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2 部委《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降低6 类物流成本
2020-07-13商讯
商用汽车 2020年6期
2020 年6 月2 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了6 项措施,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提升物流效率,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6 项措施要点如下(仅保留与道路运输相关要点,其他以“……”省略):
一是深化关键环节改革,降低物流制度成本。……加快运输领域资质证照电子化。科学推进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维护道路货运市场正常秩序,建立严厉打击高速公路、国省道车匪路霸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停靠管理。……。
二是加强土地和资金保障,降低物流要素成本。……。
三是深入落实减税降费措施,降低物流税费成本。……。降低公路通行成本。……。加强物流领域收费行为监管。
四是加强信息开放共享,降低物流信息成本。在确保信息安全前提下,向社会开放与物流相关的公共信息。……。降低货车定位信息成本,规范货运车辆定位信息服务商收费行为。
五是推动物流设施高效衔接,降低物流联运成本。破除多式联运“中梗阻”……。完善物流标准规范体系,推广应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货运车辆、……。
六是推动物流业提质增效,降低物流综合成本。推进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研究制定2021—2025 年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继续实施示范物流园区工程,布局建设一批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培育骨干物流企业,鼓励大型物流企业市场化兼并重组。提高现代供应链发展水平。加快发展智慧物流。积极发展绿色物流。
《意见》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政策统筹协调,切实落实工作责任,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