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新创业法律课程内容体系构建与实现
2020-07-14田梅
田梅
【摘 要】 文章在大学生创业情况及大学生创新创业法律教育现状的基础上,从知识、能力与职业素养三个角度确定了课程目标,分析了影响课程内容构建的授课对象、内容选择及体系主线三个因素,并构建了大学生创新创业法律课程内容体系。为保障课程内容体系的实施效果,提出从更新创新创业法律教学理念、设立创新创业法律课程教研室及打造多主体联动制实训基地等方面建立配套措施。
【关键词】 创新创业;法律课程;课程目标;内容体系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4102(2020)03-0038-03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下,创新创业是大学生重要就业途径之一,现代法治社会中,法律风险是创新创业过程中必然存在的风险之一。在面对各种法律风险时,若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及应对能力,创新创业活动将难以避免地陷入法律纠纷,消耗资金,影响正常运营,一定程度上影响其顺利发展。
一、大学生创业情况分析
根据麦可思研究院2018年与2019年的大学生就业报告的数据,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分析大学生创业基本情况:
一是毕业生自主创业比率,2017届大学生为2.9%,基本持平于2015届与2016届;2018届比率为2.7%,从数据看略有下降。二是自主创业三年后的存活率,2014届毕业生毕业后半年仍在自主创业的人群中三年后的存活率46.9%,与2013届的存活率46.2%基本持平;2015届的毕业生自主创业者三年后拥有44.8%的存活率,比2014届下降1.4个百分点。三是三年后自主创业数量变化,2014届比率增长为为6.3%,2015届则增至6.2%,两届变化后的数据基本持平,总体可以反映出毕业后的三年内有更多的大学生选择了自主创业。四是收入情况分析,2017届与2015届毕业半年平均月收入自主创业人群的月收入分别为5785元与5131元,与同届同期本科相比分别高1011元与1089元。三年后,2014届自主创业者月平均收入11354元,增长132%,同届本科毕业生月平均为7045元,增长87%;2015届本科自主创业者月收入11882元,增长132%,同届本科毕业生月均7441元,增长84%;2015届高职高专自主创业者为9726元,同期高职高专平均6005元,涨幅分别为111%与76%。
从以上数据至少可以看出,大学生毕业时创业率基本稳定,但是三年后的失败率持续超过50%;基于创业者的平均收入远高于同期毕业生的平均收入,大学生毕业三年后创业人数持续增高具有可能性。因此,大学生创新创业法律教育不能仅考虑毕业时创新创业的人群,而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能够顾忌未来可能创新创业的人群。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法律教育现状
我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课程体系中法律教育的状况具有以下两点:
其一,创新创业课程体系中法律教育内容比例畸轻。课程内容中法律内容所占比例分别为:教育部提供的《“创业基础”教学大纲(试行)》1/16,《大学生KAB创业基础》1/38,《SYB创业培训》1/5。据调查,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包含专门类课程、专业类课程及相应实训课程。专门类课程是面对全校大学生开设,包含职业生涯规划、创新创业指导及就业指导等课程,在这部分课程中,缺少专门的法律教育课程,而任一门课程由于其学时的限制均难以实现法律教育的重任;专业类课程是依据专业特色设置内容,由专业课教师授课,非法学专业的此类课程更是难以与法律相关;实训类课程是由学生业余参加的竞赛与活动组成,学生任选项目,没有法律教育的要求。
其二,创新创業法律教育课程内容差异较大。虽然创新创业法律教育之于高校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之中所占比例不尽如人意,但是诸多法学教育者关注、研究并编著了创新创业法律教育的教材。由于创新创业法律知识涉及面很广,学者均是在自己关注及研究的基础上,完成了教材的编写,内容上存在着较大差异。目前,创新创业法律教育内容体系缺乏科学性论证,范围过窄,难以保障学生全面掌握;内容过泛,难以突出重点。两者教学效果均无法保障。
三、大学生创新创业法律课程内容体系结构
大学生创新创业法律课程内容应包含以下五部分并依次展开,各部分内容均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分析:
第一部分: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及设立。主要包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有限责任公司三种形式。每种组织形式包括概念、法律特征、设立中的法律风险点提示及法律风险防范建议四部分内容。
第二部分:股东权行使。本部分是针对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中公司股权行使问题的介绍。主要内容包含股东权利的种类、股权行使的法律风险点及防范建议。
第三部分:合同签订与管理。合同是当代各类经济活动不可缺乏的环节,如若针对合同法律风险处理不当,必然给当事人及企业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本部分内容应包含合同的基本原理及合同生效前、签订及履行三个环节的法律风险点提示及防范建议。
第四部分: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关系到企业的发展与存亡,尤其是在创新活动中,知识产权保护尤为重要;创业活动应注意自己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对他人知识产权的不侵犯;如果侵犯,陷入知识产权纠纷,不仅影响企业效益,还将影响企业形象,造成深远的不利影响。知识产权着重介绍种类、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点提示及防范建议。
