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程序公正性理论的高职学生资助工作探析
2020-07-06任劲劲许添
任劲劲 许添
摘要:教育扶贫是我国扶贫攻坚工作的重要阵地,学生资助工作是教育扶贫的主要帮扶方法。学生资助工作要求零投诉,百分百满意。在处理资助投诉类问题时发现,对于投诉结果的不满意更是对程序的公正性存在质疑。结合程序公正性理论,剖析安徽省T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并给出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高职学生资助工作;程序公正性理论;程序工作
一、问题的提出
教育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发展高度关联,具有促进个人提升和社会进步多重功能,教育扶贫是推动贫困地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帮助贫困人口彻底稳定脱贫的重要手段[1]。精准扶贫工作是十三五期间政府主抓的专项工作,教育扶贫是精准扶贫的重要构成部分。各项扶贫措施中,教育扶贫的投入产出比值最高,因此是各方关注的焦点。学生资助工作是教育扶贫的主要构成,学生资助工作的好坏决定了教育扶贫的成效。相关部门十分关注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近年来更是通过出台各类文件,制定各项政策有力保障学生资助工作的妥善落实。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大部分的资助项目都带有公共品属性,在实施过程中难免存在搭便车的行为,而一旦监管不到位,可能会出现比较大的负面情绪,破坏了学生资助工作的初衷,影响到教育扶贫的初心。
2019年7月,财教[2019]25号文,颁布《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文件明确提出:“从2019年起扩大高等职业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2]。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2012年-2018年),全国共资助学生6.2亿人次,资助总金额累计突破1万亿元,达到10907亿元[3]。在我国现行经济增速平稳的形势下,国家对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逐渐加强。高校学生资助工作面临受资助学生人数多、资助金额大、资助类别多样、资助工作时间紧、工作强度大等一系列现实问题。
许多省份对学生资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贫困学生全覆盖、百分百满意,零投诉…在我国目前的学生资助体系下,学生资助覆盖面大,资助金额高,大部分学生资助类型属于无偿资助。近年来,为了减轻贫困学生佐证困难,拟申请资助的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上证明由过去的当地乡镇一级民政部门盖章佐证改为村委会、高中(中职)等一级的盖章佐证,2019年更是取消盖章,改为学生或家长的个人承诺制。这种做法在减轻受资助学生负担的同时,增加了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者鉴别贫困学生的难度,增大了投诉的风险。
如何降低学生资助工作中的负面情绪,减少各方对学生资助工作的质疑,提高大学生资助的满意度呢?笔者从近年来学生投诉(反馈)的各类问题中发现,大多数学生对学生资助工作的不满,大都是因为资助工作流程不规范造成的。故笔者将程序公正性理论引入研究中,试图解决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困境。
二、程序公正理论
公平公正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一直提倡和遵循的道德规范与行动指南,程序公正性理论的提出却是20世纪70年代中期的事情。美国社会学家锡博特和华尔克将心理学上的公正性与程序方面的相關内容进行结合,开创了程序公正研究领域。学术界早期关于程序公正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法律领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所熟知的,被认为最公平公正性的领域。无数的案例总结发现:经相关法律裁决的案件,不论最后的结果是不是事先预期的结果,只要是案件裁决时的程序是完全公平公正的,人们就会对这次的结果持非常肯定的态度。程序公正性所引发的这种心理现象除在法律议题中被广泛使用外,现在也被相关学者引用到教育问题、政治问题以及其他社会问题的研究中。人们对程序公正性的感知会影响到人们对结果的态度,确保程序公正性可以提高结果满意度。
程序公正性是指人们对于决策制定者使用政策、程序、准则进而达成某一争议或协商结果的公平知觉。简而言之,程序公正性标识决策过程被判断为公正的程度,是对达成的结果程序的评价[4]。长期的工作实践以及心理学上诚信公正性的相关理论研究表明:人们对公正的追求,首先要求程序合法公正。当大多数人对结果很在意,但是却无法左右结果时,就会特别在意导致结果产生的所有流程,如果他们认可流程的规范性、公正性,则不论结果是否为自己的期望值,都是可以接受。如果他们质疑导致结果的程序,则会质疑整个结果,甚至质疑相关组织机构。学生资助工作事关学生利益,事关教育公平,我们要确保程序公正,在程序公正的前途下,保证学生对结果的满意评价。
Leventhal(1980)在《公正理论下,我们应该怎样做?》一书中指出公正理论中所谓的公正首先要程序公正。他将程序划分成7个构成要素:①组织机构:明确决策程序由谁制定的程序。②行事法则:明确决策的目标、评价标准等的程序。③信息搜集:决策信息的搜集、整理、使用等的程序。④决策机构:明确决策过程的程序。⑤申诉: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时处理程序。⑥监督措施:保障决策规范公正的程序。⑦修正:决策程序不当时,应有权修正的程序[5]。
三、现行高职学生资助工作分析
我国现行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已经实现教育阶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一)现行高职学生资助体系构成
