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问题 不可“过度解读”
2020-06-01龚俊波
龚俊波
一天午休时间,校园里上演着这样一幕:
七年级学生小兵因为敲打了学校停电后备用的手打铜铃,声音响彻了校园,学校找到这个学生后责成班主任处理。因为这个学生平常特别不听话,班主任胡老师十分生气,要求小兵讲述理由和原因。
小兵知道自己不对,便说:“因为平常看见老师偶尔会敲打,十分好奇,也想试试,今天午休从这儿经过,见四下没人,所以忍不住敲了几下,没想到……”
“还不给我赶快说实话,不诚实认错就让你家长来解释吧!”胡老师说。
“胡老师,我真的就是好奇,想试试,没别的意思!您不相信我,如果要请家长,随你的便……“话未说完,小兵一甩头冲出了办公室,只留下了余怒未消、一脸茫然的胡老师在那儿发愣……
此类事件,此类尴尬局面,究其因,有一条是常常觉察不到的,那就是教师对学生问题的“过度解读”。
“过度解读”学生问题的现象,在我们的日常教育行为中也屡见不鲜。它是指教师在处理学生问题的过程中,针对学生的某一行为和现象,超过适当限度的分析、研究、理解和体会。教师对学生问题的“过度解读”,极易造成学生的人际交往和学习障碍,更容易导致学生的性格缺陷和逆反心理,这样既无助于学生问题的破解,反而让问题更复杂、让矛盾更激化,有时甚至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悲剧和损失。
过犹不及。现实生活中,少数教师教育思想、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陈旧,甚至急功近利。在处理学生问题学生时胡子眉毛一把抓,新账老账一起翻,简单粗暴,穷追猛打,本意是教育学生,结果却背道而驰。其实,我们有时是否应该静下来,深刻反思一下自己的教育方式和教育方法呢?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学生在求知的成长过程中,犯错或者出现问题,这本身就是一种教育常态,更是教师这个职业存在的重要价值和特殊使命。学生犯错,教师引导,在这种长期的沟通交往中形成相互了解、相互熟悉、相互合作、相互信任的和谐师生关系。可以这样说,问題出得越多的学生,与教师接触的时间越多,交往就越深入,彼此之间的关系也更深,如果教师引导和教育得法,两者的关系反而会更融洽,甚至亦师亦友。
适合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学生问题不可“过度解读”!如何恰当把握和科学处理学生问题,对教师而言,它既是一门艺术,又是一门学问。
首先,空杯心态,一事一议。“空杯心态”,就是教师在处理学生问题时,要适时“清零”。一是清零自己的主观情绪,切不可先入为主,主观臆断。教师在处理学生问题时,要放下自己的负面情绪,要始终保持饱满的、积极的、阳光的、平和的心态。二是要清空固有认知。人和事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教师在处理学生问题的过程中要放弃陈见,放下包袱,审慎地对待问题,客观公正地处理问题,尽可能一事一议、一事一清、一事一结、不东扯西拉,拖泥带水。
其次,正面引导,赏识教育。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曾说过:人性最深切的渴望就是获得他人的赞赏。学生问题由于一些因素的影响,受到的正向关注度较低,成长过程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高。教师在处理这类学生问题过程中,要坚持正面引导,赏识教育。一是学习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三颗糖”的学生问题处理方式,充分积极挖掘事件里的正向教育资源,精准定位教育契机。二是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对于学生的行为,不要刻意地贴“标签”,要站在欣赏的角度,用“放大镜”去找学生的优点,用“望远镜”去看学生的未来,画短为长,化危为机。
第三,合理迁移,审时度势。在处理学生问题时,教师对于学生问题的解读,必须要依据事实,结合学生惯常的行为表现进行合理地分析、迁移,让学生总结自身行为,反思行为后果,从而得出相对合理、科学的判断,明晰今后努力方向。尤其要清醒地认识到,教育对象身心发育不成熟,可塑性很强。在分析他们的行为时,一定要因人而异、因事而异,有时要“同病异治”,有时要“异病同治”,有时要“瞻前顾后”,有时要“惩前毖后”……总之,采取何种有效教育方式,都需要教育者审时度势。
育无常法,育无定法,但育须有法,法须有度。学生问题不可“过度解读”,凝聚的是教师智慧,凝结的是教育情怀。让我们多一些理解,多一些包容,多一些等待,多一些欣赏,多一些平常心,那些看似复杂的学生问题或许就会在潜移默化中悄然化解!◆(作者单位:湖北省秭归县归州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