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独角台场”传承保护的思考
2020-06-19姚朝华
姚朝华
(缙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浙江丽水,321400)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标志。它不仅对于研究人类文明的演进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展现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具有独特的作用,是人类共同的文化财富。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文化全面协调发展意义重大。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状况受到了比较大的冲击,所以加强缙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刻不容缓。缙云是丽水市非遗大县,目前有国家级非遗3项,省级非遗19项,市级非遗44项,县级非遗122项。在缙云县城乡各地,有一种独特的民间文艺表演形式,常年活跃于街头巷尾,俗称“独角戏”(独角台场),它是一种独特的器乐演奏艺术,是缙云县戏曲百花园中的一朵奇葩。2009年,缙云县申报的“独角台场”被列入第三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一、独角台场的产生
缙云位于浙江中南部,文化底蕴浓厚,民间艺术资源丰富。自唐中叶以来,杂耍、歌舞、巫傩、鼓词、社火等表演形式逐渐融为一体;乡曲、道曲、南曲、宫曲、大曲、套曲等乐曲相继汇成一腔,逐步形成以社火戏、乡丁戏为代表的比较成熟的土腔杂剧。自清中叶开始,高腔、昆曲、乱弹、徽戏、滩簧、时调等声腔班社陆续流入缙云,逐步形成以徽戏为主调的缙云婺剧。早在乾隆、嘉庆年间,缙云章村、胡村、东余、胪膛等地便有本土班社存在。经过不断壮大发展,缙云成了戏曲繁盛之地,经久不衰。除婺剧等专业戏班外,在农村还有大量的“小唱班”“的笃班”“采茶班”等小戏班,这些古老的民间表演形式在这里延绵不绝,戏曲的繁荣使得戏曲音乐在这里深入人心,广泛受到农民群众的喜爱。这些都为独角台场艺术形式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缙云素称戏曲繁盛之地,从前的男女老少皆以能演唱山歌、戏曲、民间小调为荣。“独角台场”的出现,也可以说是源于这种独特的民风民俗。相传清朝初年,就有盲艺人为自谋生路,通过演奏多种乐器说唱娱人,进行乞讨。后来,一些盲人家庭即有意培养先天失明的孩子习艺,使其长大后自食其力。缙云盲人以演奏乞讨的这种方式,逐步演化成早期的“独角台场”。20世纪20年代,新建镇长川村人周孙昌,他先天失明,但天资聪颖,极有音乐天赋,从小就学会吹拉弹唱,演奏各种乐器。当时,常有戏班到长川一带演出,如乐队缺少人手,就会临时请他搭班,帮助伴奏。但由于他是盲人,行动不便,又没有哪个戏班会长期雇用他,故生活依然窘迫,只能在家依靠表演“独角台场”来维持生计。一个偶然的机会,周孙昌听人说本县某地有个名叫“辽坦”的艺人,把几样乐器挂在同一个架子上,敲敲打打,围观者如堵。这一“听说”使周孙昌茅塞顿开,自己何不也做一个试试?于是,他日思夜想,在脑子里设计了个方便盲人手脚并用的特制乐器架子。请村里的篾匠帮忙,按照自己的思路,边做边改,最后终于做出了一副装有拉线、连杆、踏板,合理摆放锣、钹、板、鼓等各种乐器的演奏台架。架子下方挂有梆子、大锣、小锣、大钹和小钹5种乐器,每种乐器各有5根横木连杆踏板,用双脚灵活操纵进行演奏。架子上方的鼓、科胡、先锋、笛子、大小唢呐等乐器,则分左、中、右固定位置摆放。演奏时演员手脚并用,合理分工:左脚负责梆子、大钹、大鼓,右脚负责小锣、大锣、小钹;双手负责科胡、鼓、梆子;嘴巴负责笛子、先锋、大小唢呐等。
由于这种独特演出形式“独角台场”极受民众欢迎,逐渐被其他盲人作为谋生之术所习用。独角台场历来以盲艺人乞讨的方式定点设摊,在集会、庙会、重要节庆日等热闹场合表演,以此维持生计,辗转县境及周边县市。
