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沪杭甬铁路借款风波中的袁世凯
2020-07-14高海波
高海波
摘 要:沪杭甬铁路在晚清铁路史上具有特殊意义,围绕沪杭甬铁路借款,江浙绅民、清政府与英国进行了一系列博弈。清政府通过谈判,迫使英方同意将借款和筑路分为两事,铁路修筑和管理由中方掌控。在此前提下,袁世凯力主借款并非卖国行为,而是考虑到中国危险的国际处境,做出的理性选择。
关键词:铁路;借款;利权;袁世凯
中图分类号:K2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20)04-0041-04
一、概述
中国国土辽阔,铁路是控制和保护领土最有效的交通系统。甲午战争的失败,让清政府认识到了铁路的重要性,将发展铁路作为巩固国防的关键。由于清政府财政困难,在修筑铁路问题上,张之洞认为“若统归商办,则利权固嫌下移,且铁路学问深邃,商人更为易周知,承办即未必得手,……若统归官办,则经费较巨,筹款不易,且无以谓商人欣羡之情。”他建议清政府“莫若官商合办,通力合作,计本分息,庶大局有益,而商情亦顺。”{1}清政府采纳了张之洞的建议,任命盛宣怀为督办铁路大臣,于1897年1月6日,在上海成立官督商办的铁路总公司,由公司负责招股和借款。晚清国势衰微,不能有效维护国家利益,铁路总公司在借款筑路问题上虽然执行的是商借商还原则,但是列强不予承认,借款依然由清政府担保。借款方不但获得丰厚的借款利息,合同中还规定在本息全部归还前,铁路由借款方负责运营,并以该条铁路的全部产业作抵,使借款方获得了铁路的实际控制权,若到期不能按时归还本息,铁路将被借款方占为己有。沪杭甬铁路即与英方订立正式借款合同前的苏杭甬铁路,该路借款交涉始于1898年,英国向清政府索要苏杭甬铁路等五路的修筑权,清政府派督办铁路大臣盛宣怀与英方代表怡和洋行签订《苏杭甬铁路借款草合同》,合同规定英方在六个月内勘测线路,逾期不办将失去路权,后因义和团运动引发局势动荡,英国未能及时勘测线路。1903年,盛宣怀致电怡和洋行,要求英方六个月内勘测线路,逾期作废,但英方既不赶办,亦不辩答。同年12月,商部颁布《铁路简明章程》,允许民间资本集股筑路。
日本在日俄战争中的胜利,是近代以来黄种人首次在决定性战争中击败白种人。这场战争对中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各省民气为之一振,民族自觉的思想,油然而生,中国的民心和士气开始转为向日本学习。“在政治上,要模仿日本的立宪政体,各省绅民要求过问国家的政治;在经济上则要模仿日本,解除外人对本国经济发展的羁绊。”{2}随之掀起的收回利权运动,要求收回被外人强夺的利权。士绅是晚清时期重要的社会阶层,在收回利权运动中扮演了积极角色,他们反对借款筑路,要求废约自办的主张,得到各阶层民众的广泛支持。1905年,粤汉铁路收回自办,受此鼓舞,各省绅民纷纷设立商办铁路公司,7月26日,浙路公司成立,1906年4月3日,苏路公司成立。两省铁路公司请求清政府废除《苏杭甬铁路借款草合同》,收回自办,商部奏准苏杭甬铁路由两省自办。二十世纪初期,全球殖民地已被瓜分完毕,列强将瓜分矛头对准中国,争相攫取在华利益。此时中国国力衰弱如故,无力驱拒列强的继续侵凌,因此,英国并不愿意放弃千方百计谋取的路权。在得知江浙绅民自办铁路的消息后,英国驻华公使立即照会外务部,要求订立苏杭甬铁路正式借款合同。
二、借款交涉的背景
(一)收回被外人强夺的路权,是实现国家复兴的关键
铁路带来的交通便利,让绅民对铁路的态度,逐渐由排斥转变为接受,绅民把发展铁路事业作为抵御列强侵略,振兴经济的重要手段。这种渴望国家复兴的思想,激发了绅民的爱国热情,他们强烈要求收回路权。沪杭甬铁路位置重要,收回自办,不但能保障国家安全,还能为凋敝的经济逐渐恢复元气提供可靠的运力支持。英国无理要求订立苏杭甬铁路正式借款合同的做法,让江浙绅民极为愤慨,两省铁路公司一边赶筑铁路,一边发动绅民抵制借款,在绅民的压力下,借款谈判一度陷入僵局。1907年,袁世凯调任外务部尚书兼军机大臣后,由于他力主借款筑路,激起江浙两省的强烈反对。绅民纷纷上书外务部,力言反对借款,并准备派代表前往伦敦裁判所控告英国政府。为进一步向清政府施压,9月25日,江浙十一府士绅一百一十五人联合前武英殿大学士王文韶,越过外务部直接上书军机处,称“历观地球以路谋人国者,率以借款为钓鱼之饵,即以工师为导火之线,售其惯技,枝节环生,后患非所忍言,”{3}请求清政府拒借洋债筑路。由于铁路问题是这一时期中外矛盾的焦点,若处理失当,极易引发社会动乱。绅民和前朝廷重臣的合流,给清政府造成很大压力,慈禧太后要求军机处妥为商议对策。袁世凯一面电令江浙官员劝慰绅民,维持社会稳定,一面通过驻英公使李经方,与英国政府直接协商,寻找铁路借款的解决办法。
