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关心、协商、服务”是提升依法治校管理水平的法宝
2020-06-07董志斌
青少年法治教育:校长您好!感谢您接受我们的专访!对于法治精神,您是如何理解的?您是如何将法治融入学校治理中的?
董志斌:阳光、空气和水是生命的要素。法治就是阳光、空气和水,是提升生命安全和质量的要素。在学校,“有章可循”是第一位的,因此制订“章程”至关重要。制订的过程,就是“民主参与”的过程,也是民主管理的过程,要教师、学生、家长都参与进来。法治,要考虑到人、事、物、关系和条件等诸多方面,就像考虑记叙文的六要素一样。
青少年法治教育:“才为德之资,德为才之帅。”依法治校的最终目的是营造良好的法治育人环境,您认为学校应当如何平衡法治与德治两者的关系?
董志斌:五千年中华文明有一则古训,那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就是现在每天都讲的“以人民为中心”“生命至上”。有精彩的比赛,必然要有比赛的场地,“德”就是比赛,“法”就是场地。学校落实课程,就是精彩的比赛;而规范办学行为,就是为学生成长与教师发展打造幸福平台。“你能走多远,看你与谁同行”,法就是要过河的船,德就是船上的帆。在依法治校工作中,两者并行不悖,缺一不可。
青少年法治教育:未来贵校将采取哪些新措施来推进依法治教,实现教育治理水平的提升?
董志斌:民主是法治的基础。必须让老师、学生、家长都参与进来,比如《福台高级中学规范三字诀》,就是师生和家长共同参与的结果。学校教师设计课程,要“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从一个小组活动的规则做起,“团队协作、集体创优”。通过这些手段,学校的治理工作水平自然就提升了。
青少年法治教育:对于法治教育,贵校有哪些愿景和构想呢?
董志斌:我们学校的校训是“美育引领、和谐发展”,即“用美的教育培养健全人格,用美的教育培养新时代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因此学校要求教师要做新时代的合格教师,学生要做新时代的合格学生。
青少年法治教育:您认为中小学生普法教育的实际意义是什么?对青少年的未来发展有何积极意义?
董志斌:中小学生普法教育,就是传统所讲的“立于礼”,成人成才,就是“立”,“立”就是站着,就是挺立,就是屹立,就是立于不败之地。要想做到这点,第一位的就是要遵“法”。教育就是“立人”的工作,就是不要让人趴着跪着,而“法”就是让人“立”起来的脊骨,也就是说,无法不立。
青少年法治教育:结合您的实践经验,您认为应当如何提升依法治校管理水平?
董志斌:提升依法治校管理水平,我校的基本理念是“尊重、关心、协商、服务”。谁尊重谁?谁关心谁?谁跟谁协商?谁为谁服务?我们的基本做法是领导班子“吃苦在先、合作争先、示范领先”。当然,“谁”就是每个人,“自觉学习、自我教育、自主发展”,学生如此,教师也如此。还要引导家长参与进来。因为所谓“治理”,就是多元主体,每个人都是治理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