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监督”利剑, 斩断政府工程猫腻
2020-07-04
在整治公共资源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行动中,我们正是很好地运用了“四个监督”,才取得了标本兼治的功效。
2017年襄阳庞公大桥监理项目出现令人惊诧的一幕。当时的监理项目中标单位以“工程师不便在寒冷地区工作”为由弃标,这个诡谲的现象引起襄阳市委、市政府关注,当时我们正对市城建委等部门进行政治巡察,发现类似的涉嫌围串标乱象还不少。
为进一步发挥巡察利剑的作用,市委于2018年决定成立7个巡察组,将筛选出来的高新区还建房等47个未按期完成进度、群众反映强烈的政府投资重大项目作为巡察重点,整肃饱受诟病的工程项目领域政治生态。
当时,项目巡察共发现面上问题59个,移交领导干部问题线索40件。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表现在5个方面:“执行市委重点项目建设决策部署不力”“项目建设脱离党的领导”“项目协作单位党组织主动服务意识不强”“相关职能部门党组织作风不实”“关联单位廉政风险突出”。
政治监督不能虚化,不能离开业务空谈政治,要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这次的项目巡察不是项目检查,是查找项目背后的政治问题、能力问题、作风问题、机制问题和腐败问题,紧盯的是重点项目实施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巡察反馈的问题线索移交后,我们发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作用,多管齊下强力推动整治行动向纵深发展。
其中,针对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的乱象,市纪委监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力量开展治理,严查一批违纪违法干部,清理一批违规企业,规范一批监管制度。
比如在交通系统,我们通过深入调查发现,这个系统近几年逐渐形成了三个分别以市交通局原总工程师姜某、市公路局原局长戴某、襄阳路桥集团原董事长王某为中心的利益圈子。三人各自组建“旅游圈”“吃喝圈”,甚至“足球圈”“理财圈”。某企业老板为能中标交通系统的工程项目,竟针对姜某喜好出资组建“交通足球队”。还有老板与王某发展成“干亲”关系。
对此,我们果断亮剑。2018年7月11日上午,姜某刚到办公室,即被纪委监委办案人员带走。随后两个月里,王某、戴某接连被依法采取留置措施,一个潜藏的交通工程招投标腐败利益链被斩断。随后我们又先后对交通、医疗、水利等重点领域展开专项整治,涉及项目20多个、标的总金额20多亿元,依法留置公职人员20多人,协调公安机关抓捕40多人。随着整治行动的深入推进,原市水利局党组成员涂某、原市国土局副局长季某、原市规划局党组副书记雷某等领导干部接连被查。
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是“裁判员”不是“运动员”,不能陷入“监督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怪圈。我们开展的每一项工作都要按照纪委的工作职责来推动,决不能替代职能部门工作。因此,我们在做好审查调查的“后半篇文章”方面,通过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以案促责、以案促改,倒逼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把该担的监管责任担起来。
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我们及时向监察对象及其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推动问题整改、补上制度漏洞。收到监察建议书后,市里很快成立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出台成员单位工作联动办法,明确综合监管、行业主管等职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也从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二级单位身份升格成市政府直属单位,监督管理局设立监督科、管理科、法规科负责综合监督,有力增强监管力量。
派驻监督作用也得到切实发挥。针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中暴露的提供虚假业绩骗取中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督促职能部门,出台“开标现场核验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身份证原件和执业资格证原件、招标企业公开承诺、组建国有招标代理公司”等8条硬措施。
派驻市交通局纪检监察组出台“双派驻、双监督”制度,对在建交通项目选派纪检监察员、兼职内审员开展全程监督。我们了解到,在襄阳邓城大道樊西新区段改扩建项目有纪检监察员叫何宗林,他和兼职内审员一起开展廉政监督、风险防控。何宗林归派出单位纪委和人事部门直管,监督的内容涵盖工程材料采购、设计变更、机械租赁、工程质量、劳务用工、资金结算等建设过程关键环节。
这些成效,正是得益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的有效衔接,破解了过去力量不集中、信息不畅通、成果未共享等问题,变原来的事后监督或事中抽查监督为实时监督,变部门单一监督为综合监督,变原来的分段监督为全程监督。
2020年1月22日,市纪委出台《关于推进“四个监督”协调联动的意见》,从厘清监督重点、优化监督方式、健全协调衔接机制等方面,将近年来“四个监督”探索实践取得的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
(作者系湖北省襄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