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意志意识形态》唯物史观的理论探绎
2020-06-08顾欣悦谷金秋杨瑷瑜代雨婷
顾欣悦 谷金秋 杨瑷瑜 代雨婷
摘 要: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从总体上研究了人类社会的形成及发展。纠正了以往诸多历史发展观片面理论,明确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解决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间的矛盾运动,确立了人民群众和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形成了一套关于社会发展的科学理论。
关键词: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存在;社会意识;群众路线
在马克思物质生产即实践观的基础上,人类社会已从自然界中分化出来,形成了独立系统的存在体系。因此,人类社会具有了自身独特的内部结构、规定、运动形式和发展规律。
马克思认为,事物的本性与规定是由其内部的矛盾关系所决定。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就是决定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最为基本的矛盾关系,因此,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首先,揭示了两种历史观的关于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根本区别:“这种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各种观念形态”。首先,马克思和恩格斯基于实践观区别了两种相反的历史观点,一种是从“观念出发”的唯心主义历史观,另一种是从“物质实践”出发的唯物主义历史观。二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是是缺少物质生产即实践的观念历史,在这一历史观众,人与社会都是观念思维推理运动的产物。此时的人与社会仅仅作为一种抽象物而存在。“思想、观念、意识在社会现实生活中具有独立地位和决定作品”。马克思和恩格斯揭露了这种认识的虚假性和荒谬性,他们明确指出:“思想、观念和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人们的想象、思维、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也是这样。”
于唯心史观相反,马克思和恩格斯基于社会实践,纠正了唯心史观的抽象性,运用物质生产实践的观念来研究人类的历史,形成了科学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观。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坚持历史发展的客观性,承认历史发展的必然性与其客观规律性,在此基础上肯定个人的主观意志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恩格斯指出:“由个人的相互作用所形成的历史总结果是客观的,但是,参与相互作用的这些意志并不不等于零,相反,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因而是包括在这个合力里面的。”在物质生产实践的历史观里,充分肯定了人的作用,即人民群众和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此时的人不再是抽象的想象物,而是可以进行生产的现实的人,所以,马克思和恩格斯说得出历史是人的活动的总和,“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
在肯定了人创造历史的同时,马克思和恩格斯进一步分析了人民群众在历史中的作用,区别了贬低或否认人们群众的历史作用是唯心史观的重要特征,“唯心史观从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的原则出发,抽象夸大少数历史人物的作用,贬低人民群众的历史作用”。唯物史观确认,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具体表现在,人民群眾创造物质财富、人民群众创造精神财富和人民群众是现实变革的决定力量。人民群众之心不可违,从理论上总结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决定作用。
历史唯物主义肯定群众创造历史的同时,并不否认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同时批判了抹杀个人的英雄史观或唯心史观,陷入历史观中的机械论调。历史唯物主义,肯定了普通个人的历史作用和历史人物的历史作用,把历史人物置于他所处的历史语境中予以评价,主张如实反映历史人物与特定历史环境间的关系,用阶级分析的方法将历史人物与其所在的阶级联系起来并加以科学的评价。
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唯物历史观点,无产阶级政党依据人民群众和个人的历史上的作用的原理,形成了科学系统的群众观点,即无产阶级政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首先,人民群众自己解放自己。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历史的决定力量,因此,人民群众创造自身的同时解放自身,争取和创造自己的幸福。第二,全新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为人民谋取利益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宗旨。一切为了群众的利益是无产阶级政党活动的根本出发点。第三,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坚持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坚持为人民的利益而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第四,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它既是马克思主义的人是路线,又是无产阶级政党的工作路线。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明确提出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观点,批判了缺少物质生产实践的唯心主义历史观,扭转了以往从概念出发,逻辑的推演出人类社会形成的片面、抽象的观点。确立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对社会存在在观念上的反应。确立了人民群众在历史中的决定地位,肯定了个人在历史存在中的作用。不仅形成了一套关于社会产生和发展的科学理论,也决定了无产阶级政党现实的工作路线与方针。无论是在哲学史中还是在现实工作中,均有着积极的影响。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从未提出过“五种社会形态理论”—答赵家祥教授[J].段忠桥.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6(05)
[2] 马克思经济思想史论[M].经济科学出版社,顾海良,2015
[3]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生产力概念[J].刘托托.马克思主义哲学论丛.2018(04)
[4] 新版《德意志意识形态》研究[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韩立新,2008
作者简介:顾欣悦(1999.9~),女,吉林省长春市,大连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17级环境设计专业室内设计方向。
谷金秋(1999.8~),女,河北省唐山市,大连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17级环境设计专业室内设计方向。
杨瑷瑜(1999.8~),女,辽宁省大连市,大连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17级环境设计专业室内设计方向。
代雨婷(1999.4~),女,辽宁省海城市,大连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17级环境设计专业室内设计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