目前本专科教育阶段,国家给与的资助政策无差别,甚至为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自2019年起,资助政策开始向职业教育进行倾斜,进一步扩大奖助学金覆盖面(增加一万名国家奖学金名额,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提高10%,助学金覆盖面提高10%),提高补助标准(国家助学金平均补助标准由3000元\生·年,提高到3300元\生·年),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本专科教育阶段的学生资助政策实现过程全覆盖、类别全覆盖。具体为学生资助工作覆盖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在校期间过程全覆盖,从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到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的毕业前-毕业后的全覆盖,从国家奖助学金到校内奖助学金的类别全覆盖;从师范生公费教育到退役士兵学生资助的学生群体全覆盖;从伙食补贴到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共计11项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全覆盖。
(二)现行高职学生资助工作分析
在教育部、财政部政策的支持下,各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了具体的资助工作流程,虽表述方式上有所区别,但是大致意思表达一致。现以安徽省学生资助工作为例,将高职学生资助工作中各个资助项目的工作流程进行解读。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每年等额评审一次。各高校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具体的评审办法,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文件对于评审流程并未做出具体指导,但明确提出应由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评审工作,提出本校当年的建议名单,报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低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逐级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汇总后报教育部。
归纳后发现国家奖学金的流程应为学生个人审核—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评审—校领导集体审定—公示—逐级上报至教育部。文件中对申请条件的规定较为笼统,但是明确指出了学校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具体评价审核指标。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每年等额评审一次。各高校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具体的评审办法,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并在办法中明确指出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递交申请表。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提出本校当年的建议名单,报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低于五个工作日的公式。公示无异议后,逐级报告至省级教育部门。
归纳后发现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流程应为学生个人审核—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评审—校领导集体通过—公示—逐级上报至省级教育部门。文件中对申请条件的规定较为笼统,但是明确指出了学生根据本办法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申请。
3.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学年进行申请和评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生提出申请,并递交申请表。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组织评审,提出初步名单及资助等级,报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逐级报告至省级教育部门。
归纳后发现国家奖学金的流程应为学生个人审核—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评审,提出名单和资助等级—校领导集体通过—公示—逐级上报至教育部。文件中对申请条件的规定较为笼统,而且助学金涉及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的情况。实际操作过程中,贫困生认定工作是助学金、励志奖学金评审的基础条件,在此环节即涉及到困难等级的认定。工作中,学生以及部分班主任对此环节不甚了解,认为贫困生认定和助学金是同一环节,后期由于助学金名额等问题,意见较大。贫困生认定是助学金的基础环节,此环节仅考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不涉及非经济因素,助学金环节可能涉及到学生的学习情况、在校表现等。
为避免麻烦,此环节应该给出具体流程及申请条件、考核指标等。
4.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高校义务兵役学生的国家资助程序以文件形式予以确认,明确了学生登陆系统—在线填写—打印申请表—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学校相关部门审核的程序。
5.生源地贷款。生源地贷款(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与农信商业银行生源地贷款)的程序均已文件形式进行了确认,按照年度申请、审批与发放。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三)安徽省现行资助程序分析
在研究安徽省现行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后发现,安徽省高校学生资助文件中仅生源地贷款和义务兵役学生学费代偿明确了办理程序,其他现行的学生资助政策更多是一种导向,具体政策落实的主动权在高校。高校想要实现教育公平,提高学生资助满意度、减少甚至消灭投诉,程序规范、程序公正或许是最重要的选择之一。
四、高职学生资助工作程序公正性的评估
程序公正性理论认为公正的程序可以提高人们对结果(决策)的满意度。实际工作中高职学生资助工作程序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步骤:学校宣传告知—学生个人审核—民主評议—公示—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公示—逐级报告至省教育厅(国家奖学金最高报至教育部)。根据Leventhal总结的公正性程序的7个要素:组织结构、行事法则、信息搜集、决策机构、申诉、监督措施、修正,对安徽省高职学生资助工作程序公正性评估如下:
