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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形容词非范畴化现象考察

2020-06-06翁中锐

现代语文 2020年10期
关键词:韩非子形容词

翁中锐

摘  要:《韩非子》中形容词的非范畴化现象,包括形容词向名词的非范畴化和形容词向动词的非范畴化。在形容词非范畴化时,句法功能与语义会发生一定变化。其非范畴化的表现主要有“有标记”和“无标记”两大类,“有标记”包括“所”字结构、“者”字结构、数词+形容词等;“无标记”包括省略、复现、连用等。非范畴化的途径有直接非范畴化和间接非范畴化两种。影响形容词非范畴化的原因主要是语境因素和认知因素。

关键词:《韩非子》;形容词;非范畴化

范畴化与非范畴化是认知语言学的重要理论,近年来越来越受到学界重视并逐渐运用到汉语研究中来。范畴化是人们对事物从个别到一般的归类方法和认知方式;非范畴化则是从一般到个别的研究方法。在词类研究中,非范畴化主要用来解释词语的范畴属性的动态性。Hopper & Thompson认为,一个词语在其各自的语义范畴中,其地位不是固定的。词义特征的动态范畴化是指词语的意义范畴内的义项属性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动态发展的[1](P224)。Heine指出,非范畴化作为语法化原则指的是语法化的结果,表示从主要词类向次要词类的转变[1](P6)。可见,非范畴化理论对于词类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刘正光指出,“词类转变是语言中的普遍现象,也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尤其是汉语,由于没有严格意义的形态,词类转变时词形上没有变化,就使得这个问题更加复杂。”[2](P368)就汉语的词类而言,同一词汇形式在不同历史时期可能属于不同的词类,形式相同的语法成分,在不同时代的语法系统中可能处于不同的地位或具有不同的性质。

先秦汉语中名词、动词、形容词之间的关系已经非常密切,活用和兼类的现象时常出现。本文首先针对《韩非子》中的形容词非范畴化现象进行统计,并在此基础上,对这一现象进行描写和分析。我们认为,《韩非子》中形容词的非范畴化有一个发展过程,包括意义的抽象与泛化、活用和兼类三个阶段。其中,兼类是非范畴化的最终阶段,兼类词实质是发生了重新范畴化,具有新的范畴属性特征。需要指出的是,本文所用的例句均引自《韩非子集解》[3] 。

一、形容词非范畴化的句法功能

首先要说明的是,本文在确定《韩非子》中的形容词时,主要是结合语法功能和意义这两个标准,并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1.从句法功能来看,形容词可以作定語和谓语;2.从语义特征来看,典型的形容词多表示事物的性质和状态,有程度的差别;3.从语用的角度来看,形容词主要承担修饰的功能[4](P11)。总结起来说,形容词是经常作谓语和修饰语(定语、状语和补语)的一类词,它是以不能光杆带宾语和能受程度副词修饰的一批谓词为典型成员的词类。

刘润清、刘正光指出,意义抽象与泛化、功能和范畴转移是词语非范畴化的两个重要特征[5](P1)。词语的语法功能和意义关系十分密切且错综复杂,很难说是词语的功能影响了词义,还是词义的变化引起了词语的功能改变。可以确定的是,二者是相互影响的,彼此并存的。这里主要讨论发生非范畴化时形容词的句法功能及其语义表现。

(一)形容词作主语

《韩非子》中形容词作主语时语义发生变化,它主要有两种表现:一是语义抽象或泛化;二是语义发生转指。

1.语义抽象或泛化

通常情况下,作主语并不是形容词的典型功能。我们认为,处于主语位置上的形容词实质上是发生了一定程度的非范畴化,但此时还不能判定为活用,因为充当主语的形容词的词性并未完全改变。例如:

(1)仁者,谓其中心欣然爱人也。(《解老》)

(2)安则智廉生,危则争鄙起。(《安危》)

(3)安危在是非,不在于强弱;存亡在虚实,不在于众寡。(《安危》)

(4)王之弱乱非越之下也,而欲伐越,此智之如目也。(《喻老》)

