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破获涉疫情电诈案两千多起
2020-06-01
2月12日,汕头市金平公安分局乌桥派出所接到了一个报警。事主马某报称,其于2月5日14时在微信群“女儿国”向一名网友购买口罩,转账720元后便被对方拉黑,一直没有收到口罩,怀疑自己上当受骗。
经查民警发现,该微信群内还有其他30余人被骗,受骗者遍布浙江、福建、广东等地。于是,分局立即成立由乌桥派出所和刑侦大队组成的专案组,在广东省公安厅、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协助下,通过信息排查研判,最终发现了有诈骗前科人员伍某有重大作案嫌疑。2月14日,专案组民警驱车近500公里赶赴中山市,在当地警方协助下将犯罪嫌疑人伍某抓获归案。
据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东省公安机关按照“快受理、快立案、快侦查、快破案、快公开”工作机制,依法从快严厉打击各类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1月25日至3月4日,广东省公安机关打击查处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5738起,抓获涉案人员6165人,为疫情防控创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据悉,广东省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涉疫情类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打击行动,形成快打严惩涉疫情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高压态势。同时,深入开展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強与市场监管部门的配合和沟通衔接,迅速侦破一大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涉疫情经济犯罪案件。以口罩为重点,紧盯护目镜、防护服、测温枪、卫生消毒用品等,突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铲除一批违法犯罪团伙,捣毁一批生产销售窝点,为疫情防控工作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据了解,1月25日至3月4日,广东省公安机关共破获涉疫情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72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57名,涉案总金额1.08亿元,打击战果名列全国前茅;累计清理整治市场、酒楼饭店等经营场所4.9万个(次);破获哄抬物价、侵犯知识产权、合同诈骗、虚假广告案件222起;立案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案件70起;立案查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23起,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件81起,妨害公务案件136起。
2月17日,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接事主吴某报案称,其于2月8日与朋友陆续多次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向黄某泽转账共310万元人民币用于购买口罩,黄某泽承诺2月13日能到货。后多次催货,黄某泽均未发货。2月16日和17日,经事主要求,黄某泽陆续退还了108万余元后,以限额为由不再退款。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以诈骗案立案展开侦查工作。迫于公安机关压力,2月21日,黄某泽从杭州来到深圳自首,如实供认其在没有货源情况下诈骗款项的犯罪事实,并供述剩余资金全部用于赌博输完。2月22日,黄某泽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