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新时代民营经济“温州标准”—温州市民营经济评价体系创建情况报告
2020-06-03温州市统计局课题组
□温州市统计局课题组
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的重要讲话,发出了新时代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最强音。作为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发祥地,温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民营企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扛起使命担当,全力推动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温州市统计局在全国范围内尚无针对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权威定量测评指标体系的情况下,率全国之先出台《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温州)》,将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任务落实到各项具体指标,着力打造在全国有影响力、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温州标准”,助推“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开启新征程。
|评价指标体系创建过程
浙江省温州市统计局于2018 年11 月启动评价指标体系创建工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担任组长,组成评价指标体系创建研究工作专班。温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省委常委、温州市委书记陈伟俊,温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姚高员先后对指标体系创建作出具体的批示要求。
温州市统计局基于“两个健康”科学内涵,结合温州民营经济发展特色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根据温州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全力开展评价指标体系创建。先后召开市直部门单位、相关经济专家、企业家、各县(市、区)统计部门等四个层面的现场征求意见会,向市直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下发书面征询意见函,并三次赴省统计局汇报指标体系创建工作,得到省统计局相关领导、统计专家的肯定和宝贵的指导意见。
温州市统计局按照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短板导向,坚持高要求、高规格、高标准,设计创建完成评价指标体系,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市“两办”于2019 年6月4 日印发《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温州)实施方案》。该评价指标体系共分为五个维度,35 个指标(详见表1,其中30 个为温州市统计局原创指标,5 个来源或演变于省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从而更加全面、科学的监测评价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进程和成效。
|评价指标体系创建的主要原则及内容
(一)评价指标设计目标导向明确
一是紧扣主题。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核心,指标体系充分体现健康发展基本内涵和理念,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转型发展。二是体现特色。立足温州民营经济发展特点,围绕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建设和新时代“温商精神”等进行指标设计,保证指标体系既能体现温州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特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又能涵盖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三是科学可行。科学性是评价指标体系创建的最重要目标,该指标体系创建充分遵循了目的性、可得性、可比性、简要性、独立性、全面性等统计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创建原则。
(二)评价指标体系内容科学全面
该评价指标体系设定为经济活力、质效提升、创新驱动、结构优化、底线能力等五个维度,可全面科学衡量温州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水平和进程。一是经济活力维度,反映民营经济发展活跃程度、增长动力,主要体现在民营经济总量、主体数量、要素支撑、投资活动等方面;二是质效提升维度,反映民营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率和效益的提升,主要体现在民营经济创利税能力、要素产出效率、做大做强做优、转型升级和融合发展等方面;三是创新驱动维度,反映民营经济依靠科学技术创新获得增长动能的能力,主要体现在民营经济科技创新的投入、人才、企业、平台、体制机制等方面;四是结构优化维度,反映民营经济产业结构合理化、高级化发展程度,主要体现在民营经济的高端(数字、智能)产业、高端产品和投资结构等方面;五是底线能力维度,反映民营经济守护发展最底部的水平线、分界线、警戒线的能力,主要体现在民营经济的环境保护、风险范防、安全生产和社会责任等方面。
|评价工作机制
(一)范围界定
民营企业指,根据浙江省统计局对民营企业筛选认定条件,在国家统计局一套表中,登记注册类型为内资,并且控股情况为集体控股、私人控股和其他的企业,即不包括登记注册类型为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或者控股情况为国有控股、港澳台商控股、外商控股的企业。
(二)评价方法
该评价指标体系的经济活力、质效提升、创新驱动、结构优化、底线能力五个维度,分别设计了8 个、8 个、8个、6 个和5 个指标,共35 个指标,权重分值分别为25 分、23 分、23 分、16分和13 分,总权重为100 分。通过分别计算单个指标得分,再合成综合得分和五个维度评价得分,来评价全市和11 个县(市、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实现水平及进程。以2022 年为目标期,评价时期为2019-2022 年,每年公布一次得分情况。
(三)评价机制