(二)对苏杭甬铁路借款,清政府内部存在意见分歧
在清政府内部,主张借款的是以袁世凯为首的北洋集团,袁世凯为什么主张借款?原因有三:第一,持续数年的津镇铁路借款谈判,让袁世凯深知列强不会放弃攫取的利权。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世界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相继进入帝国主义阶段,资本输出取代工业品倾销,成为列强获取高额利润的主要方式。铁路借款的丰厚利息,对列强有着难以抗拒的诱惑力,列强不可能放弃借款来损害自身的利益。中方若强行废除借款草合同,“恐另生枝节,所损更矩。”{4}第二,以借款筑路的方式,将苏杭甬铁路变相收归国有,对清政府复兴海军至关重要。袁世凯重视海军的建设,他认为“今之要政,利在交通,以固国防,”{5}巩固国防,就必须要有强大的海军。1906年,伴随清政府君主立宪改革,海军建设步伐随之加快,复兴海军的当务之急是勘察、修筑军港,清政府计划将宁波的象山港修筑为海军第二舰队(南洋舰队)的军港,并准备在苏杭甬铁路建成后,再修筑宁波至象山的铁路,将苏杭甬铁路、沪宁铁路、津浦铁路联结在一起,形成北到北京,南至象山军港的大铁路网,这将有力的保障中国海上边界的安全。苏杭甬铁路的战略意义,要求这条铁路必须被国家掌控。第三,防止白银外流,促进经济发展,尽快提振国力。1901年签订的《辛丑条约》,赔款加利息总计9.8亿多两白银,让清政府背上了沉重的外债包袱。赔款的支付,使中国白银大量外流,对经济发展影响很大。两省铁路公司的路款多来自民间集资,修路所需的很多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国内不能生产,需要向外国订购,用白银支付这些费用,会加剧市场上白银流通的不足,造成通货紧缩,极易引发经济危机,况且铁路投资大,获利迟,民间集资并非长久之计。袁世凯认为借款筑路是“暂假外人资本,振兴生利之实业”,{6}市面多此巨款周转,益覺流通,商业因之增盛,固甚便也。
反对借款的主要是以皇族少壮派载沣与兵部尚书铁良、两广总督岑春煊等人组成的反北洋集团。醇亲王载沣自初入政坛始,就与袁世凯不睦,随着袁世凯为首的北洋集团日益强大,载沣企图借苏杭甬铁路借款事,打击袁世凯的声望,削弱北洋集团。在军机处一次讨论苏杭甬借款的会议上,军机大臣明显的分为两派。醇亲王载沣认为:“路权所到之处,即以后彼图势力范围所到之处,事前不可不慎,此路彼既先自迟误,又经奉旨改归自办,应坚持到底,不可迁就,现在所以允其借款之请者,因为慎重邦交起见,而人心固结,猝起暴动,后患滋蔓,转非所以慎重邦交。”张之洞接着说:“借款一事我原说不能应允,粤汉铁路,尚且争回此路,彼先违约,尚何约之可言。”鹿传霖也附和道:“可再竭力与英使商酌,若民情反对,谅亦非彼国所愿。”袁世凯说道:“利源所在,极愿收回,无奈国势太弱,处处践信,尚恐生事,此路虽经旨,著盛宣怀设法废约,彼实未曾签字,而草约则执在彼处,近半年来,一再磋商,终未就范,现在另议借款,已是万不得已之通融办法,汪伯唐办理此事,亦已舌敝唇焦,我亦初次到部,更无能为力。”张之洞又说道:“总之事在人为,注意必须打定。”{7}与袁世凯关系密切的庆亲王奕劻没有发表意见便起身离开,袁世凯随其后离开。以往军机大臣退召,都是庆亲王、醇亲王前后先行,其余军机大臣必事情完毕后,有次序离开。稍后,慈禧太后单独召见载沣询问借款意见,载沣认为应设法取消草合同,铁路归两省绅民自办。在地方上,两江总督端方虽与袁世凯关系友好,且两人在许多政治主张上保持一致,但在江浙绅民压力下,端方也反对借款,他希望外务部“瞻言百里,即不为江浙计,当亦为大局计,断无曲徇英使,违背上年商办谕旨,即行画押之理。”{8}
(三)中国孤危的国际处境,要求清政府必须谨慎处理苏杭甬铁路借款交涉