二、独角台场的特色
艺人用双手、双脚和嘴巴同时操纵十几种乐器,靠脚的踏蹬、手的敲拉、口的鼓吹来演奏打击乐、管弦乐等各种复杂的乐曲,敲、拉、唱同时进行,一个人就代替了一个功能俱全的乐队。独角台场,要求表演者不但具备一定的音乐基础,掌握吹拉弹唱各种乐器的演奏方法和锣鼓钹敲打技巧,而且要耳听八音,一心多用,手脚协调,配合自如,得心应手,恰到好处。不仅要求手、脚、口、脑娴熟并用,而且上、下、左、右也须相互协调配合。前提是博闻强记,熟练掌握吹拉弹唱各种乐器的演奏方法和锣鼓钹击打技巧。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表演剧目是婺剧音乐《花头台》。一般都是十多人一起演奏的《花头台》,一个人就能从头到尾把它演奏下来,达到了相同的效果,独角台场因此而得名。
“独角台场”表演内容丰富,演奏的乐曲主要以戏剧音乐为主,如演奏婺剧音乐《花头台》《大鼓台场》。有时也会入乡随俗,演奏山歌、小调、民间小戏等曲调,艺人还能表演《十杯香茶》《十二交节》《十二送郎》《八仙求》等(如图1)。
图1 丽水市非遗传承人丁钟相在演奏
三、独角台场的保护现状
由于独角台场这种技艺对从艺人员的演奏技巧和乐感要求都很高,所以一般人很难掌握并操纵自如,故习艺者极少。目前在缙云县境内还能表演独角台场的仅有3位艺人。随着老艺人年龄的增大,独角台场面临着后继无人的困境,亟须予以抢救和保护。缙云县在近几年针对独角台场的保护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建立档案资料库
通过多次调查摸底,已基本摸清独角台场主要演艺人的传承脉络:(1)周孙昌(已故),缙云县新建镇新长川村人,民国年间擅演独角台场。作为谋生之术,辗转县境及周边县市,小有名气。(2)周庭杰(已故),缙云县新建镇新川村人,师承周孙昌。(3)周廷均(已故),缙云县东方镇横塘岸村人,1958年师承周孙昌,善演《花头台》《大鼓台场》等,每年携妻参加本村的胡公庙会,表演婺剧选段《百寿图》《宝莲灯》《曹恩起考》等。2008年参加缙云县婺剧器乐比赛演出。(4)麻唐苓(1924— ),缙云县仙都街道铁城村梅宅自然村人,曾是剧团的正吹,2006年自学独角台场,经常参加邻村或附近乡镇的文化活动。2008年参加缙云县婺剧器乐比赛演出。(5)丁钟相(1949— ),缙云县七里乡杜塘村人,先天性青光眼,文盲。1966年师承川石村陈贵钟学习婺剧器乐演奏,后自学。1997年从周廷均处模仿制作一副独角台场乐器架,在县城或周边县市、乡镇的集市街头或者庙会上演奏,以维持生计。能自拉自唱如《十杯香茶》《十二交节》《十二送郎》《八仙求》等。(6)钭春华(1970— ),缙云县大源镇大源村人,二三十岁时在农村老家大源村,跟随本村的老艺人们学吹唢呐,从此就与乐器和婺剧结下了不解之缘。后来外出谋生,业余爱好也随之放弃。直到2014年开始重拾爱好,练习“独角台场”这一濒临灭绝的民间绝活。目前钭春华通过“独角台场”方式演奏的节目有:婺剧曲牌音乐《花头台》《大鼓台场》《大过场》《芦花》等以及婺剧《辕门斩子》《龙虎斗》《打龙袍》《天门发令》中的唱段等,还有流行音乐《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男儿当自强》《金蛇狂舞》《套马杆》《荷塘月色》等。
(二)积极组织参加活动,搭建展示平台
以现有独角台场艺人为基础,积极参与各种文化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独角台场的活力。2008年5月,缙云组织独角台场节目参加了由缙云县残联举办的残疾人才艺表演;2008年6月参加了由婺剧促进会举办的全县婺剧器乐表演;同年8月底,在丽水市新农村民间绝活、乡间才艺展示比赛上,缙云独角台场获得三等奖。《处州晚报》还对这一独特的民间艺术进行了大版面的报道,使得该项目越来越多地受到有关专家和广大群众的关注和喜爱。2015年,组织缙云独角台场演艺人钭春华参加丽水大剧院“圆梦春晚”文艺晚会、丽水万地广场“中国风文艺晚会”等;2016年2月3日(农历腊月廿五),“美丽非遗——舒洪南乡馒头日”展示活动在舒洪镇姓王村隆重举行。活动期间,组织“独角台场”“二胡独奏”和写春联等非遗活动。