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公办幼儿园安全管理现状及优化策略
2020-06-03张轶欣
张轶欣
随着“二孩政策”放开,我国迎来了新一轮生育高峰,学龄前儿童人口数量逐渐增多。文章通过分析公办幼儿园安全管理现状中法制建设、教学形式、保障体系等存在的问题,从政府、幼儿园、社会三个角度研究潜在的管理漏洞和管理难点,提出加快公办幼儿园的立法进程、改善幼儿园教育方式,倡导社会多元主体协作等应对策略,以期改进公办幼儿园安全管理现状,引导幼儿园科学发展,实现幼儿安全健康成长。
我国最初设立幼儿园的初衷是为了让女性能够独立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是带有福利性质的政府机构。[1]随着全球信息化和经济的迅猛发展,“二孩”生育政策的放开,社会各界对幼儿园的需求变得复杂而多样,面对制度本身和外界条件的冲击,作为目前国家公益性、福利性机构的公办幼儿园,其在管理上暴露出诸多问题,需要从政府、幼儿园和社会多个角度加以分析研究,找出更好的管理途径,最大限度降低安全隐患,使幼儿在幼儿园期间的健康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公办幼儿园安全管理现状及问题
法制建设逐步完善,立法层次有待提升。纵观我国幼儿法制建设的进程,涉及幼儿园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数量很多。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国家层次的,如《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二是地方层次的。以《学前教育条例》为例,截止2018年4月,有法律效力的学前教育法规中,地方性法律15部,其他8部则是地方政府的规章。[2]前者基本上是以部委规章形式出现的行政规章,其最高层次仅处于我国教育法律体系中的第三层次,立法层次低;后者的法律效力只局限于当地,普适性不强。由于缺乏针对幼儿安全管理的法律政策和有效的责任主体,既不利于执法部门严格执法,也不利于社会群体遵守和执行现有法规。为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特别将制订《学前教育法》列入重点推进项目,一方面表明政府对幼儿管理发展的高度重视,为我国以后幼儿管理立法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又必须正视我国还没有一部位阶在法律层次的幼儿园安全管理规范性文件,使得现行规章制度难以达到规范幼儿管理、保护幼儿权利的目的。
安全教育日趋重视,形式策略有待人性化。随着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推动,我国的教学模式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现代幼儿园必须要严格遵循幼儿们的身心发展规律来建设发展。[3]但当前安全教育存在着“形式化”、“口号化”现象,缺乏系统性、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学习活动。大部分公办幼儿园的安全教育模式是将中小学学生的课堂教学模式照搬到幼儿安全教育中,集中面授、文字灌输,出现了重知识、轻技能,重宣传,欠失效等问题。一方面,公办幼儿园因其性质原因,由政府主导建设。为了更好的保证教学活动符合政府要求,幼儿园往往会制定一些外部控制制度,虽然管理科学了,但是却忽视了“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另一方面,作为安全教育的主要实施者,幼儿园老师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由于缺乏系统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面对不熟悉的安全课程,有些教师往往只能照本宣科,更有甚者采取剥夺幼儿外出活动的机会以此避免幼儿发生安全事故,导致幼儿无法有效地将安全知识转化为自我保护能力。
管理机制逐渐规范,风险责任体系有待完善。幼儿安全工作已成为当今社会广泛关注的一个焦点。作为由政府主导、公民选择的照看学龄前儿童的首要看护场所,保护孩子的安全是每一个公办幼儿园的神圣职责。在公办幼儿园内部管理机制日渐完善的今天,幼儿碰伤摔伤、校车交通事故、绑架等暴力伤害事件仍時有发生,使公办幼儿园安全管理面临巨大挑战。一方面,政府在设立公办幼儿园时,制定了统一的标准,使幼儿园的安全管理逐渐变得规范化和系统化,而政府对公办幼儿园的监管力度较大,不时下达文件指令或开展不定期的检查,致使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另一方面,由于采取多级管理模式,使上下级信息的流通变得滞后,导致出现了各种管理弊端,有些事项多头管理、管理过度,有些事项却无人问津,甚至出现有利则管,无利则不管的局面,以上都是很多公办幼儿园在内部安全管理过程中,由于职责不明确或重复,导致风险责任体系不健全,责任主体缺失从而引发幼儿园安全管理出现漏洞。
公办幼儿园安全管理优化策略
强化政府责任,加快幼儿安全立法体系建设。健全的法律法规是幼儿园安全管理的前提和保障。对此,现阶段政府首先要做的是强化主体责任,加快幼儿管理立法进程。政府要在充分考察学龄前幼儿管理现状、安全问题的基础上,适当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及国内部分区域已经制定的条例政策,尽快制定一部针对幼儿园管理方面的具有国家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其次,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考虑相关法律制定的同时,还需要关注法律督导的落实和问责机制的建立。要通过健全幼儿管理质量评估和监管体系,确保政府主体责任、行政管理到位。再次,法律法规的建设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因此政府也应顺应时代发展趋势,对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不断调整和完善,做到与时俱进,从而促进幼儿园安全管理不断进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我国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只有完善立法体系,为幼儿的生命安全提供法律保障,才能让幼儿在安全的环境中得到和谐与全面的发展。
