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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新的庄严承诺

2020-06-17张峰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20年24期
关键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共同富裕

张峰

【摘要】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这是中国共产党向全国人民作出的新的庄严承诺。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开始转向以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为战略重点的“橄榄型”社会建设,中华民族将迎来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大跨越。要坚持有质量有效益的发展,弘扬勤劳致富精神,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为实现共同富裕夯实基础、筑牢根基。

【关键词】共同富裕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中等收入群体

【中图分类号】D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0.24.001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明确提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这是《建议》的一个突出亮点。习近平总书记在就《建议》的说明中特别指出:“建议稿在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中提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在改善人民生活品质部分突出强调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提出了一些重要要求和重大举措。这样表述,在党的全会文件中还是第一次,既指明了前进方向和奋斗目标,也是实事求是、符合发展规律的,兼顾了需要和可能,有利于在工作中积极稳妥把握,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不断向前迈进。”可以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是中国共产党向全国人民作出的新的庄严承诺,意味着以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为主要标志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我国开始转向以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为战略重点的“橄榄型”社会建设。

兑现全面脱贫承诺为作出新承诺奠定坚实基础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也是中国共产党的长期奋斗目标。在如何实现共同富裕的问题上,中国共产党坚持言必行、行必果,慎重对待党对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在这一点上,中国共产党与西方国家的政党是不同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西方国家实行多党制,各政党代表不同利益集团,在社会政策上难以形成共识,为了选票什么都可以承诺,最后往往是一纸空文。我们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党和国家就是为人民谋利益的,应该更好统一认识,在社会政策上把握好基调。”[1]中国共产党要实现长期执政,就要做到一诺千金,取信于民。不作过多过高的承诺,但一旦承诺就要兑现,否则就会失去人民群众的信任,进而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在实现共同富裕的问题上,中国共产党作出的庄严承诺是以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为标志性指标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必须实现,而且必须全面实现,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不能到了时候我们说还实现不了,再干几年。也不能到了时候我们一边宣布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另一边还有几千万人生活在扶贫标准线以下。如果是那样,必然会影响人民群众对全面小康社会的满意度和国际社会对全面小康社会的认可度,也必然會影响我们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和我们国家在国际上的形象。”[2]

“小康”的概念由邓小平同志提出,并以其描述“中国式的现代化”。改革开放之初,他指出,在本世纪(20世纪)末全面实现四个现代化是“开了大口”,应改个口,“叫中国式的现代化,就是把标准放低一点”,[3]即小康水平。他曾对日本客人说:“我们的四个现代化的概念,不是像你们那样的现代化的概念,而是‘小康之家、‘小康状态。”[4]实现小康水平,首先需要解决贫困问题。邓小平同志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我们坚持社会主义,要建设对资本主义具有优越性的社会主义,首先必须摆脱贫穷。”[5]为此,他制定了“三步走”发展战略:第一步,从1981年到1990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一番;第二步,从1991年到20世纪末,使国民生产总值再增长一倍;第三步,到21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按照这一战略部署,我国农村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农村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2.5亿人减少到1994年的8000万人。

为了解决剩余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我国从1994年起开始实施大规模扶贫开发行动。1994年4月国务院印发的《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提出:从1994年到2000年,力争用七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目前全国农村80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同时,明确解决贫困人口温饱的标准,即按1990年不变价格,绝大多数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达到500元以上。经过五年的努力,到1999年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农村贫困人口减少到4200万。1999年6月,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江泽民同志指出:“到2000年基本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这是我们党和政府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并向世界作了宣告。这个战略目标必须实现,也完全有条件实现。”[6]鉴于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农村贫困人口中,有2000多万人是不适合参加生产劳动的残疾人和社会保障对象,以及一部分缺乏基本生存条件的极度贫困人口,会议决定:今后两年,每年要力争解决1000万左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2001年5月,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宣布:贫困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比重从1978年的30.7%降为2000年的3%左右。至此,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已基本完成,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在上个世纪(20世纪)末基本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战略目标已基本实现。随后,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印发《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提出今后十年我国扶贫开发的奋斗目标:尽快解决少数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巩固温饱成果,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加强贫困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变贫困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的落后状态,为达到小康水平创造条件。经过十年的努力,到2010年底,按1274元的扶贫标准计算,全国贫困人口下降到2688万人,贫困发生率从10.2%下降到2.8%,提前五年实现了贫困人口减半的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

