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民间音乐的文化产品特性
2020-07-12王列钱超
王 列 钱 超
(长兴传媒集团视频部,浙江湖州 313100)
将文化作为一种商业产品来进行表达,听起来似乎有一些别扭,因为在中国传统文化的语境中,似乎文化就代表了“风雅”,商业就代表了“铜臭”,《论语》当中亦有“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记载,所以,在我们将文化和产业放在一起的时候,人们自然而然地就产生了这种感觉。但是如果我们把商业及其相关的活动,也视为人类所创造的文化的时候,商业和文化之间的关系就可以得到另一个角度的解读。与此同时,文化还是人类的基本需求,更是众多需求中的一种,所以文化就比较自然地在人类的市场活动中形成了供需关系。因此,如何把握人类精神产品和物质产品的不同特性,便显得尤为重要。
将中国民间音乐看成文化产品进行分析,就需要将其从创意产业的角度,也就是从经济的角度来进行审视。以中国民间音乐为代表的文创产业,是从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展开对文化的创造活动。值得注意的是,有一个文化价值底线是极为重要且一定要遵守的,就是以尊重文化的内在价值为前提。[1]假如为了产业而破坏了文化,那么这种产业就会失去它本真的意义,最终也会走向自取灭亡的道路。以《云南映象》等中国传统民间歌舞作为文化产品的文化产业为例,如果想要通过经济方式更有效地传播中国民间歌舞文化的精神价值,那就必须遵循民间歌舞社会存在运行的基本样态。如果因为经济的原因,把中国民间歌舞文化的最本真东西创意得面目全非,那就是违背了文创产业发展的初衷。发展经济不能以牺牲环境和生态为代价,发展文创产业也不能以牺牲文化和传统为代价。此外,在谈及中国民间文创产业时,必须了解中国民间音乐的本质内涵,保留和发扬中国民间文化的特质,只有深刻把握其内在品质,中国的民间文化从业者才能展开想象的翅膀,做出具有纯粹的中国民间文化精神的文化产品。
一、中国民间音乐文化产品的内涵
中国的民间音乐跟传统的、官方性的音乐有所不同,古往今来都是同人们的生活交织在一起的。[2]任何一位在生活中展示其技艺的人员,如果你给到他一定的报酬,他就立即变身成为卖艺者,如果不给报酬,那他就是自己自娱自乐。因此如果要界定文化产品,则需要转换看问题的角度,不仅需要从经济学角度看,也要从生活需求和市场价值的角度来看。从文化产品的角度来看中国民间音乐,其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具有浓厚的生活气息、乡土风格以及地域特征。举例来说,一首山西的民歌叫《想亲亲》,一首安徽黄梅戏叫《牛郎织女》,一首河北梆子叫《辕门斩子》,一部湖北汉剧叫《四郎探母》,一首江西民歌叫《十送红军》等等。
生活气息,就是其内容和大众的生活息息相关;乡土风格,就是表现形式是群众所喜闻乐见;地域特征,就是音乐使用地方的音调和方言。中国的民间音乐如果脱离了这些文化特征,就失了其灵魂,也失了其价值。有些从业者主观的加上了一些新时代特征,而不尊重原来文化固有的特色和内在逻辑,进行所谓的“改善”,看起来似乎跟上了潮流,但这种迎合市场的主观判断,无形中却把民间文化产品送上了末路。因为只有音乐的内容和形式源自生活、表现生活、反映生活,普罗大众才能产生真正的精神需求和精神满足,有需求才有价值、有价值才有市场,这是中国民间音乐文化的重要特质。
二、中国民间音乐根植于文化传统的特征
当代社会把文创产品传得较为神秘,让人感觉它似乎是一种刚刚萌生的崭新的事物。但是事实上,人类的文化一直都在进行不停止的文化创造。文化是生命不断适应新环境的一个不断调适的过程的产物,绝大多数人的生活环境是在不断变化的,因此人的创造在某种程度上来看也是环境生存所迫带来的,人必须适应环境才能生存下去。所以不思考、不创造是不行的,即便是沿袭过去的东西,也是人类经过思考和选择后的结果。如果过去的东西依然很实用,人们就会保留,因此继承传统也有创造的成分在里面。
在传统文化的语境当中,文化产品的概念不是特别明显,但文化产品的属性却并不完全是隐含的。只要是人的文化活动,比如中国民间的音乐活动作为一种供求关系存在,又以等价交换的形式存在,可能是金钱,可能是物品,也可能是其他,这些都可以看作是文化产业的一种表达形式。因此,同样一个群体的文化传统是密切相关的,文化产品在人们日常的生活中产生除了十分明确的供求关系,也存在着价值交换形式,这些都具有古老的文化产业性质。
三、中国民间音乐丰富的业态形式
