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华笔下的草木众生与本心
2020-07-04于爱成
写街巷,写植物,王国华无论写什么题材、内容,总是调动着他的全部感观、全部知识、全部理论、全部文化储备,或正面强攻,或迂回包抄,或旁敲侧击,或欲擒故纵,很少正面来描写、叙述、抒情、分析,总有点苦涩、老辣之感。说是托物言志也好,说是借物喻人也好,或者说是触景生情、借景抒情也好,都有那么一点,似周作人非周作人,似钱钟书非钱钟书,似刘亮程非刘亮程,似冯杰非冯杰,似小品(essay)非小品,似随感非随感,文体也处于一种含混状态、自由状态、野生状态。
王国华的文字,其实是有种狂欢性在里面。这样的文字往往旁征博引,段子小品,民间笑话,泥沙俱下,顺手拈来,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加上去就加上去。如果不看文章整体全貌,只是片段性地浏览,会觉得驳杂而随意,会觉得可有可无。其实未必如此。如果你自作主张,对貌似拉拉杂杂之处做了删除,做了屏蔽,那附丽于王国华语言之上的批判性、反讽性也就无所落脚了——这恰恰是作者随感性文体的组成部分。
《睡莲》一文,取拟人化、第一人称,放开来写,自由写来。不拘束,不刻板,不是博物志、植物志的写法。而是喜欢从外围、从联想、从相关的社会经验来宕开一笔,然后再曲折返回。就有了趣味,有了性情。不再是法布尔的《昆虫记》,不再是达尔文的《进化论》。从睡莲及其附丽的文化哲学宗教思想,从她的象征性、指代性、文化积淀和心理暗示性,写到了人生的意义——生与死,短暂与永恒、此生与来生等等。最妙之处是这一句,“该姿势必是总结了人情种种,不卑不亢,不疾不徐,穿越高山莽原,大漠碧海,落定于这一方浅水中。”这哪里是写睡莲?
这睡莲既是希腊、罗马神话中的神灵,又是古埃及神话里轮回与复活、可以起死回生的象征物,所以文章中说睡莲“腐烂之后,还有其他出现形式,又是一生又一生,无数的生生世世。连灵魂都只是变化中的形态之一,而非终结”。而这还不是睡莲作为一种隐喻的全部。文末说,“只要白天黑夜不停轮转,只要宇宙还在。睡莲都在”,实际上是将睡莲升华为一种图腾的高度来理解了。睡莲,是睡莲,又不仅仅是睡莲;睡莲如同人,如同万物,如同众生,睡莲的一生就是万物众生包括人类的一生,睡莲的命运,也就是万物众生的命运。在作者笔下,这睡莲,就第一次真正被赋予了意义,让睡莲从莲花的强势话语中凸显出来,突围出来。睡莲与莲花,各得其美,各得其所。
国华写草木总是不按常理,不遵常情。《马利筋》中,对马利筋的描写,细致而准确,但却不写这花之“艳丽”,取其一点,专写其毒性。为何被人视为“剧毒”的有毒植物,还有若干小生物依附于它生存,而且活得悠闲自在?人类之“毒药”,却是他们的天堂、“蜜糖”,想来这大自然竟是如此的神奇。而人,在自然律面前,竟也是有点微不足道了。《茑萝松》把自己写成了花,与花不仅发生共情,而且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人不是人,花不是花,人为物转,境由心转,相由心生。
寓言化叙事是王国华的风格。他的小说作品,如《在深圳捡钱》,也是如此。
《在深圳捡钱》情节简单,故事简单,或者可以说是那种情节淡化、故事淡化的小说,散文化明显的小说。一个在文化公司打工的女白领,喜欢上了天天盯着深圳的路面寻寻觅觅,企图捡拾到路人丢失的钱。在寻找和捡拾的过程中,她遇到一些情况,见到一些人,产生了一些回忆和想象,等等,如此而已的一个人物行状的记叙。不能说在深圳,或者在全国任何一个地方,恐怕也没有人天天在路上寻寻觅觅地找钱,而像作品中的主人公这样,将捡钱作为志业的,应该更是少有。如果把捡钱换成捡垃圾,那是常态,是个小人物的奋斗和打拼的故事,而一旦直写主人公的行动只为捡钱,作品立马就产生了荒诞效果,有荒诞小说的意味,或者说寓言的意味。
作品借此想说些什么呢?金钱自然是好东西,可以换来几乎想得到的一切东西,可以成为判断一个人成功与否的标准;金钱自然也不尽是好东西,有所謂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金钱是万恶之源等说法。种种关于金钱的臧否不一而足,倒也不必陷入简单的二元论是非判断,这已经成为当下经济社会的共识。国华以此立意,有他的高妙之处,在熙熙攘攘利来利往的洪流中,他突兀地编出来这样的一个故事——如果,有一个人,以天天捡钱为志业(最大的爱好、兴趣和乐趣),会怎么样?这个人是不是很市侩?是不是很猥琐?是不是很无聊?是不是很抠门?是不是很失败?