2011年11月,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颁布《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对新阶段扶贫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这次扶贫开发行动明确新的国家扶贫标准为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比2010年标准提高了80%。以此为标准,中国农村贫困人口增至8200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13%,占全国总人口近十分之一。这个扶贫标准线也是与世界银行的名义国际贫困标准线(一人一天1.9美元)最为接近的标准。也就是说,达到了这个标准就能够被国际社会所认可,实现名副其实的“脱贫”。同时,会议还提出2020年扶贫开发的总体目标: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对此,胡锦涛同志要求:“全党全社会要深刻认识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扎扎实实做好扶贫开发各项工作,确保到2020年全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7]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兑现脱贫的承诺,把脱贫攻坚摆到治国理政突出位置,打响了一场脱贫攻坚战。2015年10月,在扶贫开发到了攻克最后堡垒的阶段,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把“扶贫攻坚”改成了“脱贫攻坚”,提出:“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明确指出:“到2020年这一时间节点,我们一定要兑现脱贫的承诺。”[8]在随后召开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脱贫攻坚任务作出安排部署,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向贫困发起总攻,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攻坚已经到了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所面对的都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采用常规思路和办法、按部就班推进难以完成任务,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超常规的力度,众志成城实现脱贫攻坚目标。”[9]2016年底,按照调整后的农民人均纯收入3000元为标准,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尚有4300多万人。从结构上看,多为自然条件差、经济基础弱、贫困程度深的地区和群众。在2017年6月召开的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攻坚本来就是一场硬仗,而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是这场硬仗中的硬仗。”[10]党的十九大后,习近平总书记郑重宣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也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也不能掉队。我们将举全党全国之力,坚决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确保兑现我们的承诺。”[11]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央要求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地区党委和政府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经过不懈的努力,我国“十三五”时期,农村贫困人口已从2015年底的5575万人减少到2019年底的551万人;贫困发生率从5.7%降至0.6%,预计2020年底将全部脱贫。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建议》宣告:脱贫攻坚成果举世瞩目,5575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后,随着贵州省宣布9个县退出贫困县序列,我国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

2020年全面脱贫目标完成后,我国将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减贫目标。我国不仅成为世界上减贫人口最多的国家,而且是全球第一个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发展中国家。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的全部脱贫,意义极为重大。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述,“这个成就,足以载入人类社会发展史册,也足以向全世界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12]這个成就是中国共产党信守诺言、兑现承诺的典型范例,就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目标来讲,不仅能够为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创造更为坚实的物质经济基础,也为作出“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新承诺积累了经验,增强了信心,奠定了基础。

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表明作出新承诺时机已成熟

作出“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新承诺,是实事求是、符合发展规律的。恩格斯指出:“无论如何,在考察财富的分配时,我们最好还是遵循现实的客观的经济规律。”[13]这个规律就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规律。马克思恩格斯在对人类社会历史的考察中发现,“一个社会的分配总是同这个社会的物质生存条件相联系”,[14]分配方式取决于可供分配的产品的数量。在物质产品极端匮乏的原始社会,只能实行粗陋的平均分配方式。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到了社会产品有了一定的剩余而又不很富裕的阶段,就产生了阶级和阶级剥削。恩格斯指出:“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统治阶级和被压迫阶级之间的到现在为止的一切历史对立,都可以从人的劳动的这种相对不发展的生产率中得到说明。”[15]真正公平的分配方式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各尽所能,按需分配”,但这一分配方式的实现必须以物质产品的极大丰富为前提。“这时社会的每一成员不仅有可能参加社会财富的生产,而且有可能参加社会财富的分配和管理,并通过有计划地组织全部生产,使社会生产力及其成果不断增长,足以保证每个人的一切合理的需要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得到满足。”[16]对于马克思主义的这一基本原理,邓小平同志非常重视。他指出:“共产主义是没有人剥削人的制度,产品极大丰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按需分配,没有极大丰富的物质条件是不可能的。……要实现共产主义,一定要完成社会主义阶段的任务。……社会主义的任务很多,但根本一条就是发展生产力,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体现出优于资本主义,为实现共产主义创造物质基础。”[17]