例(1)中的“仁”是自指,具有形容词性质义,在句中充当主语;不过,其功能发生改变,成为被说明的对象而不是修饰成分。后一分句是阐释“仁”的具体内容,“仁”在语用上与名词相似。我们认为,这里的“仁”不再是典型的形容词,但也未完全转类为名词,其形容词的特性减弱,意义变得抽象和模糊。因此,它是处于非范畴化的一个阶段。同样,例(2)中的“安”“危”、例(3)中的“安危”都是作为被描述的对象,例(4)中的“弱乱”前还有修饰定语,三个句子都是强调这些形容词所具有的某种性质。这时的形容词已丧失其典型功能,而且意义变得抽象,不过,尚未发生转指。在《韩非子》中,这是一种形容词非范畴化的常见表现。

2.语义转指

《韩非子》中的形容词作主语时语义还会发生转指,包括转指人和转指事物两类。在发生转指时,形容词意义明确,更加接近名词的性质。这时,形容词的典型功能再次减弱,语义发生转指。因此,主语位置上的形容词转指可以认为是形容词非范畴化的另一阶段。在《韩非子》中,形容词往往是由某一个特点而转指具有这种特点的人或行为。例如:

(5)忠劝邪止而地广主尊者,秦是也。(《饰邪》)

(6)辛公甲曰:“大难攻,小易服,不如服众小以劫大。”(《说林上》)

(7)李子之奸弗蚤禁,使至于计,是遂过也。(《难二》)

例(5)中的“忠”“邪”转指具有此类性质的人,即“忠臣”“奸臣”;例(6)中的“大”“小”分别转指“大国”“小国”;例(7)中的“奸”则转指“奸诈邪恶的行为”。在《韩非子》中,这样的转指用法是很普遍的,说明形容词正处在非范畴化过程中。因此,其词类范畴是不稳定的。

(二)形容词作宾语

1.丧失修饰功能

通过对相关语料的考察,可以发现,《韩非子》中有些形容词在句中充当介词或动词的宾语时,会丧失修饰功能,此时形容词就成为中心语且前面有限制性定语。因此,这些词语不再是典型的形容词,其语义和语用功能都会发生改变。例如:

(8)以管仲之圣而隰朋之智,至其所不知,不难师于老马与蚁。(《说林上》)

(9)去偃王之仁,息子贡之智,循徐、鲁之力,使敌万乘,则齐、荆之欲不得行于二国矣。(《五蠹》)

例(8)中的“圣”“智”、例(9)中的“仁”“智”都处在中心语位置上,成为被限定的对象,不再具备修饰功能。这时,“圣”“智”“仁”的性质义减弱,语义变得抽象,但却可以凸显出形容词与其前面名词定语的紧密关系,强调“管仲”“隰朋”等具备“圣”“智”的品质。

2.语义转指

在《韩非子》中,形容词作动词的宾语时,也会发生语义转指,包括转指人和事物两类。这也是形容词非范畴化的常见现象。例如:

(10)今若以誉进能,则臣离上而下比周。(《有度》)

(11)明君求善而赏之,求奸而诛之,其得之一也。(《难三》)

(12)当世之行事都丞之下征令者,不辟尊贵,不就卑贱。(《难一》)

(13)此明君之所以禁其邪。(《爱臣》)

(14)臣行大逆,平公喜而听之,是失君道也。(《难一》)

(15)齐桓公好服紫,一国尽服紫。(《外储说》)

例(10)~例(12)中的划线词语都是转指人,“能”转指“能人”,“善、奸”转指“善良的人、邪恶的人”,“尊贵、卑贱”则转指“地位尊贵的人、地位卑贱的人”。例(13)~例(15)中的“邪”“大逆”“紫”分别转指“不好的行为”“大逆不道之事”“紫色的衣服”。可见,在形容词功能发生改变时,其意义的转指是非常灵活的。

(三)形容词作谓语

一般情况下,性质形容词主要作定语和状语,用以表示或说明事物的性质,作谓语则比较少见。在《韩非子》中,性质形容词作谓语主要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性质形容词描写和说明主语的性质,后面不接宾语。这时,形容词仍然是典型的形容词。例如:

