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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罗德·布鲁姆的《诗人与诗歌》

2020-06-24张屏瑾

名作欣赏 2020年2期
关键词:杰伊聂鲁达赖特

张屏瑾

1984年,哈罗德·布鲁姆开始为美国著名的文学出版社——切尔西出版社编选文学选集,从1985年1月开始陆续出版,内容跨越了小说、诗歌、戏剧、史诗等领域,20年后,这套书已经出版超过一千多种的单行本,几乎囊括了自古希腊以来一切优秀的文学作者,而布鲁姆也作为当时尚在人世的少有的“博学”批评家,恪尽所能,上天入地求之遍,将古往今来的经典作品一网打尽。他称这套书为“一份有点不可思议的收藏品,我把它介绍给世人”。

这些文本已经理所当然地成了当下批评以及教育范式的一面镜子,而布鲁姆自称是“一个完全过时的人”,以及“莎士比亚的骨灰级粉丝”,他的这两个特点,我们已经从《西方正典》《如何读,为什么读》等脍炙人口的著作中一遍又一遍地领略了,但其中的深意,还得还原到他的每一篇具体的文学批评中才会发现。可以说,正是这样的个性、趣味和观念,创造了一种布鲁姆式的批评观和美学价值论,在世界范围内发生了重要的影响,即使从20世纪到21世纪,都有很多人对之表示反对。对布鲁姆来说,他只接受定义伟大作品的三种标准:审美感、认知力和爱智。除此之外的,在20世纪后半叶尤其流行的所谓“相关性”研究,在他看来不出一代人就会被废除,他认为,文学创作与批评上的一时流行之物总会化为时代的碎片,而古老的手工家具犹如稀世珍玩那样经久不衰。

《诗人与诗歌》就是最能体现布鲁姆的批评观与美学论点的一本书,也是他为切尔西出版社编选的诗歌选集的批评序言总集。这里收录的序言,针对从1304年出生的彼得拉克到1950年出生的安妮·卡尔森,总共56位诗人,横跨650年的时间,可以说就是整整一部西方诗歌史。这56篇文章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概括介紹性质的序言,无论篇幅长短,每一篇都非常厚重,有些是短小精悍的批评,有些称得上是长篇学术论文,从中可以读出布鲁姆对于西方文学史的种种独到观点,以及对诗人与诗歌谱系了然于胸的广博视野。如果读者也对西方文学与西方诗歌有基本的阅读准备的话,那么正好可以跟随布鲁姆所独有的诗学解析方法,来将自己阅读西方经典诗歌的眼光重新锤炼一番。

布鲁姆自述,他从4岁开始爱读诗,到了10岁左右,已经强烈地爱上了威廉·布莱克和哈特·克莱恩的诗歌,并开始对这些诗产生了一种隐含的理解,从一开始,诗歌对他来说就是神秘莫测的艺术。进入诗歌之门,除了成为一名享受阅读乐趣的读者外,也意味着涉足神圣之开端。最初对于诗歌的熟记和欣赏,引导他走向雪莱、华莱士·斯蒂文森、叶芝、弥尔顿,最后到达莎士比亚。那么,究竟为什么要读诗歌呢?尤其是,在当下这样一个快时尚与速成文化的时代,阅读经典诗歌,除了在诗学研究上的意义外,究竟还有什么新的目标呢?布鲁姆的回答其实很简单,诗歌可以完善人的心智,除非人觉得自己的心智已经不再需要完善了,否则诗歌的存在将永远有其意义与必要。“读好惠特曼能帮助我们自立,使我们的自我意识得到愈合。”在布鲁姆刚刚离开的这个世界,很显然,人类并没有因为技术的增长而在心智与审美力上有任何进步,反而日益表现出停滞与退化,再次出现文学与诗歌上的巨匠的可能性越来越小,诗歌迷也不再被认为是时代的骄子,反而成了某种意义上的落伍者,这一切都显示了布鲁姆所说的“单调性”。

布鲁姆认为这种文化上的“单调性”与20世纪以来的批评风尚不无关系,对他来说,诗歌是对抗“单调性”最有效的武器——包括政治的、宗教的、哲学的或者仅仅是作为一种批评时尚的单调。这就是他最容易引发争议的诗学观点,即诗歌只能为诗歌所用,一切对于诗歌的文化批评方式的征用,在他看来都是居心叵测的。他在《诗人与诗歌》的序言中说:“假如你对莎士比亚、弥尔顿、华兹华斯、济慈、丁尼生、惠特曼、艾米莉·迪金森难以忘怀,那么,你将很难同意那些‘憎恨学派——他们宣布某些不足为道的诗人按照性别、性向、种族、肤色或其他类似标准就值得研究。”在他漫长的学术生涯中,与这些“憎恨学派”的争吵无休无止地进行。

