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企业的发展困境与对策研究
2020-06-03王宇凡
摘要:社会企业同时追求收益和公益,是通过商业手段达到社会目标的组织,它在刺激经济增长,增加就业人数,加强社会融合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近几年来,社会企业应社会需求而出现,在国内外都受到了越来越广泛地关注,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认可。文章在对中国社会企业研究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剖析了社会企业的发展困境,从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发展三个角度,提出了适当的解决对策。以期促进我国社会企业的持续健康的发展。
关键词:社会企业;现状;发展;趋势
一、引言
社会企业是处于纯商业组织和传统的非营利组织之间的一种组织形式[1],目前世界上还没有形成官方的定义。英国作为发展社会企业较早和较为成熟的国家,认为社会企业与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商业企业不同,它的最终目标是实现社会使命[2]。社会企业采用商业化的运作模式来实现社会目标,这是一种创新性的手段,因此,社会企业也被认为是企业社会创新的模范[3]。我国的俞可平学者认为社会企业是以公益或社会为最终目标的组织[3],简单来说,社会企业就是采用企业运作营利,将部分营利用于实现社会目标的组织,它同时具有商业目标和社会目标的双重使命。
中国的社会企业起步迟,发展缓慢,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均落后于西方国家。文章对中国社会企业目前的研究现状进行分析,探索社会企业在成长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接着从政府、金融机构、企业自身发展的角度提出解决困境的建议和措施,以期促进我国社会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中国社会企业的发展困境
(一)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的支持
2004年,随着英国社会企业组织来到中国,社会企业的概念才开始被中国知悉[4]。2015年为了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企业支持体系,促进社会企业在中国的发展,五家学术机构在深圳市第四届中国慈展会上联合发布了《中国慈展会社会企业认证办法(试行)》,首次认证了7家社会企业,截止到2018年,共认证社会企业228家[4]。
我国目前的法律只对纯商业性的企业和纯公益性的非营利组织作出规定,社会企业是介于两者之间的组织,它既要参与市场活动谋取利益,又要用获取的利润为社会公众服务,这种双重身份不适用于当前的任何一种法律,因此社会企业的发展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的支持[5]。社会企业还没有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的认证流程,没有明确的身份定位和适用的法律法规使得国家对于社会企业的监管也十分困难,目前并没有设立专门的部门来监管社会企业,可能会出现身份上和监管上的混乱。
(二)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缺少对社会企业的了解
社会企业在我国起步迟发展缓慢,政府没有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其发展,社会上也没有媒体来宣传社会企业,因此相对于西方社会企业发展较为成熟的国家来说,我国的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缺乏对社会企业的了解,他们可能单纯的把社会企业当作商业企业的一种类型。对社会企业缺乏了解,使得银行等金融机构并不愿意给规模小的社会企业放宽贷款条件,缩小了社会企业的融资渠道。同时民众也不愿意相信社会企业的公益性,不愿意捐款给社会企业,也不接受社会企业提供的公益服务。
(三)社会企业内部缺少创新和人才
中国社会企业规模小、技术落后、资金少的局限性导致其市场拓展和开发能力不足[6]。首先社会企业的双重目标使得它需要既懂市场运营又富有公益精神的复合型人才参与到企业经营和管理中,但由于中国的社会企业规模较小,运营较差,并不能提供高额薪酬来招聘和留住人才,降低了企业的工作效率。其次由于社会企业的规模普遍较小,大型商业企业一般不会与其合作,也很少选择购买社会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一步减少了社会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最后社会企业内部缺少创新,技术的落后使得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大部分是价值较低的,难以满足市场的需求,消费者购买的部分产品是为了支持社会企业的公益活动,慈善消费和公益捐赠的意味太重,并不能体现出企业的商业价值,并且也不能长远发展下去[6]。
三、中国社会企业的发展趋势
针对上述社会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困境,提出了以下措施和建议,以期使社会企业在中国更加快速健康的发展。
(一)政府出台法律政策支持其发展
为了促进社会企业在我国健康的发展,首先政府需要从社会企业认证,社会企业运营以及监管等方面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构建一整套完备的法律体系支持其发展,为社会企业营造出宽松的法律环境,使得社会企业的发展有法律依据,依法监管社会企业[7]。其次国务院财政部可以在社会企业创业初期给予“创业补贴”,让社会企业建立起来,后期社会企业要靠着自己自负盈亏,政府就要停止给予“创业补贴”。最后财政部也可以为社会企业制定税收优惠政策,社会企业本身就会将它的营利用于社会福利,用于民众身上,所以对于社会企业可以采取减税或者免税政策,或者延长税收政策优惠期限,让社会企业更好的实现它的社会目标。
(二)金融机构适当放宽贷款标准
社会企业发展初期,规模和竞争力都很弱,仅靠政府的财政支持,很难维持企业运营,因此需要社会上金融机构的支持。金融机构可以适当放宽社会企业的贷款标准,把对企业资产规模的评级要求,改为对企业发展前景和社会性的评级标准。同时也要加强监管,当社会企业的社会目标发生偏移,变成了纯商业企业就需要及时停止宽松的贷款标准,重新对企业进行评估。
(三)企业加强自身发展
社会企业在弥补社会供给缺陷,帮助弱势群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我国对社会企业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位,容易导致其内部组织治理方面出现混乱,社会公众对其不了解更阻碍了社会企业的发展,因此社会企业要加强自身的发展。首先需要进行创新,改进技术,通过调研了解顾客需求,提供满足顾客需求的产品和服务,扩大消费群体,获得更多的利润。其次是需要坚定社会目标,保持其社会企业的性质。社会企业的管理者可能会为了个人的利益,只追求商业价值而忽视企业的公益价值,使社会企业变成商业企业。因此需要坚定社会企业的目标,只有保持其社会属性,才能使企业更有凝聚力,为公众提供更好的公益服务。最后是需要宣传社会企业,使社会公众了解社会企业的双重使命,更加支持社会企业的发展。企业也需要招聘了解和认同企业使命的专业人才来经营和运作企业,更好的发挥企业在社会治理和社会供给上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孙夏:《我国环境类社会企业发展研究》,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6年。
[2] 林明玉:《公益宗旨的企业化实现:社会企业在我国的发展及其问题研究--以“残友集团”为例》,上海:华东理工大学,2013年。
[3] 马仲良:《社会企业的特点、作用与发展现状》,《中国第三部门研究》2013年第12期。
[4] 张红莉:《中国社会企业发展的策略探究》,山东:山东大学,2019年。
[5] 赵贯玲:《非营利组织社會企业化的困境与出路》,《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学报》2017年第2期。
[6] 金仁仙:《中国社会企业的现状、评析及其发展战略》,《兰州学刊》2016年第10期。
[7] 欧阳李晶:《中国大陆社会企业可持续发展分析》,云南:云南大学,2011年。
作者简介:王宇凡(1996-),女,汉族,安徽合肥人,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社会企业。
(作者单位: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