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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资助工作廉政风险防控研究

2020-06-03陈巍

科技视界 2020年12期
关键词:高校

陈巍

摘 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是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内控机制,解决源头性腐败的有力措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时代的背景下,推动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发展,是践行“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庄严承诺的根本保障。本文通过对高校在资助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对廉政风险防控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最后提出加强高校资助工作廉政风险防控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廉政风险防控

0 引言

近年来,我国学生资助工作取得了巨大突破和进展,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实现无缝衔接,资助工作内涵进一步拓展,资助育人全面推进,学生资助工作规范管理水平有了进一步提升。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高校应进一步提高资助工作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水平,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脱贫机制,为实现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脱真贫、真脱贫”保驾护航。

1 当前高校资助工作存在的廉政风险

1.1 申报环节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

一是虚报学生数,即上报学生数大于实际在校学生数以获得更多奖助学金名额。二是对流失学生的奖助学金管理不到位,未及时更新休学、退学学生信息,存在错报或者漏报现象。三是在校内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名额向师生公布并下拨给二级院系,擅自截留名额。

1.2 评审环节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

一是评定程序不规范。未按要求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织机构;未按规范程序组织学生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违规干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结果,隐瞒或编造相关材料;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未及时有效调查处理公示后的异议等。二是评定标准模糊。根据《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苏教助[2019]1号)的相关规定,学校一般将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设置为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个等级,由于对各等级划分依据的描述较为模糊,对经济困难家庭的界定标准不统一,在实际操作中,缺乏一个有效且易于操作的指标体系,不能如实反映被评定学生的困难情况与现实表现。

1.3 发放环节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

一是专项资助资金未实行专账管理和专款专用,挤占、挪用、截留、贪污资助资金。二是奖助学金发放不规范,存在代领、平分、减扣、挪用、冲抵班费、强迫捐款等违规现象。

三是奖助学金使用缺乏监督,许多学校的资助工作始于申请,终于发放,对学生是否将奖助学金用在正途,该档次奖助学金是否能满足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等问题缺乏主动跟踪监督。

2 高校资助工作廉政风险分类及其成因

2.1 思想道德风险

个别高校对加强廉洁文化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工作缺乏统筹协调。认为高校是一片净土,某些腐败案件只是个别现象,高校教职工公权力少,没有多少腐败机会,认为加强对廉政风险的防控工作会降低工作效率,增加工作环节,得不偿失。部分领导干部廉政风险意识缺失,拒腐防变能力下降,把权力视为谋取私利的工具,道德底线崩溃。

2.2 制度机制风险

资助工作有些配套制度缺乏可操作性,简单照抄照搬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原则性过强,可行性较差。有些制度出台后未及时组织学习宣传,广大师生不熟悉、不了解,执行效果差。在管理、评审、发放等环节,缺少有效制衡和监督制约,学校层面纪检监察专职人员少,检查力度不大、办法不多,二级学院层面未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难以形成系统完整的监督工作网络。

2.3 权力行使风险

有些领导干部不履行“一岗双责”或履行不到位,违反廉洁自律准则,利用手上的教育资源谋取私利,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评审时打招呼、弄虚作假。在工作中违反民主集中制,搞“一言堂”,随意设立分配指标和资格认定标准。

3 高校资助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对策

3.1 强化宣传教育

有针对性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警示教育、主题教育、法制教育,强化自我行为约束,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工思想道德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开展资助工作廉政风险防教育,重点宣传廉政风险表现形式、防控措施和防控责任主体等,增强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工的廉政风险意识和抵御风险能力。资助工作人员要主动学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提高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严守从业纪律和保密纪律,增强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

3.2 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学校相关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学校评审工作组、二级学院评审工作组,强化岗位职责,落实一岗双责。认真落实上级相关政策,制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认定、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学费减免、勤工俭学等工作实施办法。不断强化资助工作管理人员法纪教育,建立资助工作权力清单,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学校要建立由学生管理、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等部门的联动工作机制,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开展专项督查沟通信息、分析风险动态、研究防控措施,形成监管合力。

3.3 规范工作程序

充分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订资助工作“管理、评审、发放、公示、监督”等相关配套管理制度,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二级学院要建立合理、可行的基层工作实施细则,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公开文件精神及名额分配、公开评审过程、公开评审结果,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开展资助工作。

3.4 推进信息化管理

加强资助工作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化建设,在智慧校园中增设资助工作管理模块,提升管理效能。通过信息共享对资助工作进行全流程监控,对关键环节进行重点防控。通过增强信息公开力度,提高资助工作透明度,扩大广大师生的知情权、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3.5 提高監督效能

纪检监察部门要落实“三转”要求,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加强资助工作风险信息收集研判,对可能出现廉政风险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进行教育和警示,通过事前预警化解违规风险。加强随机监督、列席会议等事中监督,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确保资助工作有序开展。加强专项督查、接受信访等事后监督,切实加大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违纪线索排查和案件查办力度,对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中存在的违纪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由相关部门按程序给予问责、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参考文献

[1]孙会芳,齐风祥,牟彬,张金耀.规范学校资助工作促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J]. 科教导刊,2014(3):19-20.

[2]蒋志航,陆青.高职院校资助体系廉政风险防控措施[J].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4(19):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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