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试行)对外发布
2020-06-19
《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试行)对外发布
为指导各地民政部门更好落实《民政部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的指导意见》(民发〔2019〕137号),实施好《养老服务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近日,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联合发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试行),供地方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时参考使用。
此次发布的《<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试行)作为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实操性评价工具,分为环境、设施设备、运营管理和服务四个部分,对照《養老服务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要求,进一步细化量化养老服务标准,提出了易操作、可评价的工作规范。等级评定总分为1000分,其中环境120分,设施设备130分,运营管理150分,服务600分。
下一步,民政部将指导各地以《<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试行)为评价工具,组织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先行先试工作,进一步完善评定规范,更好推动国家标准落地见效。
来源:民政部门户网站
河北省出台《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4月19日,经河北省政府同意,省卫生健康委、发改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全省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2年全省开设老年医学科的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要达到50%;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成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要达到8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养老机构和协议合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通双向转介绿色通道。
《实施意见》提出了推动体育健身、开展老年友好社区创建、推进医养融合以及将康复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纳入民心工程、稳步扩大安宁疗护试点等具体任务。强调加强健康教育和生命教育,将其纳入全省各级教育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及健康宣教体系。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队伍建设、标准建设、科技支撑等四项保障措施,为构建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奠定基础。
来源: 国家卫健委老龄健康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