同年又组织参加了中国丽水中学与英国波托拉皇家学校联合演出晚会、缙云县河阳“寻梦乡愁,耕读河阳”旅游季文化节、全国乡村春晚百县联盟区域联动暨丽水市第九届乡村文艺节等。2017年7月,缙云县非遗中心组织“独角台场”赴青田参加“曲艺进社区”活动;2018年,缙云非遗中心主办“独角台场传薪火·多彩非遗谱新篇”为主题的缙云“独角台场”专项演唱会;2019年1月9日,由缙云县文旅局、缙云县壶镇人民政府、缙云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共同主办,由“独角台场”市级代表性传承人丁钟相及独角台场民间表演大师钭春华、李水垚、金葛其等人参与演出的“独角台场传薪火多彩非遗谱新篇”缙云县首届独角台场专场演出在壶镇镇团结村文化礼堂成功举行,这是缙云县的首场非遗演出,现场掌声雷动,气氛热烈(如图2)。
图2 钭春华在演奏
四、独角台场传承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技艺传承后继乏人
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的核心,构建健康的传承体系是缙云独角台场需要重点关注的。“独角台场”演奏者钭春华心中有一个梦想,就是有朝一日把“独角台场”这种草根表演艺术搬上央视这个大舞台,让全国的观众都知道“独角台场”这门民间艺术,都能感受到“独角台场”的艺术魅力,同时也引起全国人民更多地关注缙云其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但现实不容乐观,像钭春华这样有理想的从艺者乃凤毛麟角,主要由以下几方面原因造成:一是艺人收入少。独角台场历来为盲艺人的主要乞讨方式,收入较低,很多人认为这门技艺只适合低收入群体营生,对比于缙云民间婺剧团和其他从艺人员,收入悬殊。二是演奏要求高。独角台场这门技艺对演奏者要求很高,多数人很难掌握必须具备的演奏基本功。三是从艺人员社会地位低下。从古至今,被视为乞讨者,常遭歧视,一般人不屑为之。四是独角台场登不了“大雅之堂”。大多数群众对独角台场的艺术缺乏了解,观看独角台场的热情并不高,演出场所也只能是在街头巷尾。由于以上诸多原因,造成独角台场的市场日益萎缩,从艺人员日益减少,特别是盲人学习技艺的积极性不高。目前缙云能表演独角台场的艺人只有3人,且年龄较大。长此以往,不仅实现不了像钭春华那样的理想,而且独角台场会在不久的将来失传,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二)深入挖掘和宣传不够
虽然通过普查了解,目前已经把独角台场这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艺做了档案资料上的收集归类,但对这项技艺的历史脉络、传承机制、传播形式等还没有进行深入的挖掘,对传承人的传承现状也没有深层次地了解和掌握,特别是没有对表演过程进行全程摄像,相关的文字资料整理也还不够齐全,没有出版相关书籍,没有编入非遗普查成果汇编。此外,在各大媒体网络上的宣传力度也还不够,没有让更多的群众知晓。
(三)保护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独角台场作为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虽然在县级层面已经引起了重视,主管的县文化旅游局非遗中心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保护工作的领导小组、专业研究机构、专家指导组还没有真正成立。相关乡镇对这一技艺的保护还没能引起重视,也没有明确专人负责。同时,独角台场的保护传承基地较少,缺乏更多的展示平台,相关经费也有待加大支持力度。虽然独角台场的表演深受民众的喜爱,但对从艺人员的看法一直没有改变,仍然被当作乞丐一样的下九流看待,从艺人员的社会地位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
五、独角台场传承保护的措施
(一)成立专门的保护和指导机构
