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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三元社区”的人口分层与社会融合

2020-06-05梁振华张瑾

关键词:区隔城市居民城中村

梁振华,张瑾

(山西大学 哲学社会学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6)

一、 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伴随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背井离乡涌入城市谋求生活,成为城市流动人口,并增加了对居住空间的需求。《2018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18年农民工总量为28 836万人,比上年增加184万人,增长0.6%[1]。城中村主要是指城市版图的快速扩张,最初分布在城市周围的农村地区被列入城市布局,成为了“都市里的村庄”[2],由于城乡分割制度、优越的区位优势和低廉的住房价格,已成为流动人口集中区[3]。对于外来人口而言,在城中村租房是适应城市生活的过渡阶段,在村内外寻找工作机会,在村内的(半) 熟人社会获取社会及心理上的认同[4]。外来人口的进入也在重新塑造城中村的居住空间与人口结构,并对城中村的发展方式产生深远影响,正在重构城中村传统的社会分层结构[5]。

在经济发达地区(1)例如以广州、深圳为代表的珠江三角地区,以上海、南京、杭州为代表的长江三角地区,以及以北京、天津为核心的京津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高,就业机会多,劳动力需求大,吸引数以万计的外来务工人口涌入,城中村现象最早出现且尤为显著。因此许多关于城中村的文献,大都以珠江三角洲等沿海发达地区为例展开研究,对内地城中村问题的研究则相对滞后。在经济发达的珠三角地区,外来流动人口受户籍和收入水平影响,难以在房价高昂的城市中定居,而这种外来人口的快速流动,又会成为城中村问题的根源[3]。周大鸣“二元社区”的提出,也是基于对珠江三角洲的研究,指出外地人与本地人之间的区隔不仅仅是在空间和地理上,更重要的是在心理上,本地人对于外地人有深深的不认同感,甚至于歧视外地人,本地人与外地人处于两个系统中[6]。项飚基于北京浙江村的研究同样指出,不管温州人在社区内地位是高还是低,他们与当地北京居民始终没有融成一体,彼此间主要还是房东与房客的关系[7]。此后,有学者研究本地人与外地人的社会融合,并认为外来人口有可能通过经济融合、空间与居住融合等方式,致使本地人与外来人口之间的差异逐渐缩小,由于二元社区存在身份区隔、权益区隔、心理区隔、“租住”区隔等,认为二元与区隔可能成为城市社区常态[8]。在社会互动中,两个群体之间的隔离或冲突对地方社会治理构成了严峻挑战,也是对两个群体互动行为的考验[9]。还有学者根据南京红庙社区的调查数据,分析了城市中心流动人口的生活状况和社会融合情况。结果表明,城市中心区流动人口居住空间呈现异质性和混合性特征,流动人口在经济能力、生活方式、行为习惯和社会地位上与当地居民存在隔阂,社会整合程度低。受到居住空间位置变化、社会经济结构多样化的影响,城市中心区流动人口经济发展潜力较大,其社会关系网络呈扩张趋势[10], “二元社区”的格局必将在长期一段时间内存在[11]。

以上研究均以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为研究地点,城中村的流动人口大多是从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迁移过去,与原住民在生活习惯、语言表达、思维方式等方面都存在差异,这种文化差异使得外来人口很难融入其中。在这些地区,人口密集,土地显得尤为珍贵,天价房价更是常态。对外来务工人员而言,他们主要是廉价的密集型产业工人,难以负担高额的房价,从而导致外来人口流动性很大。而在内地大中城市,外来人口以省内流动为主,文化差异相对较小,更容易产生地域认同,而流入地房价尽管较原迁出地高,但依然有机会通过努力购房,再加之年轻人定居城市的意愿强烈(2)在山西省很多地区,结婚“彩礼”都是很多大龄男青年的心病,整个家庭砸锅卖铁、东拼西凑才有可能实现,一部分是现金,一部分为住房。从过去的田野调查经历来看,因为婚后不在农村居住,很多女孩在结婚时都已经不满足于在县城购买住房作为婚房,忻州市五台县村民一般需要在忻州市或太原市购买住房,吕梁市临县的村民则需要在吕梁市离石区或太原市购买住房,这一选择加速了农村的衰落,并促进了城市住房市场的繁荣。,使得外来人口较容易在流入地定居,流动性相对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较弱一些,这与难以在房价高昂的城市中定居[3]形成鲜明对比。因此,以沿海发达地区为研究对象的文献,难以代表内地二三线城市的情况。