(16)人主虽贤,不能独计,而人臣有不敢忠主,则国为亡国矣。(《三守》)

(17)爱臣太亲,必危其身;人臣太贵,必易主位。(《爱臣》)

例(17)中的“贤”是指“君主贤能”,为典型的形容词谓语;例(18)中的“亲”“贵”同样如此。此时“贤”“亲”“贵”的语义和功能都未发生改变。

第二种情况则是性质形容词活用为一般动词,后面可以接宾语。这时,形容词非范畴化为动词,具备了一般动词的功能。例如:

(18)自智其计,则毋以其败穷之。(《说难》)

(19)世主美仁义之名而不察其实,是以大者国亡身死,小者地削主卑。(《奸劫弑臣》)

(20)无私贤哲之臣,无私事能之士。(《有度》)

(21)百姓循私害而訾之,世主壅于俗而贱之,贱之所在,害必加焉。(《六反》)

例(18)、例(19)中的“智”“美”作动词用,表示“认为……高明”“认为……美”,这也是我们常说的意动用法。这里的“智”“美”仍保留有一定程度的形容词性质。例(20)、例(21)中的“私”和“贱”则分别表示“偏爱”“鄙视”义,它们均用作一般动词,形容词的性质义完全消失,“私”“贱”已经完全非范畴化动词。总之,上述例句都是形容词非范畴化而获得动词的功能。

由此可见,这两种情况下作谓语的形容词仍然具备形容词性质。而在第二种情况下,形容词还同时获得了动作意义,此时的形容词在功能上与动词接近,而意义的转化也会有不同的表现,表明这些形容词发生非范畴化会经历一个过程。在《韩非子》中,形容词活用为一般动词的情况很多,说明这部分形容词正处于非范畴化的过程中且不断向动词范畴靠近。

(四)形容词作定语

《韩非子》中形容词的非范畴化还有一个句法表现,就是状态形容词作定语修饰名词。郭锡良认为,先秦汉语中状态形容词带有明显的描写性,主要作谓语和状语[6](P198)。由此可以判定,该书中作定语的状态形容词是因为发生了非范畴化而获得了名词性功能。例如:

(22)夫不变古者,袭乱之迹;适民心者,恣奸之行也。(《南面》)

(23)忍痛,故扁鹊尽巧;拂耳,则子胥不失;寿安之术也。(《安危》)

例(22)中的“乱”本是描述“混乱”的状态,如《韩非子·忠孝》中的“天下乱”、《饰邪》中的“国乱”等,但这里指的是“乱国”,形容词“乱”非范畴化为名词而获得名词的功能充当定语,语义也发生转指。例(23)中的“寿安”同样是形容词非范畴化为名词,形容词性质义变得抽象且获得名词的功能和语义。

二、形容词非范畴化的句法表征

《韩非子》中形容词的非范畴化,除了语用功能和语义发生明显的变化外,还有其独特的句法表征。我们将此书中形容词非范畴化时的句法表现分为有标记和无标记两大类型。

(一)有标记

1.“所”字结构

“所”字结构是由助词“所”和动词(包括动词组成的词组)而构成的一种特殊形式[7](P90)。它不但在古汉语中非常普遍,而且在现代汉语中也广泛使用。据我们的统计,《韩非子》中“所(所以)”共出现849次。通过对相关语料的考察,可以发现,“所”字结构的作用非常灵活,当形容词进入该结构时,就会发生非范畴化,获得动词的意义和功能。例如:

(24)凡御之所贵,马体安于车,人心调于马,而后可以进速致远。(《喻老》)

(25)夫去所爱而用所贤,未免使一人炀己也。(《难四》)

(26)赵之先君敬侯,不修德行而好纵欲,适身体之所安,耳目之所樂。(《说疑》)

(27)故本言曰:“所以治者,法也;所以乱者,私也。法立,则莫得为私矣。”(《诡使》)

(28)此之谓无益之臣也,吾所少而去也,而世主之所多而求也。(《奸劫弑臣》)