为加强省级非遗名录项目独角台场的保护和传承工作,缙云县文化旅游局专门建立独角台场保护和传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缙云县和相关乡镇的独角台场保护和传承工作。已经建立了独角台场专家指导组和独角台场专业研究机构。聘请省非遗处、市非遗中心、县政协、县社科联、县文化馆等部分研究人员和独角台场市级传承人等组成专家指导组,由市非遗中心、县政协文史委有关领导担任独角台场专家指导组组长;由缙云县非遗保护中心和缙云县文化馆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独角台场课题组,由缙云县非遗保护中心主任担任独角台场课题组组长。课题研究组相关人员到各乡镇整理独角台场资料,发掘独角台场历史文化资源。专家指导组成员定期参加独角台场项目相关的保护传承工作会议,对独角台场项目的保护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具体指导独角台场五年保护计划的实施。
(二)建立独角台场保护传承基地
当前,在缙云县境内还有一些独角台场的展演活动,在中国古民居村落——河阳村建立了缙云独角台场传习点,开展独角台场传习活动,使之成为缙云独角台场传承基地。利用传习点开展经常性传承活动,不定期开展演出展示,并鼓励独角台场传承人以传承基地为平台带徒授艺,培育新一批的独角台场演艺人员,使之后继有人。同时,在五云街道、新建镇、东方镇、七里乡等独角台场主要分布区域进一步发掘,争取能建立多个传承基地,扩大传承面。
(三)建立独角台场展示平台
根据非遗保护传承需要,由县文化旅游局会同河阳管委会联合投资,在河阳古民居内建立缙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在缙云非遗馆内建立缙云独角台场展示中心,最大限度地开展独角台场的宣传、展示,通过各类主流媒体,开展以缙云独角台场为主的各种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展示,着力打造最具规模的缙云独角台场。通过不断努力,争取组建至少一支独角台场文艺表演队,能够开展经常性的活动,参加每年的河阳古民居旅游文化节和本乡(村)举办的各种庆祝活动和节庆活动,培养一批缙云独角台场的文艺骨干。
(四)完善独角台场档案资料
深入五云街道、新建镇、东方镇、七里乡等流传较为广泛、传承历史较悠久的乡镇进行调查研究,收集相关文字资料及传统独角台场实物资料,对独角台场艺人的分布情况及其个人详细资料进行详细调查和登记,对独角台场的表演全过程进行摄像,建立专门的独角台场项目数据库资料,逐步补充和完善缙云县非遗档案库。同时,在省非遗信息化平台和浙江政务地理信息资源采集共享平台上按照要求录入独角台场的信息资料,明确专门管理人员对相关资料进行定期整理,为独角台场项目建立全面、系统的档案。
(五)出版缙云独角台场非遗丛书
已经出版的缙云非遗丛书《缙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撷萃》已收录了“独角台场”的相关信息,但还不够深入,不够全面。今后将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织工作人员,专门对独角台场进行深入调查、收集和整理相关文字和图片材料,经编撰后,单独出版《缙云独角台场》一书,系统地、全方位地展示独角台场的独特魅力。
(六)出台具体的保护政策措施
根据国家和省制定的相关法规和政策,县级层面将制定《缙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等政策。县财政把非遗保护资金列入预算,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演出展示、人才培养、理论研究等方面。财政、市场监管和税务等部门出台相关扶持政策,鼓励传承人带徒授艺,培养新传承人,实施学徒补助机制等,进一步加大对缙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力度。对传承人进行不定期的走访和慰问,帮助代表性传承人争取政府津贴。
缙云独角台场的传承发展需要政府、传承人、社会大众共同参与,提供必要的资源和平台,激发项目活力,增强传承人群传承动力,提升传承人群传承能力,最终将之培育成缙云当地的文化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