千百年来,中国民间老百姓的生活是非常丰富多彩的,因此在这片土地上所产生的文化也是多种多样的。文化产业的产品形式就是文化,因此其商业项目所涉及的范围也就很广泛。从中国民间音乐的性质、功能、规格和艺术风格来看,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第一,与现场音乐表演相联系,包括艺术演出、娱乐演出、旅游演出、会展演出、公共营销演出等;第二,与音乐出版相关,包括纸质图书、录像制品等;第三,与数字媒体相联系,包括手机音乐、网络音乐等;第四,与音乐教育相联系,包括民歌研修班等;第五,与其他音乐产品及音乐延伸产品相联系,包括各种民族乐器及其相关延伸产品的销售等。总体来看,能与中国民间音乐相关联的各种形态,都可以以市场运作的方式成为音乐文化产业的业态形式。
四、中国民间音乐的文化产品特性
1.生活原创性
生活原创是中国民间音乐的一个重要特性。中国民间音乐是一种纯正的草根文化,是深深根植于普罗大众的日常生活中的。[3]所谓生活原创,就是指老百姓在日常的生活中根据自己的生活感悟,有感而发所创造的各种音乐,如民歌、小调、山歌、渔歌、号子等等。老百姓在日常的生活中是没有所谓专业音乐的创造概念的,也不需要考虑艺术观念的因素,更不需要考虑自己所创造的作品是否会受到别人的认可。民间音乐的原创者们,常常是在劳动中,即兴编唱秧歌、山歌、号子、渔歌等歌曲,这些民歌大多是演唱者根据此时此景有感而发即兴演唱出来。在曲调方面,有些是以往的旧曲调添加新词,有些是把过去的曲调进行改编组合形成新的音调而产生出来的作品。这些作品是从作者生活经验和生活体验中自然诞生的,构成了浓郁的生活特征,也具有很强的个性色彩和区域文化特征。
2.口传现场性
中国民间音乐最特别的演唱形式,也是最重要的文化特征,就是口头传播而非文字形式,人们在共同的劳动生活的集体交流场合演唱口耳相传、耳熟能详、耳濡目染而学会的各种民间歌曲形式。即便是中国民间的拜师学唱,也是通过口头传承的方式进行的。这是中国民间歌唱的重要特征。当然,随着群众受教育程度的提升,越来越多的民间音乐作品被文字记录下来形成口传文本,但是这种文本写于民间、传于民间、也消逝于民间,很少留存下来。中国民间歌曲的口传形式,也源于民间歌曲的现场演唱方式,因为民间音乐都是在特定的环境中发生的,比如特定的婚礼歌曲就不能到葬礼上演唱等等。口传和现场,这两个因素给中国民间音乐的产生的创造了空间和特定的环境氛围,能使中国民间歌手进入创造的状态,从而唱出歌手们心中的所感所思。
3.劳动审美性
很大部分的中国民间音乐都是反映的老百姓劳动生活的内容,这些音乐与群众的劳动密不可分。从古至今,劳动都是生存的重要手段和生活的重要内容,我们祖先在劳动时,将音乐巧妙地融合进了他们的劳动过程中。劳动与生活的相互融合,构成了他们生活的重要特征。各种农忙活动都有歌唱的伴随,比如薅草锣鼓,不仅在繁重的劳动中要歌唱,还有领唱、齐唱、伴奏等等,薅草劳动甚至几乎成为一种集体的歌舞,这是劳动和音乐的完美结合。这种方式不仅能让劳动者增加干劲、提高效率,更是将音乐与劳动结合起来的一种审美活动,这种独特创造,使人类能更好地思考自己未来的发展。
4.信息沟通性
中国民间音乐并非只是一种艺术表演或欣赏形式,各种音乐表演场合同时也是民众聚集的公共社交场合。在农村,人们在民间音乐表演场合交流各类信息,包括情感沟通、生活经验、劳动经验、生产经营的信息等。在城市中,各种音乐活动更是公众交往沟通的重要渠道,比如举办私人音乐会、音乐沙龙、举办舞会等各种形式。总而言之,以音乐形式作为一种社交的媒介,进行各种商务活动是一种逐渐受到人们更多选择的方式。
5.活态互动持续性
活态互动是民间音乐的另一个重要特质,所谓活态就是中国民间音乐存在于老百姓的现实生活中,老百姓有持续的参与感,而不是只存在于书本文献中,是真实存活在当下的时空当中,而不是存在于历史当中。活态互动是中国民间音乐形式与老百姓形成良好的互动状态和良性的循环状态,而不仅仅只是单向的输出和接受。
6.文化选择调适性
中国的民间音乐文化根植于民间,并始终流行于民间,最大的特征是它的自主选择性。中国民间音乐的文化选择形成了文化自觉,使得创造成为可能。同官方文化相比,中国的民间文化没有强制性,也没有各种条条框框的束缚,它的选择是自主自愿的意志体现。中国的民间文化常常遭到正统文化的诟病,主要是由于它的非专业性、非系统性、随意性等等,但也正是因为这些特性,才使得民间文化获得了属于自己的大胆选择、大胆创造、大胆抛弃等特质,从而总是能够从生命和生活的根本需求出发,建造适应自己需求的文化。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而不是其他因素来进行文化选择、文化创造与改造,是中国民间文化的重要生命力所在,也是民间文化保持其持久活力的重要的因素。中国的民间文化如果失去这些特质,也就失去了它自己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