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东盟十国农产品出口贸易潜力研究
——基于引力模型的实证分析
2020-06-11张忠根
赵 亮,张忠根
(浙江大学 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浙江 杭州 310012)
当今世界经济形势波诡云谲,国际自由贸易受到挑战,区域内国家间经贸合作的重要性与日俱增。中国与东盟十国是邻居又是伙伴,长期以来双边高层互动和民间往来频繁,为双边发展货物贸易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因此中国对东盟十国的货物出口贸易额增速快、数量大,截至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东盟十国最大的贸易伙伴,东盟也已是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2010年成立的中国-东盟自贸区是继欧盟和北美自贸区后的世界第三大经济体[1],在区域经贸合作领域中地位非常。
农产品出口贸易是中国与东盟十国货物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农产品出口增速迅猛。2018年农产品的出口额是2002年的9倍。其次,农产品出口比重上升,东盟十国进口方面,2002年占比为8.54%,2018年增长至16.48%。中国出口方面,2002年占比为11.23%,2018年增长至22.13%。再次,农产品出口地位提高,本文将欧盟28国(包括现已决定脱欧的英国)和南方共同体市场各视为一个经济体进行比较,2002年中国仅为东盟十国农产品进口第四大经济体,2018年则上升为第一大经济体。最后,农产品出口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2002—2018年,中国农产品对东盟十国出口的RCA指数呈波动上升趋势,2002年RCA指数为1.55,2018年则增长至1.74,且均处于1.25~2.5之间,为具有较强比较优势。可见,对该区域内农产品出口贸易潜力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将基于引力模型,利用2002—2018年间的数据,对中国出口到东盟农产品的现状进行描述,然后构造出口贸易引力方程,测算双边时间序列上的贸易潜力,并结合研究结论提出促进中国对东盟农产品出口的建议。
一、文献综述
关于引力模型在货物贸易领域的研究。引力模型最早起源于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Tinbergen和Poyhonen最早将引力模型应用于实证研究国际贸易量,他们运用引力模型建立了两国间的贸易量同两国的经济总量与国家间距离的数量关系[2,3]。Linnemann继承了前面两位学者的思想,创新性地引入了人口和国家间优惠贸易协定两个变量,并以对数形式将方程予以简化[4]。Bergstrand在引力模型中引入虚拟变量,并根据国际贸易标准分类将该模型发展到行业研究[5]。国内学者对引力模型的研究起步较晚,利用引力模型测算贸易潜力是国内研究的重要部分。金哲松在研究一国对其他国家的贸易流向和流量是运用了最简单的引力模型,考虑了GDP、地理距离和邻近情况等变量[6]。盛斌、廖明中运用引力模型研究了新兴经济体出口贸易影响因素,并估算了40个国家的贸易潜力[7]。
关于中国对东盟十国出口贸易潜力的研究。国内关于贸易潜力的实证研究基本均运用的是引力模型。单文婷、杨捷运用引力模型测算了中国与东盟的贸易潜力,增加了东盟华人人口和通用话语两个虚拟变量,以实际额除以潜在额的值与1比较,将贸易潜力类型分为了贸易不足和过度贸易两类[8]。赵雨霖、林光华运用引力模型具体研究到中国与东盟的农产品贸易潜力,对贸易潜力类别的划分与前两位学者一致,但只利用了2000—2006年7年的数据,定义的农产品范围过小[9]。石超、张荐华同样运用引力模型分析了中国同东盟的贸易潜力,对潜力系数的划分也是分为了贸易潜力巨大型、开拓型和再造型[10]。王鸣、穆月英研究了中国蔬菜对东盟的贸易[11]。
综上所述,国内外学者运用引力模型研究国家间的贸易问题成果颇多,但都存在共性的问题。包括农产品范围较窄;数据的时间跨度较短;对潜力系数的测算只停留在某一年份,缺乏动态考量等。而就本文这样利用17年间的数据,针对最广泛的农产品范围的中国对东盟十国农产品出口贸易潜力的研究较少。
二、模型设定及数据来源
(一)出口贸易引力模型的设定
Tinbergen和poyhonen的贸易引力模型,其基本的思想是两国的贸易总额与两国的GDP成正比,与两国间的距离成反比[2,3]。具体表达式如下:
(1)
其中,Tij是两国的贸易总额,Yi和Yj分别是贸易双方的国内生产总值,Dij是贸易双方的距离(通常以首都的球面距离表示),A是比例常数。