不是。作品中写到的这位主人公,原来是美术老师,到深圳后做了一家文化公司的办公室主任,衣食无忧,性格大大咧咧,没心没肺,做人做事大胆泼辣,自然不是因生活困顿才想去捡钱——捡钱,只是一种爱好,一种习惯,正如有的人喜欢养花,有的人喜欢运动,都只是一种癖好、雅好或者俗好而已,捡到钱的感觉很愉悦,一角两角的钱被丢失被无视任其渐渐朽坏也于心不忍,重在捡的行为和过程,出于某种发心和情感,并不负载太多“钱”或者“物”所附加的意义。
那么所捡到的钱或者所遗失的钱呢?它们是在怎样的状态下被遗失或捡到的?它们散落在地上的状态如何?它们见证了什么?经历了什么?钱与人建立过怎样的关系,并与主人公茂子怎样相遇了发生了关联?它们又将去往何处?
遗失的钱的遭遇是作品的叙述重点,钱与人的关系是情节发展的核心动力。人有故事,钱也有故事。人有命运,钱也有命运。作品想象力的高超之处,就是通过被丢失被无视的零碎钱币,写出来“钱”即社会、即政治、即世道、即世态、即我相人相众生相、即生活、即人心、即人性、即人生、即命运的投射的真相。而且在更深刻的意义上,他又通过茂子对所捡到的零钱安排的“助人”出路,借题发挥,传达了一种反精英、反金钱主义的态度:
“助”字一说出口,人心里就先存了善恶。人分善恶,情分深浅,人为地制造了一个界限。她希望受助者知道:我不是帮助你,而是你应该得到的。
作品将弯腰捡钱跟在工厂做工,乃至其他“看上去复杂的、高大上的工作”,视作“差不多”的事,不必相信那些从业者的自我“神化”、自视甚高。“真正的辛苦”,只有“农民”,“农民的劳动简单而痛苦”,“每天都要被这些土地埋进去一点,他们拼命挣扎,却怎么都挣不脱。一个人在土地面前是多么渺小”。
其实国华这篇小说的主旨,他刻意塑造的人物形象,他对被丢弃的钱的隐喻化设定,也正是隐含着这样一种自由意志在里面——女主人公自己掌握着自己的命运,不随流俗,自由率性;深圳人开放包容,“无论做什么稀奇古怪的事,大家都不会觉得稀奇,都会有人支持”;深圳城市兼容并包,兼收并蓄,乞讨者、卖艺的老年人、卖唱的年轻人,都能得到这座城市的护佑,而且“认真卖唱的人”还能得到城市的最起码礼遇——颁发有证明其合法性的证书——并得到市民的打赏,钱成为他们技艺养成、坚持梦想的养分、资粮,以及他们认真做事的回报和体现。卖唱者与“关心”“助人”者不必存有什么高下尊卑之分。
国华小说是散文随感思考的延伸。从散文随感的寓言化写作,到这篇小说,可以看出更突出的哲理化倾向。国华似乎刻意要把哲理熔铸进小说叙事,像是在向萨特致敬。当然,某种意义上,萨特的反物化主题,其实也是国华赞赏的,不过国华的物我、人他无分别而同体同理同情,显然就具有了自己的独到思考。从而这篇小说的丰富性、隐喻性因此也可以是多方面的。
(于爱成,深圳市作家协会副主席、深圳市评论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已出版《深圳,以小说之名》等学术专著4部。获第六届、第九届和第十届广东省鲁迅文艺奖。)
编辑:安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