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农业灌溉节水奖励机制改革探讨
2020-06-29李荣香张洪云
李荣香,张洪云
(德州市水利局,山东 德州 253000)
齐河县是全省农业大县、全国粮食大县,齐河县引入社会资本建设和管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试点项目是水利部粮食作物地下水灌区引入社会资本试点项目之一,项目位于齐河县焦庙镇,项目区共有548户,采用“一家一户”土地种植模式,种植作物为小麦和玉米粮食作物。项目总投资1012.52万元,其中骨干工程主要是机井、管道、排水沟、桥涵、信息化、电力、合作社硬件设施,投资637.4万元,全部为省以上财政资金;田间工程主要是喷灌设备,投资375.12万元,由政府与社会资本方按照4∶6的比例投入,其中省以上财政资金为150.05万元,社会资本方资金为225.07万元。工程建设内容是发展喷灌面积352.8hm2;新打机井48眼,地埋输水管道20.51km;安装中心支轴式喷灌机9台,配备卷管绞盘式喷灌机22台,配套地面移动管道(软管)4.7km、配套喷头260个;清淤疏浚排水沟12.6km,新建生产桥3座,涵20座;建设信息化系统1套;配套变压器7台,架设高压线缆1.52km,地埋低压电缆16.78km;配套合作社硬件设施。该项目2016年3月完成了省以上财政投资和社会融资。
1 建立节水奖励机制的思路和目标
1.1 总体思路
该试点项目坚持“节水优先”,项目区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方式,在稳定或增加粮食产量的前提下,把灌溉用水节约下来;坚持两手发力,既不能把农田水利全部甩给市场,也不能让政府大包大榄,要找准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的结合点与分界点,发挥政府和市场的合力作用,提高农田水利工程的建管效率和效益。为此,制定具体的节水奖励办法,调动社会资本方参与改革、实施节水的积极性,实现节水、省工、增产、增效,为农业现代化提供强有力支撑,为全省乃至全国同类地区提供经验。
1.2 基本目标任务
根据《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等规定,试点项目区出台节水奖励管理办法,建立与节水成效、财力状况相匹配的农业用水节水奖励机制,建立有效破解不提价难以实现节约用水和工程良性运行、提价农民难以接受的农业水价改革“两难”问题,实现水资源的节约和可持续利用。
2 节水奖励办法
2.1 节水奖励的对象及资金来源
1)节水奖励对象。针对项目区已有完善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并且能够实现统一灌溉,群众基础好、组织化程度高,而喷灌机械在运行使用中具有专业性强,操作技术要求高,需要社会资本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实际情况,项目区成立了农业灌溉专业合作社,由社会资本方、焦庙镇农民用水协会、村支部书记等人共同发起,设立了理事长、副理事长、监事等职位,建立了《合作社章程》,同时制定了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办法等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农业灌溉专业合作社负责项目运行管理和维护,为群众提供灌溉服务,因此,试点项目区节水奖励的对象是奖励给合作社。对于未发生实际灌溉,因种植面积缩减或者转产等非节水因素引起的用水量下降,不予奖补。
2)节水奖励的资金来源。试点项目节水奖励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每年列支的专项奖励资金、上级补助资金、政府有偿出让水资源使用权收入及社会捐赠等。
2.2 奖励标准
科学合理确定节水奖励标准是调动社会资本方参与改革、实施节水积极性、提高灌溉用水效率、节约灌溉用水的关键。
1)定额标准。定额标准制定步骤:一是选取齐河县雨量站1984—2013年的降雨系列资料,进行降雨频率分析计算,得到不同频率降水典型年;二是采用降水有效利用系数法进行作物有效降水量的计算;三是按照典型年的降水情况,根据大田作物耗水量平衡方程进行灌溉制度调算,得出项目区小麦、玉米各生育期净灌溉定额;四是项目区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85以上,用净灌水定额除以0.85得出毛灌溉定额。
由于各年降水量、蒸发量、气温、湿度等气象和水文条件的不同,作物灌溉需水量也不尽相同,很难确定采用哪个定额(P=50%、75%、90%时毛灌溉定额分别是 135.3m3、194.1m3、258.8m3)作为节水奖励标准。为了能够实现节水奖励,节水奖励的定额标准按照亩次毛灌溉定额作为标准(见表1),对亩次实际灌溉用水量低于亩次毛灌溉定额的水量进行奖励,但是超过90%毛灌溉定额258.8m3的不予奖励。每次灌溉节水量=亩次毛灌溉定额-实际灌溉水量。
表1 项目区小麦、玉米各生育期亩次毛灌溉用水定额 m3
2)奖励价格标准。根据政府节水奖励资金数额,按照政府可承受能力,制定节水奖励的价格标准,按0.3元/m3作为标准进行奖励。年度节水奖励的费用=年度总节水量×0.3元。
2.3 运行管理
每次灌溉前,召开理事会,表决各项工作安排,主要包括:检查检修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确定和管理喷灌服务人员队伍,租用农用机械设备数量等。粮食收获时,组织好各村统一收割和统一播种工作,以便统一灌溉。灌溉时期,项目区各村安排2名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农闲时期,联系社会资本方并安排合作社技术人员对各村地块喷灌设备、机井电泵等进行检修维护。合作社安排专人进行土壤墒情监测,及时查看信息化系统相关数据。根据作物需水量、土壤墒情、降雨情况,按照农业部门专家指导,进行适时灌溉,灌溉前对各村群众做好宣传。根据土壤墒情实时监测数据,当40cm以内墒情达到90%以上时,及时停止灌溉,避免水资源浪费,确保高效节水。
合作社于每年的12月31日至次年1月31日间按照节水量向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核实,报送县财政主管部门审批,县财政主管部门按年度给予奖励。申报人须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骗取节水奖励的,取消其申请资格,已获得节水奖励的,收回奖励资金。存在私采地下水等违法用水情形的,一律取消申请资格。节水奖励资金的发放接受群众监督和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3 结语
试点项目实施并投入运行以来,项目区节水能力明显增强,与项目建设之前相比,项目区年节水34万m3,年省工10584个,省工效益达到106万元,水资源配置更加合理,社会资本投资方、农民群众和政府多方受益。宏观上讲,粮食作物种植区实施喷灌改变了人们对传统农业灌溉模式的认识,启发大家重新审视农业灌溉发展方式,促进农业种植结构优化调整和产业化升级,新的灌溉模式和运行管理机制的成功探索为保障粮食安全提供一个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新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