(一)组织机构:设置合理
根据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国家奖助学金由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各个学校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结合自身实际会设置组织机构。以T职业技术学院为例,设为班级-系部-学院三级机构。班级成立民主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小组中,学生代表人数合理配置,具有广泛代表性,要求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男女生比例恰当,班委和普通同学比例恰当,走读生和住宿生比例恰当等。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名单要求公示。系部成立学生资助工作评议委员会,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负责同志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等共同参与。学院成立学生资助领导小组,领导学院的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二)行事法则:具有可衡量性
各项资助工作的资助对象清晰明了,申请条件描述准确,各级组织机构评价标准可量化,可衡量,可评价。
(三)信息搜集:审核资料真实性等
学生资助工作中的信息搜集主要是指对申请人的信息进行审核,包括信息的真实性、时效性,并根据信息审核结果划分资助类别和等级。高职学生资助的贫困生认定环节主要是审核学生家庭人口、家庭收入、人均月收入、困难原因、附加佐证材料等。励志奖学金是审核确定为贫困学生的基础上,审核该生学年度内的学习情况、在校表现等。国家奖学金则是审核申请学生提交的品学兼优材料是否在申请期内,申请资助的真实性等。特别是多次申请国家奖学金时,获奖佐证不可以多次重复使用。
(四)决策机构:程序明晰
文件明确规定,学院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的名单需要在学校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后,逐级上报。T职业技术学院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要求必须经过三级公示,即班级—系部—学院三级公示,每个阶段公示五个工作日。出于对学生隐私的保护,公示需要恰当的方式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如助学金公示可公示学生姓名、班级、困难等级等基本信息,国家奖学金在进行公示时可以公示学生姓名、班级、申请理由等。
(五)申诉:有效申诉途径
公示期间,部分学生可能会对结果存在一定质疑,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一定要提供有效途径帮助学生解决疑惑,将各种不满意情绪在合理范围内进行消化与解决,切忌任由负面情绪蔓延。T职业技术学院在具体工作的三级公示上,都明确给出了申诉的时间、申诉方式、申诉处理结构等。有效的申诉处理可以缓解不满意情绪,提高学生对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认可度。
(六)监督措施:没有有效监督措施
目前文件对于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监督,主要在于监督校方,不可以实物代替现金进行发放,不可以留存班费等,对于受资助学生的监督力度不足。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会发现学生申请资助中存在不诚信行为,但不诚信行为的监督部门和处理流程并未明确规定。部分学生对此意见较大,处理不当,可能会影响到整个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有效评价。
(七)修正:修正机制亟待建立
文件明确提出了评审工作应该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如果学生对评审整个流程提出异议,各级机构应该如何处理异议流程并未明确规定,也没有给出明确的修正机制。
五、结论
通过对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进行分析,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发现现行高职学生资助政策的指向性明确,原则鲜明,具备程序公正的基本前提条件。但是在一些细节问题上,如评价标准的量化考核上、资助过程的监督考核、受资助学生的不诚信行为的监控、评选程序的修订与评价等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
国家资助工作事关教育公平,资助人数较多,资助金额较大,能够获得资助,对于改善学生生活具有重大意义。在分析高职学生生源结构发现,高职学生多数为农村户籍学生,家庭经济状态相对较差,资助金对于提高学生生活水平,减轻家庭负担具有重大意义。且和本科学校的学生相比,高职学生的奖学金类型明显少很多,学生对学生资助会更加在意,成为学习、工作的目标。
为了减少学生对结果的不满情绪,我们需要保证整个资助程序的公正性。结合程序公正性理论,对高职学生资助工作给出如下建议:
明确申请审核标准,确保申请审核环节有依据、可量化。日常工作过程中加强教育引导工作,激发学生学习技能的热情,分散学生关注点,将注意力从关注学生资助转移到技能(学科)竞赛上。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减少学生资助工作过程中的不诚信行为。规范公示制度、监督制度、申诉制度、修正制度。明确公示形式、公示内容、申訴流程、修正程序,在保护学生隐私的前提下,将基本信息及相关佐证信息公开透明,做到有理有据有节。
参考文献:
[1] 沈芳.论职业教育的扶贫助困功能[J].河北职业教育,2017(04):5-8.
[2]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25号)http://www.csa.cee.edu.cn/public/index.php/shows/11/3722.html
[3] 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2018).http://www.moe.gov.cn/fbh/live/2019/50353/mtbd/201903/t20190301_371763.html
[4] 葛玉良,谢玲,应中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程序的公正性研究——基于程序公正性理论[J].思想教育研究,2015(02):91-94.
[5] Leventhal G.S.What should be done with equity theory? [M].Springer US,1980: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