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宝艳以孩子的利益优先
2020-06-21杨楠
杨楠
張宝艳在通化市幼儿园做防拐宣传
连续两年,全国人大代表张宝艳的提案建议都出现在微博热搜中,被广泛讨论。2019年,张宝艳建议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起刑点调至十年以上;2020年,张宝艳建议对人贩子终身追责,建议收买被拐妇女儿童新发案件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目标之中,这是一个希望清除人口买卖盲区、从源头打击买家的建议。
2007年,张宝艳和丈夫创立了公益网站“宝贝回家”,这个网站目前有三个板块:“家寻宝贝”、“宝贝寻家”和“流浪乞讨”,服务于寻子的父母、寻亲的孩子,以及发布可能被控制的乞讨儿童信息。在与公安部门的打拐数据库合作之外,“宝贝回家”的志愿者多用最为质朴的方式帮助寻亲的人们:搜集所有可能的信息,然后用人工比对的方式在“家寻宝贝”和“宝贝寻家”中碰撞出可能性。截至目前,“宝贝回家”已帮助6277人找到家,其中走失被拐3340例。张宝艳坦言,这些被找到的孩子中,能回到亲生父母身边的寥寥无几。
在“宝贝回家”,找到亲人的最有力因素在于两方亲人都向外界提供了寻人信息。“单向寻找都是很困难的,”张宝艳说。故而无论是父母还是孩子,如果彼此被迫分离,都要站出来寻找对方。
以下是《南方人物周刊》对张宝艳的采访,谈及近年的寻亲打拐工作,以及对保障离异家庭孩子的亲情权的思考。
地方政府的担当有助于从源头打击人口贩卖
在今年全国两会中,你建议将收买被拐妇女儿童新发案件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目标之中,并与干部提拔任用、公务员绩效工资等指标挂钩。如果当地主动上报、干预、解救,可以在考核中加分,如果等到外部举报介入,就应当减分。为什么会提出这些建议?
其实很多孩子被拐之后,当地是知道他们被拐的。有的孩子的外号就是自己被买的价格,像广东有个孩子叫万三,实际上他就是被以一万三千块买来的;山东聊城有个孩子叫八百元,就是30年前用八百元买来的。还有些孩子,在村子里很受歧视,小朋友们一打仗,就说你是野孩子、你是买来的孩子。你想就连其他小朋友都知道他是被买来的,当地村干部可能不知道么?我们有个寻家的孩子跟我们说,他们那个村子本来就不大,谁家耗子下个崽大家都知道,家里有个孩子大家能不知道么?
所以说这么多年,其实有一些基层组织在这方面是不作为的,对拐卖妇女儿童的事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们前段时间接到一个被拐妇女的求助,她13岁就被拐去当童养媳,现在16岁。她曾经向村民求助,村民去举报,结果刚举报完买主就知道信儿了,把这位妇女藏起来了。
如果能将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纳入地方政府的考核,比如说等别人解救了,或者本人求助了,或者被我们这样的机构发现了,就应该对当地基层组织追责,进行责任倒查。如果说是基层组织主动发现了,就可以有奖励政策。如果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能有担当,打击人口贩卖的买家,这个事就能从源头上进一步控制。
你这里说地方政府,包括农村镇村以及城市里的街道社区?
是的。虽然多数妇女儿童是被拐卖到农村,但也有部分是卖到了城市里。比如广东的潮汕地区,比如茂名、河源都有买的,我们在广州、深圳、东莞都有找到过孩子。
广东这里,大部分孩子被卖到和福建交接的地方。闽粤交界处部分地方的风俗是家里没有儿子就抬不起头,所以有的家庭二胎生完不让生了就买。还有的地方是考虑家族势力,要是家里男丁兴旺,在当地就有话语权,所以有的家庭在家里有男孩的基础上还要买。
在城市里,有的人买了孩子还开出生证明,甚至有的人能开出双胞胎证明,还有孩子落户口、上幼儿园和小学等等,有很多关口是可以察觉、介入的。
从你的感受而言,这13年来,寻亲打拐的工作有什么进展和变化?
