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伪劣医药产品犯罪危害及特点
2020-06-01
假冒伪劣医药产品的特点
假冒伪劣医药产品种类繁多
随着我国科技水平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日益提升,对医药产品的需求也越来越多,要求也越来越高,这是因为人们度高档次、高价医药产品的信赖,使得犯罪分子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医药产品的种类日益增多、涉案医药产品的数量越来越大,价值也越来越高。
犯罪团伙化 制售形成产业链
制假售假分子制定了严密的计划及销售渠道,组织分工极其明确。当前,制售假冒伪劣医药用品的犯罪已经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犯罪产业链条,且地域特点明显,同乡之间通过亲属关系互相“帮助”逐渐发展;各制售假冒伪劣医药产品犯罪团伙之间既相对独立,又互相联系,在制售假冒伪劣医药产品相关资源、价格上做到信息共享。
犯罪手段多样化现代化
科技发展为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也为制假售假的犯罪分子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和更加先进的技术。为了以假乱真,犯罪分子在制作假冒伪劣医药产品的过程中,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设备,重点对国内高利润、高附加值的国内知名品牌的药品进行仿制,使得假冒伪劣医药产品在外观包装上几乎可以达到以假乱真的效果并且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目前假冒伪劣医药产品的销售途径主要是通过网络销售,尤其是通过这次疫情的犯罪案例来看,犯罪分子主要抓住了大多数人“病急乱投医”的心理,鼓吹自己的产品质量高、效果好,让很多缺乏医疗常识的群众无辜被骗。
犯罪手段隐蔽性强
为了逃避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医药产品的犯罪分子利用现代交通、通讯、网络、邮政等工具所提供的便利条件,在空间和时间上寻找薄弱环节伺机作案,从而逃避监管。假冒伪劣医药产品制作和销售分离,跨地区进行生产和销售,给公安机关及行政部门的监管和管理帶来了严重的阻碍,因此从时间上和空间上控制假冒伪劣医药产品的销售渠道成为了当前打击假冒伪劣医药产品案件迫在眉睫的首要问题。
假冒伪劣医药产品的危害
对消费者身体健康具有伤害性
在疫情期间,假冒伪劣的医药产品主要指口罩、防护服和护目镜等医药物资。新型冠状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就是飞沫传播,因此对于口罩的要求一定要货真价实,因为假冒伪劣的口罩不仅不能起到防疫的作用,而且很有可能因为制作口罩的原材料不合格且制作环境不具备安全性导致中毒的现象发生。
社会危害性严重
疫情期间口罩成为炙手可热的商品,药店、正规网店几乎全部断货,这时微信朋友圈以及淘宝上突然出现很多出售口罩的店铺消息,很多消费者情急之下在这些店铺上购买口罩,因此出现了很多收到假冒伪劣口罩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