马克思恩格斯所揭示的共同富裕的规律既是整个人类社会历史的历时性规律,也是现时代世界各国发展的共时性规律。195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库兹涅茨通过对印度、锡兰、波多黎各、英国和美国收入分配的统计分析,得出一个与“常识”相反的结论:收入平等的程度取决于产品的总量,穷国的收入分配比富国更加不平等。1963年他提出“倒U字型”假说,即一个国家收入分配的不平等会随着早期经济发展而恶化,达到最高点后,又会随着后期经济发展而改善。也就是说,贫富差距最大的区间既不在早期的贫困阶段,也不在后期的富裕阶段,而在既不穷又不富的中间阶段。库兹涅茨的这一假说被世界银行2006年在《东亚经济发展报告》提出的“中等收入陷阱”所证实。“中等收入陷阱”是指一个经济体在人均收入达到世界中等水平(人均GDP3000美元左右)后出现的一种情况,具体表现为经济停滞不前,贫富分化加剧,社会矛盾凸显等。陷入“中等收入陷阱”是一种大概率的现象,在1960年被世界银行列为中等收入国家的101个经济体中,只有13个步入高收入国家行列,跳出了“中等收入陷阱”。由于这一现象在拉丁美洲国家表现得最为突出,故又被称为“拉美陷阱”。

依据马克思主义揭示的关于共同富裕的规律,借鉴国际的成功经验,我们党清醒地认识到,把共同富裕作为中心课题提出来,需要建立在实现小康水平的基础之上。1990年12月,邓小平同志指出:“共同致富,我们从改革一开始就讲,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18]关于解决这一中心课题的时间节点,他曾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19]但是,2001年我国人均GDP仅为1053美元,虽然已达到邓小平同志所说的小康水平,但按世界银行的划分标准,也才刚刚进入中等收入国家(人均GDP为1046~12735美元)的门槛。为此,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在新世纪头二十年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力争比2000年翻两番,人均GDP由1000美元增至3000美元。由于2007年我国人均GDP即达到2693美元,党的十七大作出调整,提出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随着这一目标再次提前实现,2010年我国人均GDP即达到4550美元,进入中高收入国家行列,2017年继续升至8879美元。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经济在快速增长的过程中,贫富差距也呈现出扩大的趋势。根据国家统计局测算,我国基尼系数1988年为0.341,2000年突破0.40的国际警戒线达到0.417,2003年继续攀升至0.479,2008年达到峰值0.491,此后虽略有下降但仍在高位运行。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和贫富差距加剧正相关的情况,既印证了“中等收入陷阱”这一现象存在的客观性,也为共同富裕成为中心课题提供了前提必要条件。

党的十八大后,如何防止陷入“中等收入陷阱”,解决贫富差距加剧问题,成为当代中国面临的重大课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所以必须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20]共同富裕的问题实际上是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邓小平同志晚年曾说:“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到一定时候问题就会出来。这个问题要解决。过去我们讲先发展起来。现在看,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21]习近平总书记深谙这个道理,强调:“发展了,还有共同富裕问题。物质丰富了,但发展极不平衡,贫富悬殊很大,社会不公平,两极分化了,能得人心吗?”[22]

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缩小贫富差距成了党和国家工作的着力点,正如習近平总书记所述:“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绝不能出现‘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的现象。”[23]同时,习近平总书记还提出了防止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问题,并对世界上部分发展中国家深陷“中等收入陷阱”的原因作出深刻分析,指出:“国际上特别是拉美国家的教训表明,民粹主义是造成‘中等收入陷阱的根源。……它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政治上搞盲目民主化,意见纷杂,无法集中力量办事;二是过度福利化,用过度承诺讨好民众,结果导致效率低下、增长停滞、通货膨胀,收入分配最终反而恶化。”[24]我们党深刻总结并吸取国际社会经验教训,形成了“十三五”时期落实共享发展理念的思路。“归结起来就是两个层面的事。一是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举全民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把‘蛋糕做大。二是把不断做大的‘蛋糕分好,让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得到更充分体现,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25]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是辩证统一,互为条件、相互促进的。做大“蛋糕”是分好“蛋糕”的前提,是推进我国经济总量尽快走出中等收入国家阶段,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雄厚基础;分好“蛋糕”是要根据现有条件不断缩小收入差距,积小胜为大胜,渐进式地推进共同富裕的进程。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制定“十三五”时期规划的建议提出: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2010年我国人均GDP为4550美元,翻一番就意味着要达到近万美元。展望这一前景,李克强总理表示,夺取这一胜利意味着,到2020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将接近高收入国家水平,基本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这将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又一个里程碑。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建议》宣告: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的大台阶,预计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突破一百万亿元。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9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为990865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70892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达到10276美元,稳居上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与高收入国家差距继续缩小。[26]从经济发展能力和条件看,我国经济有希望、有潜力保持长期平稳发展。在即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际,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的重大判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发展阶段,就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阶段。这在我国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中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表明党作出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新承诺的物质基础条件已经具备,共同富裕成为时代中心课题。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主动地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分配差距,坚决防止两极分化,更加积极有为地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进入新发展阶段,中华民族将迎来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大跨越,我国将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整体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这对中华民族乃至整个人类社会来说都是一场巨大变革,意味着世界现代化版图将被深刻改写。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成为党作出新承诺的战略重点