本研究以山西省太原市城中村为例(3)2013年,太原市政府出台了《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的若干意见》,加大拆除力度和改造范围,明确在2020年前完成太原市173个城中村的改造任务。,研究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城中村内的人口分层问题,希望从中把握此类城中村的人群特征,给城中村的发展提供更多思路。城中村社区作为城市多样化居住形态的一种,居住人群有其特有的社会地位和身份,故使用“三元社区”(4)这一概念的提出主要借鉴周大鸣“二元社区”[6]、李培林“村落终结——都市里的村庄研究”[12]的影响。周氏、李氏的研究均主要以珠三角地区为研究地点,正如周氏所言,在定居意愿方面,流动人口中越来越多人虽然在城市定居的意愿强烈,但是却不再执着于北上广这类大城市,他们用在大城市赚的钱,回到原居地的镇、县或其周边的二三四线小城市购房,外来流动人员通过个人在本地定居的困境较大。然而,在以山西省太原市为代表的内地城市,因为房价相对较低,外来人口依然有机会在所在城市购买住房,但受限于较低的工资水平,他们在无力购买商品房的背景下可能购买小产权住房。这一概念来表述内地二三线城市的城中村形态。首先,依据有无本村户籍和有无住房,将其分为三类人群,一是本村村民,二是城市居民(5)在本研究中,城市居民指的是在城市中买房居住的人群,其户籍并不一定在居住地。,三是流动人口。其次,在流动人口部分,依据物质资本、金融资本和人力资本等标准,可再进行细化。首先以有无物质资本和金融资本为标准,将其分为工薪阶层和个体户;进而在工薪阶层群体中,以工作性质为标准,将其分为蓝领和白领。这种分层方法是依据现阶段城中村的人口特征进行的划分,但人口的分层结构并不是固定的,由于居住主体的流动性和不确定性,这种分层方式具有动态性与建构性,是一个不断生成的过程,其中最主要的依据是居住主体中流动人口的性质[6]。

二、分层结构与阶层分化

阶层分化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城中村三个阶层的形成与分化,取决于拥有资本的形式和数量程度的不同。以资本形式进行区分,包括物质资本、金融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在本研究中,物质资本主要指的是住房,金融资本主要指收入和投资,人力资本主要指受教育程度与从事职业,社会资本指社会关系网络、互惠关系及人际信任。下面依据户籍、房产、资本等指标,将城中村居民分为三种类别:原住村民、城市居民、流动人口,如表1所示。

表1 三元社区的人口构成

(一)原住村民

在城市化进程中,拥有本地农村户籍的村民掌握着土地资源,在其宅基地上扩展自己的居住空间进行出租,改变了以耕作为基础的生活方式,从事着土地开发、投资和租赁事业,支配着城中村的房屋租赁市场。他们不仅可以从出租房屋中获取收益,还可以从村集体经济获得分红,与此同时一些人还进行着其它的经营劳动,在城中村中有村籍的村民收入普遍高于外来流动人口,甚至高于居住在城中村的城市居民[12]。由此看来,城中村村民的经济收入是较高的,并且收入来源呈现多元化的特征。

从物质资本和金融资本来看,原住村民因其“地主”的身份,掌握土地资本和资金,在国家对于宅基地上建筑物的规模及高度没有严格控制的背景下,利用“村籍”的便利条件,建造和加盖房屋,优越的地理位置和因低土地成本而形成的低廉租金,吸引了很多外来人口居住。从社会资本来看,城中村的关系网络是以原住村民为核心而编织的,较其它两个居住主体而言,更能维护和保障自己的利益,但原住村民原本的“农民”身份,使得他们进入城市生活后,社会资本存量明显不足,社会关系网络狭窄,常常被排斥在市民社会之外[12]。同时原住居民的人力资本水平低,主要表现为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缺少非农职业技能的培训[13],并且这种人力资本的传承性和先赋性,在原住村民的下一代身上尤为明显。他们依靠出租收入可以毫不费力地生活,从而失去向上的动力,不愿意去学习新的技能,不愿意去接受教育,这种现象的存在,正在慢慢侵蚀着原住村民及其后代的未来[11]。