1905年9月,英国与日本第二次签订为期10年的《英日同盟条约》,1907年6-8月间,英、法、俄、日相继签订《英日协定》《日俄协定》《日法协定》,四国在侵华问题上达成合作。这一时期的东亚国际关系对日本非常有利,却对中国非常的不利。英国担心俄国在日俄战争失败后,将扩张矛头转向南亚地区,遂与俄国谈判划分双方在南亚的势力范围,英国急需日本在中国东北地区牵制俄国的力量,以造成谈判桌上对英国有利的局面,对日本侵略中国,英国采取绥靖政策。日本在英日同盟的庇护下,积极在东北扩张势力,挑起间岛交涉,并利用列强争夺中国路权的机会,企图将势力范围拓展到中国南方地区。由于福建在地理上与台湾隔海相望,日本向清政府索要跨福建、江西、浙江三省之大铁路路权,图谋“先建一牢固不拔之势力,以为侵略南清根据地。”{9}日本还计划与英国政府协商,争取获得苏杭甬铁路杭州至宁波段的路权,或将此段铁路改为英日合办。日本咄咄逼人的侵略野心,让清政府将日本视作最大威胁。随着中英两国因苏杭甬铁路借款交涉矛盾逐步升级,日本趁机以居间调停为借口,准备派兵船来华,如此一来,其他列强亦会依据协定派兵船来华,进行武力讹诈,英国驻汉口领事妄称“日船来一只,英必来两只,他国恐亦不免,扬子江权利断不让之他人。”{10}对列强联合侵华的担忧,让袁世凯的借款主张逐渐获得慈禧太后和多数官员的支持。
三、订立正式借款合同
1907年4月,外务部右侍郎汪大夑在与英国的谈判中,英方同意将借款筑路分为两事,不以铁路作抵,另指抵款,铁路由中国自办。9月,袁世凯调任外务部尚书,开始负责苏杭甬铁路借款交涉。英国驻华公使朱尔典催促外务部尽快订立正式借款合同,称中英公司提出的借款條件,较其他国家要优越得多,而且对中国主权丝毫没有侵犯。朱尔典威胁到:“现在中国对已达成协议的诺言不能履行,这好像中国不愿英国以和平方式对待它。”{11}10月2日,外务部电告两江总督及江、浙两省巡抚,称英方不同意再拖延签订借款合同,准备采用“浦口模式”,与英国订立苏杭甬铁路正式借款合同。10月20日,清政府同意外务部制定的借款方案:将借款、筑路分为两事,中国自筑铁路,江浙铁路公司原有股本全数备用外,向英方再借款一百五十万英磅,另指的款作抵。11月21日,驻英公使李经方致电外务部,称英国政府同意不再索取路权,“惟已允者,政府责望设法速行”,{12},袁世凯由此得知废除草合同彻底无望,于是下定决心订立正式借款合同。
为安抚江浙绅民,袁世凯电请绅民选派代表赴京,由政府向其详细说明借款筑路之原委。12月10日,江浙绅民代表许鼎霖、张元济等赶赴北京。两省代表到达北京后,得到庆亲王奕劻和外务部尚书袁世凯的接见。袁世凯深知绅民“惧权利之外移”,{13}他一边安排代表查阅铁路卷宗,一边安抚代表,称主权、事权悉操于中方手中,实与自办无异。代表在了解朝廷不得已的苦衷后,不复再言拒款。同月,外务部又提出“部借部还”的办法:苏杭甬铁路借款合同由邮传部与英方订立,由外务部作保,借款作为邮传部对修筑铁路的资助。该办法顾及外交和民情,得到慈禧太后的同意,两省铁路公司稍晚也勉强同意了这一办法。1908年3月6日,清政府代表外务部右丞胡惟德、右参议高而谦,与英国中英公司代表濮蘭德在北京订立《中国国家沪杭甬铁路五厘利息借款》合同,苏杭甬铁路改名为沪杭甬铁路。合同主要内容有:借款一百五十万英镑,年息五厘,由外务部作保,江浙铁路公司聘请英籍工程师一人,公司用款报邮传部,由邮传部派员查账,还款期限30年,公司若购买洋料,优先向英国购买。
四、总结
沪杭甬铁路借款沿用了津浦铁路的“浦口模式”,将借款、筑路分为两事,除借款金额少于津浦铁路外,合同其他款项相差无几。正式借款合同挽回了不少草合同中失去的利权:账目由借款公司管账改为借款公司查账,让中方掌握了路款的使用权,能更充分地利用借款,避免筑路过程中出现资金浪费的现象;借款抵押由整条铁路产业作抵,改为另指的款作抵,消除了英国攫取路权的可能;借款利息、佣金较草合同有所减少,减轻了还债压力;英籍工程师听命于中方总办,铁路的修筑权和管理权由中方掌控,让中国掌握了铁路的控制权。袁世凯为达到沪杭甬铁路国有化目的,有意在正式借款合同中加入了铁路国有化的内容。合同第一款将铁路名称定为国家沪杭甬铁路,冠上“国家”二字,是将商办实化为国有,第十七款规定“铁路派用专门人员,分派各该员应办各事,以及辞退各该员,由总办与工程师商酌办理,”是把筑路的用人权收归清政府。两省绅民本不愿借款,正式借款合同将铁路变相收归国有的做法,再次激起江浙绅民对借款的憎恶,为沪杭甬铁路再起风波埋下了隐患。
