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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清镇居民家庭结构与养老选择的调查

2020-06-23陈利娜

浙江农业科学 2020年6期
关键词:子女养老老年人

陈利娜

(南京市青龙山精神病院,江苏 南京 211000)

在传统农业社会,农业生产以户为单位,农村老年人作为一家之长,拥有丰富的种地经验与生活智慧,不仅能为家庭提供不可多得的智力支持,还支配着整个家庭的土地种植和经济收入,因此,其家庭地位明显高于其他成员[1]。这种权利架构并不会因为年龄的增长或身体状况的不佳而减弱,反而越年长地位越高、话语权越大。一般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与家庭的生活水平成正比,家庭承担着养老的主要任务,养老问题基本在家庭内部消化。

随着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年轻人从繁重的农业生产中解脱出来,逐渐脱离土地,学习工业技术,从事工业生产,土地不再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老年人也不再是生产经验的主要传授者,他们的地位从主导变为依附。家庭规模的小型化、核心化,使大部分老人能自我料理时会选择或被迫选择单独居住,成为空巢老人,子女随身照顾的情形较少。在空间结构上,老人与子女居住分隔,往往是老人退守农村,子女居住在城镇,老年人不得不面对现实,做出新的养老打算,选择适宜的养老方式。这种家庭居住结构的老年人已不囿于单一的“哺育—反馈”思维模式,对子女的赡养从有所要求变为有所选择。

李银河通过比较亲子两代对养老模式的不同选择,预测随着现代城市的扩张,我国养老模式将逐渐偏离传统亲子反哺家庭养老而向西方的接力模式靠近[2]。

李国梁通过“中国大众养老观念”的调查数据,立足城乡居民的划分,以对养老主体、养老内容和养老模式的认知为基础,指出城乡居民均认可养老责任承担者的多元化,而子女仍然是最理想的养老主体[3]。

熊波等[4-6]对于不同地区,使用不同方法,从收入水平、文化程度、养老理念等方面对农村养老意愿进行研究,认为农村居民的养老意愿更偏向于家庭型养老,经济因素和社会保障对居民养老有显著影响。

扈映等[7],利用我国4个省份578个农村居民的调查数据,运用Logistic模型对农村居民养老居住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研究。研究表明,婚姻状况、子女数量、居住方式、子女经济支持、未来照料忧虑及经济供养来源等变量对农村居民养老居住意愿选择具有显著影响,自我保障能力的提高是农村居民选择分居式养老的重要原因,而对未来生活照料需求的担忧是其主要的抑制因素。

传统养老文化正在印上新的时代印记,无论是经验介绍式的研究还是经济上、制度上的分析探索,其研究结果都表明家庭的变化影响了人们的养老方式选择。因此,对我国农村居民养老方式问题的研究仍然是一个非常重要且富有挑战性的选题。本文尝试以钱清镇农村居民的家庭结构为切入点,分析农村居民的养老方式,探讨农村居民的家庭结构对养老方式选择的影响,以此调查为基础有建设性地提出一些看法与建议,为解决农村养老问题提供一些参考。

1 材料与方法

2017年6月采用问卷形式进行社会调查,此次调查主要在浙江省绍兴市钱清镇展开。

1.1 抽样方法

为挖掘养老问题的纵向深度,问卷分别设计为父母问卷与子女问卷,并采用父母——子女配对调查的方式。由于研究对象是对养老方式需要做出选择的老年人,所在农村既有传统的养老价值体系,又受到新的价值体系冲击,本调查采用多阶段判断抽样法,从钱清镇21个行政村中判断抽取10个行政村,从这些行政村中选取16组调查对象组,再对调查对象组进行结构式访问。

1.2 样本概况

本次调查共发放320份问卷,回收合格问卷320份,其中配对问卷155组,不配对问卷10份,故有效样本量为310份,有效配对对象组为155组。

父母问卷的对象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年龄主要集中在66~80岁,98.06%的调查对象的文化程度是小学及以下水平。

子女问卷的对象即为父母问卷调查对象的子女,年龄主要集中在41~55岁,文化程度比父母有较大提高,43.87%的调查对象的文化程度是初中及以上水平。

两份问卷一一对应,能更好地了解钱清镇农村居民的家庭情况及养老需求。

1.3 变量测量

本调查旨在研究家庭结构与养老方式之间的关系,养老方式为因变量,家庭结构为自变量,从分析需要出发,分2个方面测量:一方面以家庭结构中的养老支持力为立足点,从现实与理想的两个角度分析两代人的养老意愿表达,考察父母与子女养老意愿的差异性与一致性情况是否会对养老方式的选择产生影响。另一方面,以家庭结构中的家庭成员构成为立足点,分析家庭结构对养老方式选择的影响。具体可操作为子女数及其构成、家庭成员数及其构成2个维度。这2个维度又可具体为子女数量、子女性别构成;居住子女数量、家庭成员构成等指标。

