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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治融合”乡村基层治理新模式研究

2020-07-14朱毅煊

乡村科技 2020年14期
关键词:基层治理乡村治理

朱毅煊

[摘 要] 基层农村治理水平是衡量国家治理水平的重要标准之一。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开始实行乡村振兴战略。在新时代,探索形成高效的乡村治理模式成为深化改革的重要议题。浙江省桐乡市首创以自治为基础、以法治为原则和以德治为特色的“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实现从传统单线管理向多元共治转变。实践证明,“三治融合”的新模式契合中国乡村治理现状,能有效提高乡村治理效率,提高基层治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具有重要的推广意义。

[关键词] “三治融合”;乡村治理;基层治理

[中图分类号] D42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7909(2020)14-47-2

基于我国国情,“三农”问题始终是现阶段党和国家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下,乡村治理现代化日益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一环,乡村治理的成果不仅关系着乡村的良性可持续发展,还体现着国家整体治理水平。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作为乡村基层治理现代化转型的重要环节,将“三治融合”放在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位置,为现阶段各个地区的乡村治理工作提供新思路[1]。

1 案例概述

所谓“三治融合”,指的是自治、法治、德治融合。“三治融合”在乡村基层治理中表现为党委、政府、社会、公众的多方参与和法律法规的规范保障。2013年,本着发扬“红船精神”的思想源头,浙江省敢为人先、主动探索,在嘉兴市率先试点尝试了“三治融合”的基层乡村治理模式。实践表明,该模式作为一个成功的实践经验有利于形成乡村治理新格局,是新时代发动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的精髓,是新时代基层乡村治理创新的发展路径,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石。

“三治”源头在桐乡市高桥街道,作为地处城乡接合部的乡镇,拥有高速、高铁“双门户”,整个乡镇面临大开发、大拆建现状,各种基层问题层出不穷,矛盾较多。严峻的形势倒逼地方政府进行改革,以缓解治理压力。在最初的越丰村试点中,创造性地成立了百姓参政团、百事服务团和道德评判团作为“三治融合”的载体,将“三治融合”理念贯彻其中并体现在基层乡村工作中。百姓参政团作为一个民主协商决策平台,协助政府处理基层治理事务;百事服务团是以志愿者为主体的服务互助资源;道德评判团作为德治建设平台,通过德高望重的村民参与乡村治理,以道德约束调解社会矛盾。“三团”体现了乡村治理中多元主体参与、多元规范共治的新理念。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对乡村基层治理的要求不断提高。党的十九大召开后,“三治融合”的“桐乡经验”有了进一步发展,由最初的“三团”向“一约两会三团”转变,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进行了发展升级,增加了覆盖范围。其中,“一约”是村规民约,“两会”是百姓议事会和乡贤参事会,“三团”为百姓服务团、法律服务团和道德评判团。地方政府在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主导作用的基础上,健全“一约两会三团”模式,既激发了群众参与治理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又提升了村民的主人翁精神。同时,对各类社会组织放宽准入门槛,大力支持和培育社会组织,发挥基层社会组织的协同作用,促进实现治理主体多元化,实现村民、政府、社会组织合作共治[2]。

2 经验与启示

在“三治融合”顺利推进的同时,村民对这种治理新模式給予了高度评价。“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判,事事有人管”成为这种乡村治理新模式的真实写照。实践表明,“三治融合”有效促进了乡村治理效率的提高,促进了由政府单线管理向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共治的转变,促进了治理手段从行政走向道德、法律、行政多种手段综合应用。从“桐乡经验”中可以得出以下几点启示。首先,多元主体共治,重视资源整合。“三治融合”拥有3个治理主体——村民、政府和社会组织,三者的协同合作促进了资源整合,充分的资源整合提高了治理绩效和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3]。其次,明确治理过程程序化、规范化。将治理过程的相关载体“一约两会三团”进行规范化处理,出台统一的规范化标准。对其组成、实施和作用进行明确,权责明晰的载体更易提高运行效率[4]。最后,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形成动态稳定的创新模式。社会发展瞬息万变,为紧跟时代步伐,“三治融合”模式的调整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才能永葆活力,创造崭新蓝图。

3 结语

社会治理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全面深化改革和乡村振兴的新时代,传统乡村治理模式已不再是乡村治理的最优选择,治理模式的创新成为重中之重。桐乡市首创的“三治融合”模式,以自治为基础,以法治为原则,以德治为特色,在多元主体的共同努力下,形成了“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虽然“三治融合”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在此新格局下,未来的重点目光应放在“三治”之间的互动关系上,形成三者的良性互动和对话机制是未来推动“三治融合”深度发展的重要议题之一。

参考文献

[1]左停,李卓.自治、法治和德治“三治融合”:构建乡村有效治理的新格局[J].云南社会科学,2019(3):49-54,186.

[2]李亚冬.新时代“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研究回顾与期待[J].学术交流,2018(12):79-86.

[3]姚媛.三治融合“桐乡经验”的启示与理论创新:基于乡村治理的视角[J].领导科学论坛,2019(9):20-23.

[4]余钊飞.新时代“枫桥经验”:乡村治理中的“三治融合”[J].人民法治,2018(14):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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