从上述例句可以看出,“所”字结构中的形容词的非范畴化主要表现为一般常说的意动用法和使动用法。例(24)、例(25)中的“贵”“贤”分别表示“认为……贵重”“认为……贤能”;例(26)中的“安”“乐”则为使动用法,表示“使……安逸”“使……快乐”;例(27)中的“治”“乱”表示“使……安定”“使……混乱”。此外,我们还发现,少数形容词可直接活用为动词,其意义需要在语境中获得,例(28)中的“少”“多”没有经过意动或使动,而是直接获得“鄙视”和“赞赏”的动词意义,这与此类形容词的特殊性有关。

2.“者”字结构

“者”是古代汉语中使用频率极高的词,《韩非子》中“者”字共出现1983次。相比“所”字结构,“者”的句法表现更为复杂,《韩非子》中就有九种不同的结构形式,这里只讨论“形容词+者”结构中形容词的非范畴化情况。例如:

(29)周公旦曰:“狂矞,天下贤者也,夫子何为诛之?”(《外储说右上》)

(30)能者不可弊,败者不可饰,誉者不能进,非者弗能退。(《有度》)

(31)仁者,慈惠而轻财者也;暴者,心毅而易诛者也。(《八说》)

(32)臣事君宜,下怀上宜,子事父宜,贱敬贵宜,知交友朋之相助也宜,亲者内而疏者外宜。(《解老》)

朱德熙指出,“者”是先秦汉语名词化的重要标记,“形容词+者”成为名词性的结构,且在语义上有自指和转指两种情况[8](P18)。上面例句中的划线部分“贤者”“能者”“仁者”“亲者”等,都是“形容词+者”结构,分别表示“贤良的人”“有能力的人”“仁爱的人”“亲近的人”等。很明显,这些名词性结构均发生了转指,而且都转指人。因此,我们认为,《韩非子》中“形容词+者”结构转指人时,其中的形容词已经发生了非范畴化,而“者”就是其非范畴化的标记。

3.形容词/数词+形容词

这里表示前面的形容词或者数词与后面的形容词是修饰与被修饰的关系,被修饰的形容词失去了其典型的句法功能,从而发生非范畴化。例如:

(33)十过:一曰行小忠,则大忠之贼也。(《十过》)

(34)故曰:小知不可使谋事,小忠不可使主法。(《饰邪》)

(35)不权其力而有田成,而幸其身尽如比干,故国不得一安。(《安危》)

例(33)中的“小忠”是指“对私人的忠诚”,“大忠”是指“对君主/国家的忠诚”。这里的“忠”不再具有修饰功能且作宾语和定语,证明它已经非范畴化为名词,所以前面会有表修饰的形容词“小”和“大”。因此,我们认为,“忠”是形容词向名词的非范畴化,而形容词“大”“小”则是其非范畴化的标记。例(34)中的“小知(智)”是指“耍小聪明的人”。在这一过程中,形容词“知(智)”先是向动词非范畴化,获得动词意义;再由动词向名词非范畴化,表示实施该动作的人;进而出现“小知”转指人。由此可以见出该形容词的灵活性。例(35)中的“一安”指“一天的安定”,“安”仍然具有形容词的某些性质,同时在句中也具有了名词的一些功能。这表明此处的“安”既非典型的形容词,也没有完全非范畴化为名词。因此,我们认为,“安”处于非范畴化的中间阶段,或者说是属于边缘范畴状态,而数词“一”则是其非范畴化的标记。

4.“以……为”+形容词

“为”的本义是“做”,后来引申出“成为、担任、当做、是”等动词意义。显然,在“以……为”结构中,“以”是介词,“为”是动词,而后面的形容词作“为”的宾语。这时,形容词发生了非范畴化,转指某人或某类人,在句中复指前面介词“以”的宾语,其实质是为了强调具有这类性质的某个人或物。例如:

(36)仲尼以文王为智,未及此论也。(《难二》)

(37)荊令尹患之曰:“夫韩以秦为不义,而与秦兄弟共苦天下,已又背秦,先为雁行以攻关……”(《存韩》)

(38)以诈伪为是,天性为非,小得胜大。(《安危》)

