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意会认知理论的大学生廉洁教育思考
2020-06-11黄琳
关键词 意会认知 大学生 廉洁教育
基金项目:1.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反腐倡廉建设理论研究专项课题“高等师范院校大学生廉洁教育的研究与实践——以广西师范大学为例”(2014ZJ024);2.广西廉政建设研究中心课题“新时代网络育人视域下大学生廉洁教育研究”(LZ2019003)。
作者简介:黄琳,广西师范大学,主要从事高校纪检监察、高校廉洁文化建设和大学生廉洁教育工作。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5.238
大学生廉洁教育,即高校针对大学生开展的以廉洁知识为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旨在培养大学生的廉洁意识,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廉洁观念,形成廉洁修身、廉洁奉公的品格。 在具体实践中,大学生廉洁教育多归入思想政治教育范畴,作为廉洁教育的主客体,思想政治教育者和大学生认识到廉洁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但在具体实践中存在未能充分明晰廉洁教育的概念、范围、内涵、机理等,多为知道“要这样做、这样做是正确的”而说不出“为何这样做、做到何种程度”等现象,即“可意会,难言述”。用意会认知理论则可以解释此种现象,并基于意会认知理论提出增强大学生廉洁教育实效的方法及途径。
一、 文本释义:廉洁文化信息传播的关键
廉洁文化信息是大学生廉洁教育的客体,是廉洁思想的具体呈现。廉洁教育过程就是廉洁文化信息的传递过程,廉洁教育教育者将廉洁文化信息转化为信息文本,即承载廉洁文化信息的文字、图像、音视频等,通过采用课堂教育、说教灌输、环境影响、文化传播等方式,将廉洁文化信息文本传递给廉潔教育受教者,廉洁教育受教者接收廉洁文化信息文本并进行解读,理解信息文本中承载的廉洁文化信息,由此完成廉洁文化信息传播,实现廉洁文化教育。
廉洁教育参与者的个人知识直接影响廉洁文化信息的传播。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告诉我们,世界上不存在抽像的人,每个个体都是具体的存在。教育者和受教者其在个人成长过程中,由于成长环境、成长历程的区别,使得其思想认识具有个体的特殊性,即形成了带有显著个人特征的个人知识。廉洁教育教育者甲在个人知识的支持下,将其廉洁思想通过信息文本(A)显现出来,则信息文本(A)承载者廉洁文化信息(a)。廉洁教育教育者乙以廉洁教育教育者甲的信息文本(A)为教材开展廉洁教育,廉洁教育教育者乙在其个人知识的支持下,对信息文本(A)作文本释义形成廉洁文化信息(b),对信息文本(A)赋以个人解释形成信息文本(B),通过课堂教育、说教灌输、文化传播等形式将廉洁文化信息(b)载于信息文本(B)传递给廉洁教育受教者,廉洁教育受教者在其个人知识的支持下对信息文本(B)作文本释义形成廉洁文化信息(c),并认为廉洁文化信息(c)是信息文本(A)的真实意义。由此,经过个人知识的文本释义加工,本原的廉洁文化信息(a )变形成廉洁文化信息(c),廉洁文化信息在传递的过程中出现了信息意义的改写,使得廉洁文化信息传播出现偏差。
构建群体共同知识背景,即共同的意会知识,规范文本释义,有效减小廉洁文化信息传播偏差。在共同知识背景下,文本的创作者、解读者、接收者对文化的释义具有同一性,能有效减小文本意义传播的偏差。因此,需要构建共同的廉洁文化意会知识。廉洁教育受教者个体从获取廉洁教育信息文本开始,到廉洁教育信息转化再到个体廉洁知识建构都无法离开个体与群体的共同作用。廉洁文化信息的意会成分很难从外部直接观察到,需要个人反思和特定情景支援,同时还需要通过受教者作为个体参与群体交往,在交流、协商中进行知识建构,在群体的支持与协作下达到意会知识建构的目的。
二、行为模范:廉洁教育实效提升的途径
廉洁文化信息中存在意会成分,廉洁文化信息中的意会成为因其难以完整表达、难以明确言述的特性,无法以显性形式在个体之间传递。但是,廉洁文化信息中的意会成分仅是难以通过显性形式地明确传递,而并非不可传递。波兰尼提出,意会知识作为一种不可言述的知识,可以通过“师徒制”的方式进行传递,即在科学实践中为科学新手的徒弟可以通过对导师的观察与模仿,意会认知到其导师的意会知识。 我们可以将“师徒制”从认识论话语转化为廉洁教育话语,“师徒制”中的“师”则是廉洁教育中的教育者和廉洁模范典型,“徒”则是廉洁教育中的受教者。在廉洁教育活动中,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交流中,廉洁教育教育者通过自己的行为和品格对廉洁教育受教者进行熏陶和影响,使受教者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了廉洁教育。