由于城中村特殊的地理位置,村民在经济收入和生活方式上都与城市居民相近,脱离原来的社会结构进入另一个社会结构,希望未来可以成为真正的市民,进入城市居住生活[3]。但目前却表现为一种“半城市化”,体现出一种相对于物质经济层面的滞后。原住村民离开了原来的土地,从乡村生活转变到城市生活,其不适应主要在社会文化方面,最主要的是社会交往,原住居民难以在心理上融入城市,其交往仍呈现“内倾化”的特征,与其他阶层的人交往很少,这不利于其真正地融入社会[6]。随着城中村的全面改造,出租经济也难以维系,而原住村民教育水平低,专业技能缺失,在面对制度化的文化资本时,缺乏学位学历证书、技术技能证书等以证书为表征的文化资本,使其无法获得良好的就业机会,不仅影响到基本的生存,而且通过人力资本去链接更高的社会资本的途径断裂[14],缺乏冲破困境的内生动力。近年来太原市快速推进的城中村改造正在倒逼城中村原住村民调整生计模式以更好地生存。

(二)城市居民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并向本村集体成员及以外的人销售的住宅房,被称为小产权房,而小产权房产生的根源在于中国城乡二元土地管理制度。在城市化发展背景下,政府低价征用农民土地,又以高价在市场出售,催生了农民自主开发土地的想法,小产权房也由此而来[15]。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太原市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规范城中村的住房修建,一些城中村以城中村改造、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在村庄集体土地上建设集资楼,一部分由本村村民购买或分配,被称为“回迁房”,一部分则出售给非本村村民。这些小产权房多以小区的形式存在,其中一部分居民为原住居民,一部分为购买小产权房的居民。按照《太原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进一步放宽持有《商品房买卖合同》人员的落户政策,取消按照国家规定在太原市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一年的条件。在城六区取得《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合同)并实际居住,本人及共同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在居住地申请常住户口登记(6)2018年2月8日,太原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太原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详见http://www.taiyuan.gov.cn/doc/2018/02/28/214801.shtml.。因为小产权房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无法进行房屋产权登记,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所以城市居民购买“小产权房”没有办法获得太原市公安局认可,无法获得当地户籍。

在本研究中,城市居民主要指的是在城中村购买了小产权住房的外来人口。在城中村居住的城市居民有如下三个特征:一是文化程度相对于本地居民较高,多为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其中一部分人是通过多年的打拼,从流动人口转变为城市居民,因此户籍多在原籍或人才市场;二是不论是白领阶层还是蓝领阶层,房价低廉是其选择购买小产权住房的最主要的驱动力;三是面对城中村脏乱差的居住环境,且公共设施缺乏,社区疏于管理,秩序差,导致其认同感低,无法真正融入社区。

居住在城中村的城市居民,常常处于一种矛盾状态,一方面城中村满足其生活便利的需求,住房价格又很低廉,另一方面社区环境差,面临着拆迁、毁约、政策风险[14]。城市居民的很多诉求得不到相应的满足,甚至处于盲区。城市居民的子女教育问题、社区治安管理问题,处于和流动人口一样的失语状态。在城中村居住的城市居民,看似在此地已经扎根,但各种因素表明,他们是“无根的”。因为住房没有产权,所以不能享受社区的诸多公共服务,尤其在子女上学和公共医疗方面,处于和外来人口一样的困境。

(三)流动人口

城中村中流动人口数量多且异质性强,下面依据资本、知识与技能将流动人口分为两种。首先依据是否有资本分为两类,一类是有金融资本的,在城中村街面租赁商铺从事商业和服务业的小老板,他们大多从事的是小本生意,因为利润低,经营范围小,雇佣少数人或是家庭内的成员共同经营。另一类是没有资本的,依靠在外打工获取收入的工薪阶层,基于知识与技能出现了新的分层,白领和蓝领,其中有一部分白领阶层拥有城市户口,在教育程度上,白领受教育年限通常高于蓝领,掌握了更多的专业技能,因此对于职业的选择优于蓝领阶层。他们大多从事非体力劳动,一般是企业职员、销售人员、老师、医生、文员等职业。在城中村的白领阶层构成大多以低收入的高校毕业生为主,拥有较高受教育水平和较高专业技能,对未来的发展有较高预期。城中村蓝领阶层主要由外地农民工构成,一般是建筑工地雇员、装修业雇工、餐饮或娱乐业服务人员、各种零工散工等。蓝领阶层的受教育程度低,但在专业技能的掌握上,有时并不亚于其他阶层。对于绝大部分蓝领阶层而言,他们目前所掌握的专业技能,以及拥有的受教育水平,很难支持他们未来在城市中生存及发展,因此其面临着日益严峻的职业发展困境,并且伴随着被拖欠工资的风险。由于受城市住房问题和收入水平的困扰,他们大多对未来的居住预期并不高。在农民工群体中,住房问题是困扰农民工建立城市身份认同的主要影响因素,这种经济状况上的不满以及焦虑,影响其全面的城市融入。