在例(36)中,形容词“智”转指有智慧的人。该结构起到一个复指强调的作用,“有智慧的人”复指前面的“文王”。同理,例(37)中的“以秦为不义”是说“认为秦国是不义的国家”;例(38)中的“以诈伪为是,以天性为非”,意为“认为欺诈的手段是正确的”“认为天生的东西是错误的”。例句中的形容词“智”“不义”“是”“非”,都在各自的语境中发生非范畴化,进而转指具体事物或变成抽象的名词。就此而言,可以把“以……为”结构看作是“为”后形容词非范畴化的标记。

(二)无标记

在《韩非子》中,还有部分形容词的非范畴化是无具体形式标记的,它们往往隐藏在句法和词语的形态之中,需要结合各自的语义和具体的语境加以判定。《韓非子》中形容词无标记的非范畴化主要有省略、复现和连用三种情况。

1.省略

这里的“省略”是指句中被形容词修饰的中心语被省略掉,此时形容词单独出现在中心语位置上,发生转指。例如:

(39)夫立法令者以废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废矣。(《诡使》)

(40)明君求善而赏之,求奸而诛之,其得之一也。(《难三》)

(41)当世之行事都丞之下征令者,不辟尊贵,不就卑贱。(《难一》)

例(39)中的“私”指“私利”,例(40)中的“善”和“奸”指“善良的人”和“邪恶的人”,例(41)中的“尊贵”和“卑贱”指“地位尊贵的人”和“地位卑贱的人”。这些形容词省略了后面的中心语,同时,形容词出现在宾语中心语的位置上。我们认为,这种情况下的形容词已经非范畴化为名词,进而发生转指。不难看出,即使是省略了后面的中心语,也并不会影响语义的表达和理解。这类句子在《韩非子》中并不少见,说明这样的用法在当时是可以被接受的。

2.复现

复现是指某个形容词在一句话中出现两次甚至三次,而且其中一个或两个形容词会非范畴化为名词或动词。在《韩非子》中,形容词的复现共有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形名复现”,即同一个形容词在句中重复出现,其中的一个形容词非范畴化为名词。例如:

(42)进善言,通道法而不敢矜其善;有成功立事,而不敢伐其劳。(《说疑》)

(43)然故忠臣尽忠于方公,民士竭力于家,百官精克于上,侈倍景公,非国之患也。(《难三》)

在例(42)中,“善言”指“好的意见”,这里的“善”是典型的形容词;“矜其善”指“夸耀自己的好的德才”,这里的“善”则转指“好的德才”,已非范畴化为名词。第二个“善”的指向单从句法上很难进行判断,只能从语义上判定其实质。我们认为,复用“善”主要是为了与前面的“善”形成呼应,从而突出“善”的重要性。在例(43)中,“忠臣”的“忠”是典型的形容词;“尽忠”的“忠”指“忠诚”,已有名词化的倾向,但意义较为抽象,没有明确所指。该句中的“忠”之所以复现,同样是为了强调“忠”的性质,而将“忠”置于宾语位置上指代“忠诚”。我们由此可以确定,复现的形容词往往会发生非范畴化。

第二种是“动形复现”,即同一个形容词在句中重复出现,其中的一个形容词非范畴化为动词。例如:

(44)法败而政乱,以乱政治败民,未见其可也。(《难三》)

在例(44)中,“政乱”中的“乱”是指“混乱”,在语境中表示事件的发生,具有了典型动词的时间性特征,是一个谓语动词;“乱政”中的“乱”则是指“混乱”的状态,在句中作状语,为典型的形容词。“乱”在句中复现而形成动形同现,这就使得语句紧凑而连贯,前后语义关联度更高。我们认为,“政乱”中的动词“乱”是形容词非范畴化的结果,同时,这里的复现可以看作第一个“乱”发生非范畴化时的一种隐性句式特征。

第三种是“名动形复现”,即同一个形容词在句中三次出现,为了表达的需要,不同位置上的形容词可能会非范畴化为名词和动词。例如:

(45)人主之左右不必贤也,人主于人有所贤而礼之,因与左右论其行,是与不肖论贤也。(《孤愤》)