第五部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在创新创业的过程中,基于生产或经营的需要,雇佣劳动者形成劳动法律关系;并且随着企业的发展,劳动者的人数具有增加的可能性,因此作为创业者应当掌握人力资源管理中潜在的法律风险点,作为创新者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也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主要包括用工的种类、劳动合同签订中合同内容不当及履行与变更中的法律风险点提示与防范建议等四部分内容。
此外,关于融资部分法律知识,依据麦可思研究院发布的大学生就业报告,父母、亲友投资或借贷和个人积蓄占自主创业资金来源的比率分别为2015届本科78%,高职高专75%,2017届本科占76%;2017届4%来源于政府资助,仅有3%属于商业性风险投资,创新创业资金鲜少来源于融资,因此受教学学时的限制,不建议将融资部分放入课程内容体系。同时,创新创业过程更倾向于企业的产生与发展,因此对破产与解散的相关法律知识也不纳入课程体系。
四、保障大學生创新创业法律课程效果实现的配套措施
(一)更新创新创业法律教学理念
教育理念是在教学实践及反思的过程中形成的对教育应然状态的认知,是对当前教育的理想追求,其指引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向,决定了教学改革的力度。在创新创业法律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进程中,应从以下四点进行转变:首先建立以“育人”为本的大格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校的各门课程都要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立德树人应全方位贯穿到课堂教学的全过程之中,创新创业法律课程应当承担起这个使命;其次引入新的课程设计理念,应注重以学生需求为立足点,引入OBE教育理念,以学习产出为导向,设计课程目标、实现过程及教学内容;再次更新教学方式,改变传统灌输式教学,运用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开展启发式教学,通过项目的形式,提高学生课堂参与度,实现教学效果;最后拓展教学第二课堂,在课堂教学学时有限的现状下,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发课外知识普及渠道,使用拍摄情景模拟剧、创作情景漫画等通俗易懂、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创新创业法律知识。
(二)设立创新创业法律课程教研室
以创新创业法律课程为中心,建立专门的教研室。教研室是兼具教学与管理职能的实体,具备职能包括教学、研究、规划、组织与评价等。创新创业法律课程教研室的建立有利于组成专业的师资团队,集中开展创新创业法律理论研究,提升专业理论素养,为创新创业法律教学夯实理论功底;汇集创新创业法律实训案例,建立教学案例库,并对每个案例进行深入研讨,形成符合课程目标的教学设计;发挥教师集体智慧,深入开展创新创业法律教学研究,深度融合理论与实践教学,提升教学能力,落实上级关于创新创业教育的精神与指示。同时,作为一个最基层的教学实体,教研室应作出师资队伍发展规划,至少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师资队伍建设应注重内外兼修,内指高校专职教师,应优先选择具有司法实务经验高校教师;外则是合理吸收校外专家,比如创业人士、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法律顾问、法官及律师等,搭建优质师资队伍;另一方面师资队伍培训规划,搭建发展平台,组织教师参加创新创业专业培训、考察及交流等,提升教师创新创业实务能力与水平。
(三)打造多主体联动制实训基地
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最终目的是促进就业与创业,其本质属于社会问题,因此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完善应当以高校为主体,政府予以扶持,其他社会团体、组织及企业进行合作。创新创业法律课程是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应遵从主体责任原则。鉴于创新创业法律课程自身的实践性,单纯的理论教学难以实现课程目标,教学中应加强实践训练,实训基地建设具有必要性。从形式上看即可单独设置创新创业法律教育实训基地,也可在创业实训基地内以项目的形式存在;其管理应采取高校主导,政府给予适当扶持,实行校企合作的运营模式;创新创业法律教育实训基地的主要任务包括:通过文化氛围的营造培养创新创业主体的法律风险意识、社会责任感及职业道德;通过企业设立与运营过程的展现,掌握基本法律流程;通过模拟项目的参与,体验过程,并理解法律风险的意义及潜在的法律风险点;实训基地可设法律援助中心,由创新创业教研室的教师担任,为创新创业学生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通过创新创业法律实训基地,提升学生的法律风险实践能力。
2019年10月3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再一次强调,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我国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学生作为现代国家的公民,法律意识是公民意识的组成部分之一;作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国家战略的生力军,法律知识是创新创业知识体系的内容之一,法律分析能力是创业的技能之一。因此,创新创业法律教育应当成为大学生必修课程之一,构建完整的、统一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法律教育课程内容体系是保障学生树立公民意识、培养法律风险意识、提高创业成功率、化解社会就业压力的必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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