不论是个体户还是蓝领工薪阶层,他们的最大特征是流动性,并处于“挣钱返乡,为挣钱再进城”的循环之中,这一群体的存在具有长期性,因此作为其载体的城中村也会长期存在下去。造成其流动的原因从主观上看,他们往往把城中村作为一个跳板,“白领”阶层希望流向城市。在个体户与蓝领工人中,大部分老一代个体户和“蓝领”工人希望年老之后回到老家,新生代个体户和蓝领工人则向往城市生活,希望留在城市。不同阶层之间存在诸多差异,让其难以认同并融入城中村,从而促使他们流动(7)婚后还在城中村居住的白领并不多见,很多白领工人都会在婚后告别居住多年的城中村生活。。其中个体户流动性是最强的,城中村优越的地理位置使其商铺十分抢手,房租的价格高昂,让很多个体户在生意薄利和高额房租的压力下,选择关门大吉,要么流动到其他房租低廉的地区,要么直接转行。从客观上看,非农户口制度造成内外有别,本地人和外地人,属地待遇不同,将流动人口屏蔽于分享城市社会资源之外,这也是流动人口目前及未来发展中面临的困境。城中村内的流动人口由于异质性强,流动率高,并且素质参差不齐,难于统一管理,是造成城中村治安问题的根源。但流动人口具有“双重性”,尽管会影响城市形象的塑造,但低廉的劳动力,会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促进经济发展。

总体而言,流动人口内部差异性明显,流动人口内部对于资本的占有程度不尽相同。首先从物质资本上看,个体户是有资本的,他们在街边租赁商铺,从事小本生意,但在付清房租后也仅够维系生活,很多个体户甚至面临关门的风险,更谈不上扩大经营。绝大多数流动人口都是打工者,他们拿着微薄的工资,做着底层的工作,唯有节俭和勤劳才能使自己生存下去。再从人力资本上看,个体户掌握着一定的实践经验,而文化程度普遍很低;打工者中的白领阶层,是流动人口中受教育程度最高的,大多处于大专及以上水平,并且受过各项专业技能学习或培训;蓝领阶层受教育程度低,在餐饮、娱乐、销售等服务业工作,并没有掌握特殊的技能,从事建筑装修、生产加工等行业的人,大多掌握某种专项技能。流动人口在城中村是“无根”的,原有的社会关系网络,在新的环境中无法继续发挥作用,即使当前的流动呈现“家族式”、“亲缘式”的特征,但小群体的力量,并不能为他们争取到应得的利益,仍然游走在城市的边缘。

三、阶层区隔与社会排斥

在都市“三元社区”中,居住着以原住村民为主导,以流动人口为主体,以及少许的城市居民,社会交往呈现明显的阶层区隔,不仅有原住村民和外地人的区分,还有不同职业类型的区隔。总体看来,城中村各阶层之间并不存在对抗性的冲突或矛盾,大多冲突是非对抗性的,可调和的。在城中村中居住着数倍于原住村民的流动人口,他们职业各异,文化习俗各异,再加上城市居民和原住村民,体现出很强的异质性,这种由于群体异质性而导致的冲突,主要表现为一种无声的冲突——“区隔”。“区隔”不仅由于先天的因素,更多的是建立在后天的生活方式、文化习俗、社会地位等方面而产生的一种现象。

