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高校法学专业实训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
2020-07-09陈秀桃马瑞
陈秀桃 马瑞
摘要:近年来,实训教学作为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的重要探索,在高校中逐步推开。现有高校法学专业实训课程设置和实施中存在一定的局限,不能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需要和高校法学教育教学改革的趋势与要求。在明确法学实践教育目标的前提下,本文认为应当构建科学法学实训教学体系,打造信息化法学实训教学平台,完善法学实训教学实施方法,改进法学实训课程教学内容,加强法学实训教学师资队伍建设,从而实现高校法学实训教学改革与实践的创新。
关键词:实训教学实践探索法学改革
一、高校法学专业实训教学模式的局限性分析
(一)高校法学实训课程设置上的局限
2011年教育部将法学实践教育作为法学本科生的必修课程之一,正式编入课程体系。此后,一股法学实训教育改革的热潮在全国各个高校不同程度地涌现,先后出现了诸如“法学实验室”“卓越法律人才基地”“校外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等,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广大高校法学专业对实训教学课程的强烈需求。在法学课程体系中设置“法学实训课”对法学实践教育具有重要意义,法学实训课作为必修课之一,必然会在课程设置中占据一席之地。但是,法学实训课程设置应当同法学理论课程、模拟法庭课程有效协调、相互衔接,不宜过度冲击教师的教学课时、学生的学习时间的安排,否则会对其他的授课方式产生一定程度的冲击,导致学生对法学基本理论知識的复习与吸收时间被大大压缩,法学实践教育目标的实现将会受到影响。相较于传统教学模式,法学实训课程应当更侧重于引导学生运用法学知识、法律思维和法律技巧去解决法律实践问题。但是,目前多数法学实训课程的设置并没有真正实现上述目标,即学生仍然是被动式学习,缺乏自我创新,对实践案例深入分析的能力较弱。
(二)高校法学实训课程实施中的局限
法学实训课程有别于单纯的案例教学。当前法学实训课中的授课内容存在的突出问题就是简单以各专业课中的案例来堆积授课内容。不可否认,案例分析本身确系基础课教学内容不可或缺的部分,但不能简单和法学实训课程划等号。法学实训课程只有真正实现授课方式和内容的突破,才能有效发挥教学资源的作用。传统法学教育主要关注法律知识的灌输,教师在课堂上通过阐述自身对于法律理论的理解去影响和启发学生,指导学生就法学争议问题进行讨论,以达成统一认识的标准答案作为良好的教学效果。这种做法实际上有失偏颇,盖因法学实训课的实施中一旦缺少必要的研讨和辩论,学生运用掌握法律思维主动思考并解决问题的能力便难以被激发,从而逐渐丧失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教师的角度讲,在法学实训教学中,一个法律知识丰富、实践经验较强的教师,其教学效果明显高于单纯涉猎法学理论的教师。因此在现实中,高校法学实训课程实施中的种种因素,包括基于教师个人认知和经验的局限,常常会影响以“填鸭式”被动学习为主的学生。
二、高校法学专业实训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实践创新
作为一种新型的教学模式,实训教学具有广阔的价值和存在的必然性。法学教育需要与法律职业需求相衔接,高校法学专业实训教学不但为社会发展提供了大量的优秀技术人才,并且作为技术革新的试验场,也为技术发展和人才培养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是高校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必要途径,是引导学生全面成长成才的关键。因此,必须切实改革法学教育模式,探索创新法学专业实训教学方式,真正提高学生综合素养和实践能力,帮助学生更快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构建科学法学实训教学体系
科学的实训教学体系应包括实训教学目标体系、计划体系、方式体系、运行与质量监控体系。构建科学的实训教学体系是保证高校法学专业实训教学效果的基础和根本前提。以地方人才需求为出发点,构建实训教学目标体系;制定和完善相关教学文件,构建实训教学计划体系;整合各种实训教学方式,包括模拟演练、案例分析与讨论、社会实践调查、模拟法庭实训、专家讲座、法律诊所、社会服务等,构建完善的实训教学方式体系;抓好各个实训教学环节,从课程的计划、准备到实施、考核、过程管理等,构建实训教学运行与质量监控体系。
(二)打造信息化法学实训教学平台
加大实训课程的信息化教学,利用互联网实训平台、掌上学习平台、多媒体信息技术和传统板书相结合的方式,采用翻转课堂、跨界课堂等教学模式,充分发挥教学资源库和信息化教学的优势,实现师生之间的良好互动,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的需要,加快信息化教学方式课程改革的进程,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质量。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给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体验,可开发配套基于“信息化教学方式”的实训教学平台,实现个性化的教学方式,为学生提供方便快捷的移动学习服务。教师可便捷发布课程任务,组织学习过程,建立课程学习考核评测机制,学生可自由检索视频学习资源,完成教师布置的学习内容,还可自由控制学习进度,采用进阶的方式进行学习,有效提高自主学习的积极性。
(三)完善法学实训教学实施方法
实训教学课程体系是一个不断总结、不断完善的过程。传统的法学专业教学往往属于单纯的知识灌输过程,而法学实训教学则将实验教学、模拟教学、合作教学、法律诊所式教学等实践教学模式较好融合起来,逐步形成由专门性实践教学课程、一般课程的实验实践教学环节、第二课堂活动和专业实习所构成的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
应以教学目标作为中心组织实训教学;根据实训教学具体目标定位的不同,选择合适的实训方式,进行综合训练和专项训练;注重课堂实训教学与课外实训教学的关联性;以学生能力素质提高为目标,创新实训教学的方式、方法。
结束语
高校法学实训教育是培养新时期高素质法律人才的重要过程。传统“填鸭式”教学模式已不能适应现代教育的发展需要,在传统理论教学向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新型法学教学模式的转型过程中,需要加快高校法学实训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的进程,提高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质量,进一步推进高校法学实训教育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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