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工信部装备中心《通知》:明确和调整部分产品准入要求,涉及ETC、EMC、液压尾板、集装箱运输半挂车

2020-07-13商讯

商用汽车 2020年6期
关键词:通知车架底盘

2020 年4 月7 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调整〈公告〉产品准入相关要求的通知》(装备中心〔2020〕103 号),进一步明确和调整了部分产品的《公告》准入要求。据悉此举是为贯彻落实《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里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国办发[2019]23 号)及相关标准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告》管理,同时考虑到疫情影响的实际情况。《通知》要点如下:

1. 选装ETC 车载装置的相关要求

1)自2020 年7 月1日起,新申请产品准入的车型应在选装配置中增加ETC 车载装置,供用户自主选装。并在《公告》参数“其他”栏中描述:“该车型可选装ETC 车载装置。”

2)设置6 个月过渡期( 2020 年7 月1日—2021 年1月1日)。过渡期内,车辆产品选装的ETC 车载装置,可采用直接供电或非直接供电方式,并在《公告》参数中进行备案。自2021 年1月1日起,新申请产品准入的车型应选装采用直接供电方式的ETC 车载装置。

3)采用直接供电方式的ETC 车载装置,应按照GB/T 38444-2019《不停车收费系统 车载电子单元》进行相关检验检测。

4)需选装ETC 车载装置的车型范围:乘用车、货车、客车及专用车产品,但不包括三轮汽车、城市公交客车、二类底盘基础上改装的专用作业类车辆及特型机动车产品。对于交通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产品,企业在申报《公告》时,也应按要求选装ETC 车载装置。

2. EMC 检验相关要求

按照GB 34660-2017《道路车辆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验方法》开展《公告》产品准入检验检测时:

1)对于利用二类底盘改装的产品,可在二类底盘上进行试验,确保底盘的EMC 检验项目完整,其整车电磁兼容试验可视同底盘。

2)对于整备质量>20 t 的二类底盘,暂不要求其整车辐射抗扰试验。

3)对于整备质量>20 t 的整车(一次性制造完成),暂不要求其整车辐射抗扰试验。

3. 安装液压尾板检验相关要求

按照GB/T 37706《车用起重尾板安装与使用技术要求》开展《公告》产品准入检验检测时:

1)实施检验的车型范围:所有安装或选装液压尾板的运输类车辆,包括货车、挂车。

2)该标准的同一型式判定条件暂定为:车辆类型(指N1、N2、N3、O3、O4等)相同;起重尾板生产企业、型号相同(尾板的结构、材料、额定载荷等相同);尾板在车辆上的安装位置、方式和主要尺寸相同(需提供安装工艺文件、图纸)。

4. 集装箱运输半挂车相关技术要求

对于集装箱运输半挂车牵引销处车架总高度的要求调整为:

1)对于运输≤30 英尺集装箱的集装箱运输半挂车,如其车架上平面是在一个完整水平平面内,则其牵引销处的车架总高度应≤194 mm;否则,必须采用“大鹅颈”结构。

2)对于运输≥40 英尺集装箱的集装箱运输半挂车,如其车架上平面是在一个完整水平平面内,则其牵引销处的车架总高度应≤194 mm;否则,必须采用“小鹅颈”结构(鹅颈落差≤121 mm,纵梁前后上平面均直接承载)。

猜你喜欢

通知车架底盘
多工况下皮卡车架的结构分析及轻量化
基于底盘测功机的纯电动汽车续航测试
某轻型卡车车架设计开发
EASY-EV通用底盘模态试验
一种危化品运输车罐体副车架的设计与计算
遗嘱中指定保险受益人的有效性及方式
生活处处有语文
漫谈底盘防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