该评价工作在温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市统计局做好数据的收集核算;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等17 个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全力配合。市统计局根据市直部门单位提供的指标数据,开展监测工作,并于每年6 月底前,测算完成全市和12 个县(市、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评价年度综合得分,形成评价报告呈报市委市政府,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评价指标体系的创新成果
该评价指标体系,将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任务落实到各项具体指标上,助推“两个健康”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承上启下,将指标体系细化成操作指南
一是注重传承性。评价指标体系既与全省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一脉相承,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根本要求,又立足温州民营经济发展特点、营商环境建设和新时代温商精神,充分体现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的工作站位,实现了无缝衔接。比如,在民营企业研发投入方面,设置“民营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指标,实现对民营企业研发投入按月度监测,政府部门可实时观测掌握民营经济新旧动能转换情况,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掌舵引航。二是讲求可复制性。制定该评价指标体系根本目的是要推动全市民营经济发展走深走实、行
稳致远,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温州经验”。因此,其设置的35 个指标均可从现行国家统计制度中采集梳理,未给基层统计单位(民营企业)额外增加工作负担,也降低了外地复制借鉴的难度和成本。三是确保实效性。在设置指标过程中坚持效果导向,根据重要性设置核心指标,以结果性指标为主、过程性指标为辅,减少同质性内容,尽可能做到内容简洁、指向明确、易于操作。比如,针对此前统计部门没有民营经济结构方面统计制度的实际情况,在现有“四上”企业统计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一系列民营经济结构方面的统计指标,有效覆盖全市“四上”企业的利润、纳税、劳动生产率、人才等核心要素,有力推动了民营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表1 温州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二)化虚为实,把定性概念转化为定量指标
一是将中央关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论述转化为具体指标。围绕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内涵和发展理念要求,将中央关于民营经济贡献度“56789”的论述中所对应的税收、地区生产总值、科技创新、就业人员、企业数量等作为评价指标体系的重点内容,每项内容均设置两个以上指标来反映支撑。评价结果显示,2018 年度全市民营经济贡献度达到了“99999”(姚市长在两个健康论坛发布:即贡献了90%的税收,92%的工业增加值,95%的外贸出口,93%的就业人员,99%的企业数量)。二是将“两个健康”创建的举措内容转化为对应指标。针对市县两级统计部门在民营经济增加值核算制度方面的空白,根据《关于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创新设置了民营经济增加值、民营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民营现代(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等核算制度,实现了对市县两级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状况及其创新驱动成果的精准核算。三是将引领温州民营经济发展的特色要求落实为核心指标。将工业技改投资增长、民营企业营商环境满意度等内容落实为评价指标体系的核心内容,即“民营企业工业技改投资增长率”“民营企业营商环境满意度”两项指标,客观科学地反映了全市工业技改投入和营商环境建设情况。根据专项调查结果,2018 年全市营商环境总体得分为82.51 分,在全国297 个主要城市中排名第29 位(杭州市居第9位、宁波市居第21 位),在全国地级市排名第9位。
(三)推陈出新,以精准指标破解统计难题
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短板导向,聚焦全市民营企业关切,对评价指标进行科学精准设置,有效助推破解沉积多年的产业转型升级难题。一是破解县级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统计难题。针对此前仅掌握全市民营经济(企业)贷款余额但不掌握各县(市、区)数据的实际情况,制定《温州市金融服务民营企业专项统计制度》,覆盖全市32 家商业银行、8 家村镇银行及11 家农合机构,作为评价指标体系的配套政策,按月度实时反映各县(市、区)民营经济(企业)贷款余额,填补了县级金融机构定向扶持民营企业情况统计的空白。为扩大融资规模、提升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提供了精准导向和有力抓手。二是破解民营经济税收贡献统计难题。针对此前无民营经济方面统计制度的现实问题,明确界定民营经济税收贡献情况的统计口径和标准,建立县、乡两级属地统计方法,初步形成了民营经济税收贡献方面的统计制度,为引导民营企业照章纳税、防止数据瞒报漏报虚报提供了决策依据。三是破解财务规范化民营企业统计难题。针对此前在企业财务规范化评估机制方面的空白,在评价指标体系中设置了“现有公司制(财务管理规范化)民营企业数量占比”这一指标,结合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引导,以及市监部门公司制企业登记、税务部门“金税三期”系统纳税异常情况分析等手段,有效提升新增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型科技型企业的财务规范化水平,为我市民营企业财务规范化管理提供了预警监测。四是破解人力资源供给统计难题。针对此前无专门针对民营经济人力资源供给统计的实际情况,明确了民营经济方面应届毕业生、企业大专及以上从业人员、高技能人才等人力资源供给指标的范围界定和取数来源,初步形成了民营企业人力资源供给方面的统计制度,为准确反映我市民营企业用人情况、化解“招工难、用工难、留工难”问题提供了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