宏观上来说,自2009年公安部实施专项打拐行动后,现在新发案件很少,每年不足20起,我们主要还是在攻坚一些旧案陈案。现在DNA、大数据和人脸识别的技术运用广泛,2015年时,公安部门就通过人脸识别一个孩子的双胞胎哥哥的面容,帮我们这里的一个父亲找回了被拐20年的孩子。
对于旧案,其实单向寻找是很难的。有些孩子虽然说他在找家,但是他的父母可能是在很偏僻的农村,不懂网络、不知道来登记,甚至可能认为自己的孩子已经出意外不在人世了。我们以前在重庆找到一个孩子,他家里就一直以为这个孩子掉河里死了,每年还去河里扔一些孩子小时候喜欢吃的火腿肠什么的。
无论是家长找孩子,还是孩子找家长,需要两边都站出来,都来登记信息。这些工作也很需要基层干部来帮忙,我们也在通过各种各样的媒体扩大我们的影响力,让更多的人知道“宝贝回家”。
我们的工作也是在抢时间。以前我们找到过一个孩子,这边刚通知找到了,家里人就说妈妈刚去世,在殡仪馆,孩子回去的时候就碰上妈妈的葬礼。我们帮助过年纪最大的老人,当时她91岁了,我们帮她找到了她妹妹。她是七岁被拐,拐走的时候还是民国时期呢。有的人知道了自己的身世,直到过世那天都要找。
“我们找到的这些孩子回到亲生父母身边的寥寥无几”
“宝贝回家”的首页上不仅有父母找孩子,也有孩子找父母。主动来寻亲的孩子大概是什么年龄,他们有什么样的心理?
目前来说,寻家的孩子以80后90后居多。这些孩子相对来说比较成熟,特别是有一些自己成家立业了,可能就理解父母的这种感情了。
有的孩子记得自己被拐的过程,有的孩子是在村子里玩的时候其他小朋友说出了他的身世;有的孩子是自己慢慢长大之后,通过别人的话很敏感地感知出来的。比如我们有个寻家的孩子,就是别人说他和父母长得不像,他就来找我们,说他自己也觉得和父母长得不像。我们说你给我们看看你小时候的照片,他说他家找不到他小时候的照片,我们就说你可能是被拐的,因为正常情况下家里应该有孩子小时候的照片。这个孩子一直很犹豫,我们用了快两年才把他说服,把血给采了。采完了一化验,他就是一个重庆丢的孩子,被拐去福建24年。
为什么这个孩子很犹豫,不愿意采血?
孩子终究在是在养父母身边长大,跟养父母也有感情,他有各种顾虑。不仅是舍不得或者说怕伤害到养父母,当地也会有人对寻亲的行为另眼相看,骂他们是白眼狼,养不熟。再有一个,有的养父母也会对孩子进行洗脑教育,说你是父母遗弃的,是私生子,父母离婚了不要你,你家里穷父母把你卖了等等。这等于向孩子们灌输了一些仇恨,这些孩子就一直很犹豫要不要找亲生父母。
想寻亲的孩子找到亲人之后,如何面对亲生父母和养父母呢?
其实说实话,我们找到的这些孩子回到亲生父母身边的寥寥无几。养父母家是他们从小生长的环境。有的孩子要是混得比较好,上了大学,有一个不错的工作,再回到亲生父母身边的话,他的身份是需要改变的,包括他的毕业证、身份证等等证件都是要改的,很难回到从前。
再一个,很多亲生父母找孩子都找得倾家荡产,家里很穷。而养父母的条件普遍好于亲生父母,要抛开富足的生活,对孩子来说很难接受。此外,很多孩子找到家之后,亲生父母和养父母之间会有一些纠纷,孩子夹在中间很为难。
“宝贝回家” 工作人员合影
也就是说,即使孩子找到亲生父母了,也可能回不去了。但至少亲生父母知道孩子在哪里了。好多亲生父母最后也找我哭,说你看孩子又回到那头了,我说那至少你看着了,你想他的时候可以打个电话或者见个面。像我儿子前两年在外地工作,一年就回来两趟,我这是亲生的我不也天天看不着么。你就当孩子出去工作了。
“我们有很细致的访谈,志愿者去比对信息,寻找能对上的”
对于想要寻亲的父母或孩子,你们要做的工作有哪些?