为便于回归分析,取上述表达式的对数形式:
LnTij=b0+b1LnYi+b2LnYj+b3LnDij+μij(2)
其中,b0、b1、b2、b3为各解释变量的系数,μij是随机误差项。
为了出口贸易引力模型能够更好地解释中国对东盟十国的农产品出口总额,本文在借鉴了该理论的基础上对解释变量进行了扩展。扩展依据为:王涛在探究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问题时,引出是否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这一虚拟变量,并得出该自贸区的建立对因变量有显著影响[12],本文予以采纳。孟庆子结合时代特征,在扩展引力模型时引入了是否发生国际金融危机这一虚拟变量,并得出其对中澳农产品贸易额具有影响的结论[13],本文予以采纳。王自娜将进口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引入到引力模型中,并得出该变量显著地影响中国对东盟的农产品出口总额[14],本文予以采纳。此外,本文还将是否拥有共同边界作为一项虚拟变量引入贸易引力模型。综上所述,本文所设定的出口贸易引力模型的具体表达式如下:
LnYijt=b0+b1LnGDPit+b2LnGDPjt+b3LnGDPPjt+b4LnDij+b5GAFTAit+b6FCRIijt+b7ADJij+μij
(3)
其中,除虚拟变量外的其他解释变量均取对数,Yijt是指中国在t年出口到东盟十国的农产品总额(千美元),其他解释变量的含义与理论预期如表1所示。
表1 解释变量的含义与理论预期
表1中解释变量的理论说明如下:(1)表示中国的整体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经济规模越大,出口能力就越强,预期对农产品出口有正影响;(2)表示东盟十国的整体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经济规模越大,进口能力就越强,预期对中国农产品出口有正影响;(3)表示东盟十国居民的基本经济状况,经济状况越好,对农产品的需求就强,预期对中国农产品出口有正影响;(4)表示中国与东盟十国农产品贸易的运输成本,距离越远,运输成本越高,预期对中国农产品出口有负影响;(5)表示中国与东盟十国的贸易便利化程度,自贸区的成立,带来更为自由的贸易,更少的贸易壁垒,预期对中国农产品出口有正影响;(6)表示在贸易中遇到的突发事件,国际金融危机的发生会阻碍中国对东盟十国的农产品出口,预期对中国农产品出口有负影响;(7)如果存在共同边界,将会大幅度降低双边贸易的成本,预期对中国农产品出口有正影响。
(二)数据来源与说明
时间跨度方面,中国是自2001年12月11日正式加入的WTO,因此本文选取的时间序列为2002—2018年,共17年。
样本选取方面,本文选取了东盟十国作为研究范围,包含越南、泰国、缅甸、文莱、老挝、菲律宾、新加坡、柬埔寨、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
农产品范围方面,目前主流的产品分类方式有两种,一是联合国主持制定的《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二是海关合作理事会制定的《商品名称和编码协调制度》(HS),前者有利于统计和经济分析,后者有利于税收和国际比较,鉴于本文的研究目的,决定采用SITC分类标准。本文所指农产品的范围参照了UNCTAD数据库基于SITC的分类方式,包括0-粮食及活动物,1-饮料及烟叶,4-动物及植物油、脂肪及蜡三大类,同时加上第22章的油籽及含油果实。
变量数据来源方面,被解释变量Yijt来源于UN Comtrade数据库;解释变量GDPit、GDPjt和GDPPjt来源于WORLD BANK公开数据库,数据均采用2010年不变价美元进行测算,排除了物价影响;解释变量Dij来源于www.ab126.com网站中的GPS经度纬度距离计算器;解释变量CAFTAit是根据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贸区成立确定的,2002—2009年取0,2010—2018年取1;解释变量FCRIijt是根据张一,吴宝秀等(2016)对国际金融危机持续时间的判断,即2008年8月—2009年3月[15],故除2008年和2009年取1外,其他年份均取0;解释变量ADJij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官网查询得到。各变量数据取对数后的统计性描述如表2所示。
表2 变量数据取对数后的统计性描述
三、实证分析
(一)单位根检验