在廉洁教育活动中,教育者和廉洁模范典型具有强烈的示范性作用,教育者和廉洁模范典型的这种示范性作用,对廉洁教育活动产生持续性、长时间的影响。在廉洁教育中,廉洁教育受教者往往无意识地对廉洁教育教育者和廉洁模范典型的廉洁行为进行观察、模仿,并通过意会认知机理无意识中认知到含有意会成分的廉洁文化信息,而往往廉洁教育教育者和廉洁模范典型本身都没发觉到自己掌握了这种廉洁文化信息且已经内化为个体行为态度。在面对廉洁行为抉择的时候,廉洁教育受教育以其所观察、模仿并意会认知的廉洁文化信息为支持,作出符合廉洁教育要求的廉洁行为抉择,即便这种抉择是受教育并不知道其符合廉洁教育要求,但其无意识的行为抉择仍然符合廉洁教育要求。通过长时间的接触和交流,廉洁教育教育者和廉洁模范典型与受教者日常接触甚多,使教育者和模范典型能更准确地把握受教者的思想状况,帮助受教者提高分析和解决廉洁行为抉择的方法和能力,无形中增强廉洁教育实际效果。
对廉洁模范典型的观察和模仿,同样可以帮助廉洁教育教育者之间进行学习与交流。对于廉洁教育教育者,解决如何从模范典型身上学习到廉洁教育技能、工作艺术这一问题尤为重要。优秀的廉洁教育教育者和廉洁模范典型有很多难以明确言述表达经验、技巧及个人隐性行为准则,是廉洁教育活动中己有成效的宝贵财富,但因其难以通过文本形式传授而无法很好的承袭,造成廉洁教育资源的浪费。通过对优秀的廉洁教育教育者和廉洁模范典型观察、学习、模仿,一方面可以获得一定的廉洁教育理论知识,另一方面可以获得大量连优秀的廉洁教育教育者和廉洁模范典型本人也说不清楚的直接经验、技巧及个人隐性行为准则。通过观察、学习、模仿,使廉洁教育活动中积累的意会知识与意会认知能力得以传承,并使廉洁教育教育者更具创新能力,廉洁教育活动更有实效。
三、知行统一:意会认知支持的廉洁实践教育
廉洁教育的最终目的并不是只限于让廉洁教育受教者接收并认知廉洁文化信息,而是通过廉洁教育引导廉洁教育受教育认知廉洁文化信息并将其已经形成的思想认识转化为其稳定的廉洁行为习惯,也就是实现廉洁教育受教者由“知”向“行”的转化。在廉洁教育实践中,廉洁教育受教者的思想、行为与其认知的廉洁文化信息往往会出现不一致甚至矛盾的现象。在具体实践中,直接决定廉洁教育受教者行为抉择的不是其对与廉洁文化相关的客观事物的事实性认知,而是其面临行为抉择时的行为态度。行为态度是个体价值判断和情感体验的心理倾向,,隐性态度通过“条件反射式”的自动化提取,是一種快速的行为抉择和信息输出过程,外在的外显态度是在个体意志支配下,主动地进行信息加工的活动,是一种带有价值判断、道德判断的行为抉择和信息输出过程。当廉洁教育受教者的行为被其隐性的态度所直接支配时,就会出现知行不一致的现象。
在廉洁教育实践中,廉洁教育受教者经过系统的廉洁文化学习,并从思想上真正地接受廉洁文化信息,将廉洁思想作为自己行为的价值标准和行为准则,并建构其新行为态度体系。但是,廉洁教育受教者在其个人成长中形成的、长期固化的、隐藏为“条件反射式”的隐性行为态度并不会因为新行为态度的产生而马上失去作用。廉洁教育受教育在遇到行为抉择的时候,难以使用新认知的廉洁文化信息解释、解决问题,易于无意识地受隐性行为态度的控制,运用原有的价值标准作为行为抉择的评判标准。新的隐性行为态度需要经历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才能替代旧的行为态度,并外显为主体的行为习惯和行为态度。这就是廉洁教育受教者“知”,但不“行”的一个重要原因。
廉洁教育教育者要解决廉洁教育受教者“知-行”转化困难的问题,必须重视廉洁教育受教者的意会认知行为。意会认知理论构建者波兰尼认为,意会的知识和态度很难通过正式的、直接的方式在以“客观知识”为主要教育内容的现代教育体系中进行传递,其只能通过实践获得直接体验、直接经验等方式进行传递。 在廉洁教育实践中,不单要注意廉洁文化信息的传递和教授,还须注重廉洁实践环节的运用,通过虚拟现实、实地教学等高针对、可评估的实践形式组织、引导廉洁教育受教者参加廉洁实践活动,使廉洁教育受教者的廉洁思想体系变得更为完善。通过各种参与廉洁实践活动,廉洁教育受教者可运用并检验从课堂教育、说教灌输、环境影响、文化传播等显性廉洁教育中获取的廉洁文化信息,并进一步理解和掌握显性廉洁教育中学不到的隐性态度和观念。通过廉洁实践,廉洁教育受教者将其在廉洁教育中获取的廉洁文化信息加以整合,内化为其受教者个体的思维方式、认知模式和价值理念,进而形成支配受教者的廉洁价值判断、行为态度的习惯性力量,以解决廉洁教育中“知-行”转化困难的问题。
注释:
巢陈思.大学生廉洁教育体系构建研究[J].长春师范大学学报,2019(11):1-3.
黄晓坚.基于意会认知理论的隐性思想政治教育必要性及其方法途经研究[D].广西师范大学,2011: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