缩小贫富差距,促进共同富裕,仅有良好的愿景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有切实可行的战略举措。总结国内外的成功经验,这一战略举措可以概括为“提低、扩中、调高”,即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调节过高收入。其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是对于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具有长远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任务。自党的十六大首次提出“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任务后,党的十七大提出“中等收入者占多数”,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的要求。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再次强调了这一任务。2016年5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专门研究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工作。党中央之所以对这一工作如此重视,是因为这是关系我国社会结构根本性变化的大问题。使中等收入者占多数,是世界各国在解决贫富差距,实现现代化过程中表现出的规律性现象。总体而言,发达国家的贫富差距是比较小的,从基尼系数来看,西欧各国和日本为0.32左右,北欧国家更低;即便是贫富差距最大的美国也长期维持在0.40左右。究其原因,主要是其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中等收入水平阶层,即所谓的“中产阶级”,从而使整个社会呈现出“橄榄型”结构。

低收入群体与中等收入群体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比重,也就意味着低收入群体的减少。我国存在着大量的低收入群体,徘徊在贫困线之上,如果不能有效提高其生活水平,他们极有可能因病因灾而变为贫困人口。这也是我国提高扶贫标准线后贫困人口不减反增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为巩固脱贫成果,需要畅通和拓宽低收入人口进入中等收入群体的通道。党的十八大召开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现在,我国大部分群众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出现了中等收入群体,也出现了高收入群体,但还存在大量低收入群众。真正要帮助的,还是低收入群众。”[27]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后,习近平总书记作出“扩大中等收入阶层,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28]的战略设计,指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必须逐步减少低收入群体比重、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必须坚持先富帮后富、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29]

中等收入群体,一般是指收入保持在全社会中等水平、就业相对稳定、生活相对宽裕的群体。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企业和社会组织管理者,科技人员、教师、律师、医生等专业人员,以及公务员、新型职业农民等,其群体特点是从事专业化技能较强的复杂劳动,以劳动收入为主,也有一部分财产性收入。关于中等收入群体的划分和界定,国际上尚无统一标准,世界银行把“人均每天收入10~100美元”作为中等收入群体的标准。2015年国家统计局以家庭年可支配收入9万~45万元为标准,测算出我国中等收入家庭占24.3%。2019年国家统计局将中等收入群体定义为年收入在10万~50万元的家庭,并据此估算我国中等收入群体达4亿人。就绝对数字来讲,这虽在世界各国是最高的,但从占比来看,其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还不到30%,与发达国家普遍在50%以上的占比还有很大距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建议》展望2035年远景目标,提出“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新的更高要求。这预示着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将成为“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新承诺的一个重要指标,像“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承诺一样具有了实质性的意义。

新发展阶段,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重大战略意义,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点:一是夯实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必然要求。马克思恩格斯考察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发现,“每一个新阶级赖以实现自己统治的基础,总比它以前的统治阶级所依赖的基础要宽广一些”。[30]过去我们党号召人民群众起来革命是为了翻身得解放,现在是要让人民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中国共产党要巩固长期执政地位,就要适应社会结构变化的趋势,不断提高广大劳动群众生活水平,使其上升到中等收入群体行列,这不仅要紧紧依靠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群体,还要把新的社会阶层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使之成为“自己人”。二是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的必然要求。新发展阶段是高质量发展阶段,要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从主要依靠简单劳动、扩大投资、大量投入能源资源转向更多依靠创新驱动发展,从主要依靠制造业转向更多依靠现代服务业,从主要依靠传统产业转向更多依靠战略性新兴产业。在这一过程中,需要企业家、科技人员、技术工人发挥更大作用,需要更多的教师、医生、律师、金融从业人员、信息服务人员、社会组织者等参与其中。随着经济结构的逐步优化,中等收入群体也必然逐渐壮大。三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孟子讲“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等收入群体作为经济发展的稳定受益者,他们对社会秩序和主流价值观认同感较强,比较理性务实,一般不希望看到既定社会秩序受到破坏,对社会能起到稳定器作用。”[31]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条件,构建中等收入群体占多数的“橄榄型”社会结构,能够为社会稳定提供更加雄厚的社会基础。

