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探析
2020-06-04董玉锋
董玉锋
摘要 郯城县以推行终端水价、超定额累进加价、分类定价为重点,以完善计量设施建立节水奖励和补贴机制等手段,不断完善农业水价制度,充分发挥水价在农业水价改革中的杠杆作用,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实现节水、增产、增效。
关键词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案;山东郯城
水源是农业发展的基础,水量不够或灌溉不及时,会直接影响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郯城县是全国100个产粮大县之一,素有“鲁南粮仓”之称。近年来,郯城县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探索灌溉改革工程,尤其自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后,郯城县紧紧抓住国家、省、市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利好,积极探索创新农业水价的新思路新举措,全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郯城县已完成1.36万hm2农田的综合水价改革任务,计划2020年完成改革灌溉面积4 800 hm2。
1 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保障工程良性运行
郯城县自2016年启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以来,成立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努力践行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扎实有效、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计划利用10年时间完成改革总体目标,即至2025年,全面完成13个乡镇、5.4万hm2有效灌溉面积的水价综合改革,建立起反映农业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推动全县形成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成本、农业用水实现总量可控、用水定额管理普遍实行、农业节水措施广泛应用、建立起可持续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的新局面[1]。
郯城县把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作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首要任务,科学制定农业供水价格,不断完善农业水价制度,促进农业节水和工程良性运行。主要以推行终端水价、超定额累进加价、分类定价为重点,以完善计量设施建立节水奖励和补贴机制等手段,不断完善农业水价制度,充分发挥水价在农业水价改革中的杠杆作用,大力推进农业水价改革。根据水利工程水源类型、灌溉类型,县发改局、水利局结合农业灌溉实际情况,将辖内灌区分为灌区自流灌溉和机井管道灌溉2种形式,制定自流灌溉和机井灌溉2种农业灌溉终端基本水价,对超出用水定额部分实施累进加价制度。
目前,郯城县通过自流方式供水的,基准价为 0.08元/m3;通过井灌方式供水的,基准价为0.13元/m3。供、用水双方可在基准价格的基础上,按上下浮动<20%的幅度确定最终价格。根据《山东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鲁政办发[2006]90号)第十六条,对超出用水定额部分实施累进加价制度。实际用水量超过定额30%(含30%)以内的部分按照核定相应水价的1.5倍收取;实际用水量超出定额 30%~50%(含50%)的部分,对超出部分按相应农业水价的2倍收取;在50%以上的,超出部分按相应水价的3倍收取水费。
同时,郯城县还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在庙山镇节水灌溉区,试点建立灌区到协会最终到农户的水量、水权指标,进行水权水量分配制度的完善,最终结合《郯城县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办法(试行)》,对节约用水的用水组织和农户进行节水奖励和补贴,倒逼农业节水动力增强,力争实现谁节水、谁受益。
2 创新管理方式,发挥“协会+农户”的长期作用
水利工程“三分在建,七分在管”。要使水利工程长久发挥效益,就必须在管理上下功夫。在农业用水管理方式上,郯城县创新用水管理组织形式、运作模式和工程管护机制,探索“协会+农户”的管理模式,积极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制定出台了《郯城县农田水利设施维护管理办法(试行)》《郯城县关于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初步在项目区形成产权明晰、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示范工程和管护职责落实到位的管护组织,充实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2]。
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成后,郯城县把产权和使用权全部交给乡镇农民用水户协会,颁发产权证和使用权证并签订工程管护协议书,在项目区落实“两证一书一台帐”,明确工程产权主体8个,明确工程使用主体8个,建立农民用水协会8处。农民用水户协会主要负责辖区内灌溉工程的维护运行管理,负责用水户工作,为用水者提供有关灌溉的用水服务。工程产权和使用权移交给农民用水户协会,充分发挥农民用水户协会参与工程建设、使用维修、工程运行管理成本费用计收等方面的作用,保证工程长效运行,取得良好效果。通过自主经营,协会自身也实现了持续运营和发展,受到项目区群众一致認可,为全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用水管理和工程管护起到了带动和示范效应[3]。农村用水协会在项目区内积极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节水灌溉工程设施全部采用射频卡控制管道化灌溉,实现用水精确计量,在协会管理的项目内全面实现了“科学计量、按方收费、一价到户”农业用水新机制。目前该协会承担辖区内11个村庄的733.3 hm2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的用水管水和工程管护任务,采取协会与农户协商定价的方式,采用刷卡取水用电计量方式,水费采用“以电折水”的方式进行收取,确定电价1.1元/(kW·h),真正使农民群众实现“浇明白水、拿舒心钱”。
3 配套安装用水计量设施,让农田喝上“自来水”
在改革初期,郯城县就有针对性地补足补强农田灌溉、测水测量设施,在项目区配套建设了大批农业用水计量设备,按方计量,使项目区群众真正实现了刷卡出水,水费全部采取“以电折水”的方式进行收取。郯城县先后在杨集镇、花园乡、庙山镇工程设施和计量设施完备的片区先行先试,以点带面,逐步推开,为农业水价的综合改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郯城县着重加快末级渠系改造和计量设施建设,加大农田水利项目资金争取力度,不断完善输配水体系。2018年,共投资3 000万元,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 920 hm2。投资1 500余万元实施了马头灌区节水改造项目,恢复和新增农田灌溉面积806.7 hm2。新建项目区工程全部配套安装了用水计量设施684台套。衬砌渠道6.1 km,新建、改建桥涵闸建筑物22座,配套量测水设施20处,42台套。2019年投资40万元,对733.3 hm2的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区106台套灌溉设备进行提升改造,安装了水电双控器、超声波流量计,在用水协会安装用水信息控制系统。在4个中型灌区渠首安装了4台多普勒河道流量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