二十世紀初的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清政府内忧外患,修筑铁路,对于经济发展、国力振兴有重大意义。修筑铁路耗资之巨大,乃不是当时国力所能承受,因此,适当利用洋债筑路,并无不妥。两省铁路公司主要以民间集资的方式来筹集路款,浙路公司自1905年7月成立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共筹集股银484万元,苏路公司从1906年5月到1908年底,共筹集股银388万元,虽然集资情况较好,筑路成绩较其他省份为优,但也存在认股而不交者,而且筹集的股银并非都是富商蓄贾的剩余资金,经过广泛集资后,财力逐渐枯竭。另外,两省铁路公司所定股息较高,成为日后公司经营的沉重负担。袁世凯是清政府中少有的能干官员,他对遍地疮痍,财政困难,百姓疾苦的国情有着清醒的认识,在他看来,中国只有“大借欧美债,大兴实业”,{14}才能尽快提升国力,抵御住列强的侵略。袁世凯与绅民相左的救国思想,必然会遭到绅民的强烈反对,但他顶住压力,在俯顺舆情的同时,提出英方和绅民都能接受的“部借部还”办法,和平解决了沪杭甬铁路借款风波。
近代以来,世界秩序被欧美列强所主导,弱小国家遭受着列强的肆意欺凌。中国一直是列强侵略的重要目标,列强依靠强大实力,在中国攫取了许多利权。爱国绅民对利权的丧失极为痛心,他们希望收回权利,实现国家的复兴和民族的独立。但绅民中的一些人看不到国际规则的实质,盲目笃信国际法,认为依靠国际法的约束力,就能收回被抢夺的利权。更有部分极端民族主义者,与清政府中主张强行收回路权的官员合流到一起,极易引发义和团式的排外运动,这对中国最为危险。袁世凯长期负责外交事务,深知国际规则的实质是弱肉强食,外交需要国家实力作为后盾,现在“中国势处孤危,即能谨守约章,讲信修睦,犹恐不足以自保,矧敢轻弃成议,自启纷扰。”{15}采取暂时的忍让,适当满足列强的利益,换取列强放弃对中国利权的索取,为中国提振国力争取宝贵的时间,不失为正确的外交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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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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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an Shikai In The Loan Storm Of Shanghai-Hangzhou-Ningbo Railway
GAO Hai-bo
(College of History and Culture, Hebei Normal University, Shijiazhuang, 10094, China)
Abstract: The Shanghai-Hangzhou-Ningbo Railway has special significance in the history of the railway in the late Qing Dynasty. Around the railway loan,a series of games were played by gentlemen and representatives of the people in jiangsu and zhejiang province,Qing government and Britain government. Through negotiations, the Qing government forced the British side to agree to divide loan and road building into two things. The railway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are controlled by the Chinese side. Under this premise, Yuan Shikai's loan is not a traitorous act, but a rational choice made in consideration of China's dangerous international situation.
Keywords: Railway; Loan; Economic Rights; Yuan Shik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