。
1.2 农村公益型集体资产
为了满足社员公共活动、公共服务的需要,每个集体都应当有一部分可供全体社员共同使用、共同消耗的资产,这些资产可以由政府部门下拨。
1.3 农村经营型集体资产
经营型集体资产是指生产流通期间可为社会提供商品与服务,且有一定盈利能力的资产。
2 城乡一体化背景下农村集体成员身份界定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农村流动人口较多,对产权的界定较难。户籍一直都在农村的人口以及由于土地承包关系成为农村集体产权的主体,这部分主体的身份是明确的,也称之为必然性成员。而随着人口流动以及土地价值攀升,也有一部分人从别的地区迁移到农村,例如新增人口、复员人口和进城落户人口等。对这部分人的主体身份该如何界定,是农村集体资产改革争议的焦点之一[1]。
这部分人应当由农村村民发挥其自治权,通过集体讨论来确定其主体地位。如果由相关法律强制将某一部分人纳入农村集体产权的主体范围,必然会有人“钻空子”,使自己成为主体或使他人被排除在主体范围之外。
3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3.1 产权不明
在产权问题中,一些自然资源或者无形资产由于归属不明确,其产权无法进行清晰界定,这类资产往往需要通过人为评估。然而,评估资产价值需要专业的机构和人员,农村中没有专业的评估机构来对这部分资产进行准确评估。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和专业仪器,村民往往通过主观臆断去估量农村资产的价值,尤其是对水资源和林地资源,评估结果往往与实际价值相距甚远。如果评估不准确,那么在出售这部分资产的时候,就不能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降低了农村集体成员的收益,有时甚至还会亏损。当企业停止经营运转后,没有及时进行投资再利用,使得机器、厂房等固定资产闲置,集体资产随之贬值[2]。
3.2 经营和监督管理人才缺失
由于城市发展先于农村,城市人均薪资水平和生活水平也普遍高于农村,高校毕业大学生也大多选择定居在城市,愿意投身农村参与建设管理的人才少之又少。由于没有专业的、有创新意识的人才深入农村改革一线,农村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就不能很好地得以解决,不能为立法者提供理论依据和改革方向。浙江省农村人口身份界定一般按照股份制改革时在册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并且普遍采用了“增人不增股、减人不减股”的方法。
3.3 治理结构虚置
虽然每个村都根据中央及省政府的政策制定出管理制度,但是制度的可操作性不强。在一些农村,村民还是根据自己熟悉、方便的方式进行管理。
4 农村集体资产深化改革的路径选择
4.1 明确农村集体资产产权
农村地区要想落实集体资产各项经营管理实践工作,就必须要清晰界定产权,防止出现纠纷。农村集体需清算资产,弄清资产实况(包括资产形态及存量情况),认定投资者即为所有者。及时上报存在争议的集体资产,由上级单位予以明确界定,待完成界定,务必上报所属管理单位,并进行备案。
4.2 完善资产评估制度
逐步完善农村地区集体资产专项评估制度,评估出资产的真实价值。在完善评估制度的过程中,应当建立专业的评估机构,聘请具备专业技能的人员,落实农村资产各项评估工作,保证资产估算精准度,确保资产可发挥最大价值。实际评估资产期间,要坚持公开透明原则,保证评估的真实性。
4.3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由于各地区地理条件、经济条件不同,每个农村拥有的集体资产种类和数量也不同。对于山区和农区,要有效激活山地和集体的林地资源,避免出现集体资产被少数人把控的情况。针对经营性质资产村镇,特别是经济发达的村、城郊村及城中村等,要将经营性质资产股份合作制落实下去[3]。
同时,要做到因地制宜,注重广泛化协商及分类化指导,以获得农民的支持,调动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借助乡镇地区党委政府集中领导、三资代理专业服务中心、相关主管部门等职能部门,将业务指导实践工作妥善落实好。
4.4 落实股份合作制,深化改革
对集体资产存量较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务必要妥善落实好股份合作制深化改革实践工作。明确农村地区集体经济的组织产权专项制度、管理决策专项机制及收益分配专项机制,逐步完善农村地区集体经济的组织成员利益长效保护机制和现代产权的运行机制。
5 结束语
通过以上分析,对我国农村地区集体资产类型、农村地区集体成员的身份界定、集体资产管理方面潜在问题等,均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及了解,同时也提出若干关于农村地区集体资产深化改革的实施路径。从总体上来说,践行农村地区集体资产深化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将农村地区集体资产的深化改革实践工作落实到位。
参考文献:
[1]朱悦蘅,黄韬.农村土地集体产权的主体化及其治理机制[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3(2):42-45.
[2]李敏.淺析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困境与完善[J].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6(1):4-6.
[3]陈幸德,高瞩.浙江省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的现状与对策[J].浙江国土资源,2013(6):3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