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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无哀乐论》中的“声与乐”

2020-07-09石慧君

北方音乐 2020年10期
关键词:音乐美学嵇康

【摘要】“治世之音安以乐,亡国之音哀以思”。传统的音乐思想认为,音乐的不同音调使听众的心情也不同。本文通过对嵇康《声无哀乐论》的分析和对其文学思想的解读,结合当时的时代背景及政治环境,使读者对嵇康的音乐美学思想有更深一步的认识,能够更加客观和全面地认识音乐和音乐所传递的感情色彩。

【关键词】嵇康;音乐美学;声无哀乐;文学思想

【中图分类号】J6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67X(2020)10-0249-02

【本文著录格式】石慧君.《声无哀乐论》中的“声与乐”[J].北方音乐,2020,05(10):249-250.

嵇康,字叔夜,竹林七贤之一,生活于魏晋时期,由于不满于现实社会和政治的黑暗,所以隐逸独居,魏晋时期的文人都通过文章表达自己的独特情怀,而嵇康也是其中的代表之一。冯友兰曾经评价嵇康:“越名教而任自然”,天真烂漫,率性而行。”嵇康所倡导的音乐思想与同时期的音乐教化思想不同,他把音乐视作是一种美的享受,即对精神的丰富。他不屑于当时所谓的政治礼教,性格狂放旷达,但作品风格清峻,他的作品反映了魏晋时期的时代思想,并为后世的思想界和文学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嵇康认为音乐是没有情感色彩的,喜怒哀乐虽然发源于听众自身对于音乐情感的情绪,但从本质上讲并不是音乐带有的客观感情,而是人在欣赏完音乐之后所产生的感觉,所以,音乐的情感也具有主观性,音乐并不能改变人的本质情感。在环境的影响下,不同的音乐会给听众不同的音乐体验,所以,不能认为音乐本体是“哀”或者“乐”的,它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人对音乐的不同理解。

一、“發于内心”的音乐本质

三国魏晋时期,不仅是历史的大变革时代,也是文学思想百家争鸣的时代,魏晋士人寄情于乐,不受国家及政治的影响,追求“于浊世求独清”的人格理想,这也表现在了不同的文学作品中,所以“文人精神”成为了这一时代的主题。文人精神是关注人类本身的一种思想,可以理解为自身所发起的,产生自我关怀的情感,面对无限自然与有限个体的生命,个体表达出对时间轮回和生命流逝的无奈与惆怅,在混乱的时代背景下,文人空有一身抱负却无法施展,逐渐对当朝政治失望,转而寄情于山水,抒发自己的愁绪和无奈。

《礼记·乐记》认为:“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1]”。在儒家思想中,认为音乐可以移风易俗,可以教化民智,通过音乐的传播可以达到一定的政治目的,使得被统治阶级得到教化起到强化封建统治的作用,所以,儒家思想关注更多的音乐功利性。相比于儒家思想文化,嵇康的观点是音乐并不是功利的,他认为音乐的本质是自然淳朴的,源于自然并且高于自然,最终可以达到人、音乐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这也正印证了嵇康本身“越名教而任自然”的性格本质,所以,音乐本质最终和人自身是相通的。音乐的本质在于心与音乐的真诚相通,不同的情绪听相同的音乐也会产生不一样的理解,所以,音乐的本质在于人内心与音乐的沟通,而并不是先入为主,先有情绪后欣赏音乐,这样也就破坏了音乐的发于内心本质,最终无法体现音乐的可欣赏性与艺术性。

二、音乐美学思想

(一)“大音希声”的音乐观点

“大音希声,大象无形”[2],总体来说可以理解为:高雅的音乐是宁静致远的,音乐是自然平和的。老子的这一描述,使音乐脱离出“礼”的约束范畴,说明了音乐不只是一种礼乐政治的教化工具,音乐应该依照本身的规律发展,这从整体上指出了音乐本身是自然平和的本质。

在《声无哀乐论》中,正是描写了声音这种悠远飘渺的特征,从而体现了嵇康的音乐美学思想观点,不同于当时的儒家思想过分强调音乐的教化作用,嵇康更加侧重于音乐给人带来的精神享受,“性洁静以端理,含至德之和平”“与自然的真正融合”才是音乐本来的样貌,好的声音是心灵与自然融合而产生的供人欣赏欣赏的艺术品,这一观点使音乐脱离世俗礼教,表现了音乐的本质观点。

(二)“纯粹自然”的音乐功能

夜晚的明月照向城头,寒霜降临,树叶沙沙作响,寒意袭来,嵇康与好友围坐于火炉旁,听人演奏音乐,琴声一响似乎一切都归于了平静。这种不同于世俗的音乐欣赏境界,正式嵇康所追求的音乐欣赏目的。从根本上讲,联系魏晋时期的社会环境,战乱动荡、政治黑暗,这也导致了文人群体对于黑暗现实社会的不满,转而追求抛弃世俗,形成了超脱自然的虚无境界,而嵇康也正是结合社会环境才产生了对于音乐欣赏时的情感。