优化幼儿园安全教育模式,重视技能培养。安全教育是幼儿园安全管理中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了更好地保证幼儿在园健康成长,公办幼儿园就不能沿用以往守旧单一的教学模式和策略,而是要根据幼儿的记忆特点,设计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贯穿于幼儿园一日生活的安全教育课题。一是要在绘本中学习安全知识。皮亚杰的认知发展理论提出“儿童在二至七岁,进入前运算思维阶段”,这一阶段幼儿思维发展的主要特点是具体形象,即依靠看图阅读和看图识字。针对这一思维特点,要设计开发色彩丰富、形象生动的儿童图书作为教育媒介,对现实生活危险源进行直接、具体地反映和再现,比教师一遇危险就严厉制止更能加深幼儿对危险源的判断。二是要在游戏中掌握安全技能。幼儿的记忆特点是形象记忆为主,词语逻辑记忆正在发展。其中,形象记忆中又以运动记忆出现得最早。幼儿园应结合幼儿这一习性,带领幼儿积极进行户外游戏,在户外活动中培养孩子对危险的预测、判断、回避能力。教师应该允许孩子尝试各种他们自创的具有“冒险性”的活动及自己发明的一些游戏设施的“非常规”玩法,不要轻易制止或强调幼儿完成某一项动作或活动。[4]三是在一日生活中融入安全意识和技能。幼儿年龄小,自制力比较薄弱,为了将安全意识从理论认知上升到习惯养成,幼儿园必须要有计划、有技巧地把基础安全意识和危险防范技巧纳入一日园内生活中,从早晚入离园途中的交通法规遵守,到园内的游戏活动安全,将安全教育渗透在日常生活中,通过模拟场景、组织突发事件演练、开展主题宣传等方式帮助幼儿树立正确应对危险的对策,让幼儿在寓教于乐中学会生存、学会保护自我,在养成健康生活的同时体验生命的可贵、珍惜生活的幸福。
动员全社会力量,建立多元联动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幼儿园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多元主体,需要从人员、设备、制度、管理等多个层面入手,不仅包括教育、公安、卫生防疫、食品药品、住房建设、交通运输、质检等行政部门,而且与其所处的社区,行政部门委托的专业机构也有着密切的关系。为了克服安全保障体系运行过程中多头管理、缺乏协调、工作不畅、责任不明、監管不到位等管理弊端,各保障主体之间必须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协作、形成有效的工作联动机制和保障合力。通过幼儿园、家庭、社区、政府等相关部门密切联动,理清不同部门的相关职责,调动和整合各类资源,以此提高对于安全事故和应急处置的效率。以预防安全事故为例,家长要配合幼儿园工作,让幼儿知道在家的安全生活;社区志愿者要组成安全巡逻队,保护幼儿上下路的安全;消防部门要定期进入幼儿园,对园舍设施等硬件进行安全检查;食品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食品和卫生管理的监管,预防食品质量问题发生;住建部门应加强对幼儿园房屋的审核和验收,为幼儿园正常教学及生活提供重要的物质保障;公安部门要建立园警常态化工作机制,采取定点驻扎等方式,打击违法犯罪,为幼儿的生命安全保驾护航;信息部门要充分利用现代安全技术,建立覆盖幼儿集体活动区域的视频巡控平台;公安、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等部门应定期举办讲座对幼儿园各类工作人员开展幼儿园常见问题预防和专业处理的相关培训,让园所工作人员掌握专业处理事故的方法。要引入幼儿安全社会化理念,即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在全社会树立保护幼儿的安全意识,建立起共同参与、多方协作的幼儿健康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结语
安全管理是幼儿园工作的重中之重,幼儿园所有建设工作都是建立在安全的基础上,离开了安全,一切工作都无从谈起。公办幼儿园的安全管理不仅需要幼儿园自身加强安全意识、改进教学策略、同时也需要政府大力支持、加快立法进程,职能部门各司其职、落实措施,社会和家长密切沟通、多方配合,构建起一套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安全风险防范机制,为幼儿创造一个安全的成长环境而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刘桂红.公立幼儿园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4(6):197.
[2]蒙金贵.关于我国学前教育的立法的几点认识究[J].读天下,2019(6):120.
[3]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 [EB/OL].教育部,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2/content_61386.htm,2001-06-08.
[4]李荣胜.浅谈幼儿园的安全教育与管理[J].管理探微,2014(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