我们的志愿者会很详细地了解情况、录入数据,还会去做一些走访和信息核实。
很多父母和孩子不知道要描述什么情况,我们有一个问卷问得非常细致,比如手指上有几个簸箕几个斗,是不是断掌纹,头上有几個旋儿,身上有没有疤、胎记、烫伤等等。还有家里有什么人,喜欢吃什么,家附近有什么典型建筑物,有没有江河湖海,是农村还是城市,哪年生哪年丢的等等。我们把能想到的问题都做到问卷里,一点点地问孩子、家长。这个问卷其实就是个采访提纲,最快也要聊几天,你要不断启发他们。
这其实要求家长对孩子观察得很仔细。
对的。有的家长就挺细心的,但有的家长可能给我们提供的线索和实际就不一样。像前些日子有个孩子找到之后,已经做完DNA鉴定,这个家长就是一口咬定这个孩子有个痣在左手上,但这个孩子的痣在右手上。前面提到的那个被拐的重庆孩子,我们志愿者和父母说了就是这个,但父母出来一看,说他们家孩子眉间没有痣,这个痣位置不对。但DNA做完了,这就是他们家孩子。
获得这些信息之后你们要做什么?
我们会在“宝贝回家”的网站上发一个有关这些信息的详细帖子,帖子会有固定的模式,家长和孩子可以在对应的分区里找。我们的志愿者也会里在面找对应的信息。
志愿者的工作也是分区的,像有的孩子说喜欢吃折耳根,我们就在云贵川那一带找,孩子说小时候喜欢吃凉皮,这可能在陕西,还有孩子记得方言里的一些词,我们也能判断。还有一些说法不一样,我们也都要去查一查,比如可能有人说有个胎记,另一个人的形容是有颗痣或者瘊子等等,就需要尝试各种条件去检索。
最夸张的一次,广东的杨婷婷登记了被拐14年的女儿,一分钟后我们志愿者就想起来有一个符合条件的孩子,真的就找到了。
你们和政府部门如何合作?
我们和公安、民政部门都有合作。2009年我们和公安部建立了打拐合作机制,我们将线索或者举报反映给警方,也会协调来寻求帮助的父母或孩子去当地警方采血验DNA。公安部有一个打拐数据库,这些数据点都会入库。
我们和民政部门也有合作。有的救助站收留了一些被遗弃的孩子、智力障碍的成年人,或是一些痴呆的老人,我们也会帮助寻找亲属。
我们自己也会去了解一些因病因残流浪乞讨的孩子,联系一些公益组织去救助,治好病了就不用乞讨了。
然后你们也帮助这些乞讨的孩子找到家人吗?
其实有一些孩子就是家人领着乞讨的,或者说家人允许的。我们的志愿者曾经发现三个山东的姐们儿,先天性白内障,一直在太原乞讨。我们发现之后把孩子送回去,发现这三个孩子没有爸爸妈妈,就跟着奶奶生活。丐头跟奶奶租的,一个孩子一天十块钱。
失踪儿童家长刘利勤赠送锦旗感谢张宝艳
后来我们联系当地民政,把这几个孩子的低保解决了,完了还送到福利院。中国福利基金会捐了钱,在北大医院给三个孩子的眼睛都做了手术,都治好了。
“这么多年,人贩子骗小孩的手段都差不多”
2019年,“宝贝回家”一共帮助了1567个家庭团圆,其中502个是被拐和被遗弃的孩子,其余一千多个家庭是什么情况呢?