古人记载音乐可以分为“音声”,即是音和声的结合,声指五声,音指八音。“声者,宫、商、角、徵、羽也,音者,土曰埙,匏曰笙,革曰鼓,竹曰管,丝曰弦,石曰磬,金曰钟,木曰柷”[3],乐器只是传达声音的载体,弹奏乐器并不在于追求功利,而在于感悟音乐的真谛,琴曲可以把音乐情感表达得淋漓尽致,并且不具有教化人心的政治功能。听众在欣赏音乐时应该全身心地投入于音乐之中,感受音乐的真正内涵,得到最终身心的放松,感受纯粹美好的自然之音带给人的最自然的状态,这也是嵇康提倡的音乐功能。在声和音的共同作用下,使音乐拥有了丰富的层次,吸引了听众,使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的人都可以接受音乐,也正是音乐的纯粹自然,使音乐本身得到了更好的传播,所以,音乐也正是在音乐功能与音乐欣赏的共同影响下继续发展的。

(三)“文人精神”的音乐审美

嵇康所处的魏晋南北朝是社会动荡时期,文人群体不满于社会的混乱时期[4],他认为,音乐应该超脱于自然之上,不受生活琐事拖累,琴音中应该表达出融合自然、物我两忘的人生境界[5],这也是他们所追求的审美情趣与人生态度。“齐万物兮超自得,委性命兮任去留”,在对于音乐的审美中,不需要过分强调音乐的功能和音乐的各种丰富的情感,倾听音乐只是感受音乐与内心的融合,最终逐渐转化为自然在心中的内化,最终把音乐上升理解为自然的载体,而不仅仅是声音的载体,使音乐成为听众与自然交流的媒介,将广义上的自然转化为更加具象的事物,最后达到人与自然的融合。这种洒脱的精神,也是嵇康所要追求的最终审美境界。

三、“声”和“乐”

音乐本身所带给人的感受与人情感上是否喜乐没有任何联系,情感上的喜乐是外在事物的发展趋向带给人的感受,而不是音乐本身带给人的感受。“爱憎易操、哀乐改度”,嵇康认为音乐在“声”和“乐”的共同作用下,自身具有其独特的特点和魅力,不包含任何的情感因素。

(一)区别

“声”专指器乐,“乐”可以指器乐,也可以指声乐(唱诗)、器乐、舞蹈三位一体的综合表演形式[6]。 “乐”可以分为喜乐和哀乐,但是声音却并没有这样的区分。所以,应当把“声”和“乐”二者从音乐中脱离出来分析,嵇康主张声音本身是没有喜怒哀乐的。

声音通过强弱、速度、力度等一些音乐处理手法来改变乐声整体的情感,声音可以认为是乐声的辅助手段,通過声音的变化,才有了音乐整体的变化。“夫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己也”。大千世界,声音各有不同,真正感受到的也各有不同;从另一角度讲,说明声音在发展的过程中,逐渐成为了自然的一部分,成为了自我的一部分;欣赏音乐的同时,感受音乐整体的流动,感受身心的自然放松。所以,音乐是声与乐虽然互相联系却又有本质区别。

(二)音乐是客观的

“声音自当以善恶为主,则无关于哀乐,哀乐自当以情感而后发,则无系于声音”,音乐是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声音,而“哀乐”是人们的精神世界被现实生活中的某件事物触动之后所产生的共鸣情感,二者没有实质性的联系,并且有本质的区别,前者使客观的,而后者却具有主观情感色彩;同样的,曲调可以带给人不同的感受,不同的音乐或许也可以带来相同的情感共鸣,音乐本身只能引起人们情绪的变化,但是不能改变人对于音乐情感的理解。在整个过程中,音乐是声音的载体,起引导作用,或许是引导了听众情感的一种宣泄,这也是大众所认知的音乐有悲也有喜的重要原因。

四、结语

在嵇康《声无哀乐论》中所阐述的关于音乐的观点不仅有对于音乐本身的审美思考,也有对现实生活的思考,以音乐作为突破口和出发点,表达了音乐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境界,也表达了自然脱俗的人生境界和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的道德情操。而《声无哀乐论》也正是通过“声”和“乐”以及魏晋时期的文人精神,表达了一个时代对于政治和社会黑暗的不满以及对于新的社会环境的追求。认识嵇康和他所提倡音乐美学思想,必须结合当时的时代特点和社会背景,才能全面准确地认识和理解他的音乐观点和思想,他的思想对于今天研究音乐审美观念及音乐美学文化也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

参考文献

[1]杨永岗.嵇康的音乐美学思想探讨[J].黄河之声, 2016(8):16-17.

[2]王玉玺.由老子的“大音希声”看老子音乐美学思想[J].北方音乐,2018,38(18):4,13.

[3]叶当前.嵇康琴德最优与丽琴新声辩证论[J].艺术探索,2017,31(5):56-61.

[4]熊佳.魏晋时期音乐美学作品之人文精神[J].音乐时空,2013(16):72,79.

[5]周莹.声无哀乐,自然至和——嵇康《琴赋》音乐美学思想钩沉[J].艺术评鉴,2017(22):8-9.

[6]孙艳梅.论《声无哀乐论》的核心观点及“和”的音乐美学思想[J].黄河之声,2019(7):134-135.

作者简介:石慧君(1998—),女,山西省太原市,本科生,研究方向:器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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