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受教育权
2020-06-07
青少年法治教育 2020年5期
教学设计
科目/道德与法治 教学对象/八年级学生 设计者/胡志龙 课时/1
教学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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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反思
在本课程的课程标准中,关于法律部分有这样的要求:了解宪法与法律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民享有受教育权”这一部分也有这样的表述,即:知道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在备课中,我想,学生对于受教育权抱有怎样的态度呢?当他们看到“受教育”除了是权利还是必须履行的义务时,会不会产生“自己是被动接受教育”这样的思想顾虑呢?
于是,在教学设计中,结合我的思考,我让学生感受享有受教育权于己可贵的同时,将本课的教学目标定位在让学生在分析案例的过程中体会受教育对个人和国家的重要意义,并且理解“接受教育不仅是公民不断获得自身发展的需要,还肩负着国家和民族腾飞重任”这一理念,进而形成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思想情感。
本课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内容讲解有深度。我在仔细深入地研究和分析教材的教学内容的基础上,尝试将教学内容做了进一步的组合和调整,把受教育权利从国家、法律、家庭、学校、社会等角度切入,推动课堂教学的进行。
本课立足教材,又不局限于教材。在帮助学生掌握公民的基本权利这一知识后,我选择了贴近学生生活的“受教育权”作为讲解重点,在加深学生学习兴趣的同时,使得本课的讲解清晰又有深度,很好地达成了教学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