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背景下受助大学生返乡就业意愿研究
——以贵州大学贞丰籍学生为例
2020-07-13贵州大学文学与传媒学院550025
(贵州大学文学与传媒学院 550025)
民族贫困地区的如期脱贫是2020年全国同步小康既定目标实现的关键。贵州省不沿海、不靠边、不沿江,是一个没有平原支撑的喀斯特山区省份,集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于一体,是全国贫困深度最深、贫困强度最强、贫困面积最广的省份,俨然成为国家脱贫攻坚的主战场。精准扶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攻坚阶段的有效途径,能够针对性的解决个体贫困,而在校大学生是教育精准扶贫的重点专注对象,同样也是反贫困战役中的中坚力量,如何发挥受助大学生的反哺作用不仅关系着民族贫困地区的稳定,而且影响着脱贫效应的延续,更决定着民族贫困地区发展内生动力的形成。因而,对精准扶贫受助大学生的返乡就业意愿进行研究,不仅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把握受助大学生的职业发展倾向,更可以通过一定程度的干预来帮助民族贫困地区稳固脱贫成果。
一、研究背景
党的十八大把贫困人口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强力实策、精准发力1,推行了针对贫困建档立卡户家庭子女上大学予以资助的教育精准扶贫项目,为贫困家庭子女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支持,为贫困家庭脱贫创造了基本条件。所谓“精准扶贫”,即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贵州是民族贫困集中连片区,关系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同样也是精准扶贫战略实施的主战场。扶贫的目标一方面是脱贫,更重要的一方面还是阻止返贫,这不仅是精准扶贫战略的内涵,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扶贫更要与“扶智”和“扶志”相结合,同样也体现了提升脱贫可持续能力的必要性。大学生是教育精准扶贫的主体,同样也是民族贫困地区发展内生动力形成的关键力量,只有帮助其树立良好的职业发展倾向、培育其良好的职业能力,才能真正激活贫困地区的发展动力,防止返贫现象的发生。
贞丰县是贵州省贫困程度较深的地区,也是贵州大学定点帮扶单位,通过对贵州大学贞丰籍受助大学生的返乡就业意愿进行调查能够以点及面的对精准扶贫受助大学生的职业发展意向进行掌握,为进一步职业发展引导和职业能力培养奠定基础。
二、受助贫困大学生返乡就业现状
受传统教育理念的影响,贫困地区及农村地区的学生接受教育的主要目的就是脱离原生成长环境,享受更为先进、发达和优质的城市服务,但这与“智志”结合的精准扶贫战略初衷不相统一,后扶贫时代需要的是民族贫困地区发展内生动力的建构,这就急切的需要受助贫困大学生受高等教育之后能够回归家乡、建设家乡。
1.受助贫困大学生返乡就业意愿现状
通过针对贵州大学贞丰籍精准扶贫受助学生调研可以发现,受助贫困大学生在人生规划上呈现出多元的特点。这既与每个人的成长环境有关,又与在成长过程中所收到的教育有关。“未来有返乡就业意愿,但当前更想留在大城市锻炼自己”的学生占比约为四分之一,其中留守儿童占比八成以上,而“有返乡就业意愿并且做好清晰的人生规划的同学”留守儿童占比为0,两者的对比,反映出的是在成长过程中父母角色的缺失,造成了其较为强烈的逃离情绪,同时,在经济发达地区就业的父母能够带给他们的是更为现代化的城市认知,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这些学生未来的职业地域选择。另一方面,贫困地区学生在成长过程中所受到的教育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其未来的职业选择,“没有返乡就业意愿的同学”在义务教育阶段受到至少3次的负面教育,所谓的负面教育就是对学校、对村镇等的消极评价,这些评价在很大程度上建构了学生最为原始的家乡认知,身份认同的缺失同样也造成其较为强烈的逃离情绪,学成之后视家乡的需要再回归的同学中,父母均受过中等级别以上的教育,这反映出父母的教育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影响学生的职业发展规划,不论是学校教育还是家庭教育的作用都是直接的,引导方向的不同,做出的决定也会迥异,所以,教育对于贫困受助学生返乡就业意愿的形成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2.受助贫困大学生返乡就业职业选择
受助贫困大学生返乡就业的职业选择主要集中在短期支教、在编教师、政府公职、企事业单位、自主创业以及回家种地等。
受助对象对于在编教师、政府公职等带有国家性质的稳定单位的倾向更为明显,这也显出受助大学生在就业选择方面会优先选择稳定、社会地位高的职位,而选择自主创业的人数不足一成,这说明调查对象风险厌恶型的特征较为突出,不愿意从事不确定性的职业,选择回家种地的人数为0,这同样体现出受助贫困大学生对于父辈所从事的农业劳作职业持排斥的态度。
通过以上关于返乡就业意愿选择的研究分析可以看出,“稳定、社会声望高”的职业仍是这些受助贫困大学生的优先选择,而且带有明显的风险厌恶倾向,这与这些学生从小成长的环境有关,物质资料的匮乏造成了其在专业、职业选择的时候更多的倾向于经济价值实现迅速的类型,同样,对于不确定性也持排斥态度,也反映出这些学生思想略微保守,不愿意也不敢于开创新的事业,求稳心态凸显。
3.返乡就业意愿实现的难点