2 结果与分析

2.1 父母和子女对养老支持力的看法

父母和子女对养老支持力的看法主要从现实的家庭居住结构、理想的家庭居住结构以及对养老方式选择是否有影响3个方面去分析。

首先分析调查对象目前的基本家庭居住结构情况。在询问老年人目前居住的成员数时,成员数1的4户,成员数2的97户,成员数3的18户,成员数4的24户,成员数5的6户,成员数6的6户。每户的平均成员数为2.67人,符合总体平均家庭户规模逐渐小型化的趋势。

子女数都在2个及以上,子女数3的家庭户近50%,目前老年人与其子女的居住结构单人家庭4户,核心家庭95户,三代直系家庭56户,老年人目前所居住的家庭户规模已越来越小。子女从大家庭中独立出来变成一对夫妇及未婚子女组成的核心家庭户,老年人也被迫变成了核心家庭户,或者直接称之空巢家庭户。子女多而家庭小是目前老年人主要的居住形式,不再是过去多子女大家庭的模式。养儿防老的思想可能依然存在,如何确保能够安然享受老年生活,也是当前老年人思考的问题。子女在享受独立居住空间的同时,也要考虑父母的养老问题。

通过调查父母与子女目前的居住结构和认为最合理的居住结构,结果表明,父母与子女对居住方式的选择是有一定差异的。41.3%的父母认为儿子要从父居,女儿从夫居,即传统的家庭居住方式;48.4%的子女选择单独居住,但会和父母生活在同一个乡镇,在保持生活独立自主性的同时又能照顾父母的生活,只有12.9%的子女与父母的意愿一致。由此,子女的家庭价值观念已表现出明显的城镇化特征。代际之间的居住结构意愿差异,正是家庭关系出现分化的前提。

在工业生产与家庭逐步分离、家庭经济共同体难以维持的条件下,农村家庭的规模不断缩小、分化,家庭养老的承载力逐渐降低。而父母的观念大多是想要维持大家庭的生活方式,将来老有所养,但只能表现出意愿而不能束缚子女。

在养老支持力中,经济供养是重要内容。下文分析父母的实际经济来源与子女认为的父母的经济来源。父母认为日常生活中最主要的经济来源是子女供给(34.8%),其次是自己的积蓄(33.5%),因此,子女对父母的经济支持是其最稳定最重要的收入来源,即家庭养老支持力(表1)。而子女认为父母最主要的经济来源是社会养老保险费(51.6%),其次才是子女供给(27.1%),即主要来源是社会养老支持力。父母与子女认知的不同很可能带来的问题是:父母认为养老保险的发放金额很少,自己的积蓄微薄,子女的经济支持是其维持日常生活的最主要依靠;子女认为社会养老支持力已是父母最主要的经济来源,自己就不必提供更多的经济支持,会将经济关注重心转移到下一代身上,对父母的支持日益减少;这种单线方式造成子女与父母之间产生经济补给不能接轨,最终影响父母的生活。

表1 父母日常生活最主要经济来源的比例

不管是目前的经济关系结构,还是经济状态,家庭养老支持力都是父母最主要的养老经济支持。父母对子女经济支持的依赖性高,说明子女经济供给与否对父母的养老选择有很大影响。

2.2 父母与子女对养老问题的看法

父母在看待养老问题时,是父母自身与子女之间两代人的考量;而子女在看待养老问题时不仅要考虑父母的情况,还要综合考虑自己与下一代的情况。通过分析父母与子女对养老问题看法的差异性与一致性,得出他们两者对养老问题的理解异同。

在调查子女婚前婚后支持变化时,父母与子女的感受似乎趋于一致(表2):半数以上的父母与子女认为干家务活、种田种地都有所减少,给生活费、零用钱、买东西、照顾日常生活起居、生病照料都有所增加,但回家看望、电话问候都普遍减少。子女对父母赡养以经济供给为主要表现形式。

表2 子女婚前婚后给予父母各种支持的变动

在调查父母现在面临的最主要困难时,子女虽然不能全面了解父母真正需要的是精神赡养,但也知道父母在生活照料上有困难。在调查父母年老后面临的最主要困难时,87.7%的父母和91.0%的子女同时表现出对看病照料的担忧(表3)。