为避免虚假回归,保证估计结果的有效性,需要在回归前检验各时间序列的平稳性。常用方法是单位根检验,本文也采用了该法。因为研究使用的是平衡面板数据,所以采用LLC检验(适用于同根单位根检验)和IPS检验(适用于不同根单位根检验),两种检验的原假设是H0:存在单位根。若两种检验均拒绝原假设则该序列平稳,反之则不平稳。通过对各序列绘制的时序图的观察,决定采用既含趋势项又含截距项的检验模式。在进行单位根检验时首先从水平序列开始检验,如果存在单位根,则对该序列进行一阶差分后继续检验。检验借助Stata 12.0软件,结果如表3所示。
表3 单位根检验结果
注:表中所列数字为P值,***、**、*分别对应P<0.001,P<0.01,P<0.05。
由表3所知:LLC检验和IPS检验给出的结果相同。表明以上序列均为零阶单整,拒绝原假设,各时间序列平稳。
(二)协整检验
基于单位根检验的结果发现各时间序列间是同阶单整的,即可以进行考察变量间长期均衡关系的协整检验。检验采用的方法是Pedroni检验。原假设H0:不存在协整关系,三种检验统计量对应的P值分别为 0.001 9、0.002 1、0.000 2,均小于0.01,故可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原假设,认为存在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可以对引力模型方程进行较为精确的回归。
(三)模型选用及回归结果
借助Stata 12.0软件对上述贸易引力模型做计量方法的择优选择。
首先,进行混合OLS模型和固定效应模型的比较。根据检验结果,得到F统计量和相应的P值为0.000 0,说明本文中固定效应非常显著,且优于混合OLS模型。
接下来,进行混合OLS模型和随机效应模型的比较。通过LM检验,得到P值为0.000 0,说明本文中随机效应非常显著,且优于混合OLS模型。
最后,进行随机效应模型和固定效应模型的比较。通过Hausman检验,得到P值为0.865,大于0.1,因此应该选择随机效应模型,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
表4 引力模型回归结果
注:***、**、*分别表示在1%、5%、10%的水平上显著。
根据上述回归结果,可以得到出口贸易引力模型的回归方程为:
LnYijt=12.845 5+0.380 7LnGDPit+1.896 1LnGDPjt+0.909 3LnGDPPjt+0.340 5CAFTAit-0.433 5FCRIijt+2.737 9ADJij
(4)
由回归结果知,调整后R2表明模型整体的拟合度较高,7个解释变量的符号均与预期方向一致,其中有6个的分别在1%、5%、10%的水平上显著,具体的说明如下。
1.中国和东盟十国的GDP与东盟十国的人均GDP对中国农产品对东盟的出口有着正向的显著影响。中国的GDP系数为0.380 7,东盟十国的人均GDP系数为0.909 3,而东盟十国的GDP系数达到1.896 1,为三者中的最高。就是每当中国与东盟十国的GDP或人均GDP增长1%时,中国农产品对东盟十国的出口额就会增加0.380 7%、1.896 1%或0.909 3%。表明中国的经济体量越大,农产品的供给量就越多,出口收入也就越多;东盟十国的经济规模越大,居民收入水平越高,对于农产品的进口能力和需求程度就会越强,农产品的进口量就会越多。
2.中国和东盟十国首都之间的距离Dij符号为负,与预期的方向一致,但不显著。这主要是因为新世纪以来远洋运输、航空运输得到快速发展,各国都完善了港口、空港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了现代化的物流体系,运输效率和效果有了显著提升,传统的地理距离已经不再是鲜活农产品贸易的巨大阻碍。因此,即使地理距离仍然是制约国与国之间农产品贸易的因素,但是其影响程度正逐渐下降。
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成立显著地促进了中国对东盟十国的农产品出口。从原始数据来看,CAFTA的成立使得东盟各国自中国的农产品进口额由成立前的增长但有波动趋势改为持续增长趋势。从回归结果来看,变量系数为0.340 5,就是CAFTA的成立减少了中国同东盟十国农产品贸易中的关税和其他非关税壁垒,有助于扩大中国的农产品出口。
4.国际金融危机的发生对中国同东盟十国的农产品的贸易有显著的负影响。国际金融危机在全球蔓延期间,东盟十国遭受到自1997年金融危机以来的最大重创,各国经济普遍下滑,制约了中国对东盟十国农产品的出口额增长率的提高。表明类似FCRI这样的突发事件会阻碍国家间的农产品贸易,因此维护国际经济稳定发展是当今各国共同的责任。
5.中国与东盟各国是否有陆路共同边界对于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有着正向的显著影响。虽然远洋运输已经成为大宗商品交易的主流,航空运输也为高档农产品的跨国贸易提供了优质保障,但是农产品对铁路和公路运输的依赖依旧很大。主要是因为铁路和公路运输相较于航空运输运费更低,为农产品带来了价格优势;相较于远洋运输可以大大节省时间,保证农产品质量。所以拥有陆地边界,可以借助国际铁路和公路运输农产品,促进中国对东盟的农产品出口。