从表面来看,布鲁姆自然注定是要输掉这些争吵与辩论的,因为后殖民与文化研究理论对于20世纪的重要性,恰如浪漫主义理论对于18世纪的重要意义。文化多元论是从20世纪历史的诸多运动中生发出来的,而不仅仅是某几个人的主张而已。性别、阶级、种族等一系列问题,从19世纪已经开始的社会革命浪潮中孕育,成了20世纪必然的重大主题,诗歌被摘下神圣的桂冠,化身为种种特定历史主题的形式象征物,诗人之间孰优孰劣,谁保持了“伟大的传统”,也就变得不再重要,或者恰恰成了需要被清理的问题。

不过,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布鲁姆已经胜利了。文化多元论的后果是文化的泛滥,终于达到一种自反性与自我取消,今天这种后果已经能看得很清楚了,有识之士呼吁重读经典之苦心往往难以奏效,而布鲁姆的精英主义一元论却重新起到了航标的作用。应该看到的是,文化多元论更有效的战场在于叙事文学,特别是小说和戏剧(延伸至影视作品),相比之下,诗歌的形式感之强烈与神秘,诗歌中的反叙事性与拆解叙事性,使诗学研究具备了艺术自律的充分合理性与生命力,也正是在诗学的范畴内,布鲁姆最有名的“影响”理论,其功能和价值依然不衰。

布鲁姆说那是1967年一个夏天的早晨,他从一场噩梦中醒来,开始动手写作一篇奇妙的狂想文章《蒙面天使,或诗学的影响》,经过多次修改以后,这本书在1973年以“影响的焦虑”这一书名出版了。这本书至今仍然是文学系学生的理论必读书。我们会发现,《诗人与诗歌》从头到尾贯穿着“影响的焦虑”理论,由于这本书里所评论的诗人是按时间排序的,便可将之读成一种“影响学谱系”的实际演练。几乎在每一篇文章里,布鲁姆都会论证谁是谁的先驱,谁是谁的成功或失败的继承者,延迟(belateness)、提前(earliness),还有超定(overdetermination)是讨论这种传承关系的几个关键词。这本书让我们看到西方诗人之间,自彼得拉克而下,是怎样的一种互相生发的脉络,当然,这种脉络绝非想象中那么好理解,往往是曲径通幽,甚至意料之外的。反过来说,这本书也成了论证“影响的焦虑”之实际存在的最好范本,全书开篇第一段就是这么说的:

“影响的焦虑”对我来说已不再是一种只属于现代(或浪漫派)的症候。《约伯记》中的诗歌深受先知耶利米的影响,约书亚·本西拉的著作萦绕着早期传道书的气氛,阿里斯托芬曾经猛烈抨击欧里庇得斯,因为他未竞埃斯库罗斯之功。假如我们再考虑一下柏拉图与荷马的竞赛,以及诺斯替诗人们关于延迟性(belateness)的感受与柏拉图以及希伯来《圣经》的关系,我们就能获得一份充分的古典焦虑者的名录了。

可见在《诗人与诗歌》里,布鲁姆已将原来只针对浪漫派,作为一个现代概念的“影响”,拓展到了文艺复兴乃至中世纪时期,也和他自己后期学术生涯中对于《圣经》的研究结合到了一起。所以,我们会看到这本书里很多“交叉书写”的状态。比如《安妮·布拉德斯特里特》一篇,几乎通篇是在谈论艾米莉·狄金森,甚至连结论部分都没有回到布拉德斯特里特,只是将之作为狄金森的前驱而提出,如果单独看这一篇,恐怕会觉得有些奇怪,只有掌握了全书的写作方法以后,才会理解作者写作的这种互文性。而在《艾米莉·狄金森》这一篇里,布鲁姆需要更直接地处理这样一个难题:对于女性诗人狄金森来说,她与伟大的传统之间,是否竖立着性别这样一道鸿沟?如果承认这一点,那么他离他所反对的“憎恨学派”可能也并不遥远。布鲁姆承认,狄金森“没有唯一的、强势的先驱来教给她如何把那种狂放不羁的感觉带给我们。她和整个传统冲突着,尤其与《圣经》和浪漫主义冲突。作为一个内心矛盾的人,她小心翼翼地区别于任何男性的先驱”。但他也同样在小心翼翼地寻找狄金森与爱默生之间曲折而深致的关联,指出她对于爱默生的精神继承,同时以她独特而至高的生命体验,对爱默生以及整个的“美国崇高”做出了修正,这正是狄金森的创造力所在。布鲁姆既要基于狄金森的女性本能而论述她的独特性,又将之视为精英主义诗学传统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这不能不说是他以“影响”理论分析具体诗人时所遇到的一种挑战。

