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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罗尔斯的“基本善”看中国的治贫之道

2020-06-11张咪咪黄屺鑫

法制与社会 2020年14期
关键词:贫困罗尔斯

张咪咪 黄屺鑫

关键词 罗尔斯 “基本善” 贫困 最不利者

作者简介:张咪咪,辽宁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外政治制度;黄屺鑫,辽宁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中图分类号:D60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5.175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从建国到现在,贫困问题的解决一直是重中之重。从解决最初的温饱问题,迈向小康社会,到现在解决农村的绝对贫困问题,迈向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都离不开中国独特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元素共同作用的影响,更是总结出一套符合自身国情的扶贫经验。“何为贫困”“如何辨别贫困人口”“如何治理贫困问题”,罗尔斯社会基本善的理念为我们分析贫困问题提供了独特的角度。

一、 贫困的概念

贫困是一个相对概念,是相对于富裕而言。“贫困”即贫困穷苦,“贫”有少的意思,通常指生活上缺乏钱财,精神上思想匮乏。“困”是处境艰难,困苦难行之意 ,通常人们理解“贫困”就是指满足人最基本的衣、食、住、行的生存条件陷入了困境,没有足够的收入来维持基本生活。中国现在进入精准扶贫阶段,如何精准的确定贫困地区、贫困户,尤其是农村的低保户对象的确定,仍旧是救济工作的难题。基本上残障人士、丧偶家庭、空巢老人等都属于弱势群体,是社会救济的主要对象,也就是罗尔斯所说的“最不利者”,在中国的语境下,“最不利者”就是指弱勢群体。罗尔斯的社会基本善为我们区分“最不利者”提供了理论依据,并且为人们提供了选择美好生活的心理动机。

二、辨别贫困——作为期望基础的基本善

贫困地区的人口由于长期处于资源匮乏、环境恶劣,发展方式落后、市场信息闭塞的环境下,一直都很难摆脱贫困现状,人们的期望仅仅是吃饱,对“基本善”的追求只是梦想,连最基本的生存问题都难以解决。改革开放以来,人们更多追求功利主义,追求集体利益的最大化,往往以牺牲个人或小部分人的利益为代价,带来了很多社会问题,尤其是贫富两极分化,富的更富,穷的更穷,社会矛盾不断加剧,贫困问题成为了我们党和政府亟待解决的难题。罗尔斯的基本善在正义理论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他为人们提供了合理的选择动机,为区分社会最不利者提供了方向,对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具有现实的借鉴意义。

(一)罗尔斯的基本善

罗尔斯所说的“基本善”主要是社会的善,是基于社会层面而言的。“社会善广泛意义上来说就是权利、自由、机会、收入和财富等,它们是社会的善:自由和机会是由主要制度的规范确定的,收入和财富的分配也是由它们调节的”,此外,一个人的自我价值感也是一种很重要的基本善,比如:自尊和自信。罗尔斯提出原初状态这一假设前提来论述公平正义,他认为原初状态是恰当的最初状态,在它那里达到的基本契约是公平的。在无知之幕下的人们不知道自己的阶级地位和社会出身,不知道自己的任何消息,更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样的资质、能力、运气,这种情况下订立契约大家处于平等的地位,每个人都有权利去追求自己的尊严和价值。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个体之间是存在差异的,有的人生下来就是“富二代”,有的人生下来就很穷,有的人生来健康,有的人先天残疾。所以,人们想要追求更加平等的分配,权利和出身无法改变,这种情况下如何保持公正呢?功利主义主张利益的最大化,牺牲一小部分人的利益来让绝大部分人受益,每个社会成员都希望自己是利益的受惠者,没有人想成为功利主义下的牺牲品,所以选择平等的享有自由权利的自由主义比功利主义更容易被人接受,尤其是在无知之幕下,人们更加期待平等的分配,但这里的平等不是说平均主义,平均主义只会挫伤人的积极性,况且每个主体是存在差异的。

(二)识别贫困对象——“最不利者”

那么如何确定“最不利者”呢?罗尔斯从三个方面来确立“最不利者”,首先是自然禀赋,一个人的自然禀赋所得甚少,甚至有些人天生残障;其次是社会禀赋,即这个人的家庭和阶级出身跟别人相比处于不利地位;最后是运气,一个人的运气特别差使他处于极其不利的地位。“最不利者”就是这三方面某一方面最不走运的人们。我国的贫困人口作为弱势群体,不论是权利的行使、机会的拥有,还是收入和财富的占有上,都处于不利地位,成为“最不利者”,这种巨大的不平等导致长期贫困的人自尊心下降,长期处在低压的环境下,对“基本善”的期望也是最低的。罗尔斯通过对基本善的占有来区分最不利者,拒绝对基本善进行精准计算以免陷入功利主义的误区,所以拥有最少财富的和收入的群体就是“最不利者”。在分配中主要有变化的是特权、是收入和财富,罗尔斯继而提出两种实际的可能标准,一种是采用社会地位来区分,另一种是只考虑收入和财富。第一种是以处于社会的低层的人的平均收入和财富为标准,低于这个标准的人群为最不利者群体。另一种是把达不到中等收入和财富一半的人群定义为最不利者群体。罗尔斯认为这两者都可以确定最不利者群体。虽然靠这些确定存在一定的片面性,但为我国确定弱势群体提供了一定的现实意义。