四、中国对东盟十国农产品出口贸易潜力测算
本文参考了帅传敏(2009)基于引力模型的贸易潜力测算方法,即基于上述的出口贸易引力方程计算得到2002—2018年间中国对东盟十国的农产品出口额的理论值,并用这17年间出口额的实际值除以理论值,便可得到出口贸易潜力系数a[16]。通过a的大小可以判断中国同东盟各国的农产品出门贸易潜力大小。具体的比较标准参考了刘青峰、姜书竹(2002)对贸易潜力的分类,即当a大于1.2时,为贸易潜力再造型,就是中国对东盟某国的出口贸易潜力已经充分发挥,未来向该国出口农产品的空间较小;当a介于0.8~1.2之间时,为贸易潜力开拓型,就是中国对东盟某国农产品出口贸易开拓程度适中,仍有贸易空间;当a小于时,为贸易潜力巨大型,此时中国对东盟拥有巨大的农产品出口潜力[17]。中国对东盟十国2002—2018年农产品出口贸易潜力系数如表5所示。
表5 中国对东盟十国农产品出口贸易潜力系数
由表5可知:(1)东盟十国都属于贸易潜力巨大型,说明东盟仍然是中国农产品出口的重要市场。(2)中国对除印度尼西亚外的东盟其他国家农产品出口贸易潜力系数在17年间虽有波动,但幅度不大,整体呈上升趋势,说明这些国家的农产品需求逐步被开发,但市场空间也在不同程度地缩小。(3)印度尼西亚的潜力系数是东盟十国中唯一呈下降趋势的,但整体降幅仅为5.47%,说明该国的农产品需求市场还需进一步开拓。(4)东盟各国农产品市场在17年间被开发的程度不一。除印尼外整体开发度最高的是老挝和柬埔寨,分别达到86.70%和81.66%;最低的是文莱,仅为8.10%。说明中国对东盟十国农产品的出口潜力开发整体不错,但是不均衡,有些市场需要巩固,有些市场需要加大开发力度。
五、结论及建议
(一)结论
本文构建了中国对东盟十国2002—2018年间农产品出口贸易引力方程,分析了其影响因素,并测算了历年贸易潜力,最终得出以下主要结论。
1.中国对东盟十国农产品的出口增速迅猛,出口比重进一步上升,出口地位跃居首位,长期保持较强的比较优势,且比较优势有继续加强的趋势。
2.中国和东盟十国的GDP、东盟十国的人均GDP、CAFTA的建立、双方是否有共同边界等4个因素对中国农产品出口到东盟十国有着显著的正向影响,且是否有共同边界和东盟十国的GDP影响较大。
3.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对中国农产品出口到东盟十国有着显著的负向影响,两国之间的距离也有负影响,但不显著。
4.东盟十国17年间的贸易潜力都属于巨大型,可以预见未来一段时间情况仍会如此。但是这其中也存在各国潜力开发不均衡、市场空间进一步被压缩等问题。
(二)建议
针对以上的结论,为促进中国对东盟农产品的出口,提出如下建议。
1.防范化解区域内重大危机,完善应对世界各类突发事件影响的制度体系。中国和东盟十国应该积极谈判,理性处理各国之间的一些分歧,求同存异。加强区域内应急人才的交流和储备,努力实现信息互享。以此作为合作的前提,共同制定预测、警示、应对诸如亚洲金融风暴和国际金融危机这样的全球性突发事件的制度体系,最终保障中国同东盟十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稳增长。
2.积极利用“一带一路”倡议和中国-东盟自贸区,进一步拓宽东盟十国农产品市场空间。中国政府应在“一带一路”倡议和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平台上同东盟各国政府签订更多的优惠贸易安排,促使其持续降低高关税农产品,减少非关税壁垒,包括统一检验检疫技术参数、将配额变为关税调节等。既可以进一步开发东盟的农产品市场潜力,又可以拓宽这些国家的农产品准入市场维持贸易潜力巨大型。
3.努力发展本国经济,保持东盟十国居民对中国农产品的持续需求。中国和东盟十国都应保持本国经济的持续增长,使得经济体量不断增大,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提高居民人均收入,增加东盟十国对中国农产品的进口能力和进口需求。
4.加大交通运输类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实现中国同东盟十国间的互联互通。对于老挝、越南和缅甸这样有共同边界的国家,要更加注重铁路和公路运输以及二者的联运,因为成本适中且运量较大,可以保证中国农产品的价格优势。对于泰国、柬埔寨两国,可以以外交沟通的方式,通过前面三国进行转运,同样也会保证价格优势。对于文莱、菲律宾、新加坡、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五国,要侧重发展近海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