依据“存在的”和“生成”的分层标准,城中村“三元主体”存在先赋和自致背景下的差异,这种差异导致了不同阶层从主观到客观的背离,从观念到行为的背离,从而导致不同阶层之间的区隔与排斥,使其难以真正融入这个空间。居住人群都具有“边缘化”的特征。首先从其居住环境来看,属于被城市忽略,甚至厌恶的地方;再从居住主体来看,原住村民的“半城半乡”性质,使他们很难完全转变为城市人;城市居民在此购房,却不能享受到城市社区的诸多便利;流动人口更是长期游离于城市核心的生活圈之外。从总体上看,城中村人群具有“边缘化”的特征,与城市生活似乎格格不入,而具体到城中村内部,不同阶层之间相互区隔,互相边缘,体现出一种与社会融合相对立的社会排斥。相对流动人口与城市居民,城中村对于原住村民来说是“有根的”,是存在着亲缘、地缘、乡规民俗等社会关系网络的空间[2],使得原住村民的交往大多呈现“内倾性”,只与固定的对象进行交往,并不和其他阶层的人主动接触[16]。原住村民与流动人口只是房东和租客的关系,两者之间只有纯粹的经济关系。在城中村居住的城市居民普遍文化程度较高,大多属于白领阶层,也有其固定的人际圈,城中村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居住的地方,并没有投入过多私人感情。通常这类城市居民因其受教育程度高于其他两个阶层,心理有一种优越感,彼此之间存在文化程度、生活方式、社会背景上的差异,与原住村民和流动人口也不会发生交集。城中村的流动人口较其他两个阶层,不管在经济收入还是社会背景上,都处于相对弱势的位置,与其他阶层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都截然不同,再加上自我边缘化的策略,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在城中村社区内的居民,对城中村的居住环境与其他居住人群,并没有产生认同感,导致了主体的边缘化与区隔化,为冲突与矛盾的产生埋下隐患。

城中村人群处于流动的社会空间中,尤其是流动人口,完全脱离了原来生活的场域和轨道,其依附于空间的行为规范与价值失去意义,在进入到城中村全新的社会空间中,在没有成熟完善的行为规范的陌生社会环境中,容易陷入行为失范的状态,从而导致城中村治安管理水平低下、环境糟乱等问题[2]。同时,土地有很大升值空间,因此常常是政府和开发商开发和改造的对象,这使得居住在城中村的居民内心终日惶惶。城中村的改造,一方面来说,原住村民希望通过拆迁获得补偿,上升为真正的“城市人”,而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居住于此的流动人口,将要搬离原来生活与工作的空间,被迫迁去更偏远的地区,造成诸多不便,因此虽然共同居住在城中村,却很难团结一致,促进各阶层间的融合,减少冲突和矛盾。这也是城中村有序发展的关键点。

四、余论:城中村未来的演化

城中村作为农村向城市发展的过渡阶段,具有暂时性和不稳定性,一旦城中村开始改造,其居住主体也将受影响,并伴随着深层次的社会关系的重构和阶层间的融合[2]。对原住村民而言,城中村的租金收入是主要收入来源,一旦被改造,即使拿到拆迁款,或者分到住房,也难以再利用城中村便利的地理位置,经营出租屋的生意,他们不得不在城市中寻求自己的生活,面临着城市化中社会适应的困境。离开原有的土地,失去了原有的社会关系网络,但原有社会交往方式存在滞后性,同时改造后的聚居方式得以保留,仍然表现为内倾性交往[15]的特点。在城中村购房的城市居民,因住房没有产权,依然无法享受到城市公共服务的诸多便利,因此总是寄希望于小产权房的合法化。如果城中村被改造,城市居民因经济能力有限,不得不在更加偏远的地方购房居住,不仅不方便工作,甚至需要更换工作。

城中村的流动人口,只能选择继续流动,其结果通常是在更偏远的地方居住,而“蓝领”阶层会比“白领”阶层被驱逐到更加偏远的地方生活和工作,通常是在租金低廉的偏僻城郊区生活,这也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更多的不便。对于“白领”群体而言,他们更有可能在城市的小区,采取合租的方式生活,但会面临租金变高的风险。作为城市化发展过程中一种特殊的社区形态——城中村具有时效性,生活在此的人群,都会面临迁出的风险。近年来山西省太原市快速增长的房价,让很多外来人口想购买商品房更加困难,而被迫在位置更偏远的地区购买无产权的住房,然而无产权住房的价格也在快速增长。同时,城市生活的向往与回不去的乡村,又导致很多年轻农民工被迫在城市购买住房。对于小商贩而言,他们不得不面临重新寻找市场的困境,且此前的服务对象都是城中村的居民,如何在短期内重新寻找类似的顾客群体充满了不确定性,他们不得不承受短期的损失和长期的不确定性。城中村的改造伴随着不同阶层间利益的摩擦,也是村落的裂变和重生的过程[12]。

总体而言,在城市化快速推进的环境下,依据户籍、住房、资本等标准,研究城中村的人口分层与社会融合,从多维度探究“三元主体”的内生特征,发现其教育程度、专业技能、生活背景的综合作用,使他们所从事的职业、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存在很大差异,从而形成阶层间的排斥与区隔。外生因素也在深刻地影响着城中村“三元主体”,伴随着城中村的改造,使得不同阶层面临着生存与发展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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