影响贫困大学生回乡的就业因素主要可以分为三个方面。首先是就业环境,贞丰是贵州省贫困县之一,在产业结构以及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对发达地区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农业仍然是主要产业,这对于优先排斥农业专业的贫困大学生在返乡就业的选择上就有非常大的局限性。同时,贞丰县对于本籍学生返乡就业没有针对性的优待政策,这也不利于本籍贫困学生的返乡就业,更不利于就业主体的稳定。其次是城市的发展程度,受调查的学生在就业的时候更多的不是考虑自己而是出于对未来的考虑,医疗服务、教育服务等是否能够与自己的预期相匹配才是决定其是否选择返乡就业的关键;最后,受以父母为主的周边人的影响。父母在外打工的学生选择返乡就业的可能性更小,相反,家乡有家人的学生选择返乡就业的可能性更大。
三、促进受助贫困大学生返乡就业的对策建议
1.树立正确就业观,提升就业能力
受助大学生应该多关注国家的有关政策,正确认识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以及贵州“农村产业革命”的内涵,准确把握农村就业所带来的的机遇,只有立足于当前,才能真正把握住未来的发展前景,所以,应该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不能带有有色眼镜来看待农村、看待贫困地区,更应该秉承“从农村中来到农村中去”的信念,学成之后返乡建设农村、反哺农村,同时,也要提升就业能力,所谓的就业能力一是自己的专业技能,而是挖掘就业机会的能力,夯实专业基础是为了将自己的专业知识投入实际生产、实践当中,多了解国家、省市政策,提高政治敏感性是挖掘就业机会的有效途径,当前农村发展滞后的城市、贫困地区滞后于发达地区,但国家给予的政策支持是一以贯之的,这也同样意味着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未来有着无限的发展潜力,所以,受助大学生应该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在提升专业技能的同时,也要强化就业能力。
2.强化就业教育,构建合适的培养体系
教育精准扶贫就是能够针对特定的贫困大学生给予个性化的教育。贫困大学生由于所有教育、成长环境等的限制,对于行业认知、就业选择以及职业能力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局限性。这就要求,高校在相关课程设计及开设过程中,应该强化学生的就业教育,尤其是对贫困学生的“反哺教育”,帮助其树立学成之后建设家乡的就业观念,与此同时,也应该针对贫困大学生的特点构建适合其发展的就业培养体系,从实习选择、就业咨询、意识培育以及能力提升等方面搭建起立体化的就业教育平台,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贫困学生带有偏见的选择职业,也更能从思想上引导贫困大学生积极返乡就业。
3.优化产业结构,营造积极就业氛围
贞丰县是贵州贫困程度比较深的县,为2020年如期脱贫摘帽,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当地政府在产业结构优化方面也做了很多努力。当前,农业仍是贞丰县的支柱产业,但是优化了农作物的品种,一改先前粮食作为为主的种作模式,根据当地的土质结构、气候特点、水源条件等种植茶叶、烟草等经济作物,产量提升的同时村民收入也有了显著的改善。为了能够吸引更多的贞丰籍大学生返乡就业,应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不能仅仅停留在浅显的种植业,更应向纵深发展,提高产业的附加值,为大学生返乡就业提供更多的机会。与此同时,也应该营造更为积极的就业氛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应该对于本籍大学生返乡就业提供一定的优待政策,其次也要优化创业环境,提高大学生返乡就业创业的意愿,最后,努力提升本地的教育、医疗水平,为大学生的返乡就业解决后顾之忧。
四、结论
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能否如期脱贫摘帽是决定贵州省贫困县贞丰是否能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的关键。精准扶贫对贞丰县的脱贫带了显著的效果,而脱贫之后避免返贫才是全面小康的应有之意,这就需要提升地区的造血能力,当地的贫困大学生由于受过高等教育,综合素质高,已然成为地区经济与社会建设的中间力量,所以,在精准扶贫背景下,受助大学生能否学成之后回乡就业决定了地区造血效能的高低。
精准扶贫的战略重点是精神扶贫,即扶贫先“扶志”。“扶志”的第一层含义是通过教育引导贫困地区的人、贫困大学生树立起艰苦奋斗的精神,通过自己的奋斗来摆脱贫困;而第二层含义就是通过对贫困大学生的教育,使其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学成之后返回家乡、建设家乡,提升脱贫质量,避免返贫。
通过对贵州大学贞丰籍贫困学生的调查可以发现,大多数的学生并没有返乡就业的打算,更多是想留在大城市,这显然是与精准扶贫的内涵相悖的,而阻碍这些贫困大学生返乡就业的因素很多,集中体现在就业理念、职业能力以及就业环境三个方面。而为更好的吸引贫困大学生毕业之后能够选择返乡就业应该从以上三个方面重点加强,既要通过思想引导改善学生的就业理念,也要通过教育方法提升学生的职业能力,更要通过优化就业环境来为本籍贫困大学生的返乡就业营造积极的氛围。
注释:
1.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N].人民日报,2012-1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