实际上《艾米莉·狄金森》这一篇写得非常精彩,在这里我还要举另外两个例子来说明他所遭遇的难题,一是智利诗人聂鲁达,二是非裔诗人杰伊·赖特。在布鲁姆看来,聂鲁达的诗歌前驱是惠特曼,尤其是在抒情性这一点上。他在《巴勃罗·聂鲁达》一篇里不但贬损了所有的政治诗,且将聂鲁达的政治诗也与他的其他作品彻底分开了。不过,他同时又承认,聂鲁达的诗歌里隐含的是一种与形式主义、英美文学现代主义完全不同的理解,而且诗人最终被认可的可能性,必须从其自身语言的诗学传统中产生。正如人们无法自由选择应该去爱谁,诗人也无法自由选择他的诗学影响前辈,超定的发生在爱欲和文学领域是很相似的,人在这两者中都要求自由,然而他必须对往昔岁月做出回应。布鲁姆明智地指出:“我们在往昔岁月中所面对的都不是什么普遍的东西,而是就在家庭内部或邻近之处的经验。”在文章中,他的确充分挖掘了聂鲁达的童年经验,却将聂鲁达一生所追求的政治事业以及美洲的土地经验归入了意识形态领域,未加考量,不能不说这会遭到历史主义者们的极大质疑。

而在非裔美国诗人杰伊·赖特身上,布鲁姆更是动用了批评家的全部博学品质以及能言善辩才能,极辛苦地挖掘赖特诗歌的美学渊源,这当然与赖特的血统相关。正如《杰伊·赖特》一篇开头时所提到的,赖特的所有诗歌有如一支“凌波舞”,那是一种西印度群岛的舞蹈,舞者在一根逐渐降低的杆下表演,直到变成“蜘蛛人”,双臂双腿张开支起身体。阐释者认为凌波舞和可怕的从非洲到美洲的奴隶贸易线路“中央航路”有关,那时奴隶挤在非常狭窄的空间里,以至于他们把自己扭曲成人形蜘蛛。布鲁姆认为,在杰伊·赖特的艺术里,凌波舞是为这位诗人的美学事業准备的一个隐喻,通过写“航路的日志”,探寻离开“中央航路”的通道。但是,布鲁姆马上就偏离了这样一个文化历史主义的航向,而走向文化谱系学的探索,他探究“结对”在西非多贡神话与基督教这两种不同的宗教与美学渊源中的隐秘对接,从而将杰伊·赖特归入了西方诗学传统。布鲁姆认为,赖特是一位伟大的宗教诗人,他的精神之网融合了非洲、美洲和欧洲的线索,这张网中的美洲部分是新墨西哥州和墨西哥的,欧洲是但丁式的,而非洲基本上是多贡人的。他承认理解杰伊·赖特的困难,但他更愿意将这一复杂而困难的图景理解为纯粹精神性的,而没有将这张囊括非洲、美洲与欧洲的网图进行地缘政治意义上的重构,由此,这样一位非裔美国人在他笔下成了“一位具有中心地位的美国诗人,一位足以和约翰·阿什贝利、A.R.阿蒙斯以及为数不多的健在的诗人媲美的美国诗人”。较短小的《巴勃罗·聂鲁达》欠下的解释,在两万字的(《杰伊·赖特》一篇里得到了补偿,无论你是否同意这种观点,都可以读到布鲁姆为之付出的美学考辨上所凝结的令人惊叹的智慧。

《诗人与诗歌》由此展现了布鲁姆在诗学批评中的各种尝试,他没有试图回避具体问题,相反,由于对所选择的诗人对象的忠实,使得自己一次又一次地面临阐释上的种种险境,也将几乎所有与诗歌有关的美学问题,清晰地呈现在读者面前。不过,在怀着巨大的理论崇敬之心读完全书以后,读者会发现,诗歌的出发点还是个人的,又终将回到个人。斯蒂文森称诗歌为内心暴力,正可以用它来抵御外部世界的暴力。布鲁姆则说,诗歌的功能在于让我们学会熬过必将来临的死亡,或者把我们深爱的逝者交还给我们。诗歌无法应对社会顽疾,但它却可以疗救自我,没有其他东西能给我们带来这种安慰与疗救。我想,这就是他始终要维持诗歌在美学上的自足性,不愿意其在任何一种解读法之下烟消云散的原因,哪怕这种维护已经变成了一种拒绝。放眼整个世界,就个体而言,内心疗救问题又成了全球性的新的症候,今时今日,我们没有理由不再重新思考一下,布鲁姆式的美学标准与美学拒绝之得失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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