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颤监护仪在急性心肌梗死患者监护和电除颤中的应用
2020-06-23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天津300000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 (天津 300000)
内容提要: 目的:分析在实施急性心肌梗死患者监护和电除颤的过程中除颤监护仪的临床应用效果。方法:本研究对象为急性心肌梗死患者94例,分为研究组与参照组各47例,研究组借助除颤监护仪进行监护,参照组进行心电监护仪、胸外心脏按压心肺复苏术和药物复苏。结果:在心室颤动、心脏骤停发生率的比较上,研究组患者与参照组患者无明显差异(P>0.05);研究组患者心肺复苏成功率、出院后2年内存活率、监护复苏满意度与参照组患者相比均明显较高(P<0.05);研究组患者与参照组患者相比,其住院时间明显较短(P<0.05)。结论:除颤监护仪的运用有效地提高了心肺复苏的成功率。
急性心肌梗死属于临床较为常见的一种严重心脏疾病类型,在患者发病后的48h内出现心律失常的可能性较高[1],如果不能给予患者及时、有效的抢救与治疗则可能会造成全身器官的不可逆损伤,严重的甚至可能会出现猝死,威胁着患者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2]。在为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实施抢救和治疗的过程中,做好心电监护是十分重要的,而这一疾病患者可能会出现心室、心房颤动和心脏骤停,在进行全面监护的同时还需要给予及时、有效的心肺复苏,在这样的情况下就应该对更好的监护与电除颤方式进行分析[3]。本次实验研究的对象为急性心肌梗死患者94例,其纳入时间介于2016年3月~2017年3月,分析了在实施急性心肌梗死患者监护和电除颤的过程中除颤监护仪的临床应用效果,内容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本次实验研究的对象为急性心肌梗死患者94例,其纳入时间介于2016年3月~2017年3月,根据患者入院先后顺序的不同将其分为研究组与参照组,每组有患者47例。研究组由27例男性患者和20例女性患者组成,年龄20~63岁,平均(42.3±3.4)岁,患者病程介于3个月~12年,平均(5.87±0.94)年;参照组由25例男性患者和22例女性患者组成,年龄19~60岁,平均(41.9±3.8)岁,患者病程介于1个月~11年,平均(5.92±0.86)年。所有患者均符合“中国心血管疾病学会”制定的有关于急性心肌梗死的诊断标准[4]。排除了合并存在精神疾病、认知障碍以及严重脏器功能疾病的患者。在基本临床资料的比较上,研究组患者与参照组患者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方法
急诊期间,研究组与参照组患者均给予再灌注和镇痛治疗,在此基础上两组患者的监护和心肺复苏方法如下:
1.2.1 参照组患者的监护与心肺复苏的方法为心电监护仪、胸外心脏按压心肺复苏术、药物复苏。
1.2.2 研究组患者的监护与心肺复苏方法均借助除颤监护仪进行,接好电源后在开机的状态下运用仪器的专用导线连接一次性除颤监护电极片,并根据电极片上所示的位置将其粘贴于患者的右上前胸和左下侧胸。选择Paddles模式行心电监测功能,并做好相关参数的设置,无创血压监测选择右上肢,根据患者的情况设置测量间隔时间;血氧饱和度的监测应该选择手指。与此同时,医护人员应该告知家属除颤监护仪的相关注意事项,避免仪器浸水,在旁边使用手机和各种连接线的打折,不能自行执行揭除电极片、调节仪器。在此基础上应该在仪器检测到R波时发出蜂鸣声,并指明放点的位置,电极启动后在标志的脉冲30ms范围内行放电除颤。
1.3 观察指标
本次实验研究中两组患者观察、评价指标分别为心室颤动、心脏骤停发生率以及心肺复苏成功率、出院后2年内存活率、监护复苏满意度以及住院时间。
监护复苏满意度在患者即将出院时向家属口头询问的方式进行,按照监护复苏工作流程提出10个简单的问题,由家属回答,满意记为5分,不满意记为0分,总分为50分,家属评分在25分及以上为满意;家属评分低于25分为不满意[5]。
1.4 统计学分析
本次实验研究中两组患者相关数据资料的处理与分析工具为统计学软件SPSS19.0,计数数据资料的表示、检验方法分别为百分比(%)和卡方(χ2),计量数据资料的表示、检验方法分别为±s和独立样本t,统计学差异显著且具有统计学意义的标准为P<0.05。
2.结果
2.1 两组患者心室颤动、心脏骤停发生率比较
研究组有47例患者,其心室颤动、心脏骤停发生率分别为80.9%(38/47)、46.8%(22/47);参照组有47例患者,其心室颤动、心脏骤停发生率分别为83.0%(39/47)、48.9%(23/47),两组患者心室颤动、心脏骤停发生率无统计学差异(P>0.05)。
2.2 心肺复苏成功率、出院后2年内存活率、监护复苏满意度对比
研究组患者心肺复苏成功率、出院后2年内存活率、监护复苏满意度与参照组患者相比均明显较高,存在统计学差异(P<0.05),详见表1。
表1. 心肺复苏成功率、出院后2年内存活率、监护复苏满意度对比分析
2.3 住院时间比较
研究组共有患者47例,其平均住院时间为(10.86±1.35)d;参照组共有患者47例,其平均住院时间为(14.28±1.26)d,研究组患者与参照组患者相比,其住院时间明显较短(P<0.05)。
3.讨论
急性心肌梗死属于临床危急重症的一种,其发病过程中较为常见的严重并发症就是恶性心律失常,具有着较高的病死率,同时,患者发病后可能会出现剧烈的胸痛、急性循环功能障碍、心电图异常和心肌酶升高、白细胞增多以及心室、心房颤动和心脏骤停等严重症状,需要给予患者及时、有效的抢救,在这一过程中做好监护和心肺复苏是十分重要的[6]。
除颤监护仪是除颤仪与监护仪的组合,与传统多功能监护仪加除颤仪相比,其具有心率、心律、血样饱和度以及血压的监护功能,同时,能够保证电除颤的随时进行,可以快速的纠正室颤和心脏骤停[7]。在实施急性心肌梗死患者监护和电除颤的过程中,除颤监护仪的运用保证了监测的全面性,减少了除颤和心肺复苏过程中不良反应的出现,为患者的抢救与治疗争取了时间,保证了救护的有效、快捷,在保证抢救成功率和缩短治疗时间的过程中具有着积极的作用[8]。
综上所述,在为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实施监护和电除颤的过程中,除颤监护仪的运用有效地提高了心肺复苏成功率以及出院后2年内存活率与护理满意度,缩短了患者的住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