在例(45)中,第一个“贤”指贤能,形容词作谓语,是典型形容詞;第二个“贤”是意动用法,在句中非范畴化为动词;第三个“贤”作宾语,非范畴化为名词。这三个“贤”在内涵上有一定的关联,均具有“贤”的性质,但各自的词性是有差别的。

3.连用

《韩非子》以单音节词为主,双音节词比例较小,但也存在着由两个单音节形容词组合而成的双音节词。这些词语往往是由两个意义相近或相反的单音节词构成,我们将其称为形容词的“连用”。这些连用的双音节词虽然仍保留有形容词的性质,但在使用中已经发生名词非范畴化的倾向。因此,我们也把连用看作是组合后形容词非范畴化的句法特征。在《韩非子》中,这一类型主要体现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两个单音节形容词连用后,仍具有形容词的某些性质,但已失去各自的典型功能,语义也变得模糊和抽象。例如:

(46)学者之言,皆曰轻刑,此乱亡之术也。(《六反》)

(47)安危在是非,不在于强弱;存亡在虚实,不在于众寡。(《安危》)

例(46)中的“乱亡”、例(47)中的“安危”“强弱”,在连用后,已失去各自的典型功能,出现了名词非范畴化的倾向。

第二种情况是,两个单音节形容词连用后发生转指,分别转指组合前两个单音节形容词所代表的那一类人。例如:

(48)当是时也,赵氏上下不相亲也,贵贱不相信也。(《初见秦》)

(49)周合刑名,民乃守职;去此更求,是谓大惑,猾民愈众,奸邪满侧。(《扬权》)

例(48)中的“贵贱”、例(49)中的“奸邪”,在连用后,分别转指“显贵和贫贱的人”“奸诈邪恶的人”。

三、形容词非范畴化的主要途径

在《韩非子》中,形容词非范畴化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直接转类;二是间接转类。

(一)直接转类

1.形容词向名词转类

在《韩非子》中,有些形容词可以直接转类为名词,而不存在中间状态,也无需借助其他的标记。例如:

(50)因道全法,君子乐而大奸止;澹然闲静,因天命,持大体。(《大体》)

(51)威制共则众邪彰矣,法不信则君行危矣,刑不断则邪不胜矣。(《有度》)

(52)释规而任巧,释法而任智,惑乱之道也。(《饰邪》)

例(50)~例(52)中的“奸”“邪”“巧”等形容词,在非范畴化时,并没有经过兼具形容词和名词特点的中间阶段,而是直接转类为名词。

2.形容词向动词转类

在《韩非子》中,发生非范畴化的形容词直接转类为动词主要表现为活用,活用为动词的形容词可以通过具体语境来判定。例如:

(53)夫卖庸而播耕者,主人费家而美食、调布而求易钱者。(《外储说左上》)

(54)世主美仁义之名而不察其实,是以大者国亡身死,小者地削主卑。(《奸劫弑臣》)

(55)明主之听言也,美其辩;其观行也,贤其远,故群臣士民之道言者迂弘,其行身也离世。(《外储说左上》)

(56)百姓循私害而訾之,世主壅于俗而贱之,贱之所在,害必加焉。(《六反》)

例(53)~例(56)中的“美”“贤”“贱”等,均是形容词活用而直接转类为动词。

(二)间接转类

在《韩非子》中,有些形容词的非范畴化会有一个连续的过程,这种连续性现象主要体现在形容词、名词、动词三者之间有一个相互的转换。下面,就以“贤”为例,考察一下它们之间是如何转换的。

在《韩非子》中,“贤”共出现221次。其中,形容词用法52次,动词用法25次,名词用法144次。可见,它是一个高频词,使用时也非常灵活。我们发现,“贤”有时向名词方向转类,有时则向动词方向转类,其过程也较为复杂。这里,以“贤”的非范畴化为名词为例进行分析。我们认为,“贤”的非范畴化经历了“形容词→非典型形容词→动词→名词”的过程。也就是说,形容词“贤”由形容词转类为名词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形容词非范畴化为非典型形容词。首先,作为典型形容词的“贤”主要是作定语修饰名词,如“贤相”“贤君”等。接着,“贤”发生非范畴化,出现在主语的宾语位置。这时,虽然没有转指,但功能发生了一定变化,其重点不再是修饰名词,而是强调该形容词与名词的所属关系,意义也比较抽象。例如:

(57)故人臣毋称尧、舜之贤,毋誉汤、武之伐,毋言烈士之高,尽力守法,专心于事主者为忠臣。(《忠孝》)

(58)汤乃仅知其贤而用之。(《难言》)

第二阶段是非典型的形容词向动词方向转变,主要是表现在形容词的意动用法,这时,往往有“所”作为标记。例如:

(59)去雍鉏,退弥子瑕,而用司空狗者,是去所爱而用所贤也。(《难四》)

第三阶段是由动词向名词方向转类。非范畴化为动词的形容词“贤”有标记“所”而成为名词性的结构,表示的是“认为贤能的人”。因此,最终会由一个词代替这个结构,以符合语言经济的表达原则。这时,“贤”非范畴化为名词,表示某类人。例如:

(60)且官职所以任贤也,爵禄所以赏功也。(《难二》)

(61)然则虽贤圣不能逃死亡避戮辱者何也?(《难言》)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只是对“贤”转类途径的个案分析,并不代表《韩非子》中所有形容词的非范畴化情况。像这样复杂的非范畴化过程在该书中还有一些,而且不同的形容词的非范畴化途径可能也不尽相同。不过,这种多样化的途径足以表明非范畴化时名、动、形三大词类的密切关系以及形容词非范畴化的复杂性。

四、形容词非范畴化的动因和机制

在《韩非子》中,影响形容词非范畴化的原因主要是语境因素和认知因素。

(一)语境因素

任何语言的发展变化都与特定的语境密切相关,这里的语境主要包括语句语境、作品语境与时代语境三个方面[9](P4)。

1.语句语境

语句语境对形容词非范畴化的影响有两个方面:前语句信息和特殊的句子结构。可以说,前语句的背景信息为其后形容词的非范畴化提供了语境基础。例如:

(62)且至言忤于耳而倒于心,非贤圣莫能听,愿大王熟察之也!(《难言》)

(63)忠劝邪止,而地广主尊者,秦是也。(《饰邪》)

例(62)中的“贤圣”、例(63)中的“忠”“邪”,均是形容词转指人。在前文中,已经提供了相关的信息背景,如“忠劝邪止”的前一句是“彼法明则忠臣劝,罚必则邪臣止”,因此,这里的形容词是在特定的语境中发生了非范畴化,这样的非范畴化是比较容易理解和接受的。

语句语境的另一个表现是特定的句式或结构为非范畴化提供了可能,这在“所”字结构、“复现”都有突出的体现。“所”字结构是由助词“所”加动词构成的名词性结构,是一个固定的构式。因此,当形容词出现在该结构中时,形容词必然会发生非范畴化而活用为动词,这样才能与“所”构成一个名词性结构。如“去所爱而用所贤也”,其中的“所贤”表示“认为贤能的人”,“贤”非范畴化为动词。句中形容词的复现,既是形容词非范畴化的表征,也是影响非范畴化的潜在因素。如“故忠臣尽忠于方公”,在凸显形容词“忠”的性质的同时,复现的“忠”也必然要发生非范畴化。可以说,这种用法形成一种特殊的現象,为其中一个形容词的非范畴化提供了语境条件。

2.作品语境

这里的作品语境也称为文本语境,主要是基于整个文本的语言表现。《韩非子》共五十五篇,按照题材内容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别,如《显学》《忠孝》《饰邪》《问辩》等主要是批判先秦诸子各家学说的,言辞犀利,观点尖锐,往往运用对比、排偶等句式,以加强论说的艺术效果。如上文提及的“故人臣毋称尧、舜之贤,毋誉汤、武之伐”(《忠孝》),“小知不可使谋事,小忠不可使主法”(《饰邪》),其中的“贤”“知”“忠”等形容词,均在文本语境中发生了不同程度的范畴化。