关于如何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明确的新思路,并在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中得到了落实和体现。概括起来,主要是以下四点。

一是坚持有质量有效益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经济发展,分配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实现有质量有效益的发展,中等收入群体才能不断扩大,否则中等收入群体不但不能扩大,反而有可能缩小。”[32]世界上一些国家之所以跳不出“中等收入陷阱”,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经历了一段高速增长之后不能顺利实现发展战略和发展方式转变,新的增长动力特别是内生动力不足,致使经济停滞不前。以巴西为例,2011年其人均GDP已達1.32万美元,而到2016年却下降到8000多美元,中等收入群体大量减少,最终引发了严重的政治社会问题。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质量和效益替代规模和增速成为经济发展的首要问题。对此,《建议》明确提出,要“在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的基础上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衡量发展质量和效益,要做到投资有回报、产品有市场、企业有利润、员工有收入、政府有税收、环境有改善。只有各方面各得其所,才能够实现中等收入群体的持续扩大。

二是弘扬勤劳致富精神。劳动是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在发达国家,劳动收入在各类收入中占有较大比重,是形成庞大的中等收入阶层的一个重要原因。中华民族是勤劳的民族,实现个人梦、中国梦都必须依靠劳动。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勤劳致富、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精神,激励人们通过劳动创造美好生活。要提倡工匠精神,鼓励精益求精、崇尚质量、追求卓越,并在收入分配上予以体现。目前,我国技能劳动者1.65亿人,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21.3%;高技能人才4791万人,仅占技能劳动者总数的29%。[33]技能劳动者比例偏低,高技能人才匮乏,已成为新常态下制约我国产业发展和企业竞争力提升的重要瓶颈。只有技能人才尤其是高技能人才不断涌现,经济发展才能持续,中等收入群体才能不断扩大。就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议》提出:“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实施知识更新工程、技能提升行动,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大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

三是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是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首先要充分体现按劳分配,即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目前我国收入分配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较低、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偏低。这不仅影响了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的提高,也影响了中等收入群体的扩大。《建议》提出:“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工资制度,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还需要健全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为此,《建议》进一步提出:“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健全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决定报酬的机制,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代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在生产中的贡献明显提升,分配要体现这个变化趋势。”[34]这是关系到创新驱动的大问题。对此,《建议》提出:“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

四是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稳定经济的重要基础,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是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是金融发展的重要依托,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35]在我国的中等收入群体中,民营企业家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他们不仅是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能够通过组织生产、创造就业岗位,带动企业管理人员、研发人员、技术工人进入中等收入行列。当前,中小微企业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8.3%,是创新和扩大就业的重要主体,也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力量。发挥民营经济在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中的作用,需要加强产权保护。保护产权不仅包括所有权意义上的股权,也包括保护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及其他各种无形财产的权利。对中等收入群体来说,财产权是其对社会信心的主要来源。保护好产权、保障财富安全,才能稳定他们的预期。《建议》提出:“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壁垒,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法律环境和政策体系。”随着这些政策举措的贯彻落实,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中国将逐步发展成为中等收入群体占多数的“橄榄型”社会,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亦将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注释

[1][20][22][23][24][25][27][28][29][31][32][34]《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第90、25、32、36、38、39~40、79、40、41、40~41、41、42页。

[2][8][9][35]《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第29~30、29、34、247页。

[3][4]《邓小平文选》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94、227页。

[5][17][18][19]《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25、137、364、374页。

[6]《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第28页。

[7]《胡錦涛文选》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567页。

[10][11][12]《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第21、23、23页。

[13][14][15][1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00、491、525、336页。

[21]《邓小平年谱》(下),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1364页。

[26]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局长就2019年全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答记者问》,http://www.stats.gov.cn/tjsj/sjjd/202001/t20200117_1723470.html,2020年1月17日更新。

[3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00页。

[33]人社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努力开创新时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新局面》,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dongtaixinwen/buneiyaowen/201810/t20181029_303701.html,2018年10月29日更新。

责 编/张 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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