其余的是被拐妇女、失联的成年人和一些被遗弃的成年残疾人或老年痴呆症患者。成年人与家庭失联有很多种情况,多数还是家庭内部沟通不太好,比如处对象家里不同意、和家里人闹矛盾,或者出去打工混得不好、觉得没脸回去见父母就不联系家里。我们找到之后就告诉双方信息,下一步工作需要他们自己去做,我们去调解也没用,解铃还须系铃人。
你在之前的采访里提到,你们有个工作人员自觉教育孩子很到位,但在你们的演习中,孩子被志愿者骗走了三次。人贩子通常会用哪些手段去骗小孩子?你对防止孩子丢失有什么建议?
其实这么多年,人贩子骗小孩的手段都差不多,就是给点小礼物。比如给小朋友整个小乌龟或者玩具枪,拿个小汽车或者给看看手机上好玩的,还有让小孩子帮忙指路的。像我们有个志愿者,他们家姑娘对糖没有免疫力,给块糖就能骗走。演习完了他就打,打完了、“教育”了,给块糖姑娘还是能骗走。我就和他说,你就别指望姑娘自己保护自己了,你要保护好她,不让她离开你的视线。
其实拐儿童更多时候是用強制手段,在没人的时候,强行给抱到摩托车或者面包车里。所以我觉得给孩子教育防拐的同时,更应该教育的是家长,教他们怎么保护好自己的孩子。
“希望以孩子的利益优先,不能因家长间的恩怨而伤害孩子”
你今年还有个建议是保护离异家庭孩子的亲情权。基于部分离异家庭中儿童缺乏父母双方或一方亲情关爱,甚至有父母一方将孩子藏匿作为筹码的情况,你建议应立法保护离异家庭儿童享有亲情权,对拒绝执行法院判决的一方依法入刑;对藏匿儿童或多次阻止探视的一方剥夺监护权并纳入社会征信系统。这个建议的提出由何而来?
“亲情权”应该说还不是一个严肃的法律用语。只是从亲情的角度来说,感觉这是孩子应该享有的一种权利。孩子不能因为父母离婚,而成为父母相互攻击的筹码。
这个现象最开始是有家长在微博上给我留言,说有这么一个群体,离婚之后,虽然自己有探视权,但是看不到孩子;有的是获得了抚养权,但是对方把孩子藏匿起来。他跟我说他们也是一个被拐孩子家长的群体,只不过他们的孩子被亲人给拐走了。
后来我进了他们一个微信群,我发现群里居然有的家长十多年没看到自己的孩子。我感觉这个事情真的挺让人没法接受的,自己生的孩子你看不着。不仅是家长,其实孩子也可怜,十多年见不到父亲或母亲,亲情的缺失,对性格养成、心理健康等方面多少会有些影响。我提建议就是希望以孩子的利益优先,不能因家长间的恩怨而伤害孩子。
你进的微信群成员主要都是妈妈么?
我进的这个群是的,他们给自己起名叫“紫丝带”。但这次我这个建议被报道后,也有一些孩子的爸爸给我留言,说他们也看不到孩子,这是双方都会存在的。
我感觉是爸爸藏得更多。因为很多爸爸认为孩子是自己家的骨血,尤其是小男孩,离婚时就不把孩子让给妈妈。另外在现实生活中,一般都是男方的经济条件好一些,有的女性生了孩子后,可能在家做了全职太太,真到离婚时经济基础各方面都不如男方,所以法院也更可能把孩子判给男方。
今年两会的会程中,你印象深刻的工作内容有什么?
印象最深的还是民法典的讨论,从头看到尾,不熟悉的内容去查资料。比如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异,将征求孩子想跟谁的意见的年龄降到了八岁。这就更加人性化了,八岁的孩子其实是有认知的,他可能知道更想、更适合和谁生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