(三)中国的扶贫状况

贫困问题,作为经济发展的短板自然成为历代领导人都高度重视的问题。对“最少受惠者”即弱势群体从未停止关注过,扶贫标准也在不断的清晰化、程序化、准确化。改革开放后,国家大力发展经济,积蓄力量,有了真正意义上的扶贫政策。改革开放和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来的成果是有目共睹的,“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种发展上的“不平等”正体现了“基本善”的基本要义,它允许合理范围内的财富与收入的不平等,前提是这种不平等有利于所有人的利益,特别是“最不利者”。救济式扶贫也转向了大规模的区域性、开发式扶贫,到2000年底,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已经降到3209万。2006年,国家取消了农业税,不光取消了农业税,还实行了农业补贴,减轻农民生活压力,提高农民可支配收入,从收入上解决贫困问题,让经济发展的成果更多的惠及低收入人群和贫困人口。十八大以后,精准扶贫的政策被提出,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脱贫攻坚阶段,从村精准到户、精准到人,各级政府几乎动员所有的力量投入到这场脱贫攻坚战中,到了2018年末,农村贫困人口下降1660万人。在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真正的脱贫,贫困问题也进入收尾阶段。由于中国人口基数比较大,减贫的任务依旧很艰巨,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和有效的科学管理,精确的定位到贫困人口,做到扶真贫。直到现在,对“最不利者”的识别仍是关键之举,只有“对症下药”才能治标治本。

三、“基本善”对我国治理贫困人口的现实启发

妥善处理贫困问题,让全国人民能够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下享受发展带来的好处,对缩小贫富差距,维持社会稳定有着重要意义。在良序的社会体制下,合理的选择自己的发展动机,尤其是“最不利者”,可以在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事务上拥有公平的待遇和前景。

(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供给和服务

針对农民工群体和低收入人群而言,医疗、教育、住房等是生活支出负担较重的几个方面,相对于富裕家庭,在资源分配上出现了不平等,由于资源上的长期不对等,就容易导致社会矛盾的激化,政府需要给予政策上的支持,降低贫困人口在医疗、教育、住房等方面的支出,减轻生活压力;针对残障儿童、空巢老人、丧偶家庭,给予一些经济上补偿,维持最低的生活需求;针对贫困区基础设施不足的现状,加大包括通信、水利、饮水工程、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基本的生存问题。除此之外,完善包括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尤其是教育的投入,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够在适读年龄正常上学。

(二)科学分类,提高扶贫的精准度

对贫困人口进行精准划分,建立一套科学又完整的划分体系和衡量标准,确保扶真贫,识别冒充的假贫困。精准扶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提出来的,主要是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区域农户状况,摸清楚每个深度贫困村的农户教育、健康、住房、就业,特别是因为上学或者看病、灾难陷入贫困的家庭。使扶贫资金的使用能够做到精准到户,精准到人, 尽力避免分配上的不公平。基本善可以确定人们的幸福和期望的指标,对于社会弱势群体而言,我们不是以确定他们多么不幸为目的,而是确定他们的普遍偏爱和需求是什么,并作出恰当的制度安排。

(三)转变贫困思想,提升脱贫动力

基本善为人们追求美好生活提供了合理的动机,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利,不光要摆脱物质上的贫困,还要摆脱精神上的贫困,除了政府给予的外部帮助外,最重要的是贫困人口要有摆脱贫困现状的意志。这种内生动力体现在一个人努力追求个人自我价值实现的过程中,即自尊和自信。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因长期陷入贫困导致贫困户内生动力不足,贫困个体表现出对贫困的无力感和自卑感,而且过度依赖扶持政策。所以,政府要营造一个良序公正的环境,在这一环境下鼓励贫困个体自主创业,增强学习能力,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鼓励他们为追求美好生活去奋斗、去争取,摆脱惰性思维和依赖心理,在努力实现个人价值的过程中提高自信心和幸福感,慢慢的摆脱贫困,走向小康。

四、结语

在解决贫困问题上,中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智慧,为世界上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扶贫问题提供了非常好的借鉴意义。中国从绝对贫困到相对贫困,从消极减贫到积极应对,离不开党和政府的政策支持,不断完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的建设,为脱贫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基本善”作为罗尔斯讨论正义问题重要的环节,对罗尔斯两个正义原则做出合理的制度性安排,尤其是对“最不利者”的区分具有重要意义,鼓励人们在有利的环境下,去追求幸福和自信,任何理性的人都希望获得更多的社会基本善,在合理条件下为追求美好生活做出选择,毕竟这些善都是有用的,为人们脱贫致富也提供了心理动机。

参考文献:

[1]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9.

[2]刘鑫.当代西方政治哲学中的三种“社会善”理论探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3.

[3]张祖辽.论《正义论》中基本善的作用及其存在的必然性[J].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

[4]舒年春.基本善、可行能力与对治贫困之道[J].集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

[5]许汉泽.新中国成立70年来反贫困的历史、经验与启示[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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