3.时代语境

在《韩非子》中,有些形容词的转指频率颇高,如“大”“小”“强”“弱”“贤”“知”等,这与时代语境密切相关。韩非子所处的战国时代,各国诸侯“争于力”,群雄逐鹿,弱肉强食,国家的强盛、人才的贤良至关重要。为了增强论点的说服力、艺术的感染力,韩非子往往会对上述现象进行对比论证,由此就造成了这些形容词及其转类的使用频次较高。归根结底,在某种意义上说,《韩非子》的语句语境、作品语境都是由时代语境促成的。

(二)认知因素

从认知方面来看,我们认为,影响《韩非子》形容词非范畴化的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语言“空缺”;二是语言表达的经济原则。

在认识方法层面,非范畴化是一种思维创新方式和认知过程[10](P29)。语言的本质一种表达工具,为了更好地表情达意,人们往往要对语言进行改造和创新。当概念内容与语言表达之间出现空缺时,人们会首先对已掌握的语言知识进行改造运用,因而出现了非范畴化现象,其中“转指”就具有典型性。沈家煊认为,语法中的“转指”本质上就是“转喻”,是转喻这种一般的认知方式在语法上的体现,可称之为“语法转喻”。“转喻不是什么特殊的修辞手段,而是一般的语言现象;转喻也不仅仅是语言现象,而是人们一般的思维和行为方式。我们的思和行所依赖的概念系统从根本上说具有转喻的性质。”[11](P4)如前所述,形容词转指在《韩非子》中十分普遍,“贤”“奸”“忠”“仁”等词语转指人的次数均多达数十次。这足以表明在先秦时期,语言创新已是常见现象。可见,人们的认知思维一直是影响语言发展的重要因素。

语言表达的经济性原则也是一种客观存在的语言运用规律。在语言观上,韩非子主张以“用”为本,“夫言行者,以功用为之的彀者也”(《问辩》)。他反对“辩言”,反对文饰。这种语言观体现在创作中,就是观点鲜明,富有逻辑,不仅论证充分,剖析深刻,而且斩钉截铁,简洁有力。在追求语言实用、简洁的同时,便会导致词语非范畴化的产生。如“圣人之道,去智与巧。智巧不去,难以为常”(《扬权》),为了达到行文简洁的目的,“智”“巧”在句中转指一类人,这也是符合语言表达的经济性原则的。此类例证甚多,这里不再赘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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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正光.语言非范畴化——语言范畴化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修订版)[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18.

[3][清]王先慎.韩非子集解[M].钟哲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16.

[4]谭景春.名形词类转变的语义基础及相关问题[J].中国语文,1998,(5).

[5]刘润清,刘正光.名词非范畴化的特征[J].语言教学与研究,2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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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王兆麟.《韩非子》中“所”字结构分析[J].淮阴师专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8,(2).

[8]朱德熙.自指和转指——汉语名词化标记“的、者、所、之”的语法功能和语义功能[J].方言,1983,(1).

[9]惠红軍.《老子》义解[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

[10]刘正光,刘润清.语言非范畴化理论的意义[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5,(1).

[11]沈家煊.转和与转喻[J].当代语言学,1999,(1).

A Survey on the Phenomenon of the Decategorization of Adjective in HanFeizi(《韩非子》)

Weng Zhongrui

(School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Shaanxi Normal University, Xian 710119, China)

Abstract:The phenomenon of the decategorization of adjective in Han Feizi includes the decategorization of adjective into noun and the decategorization of adjective into verb. The syntactic functions and semantics of adjective in the book change when it is decategorized. The manifestation of its decategorization mainly includes “marked” and “unmarked”. “Marked” includes the structure of “suo(所)”, the structure of “zhe(者)”, numeral+adjective, etc. “Unmarked” includes ellipsi, co-occurrence and conjunction, etc. There are two ways of decategorization: direct decategorization and indirect decategorization. Contextual factors and cognitive factors are the main factors influencing the categorization of adjective. The analysis of the decategorization of adjective in Han Feizi can provide a new basis and train of thought for the study of the part-of-speech relations of Chinese noun, verb and adjective in the Pre-Qin period.

Key words:HanFeizi(《韩非子》);adjective;decategor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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