表3 父母现在和年老后面临的最主要困难

当下经济发展方式已发生明显改变,父母的心理调整似乎也跟上了步伐,虽然子女逐渐脱离大家庭,家庭规模逐渐缩小,但他们并没有对年老后看病照料、经济支持、精神慰藉方面表现出强烈的担心,认为等到自己年老生病时,子女自然回来照顾。子女也意识到父母在这些方面的确需要自己的照顾(表4、5)。

因此,农村地区的父母对养老的担忧并不多,他们确信年老后会得到子女的照顾;子女也意识到自己的赡养责任,在父母需要照顾时会主动回来。父母与子女在养老意愿的反应上有高度的一致性。

表4 父母年老时对不同支持的担心程度

在调查父母的养老去处时(表6),66.5%的父母表示肯定不会去养老院, 50.3%的子女表示肯定不会将父母送入养老机构,说明父母和子女在对待养老机构的态度上也有高度的一致性。也有5.2%的子女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不能兼顾工作和父母,有会将父母送进养老机构的意愿。

表5 子女给予父母不同支持的认知程度

表6 父母选择养老机构和子女为父母选择养老机构的可能性

调查结果表明,多子女家庭是父母与子女主要的实际居住结构,儿子从父居、女儿从夫居是父母认为的最合理的居住结构,子女独立居住但与父母距离近是子女认为最合理的居住结构;父母认为家庭支持力是主要的经济来源,而子女认为社会支持力是父母主要的经济来源。对于养老问题,父母与子女的看法有一致的地方也有差异的地方。这些差异会对父母养老方式的选择产生一定的影响,不过还需进一步的数据论证分析。

3 数据分析论证

前文已分析父母与子女两代人在养老支持力和养老方式选择意愿上的一致性与差异性,并探讨了这种意愿有可能会对养老方式的选择产生影响,但是需要通过一定的分析手段和具体的数据论证,才能判定所做出的讨论正确与否。

3.1 相关性分析

家庭结构具体操作化为子女数量及其构成、家庭成员数量及其构成2个维度。这2个维度又具体为子女数量、子女性别比构成、居住子女数量、家庭成员构成等指标。

通过将家庭结构分解成子女数量、子女性别比构成、居住子女数量、家庭成员构成四个变量,能够较为全面地概括家庭结构的概念。但是变量之间可能会存在交互关系,首先要对各变量进行相关性分析,以排除在分析时不需要的变量。找到养老方式选择影响因素相关关系矩阵(表7)。

表7 变量间的相关性

注:**表示在0 .01 水平(双侧)上显著相关。

对以上所确定的各变量进行相关分析后,通过观察相关系数矩阵,发现养老方式和子女数量、子女性别构成、居住子女数量、家庭成员构成4个变量之间的Pearson相关性的绝对值都非常大,分别是0.413、0.413、0.789、0.416,而绝对值越大相关性越强,即变量之间显著相关,初步可以断定自变量间可能存在多重共线性。

3.2 多重共线性诊断

由于相关性分析后得出变量间可能存在多重共线性,因此,采用回归分析中的逐步回归法筛选出不需要的变量,所得结果见表8。

因X1子女数量和X4家庭成员构成两个变量的Sig.值分别为0.190和0.265,都大于0.01,故显著性水平较差,排除这两个变量,选择另外两个变量X2:子女性别构成(Sig.值为0.000)和X3:居住子女数量(Sig.值为0.000),如此完成了多元线性回归的数据筛选工作。

表8 已排除的变量

注:Sig.值是t统计量对应的概率值,所以t和Sig.两者是等效的。Sig.值要求小于给定的显著性水平,一般是0.05、0.01 等,Sig.值越接近于0越好。

前文已经分析了多子女多家庭已是现在主要的居住结构形式,再通过数据的论证:子女数量的多少对于大部分与子女分开居住的老年人来说已经没有太大影响;并且在调查问卷中已了解到大部分老年人已与子女分开居住成为空巢老人,因此,家庭成员基本处于稳定结构状态,对于养老方式选择没有太大影响。

综上,排除X1和X4两个变量在统计分析和现实讨论中都是成立的。筛选出有用变量,利用X2、X3和养老方式建立模型,分析家庭结构对养老方式选择具有影响的解释度情况。

3.3 建立模型

3.3.1 采用回归分析中的Enter法

模型中,R2为0.684,修正R2为0.680,估计值的标准误为0.278。R2衡量方程拟合优度,R2越大越好,大于0.8说明方程对样本点的拟合效果很好,0.5~0.8也可以接受。得到方程复相关系数r=0.827,R2为0.684,在0.5~0.8,因此是可以接受的,即模型成立。

3.3.2 方差分析

F是检验方程显著性的统计量,是平均的回归平方和与平均剩余平方和之比,F值越大越好。回归模型方差分析表明,F值为164.677,显著性概率是0.000,表明回归极显著。

Sig.值是t统计量对应的概率值,代表显著性,后面的值就是统计出的P值,P值0.01

3.3.3 建立回归方程

y=2.833-0.093X2-0.318X3。

回归方程F统计量为164.677,系统自动检验的显著性水平为0.000,因此,回归方程相关极显著。同时,方差扩大因子小于10(X2、X3均为1.049),说明该模型不存在多重共线性。因此,方程的结论是有意义、有依据的。至此,结论如下:

子女性别构成与居住数量在家庭结构中是影响养老方式选择的重要因素,且极其显著;子女性别构成与父母养老方式呈负相关关系。子女性别构成的偏回归系数为-0.093,表明子女性别构成每提高1%,就会使父母养老方式降低0.093%,说明子女性别构成影响了父母养老方式;目前和父母居住人数与父母养老方式呈负相关关系。目前和父母居住人数的偏回归系数为-0.318,表明目前和父母居住人数每提高1%,就会使父母养老方式降低0.318%,说明目前和父母居住人数影响了他们的养老方式。

这些结论对于日益缩小的家庭户规模的趋势来说,其实是挑战。子女性别比构成和居住数量有这么大的影响,一方面说明儿子在老人心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另一方面说明多子即多保障,老年人不仅可以获取经济支持,还可以有精神上的赡养。费孝通在《再论家庭结构的变动》中也承认,赡养关系如果单从经济方面着眼是不全面的,还应当看到精神方面的赡养,这也就是老年人所盼望的“天伦之乐”。可见老年人从内心深处所需要的,是全面的赡养:经济的支持、生活的照料、精神的慰藉。

4 小结与讨论

上文论证了家庭结构对养老方式的选择的确存在影响,具体因素有子女性别比构成和居住数量。在子女性别比中,男性数量越多,老年人就越不需要做出养老选择,即儿子对于老年人的养老更有保障。居住的家庭成员越多,老年人也越不需要做出养老选择,即多多益善的家庭成员数对老年人的养老更有保障。

老年人对于儿子有如此高的依赖性,也是传统的一种男性偏好,从夫居的传统思想驱使下,老年人认为自己的女儿要嫁到别人家去,和她的丈夫及丈夫的父母形成新的一个家庭单位,对自己的养老不能有大的帮助,这就使得老年人大多依靠儿子来获得更多的家庭养老保障,同时也希望他们承担起养老义务,使自己的老年生活无虞。因此,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即使是在城镇化比较明显的农村也还是根深蒂固的。

虽然老年人大部分都是夫妻二人单独居住,但他们依然崇尚大家庭式的居住方式,希望老来时能够得到更多的照顾。在父母与子女养老意愿比较中,因为多子女,父母对生活照料、经济支持和精神慰藉都没有太大的担心。他们认为哺育子女后自然会得到他们的反馈。所以子女应该充分考虑到父母的养老需求,满足他们的养老意愿,使他们安度晚年生活。

在问卷中调查了子女和父母是否希望政府和社会给予更多的支持,所有的子女和父母都选择是,说明对于养老问题,政府和社会也应当承担起更多的责任,减轻家庭的负担。因此,提出几点政策建议。

4.1 加强对中国传统“孝”文化宣传,提高民众家庭养老意识

由于居家养老仍然处于养老方式选择的主要导向,这种状况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会改变,社会化养老在短期内很难替代居家养老,因此,应当增强人们对家庭的归属感,使父母老有所乐、老有所养。居家养老可使养老负担细化,减少政府的负担,使政府在发展经济的道路上轻装上阵。

4.2 从法律的角度加强对居家养老的支持

赡养父母是一种道德规范,也是一种法律约束,子女必须承担起这种义务。我国《宪法》、《婚姻法》中都规定了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但是规定的不具体、不详细,不少农民和干部在意识上仍把其看作是家务事,不能依法办事。

4.3 以子女供给为依托,积极探索现行老年人多元养老保障形式

单一地依靠子女的赡养依然是当下农村老年人的习惯,可是上有老下有小的生活结构使子女也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老年人除了子女供给这一经济主要来源,还应当寻求更多的养老保障,比如提高土地转让的金额,使无劳动能力的老年人有基本的收入来源,完善养老制度和新农合制度,切实保障农村居民的最基本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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