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思想中以“智”为核心的舞蹈表达
2020-06-01冯海潮
冯海潮
【摘 要】“智”在儒家理论体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孔子并列“智、仁、勇”,曾曰“智不乱,仁不忧,勇不惧”,第一次将“智”纳入儒家的理论体系。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知道,“智”的定义首先是分辨,其次是升华,最终是引领。在舞蹈当中也有很多体现中国古典舞“智慧”的舞段,不仅表现了儒家文化的智慧,而且舞蹈的智慧得到了深刻而生动的体现。
【关键词】儒家思想;智;舞蹈表达
中图分类号:J70-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20)12-0096-02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研究孔子和儒家思想要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立场,坚持古为今用,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因势利导,深化研究,使其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发挥积极作用。”把儒家文化进行融合发展,在进行舞蹈形式表达的建构中,必须要尊重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生态环境,保护其特色文化生态的纯粹性,延展文化分子之间可相互对话的领域。这种文化特色寄予了无限的创新空间,可以使得舞蹈艺术在消费市场的拓展能够真正在特色文化间“游走”,既开辟了舞蹈艺术形式本体发展的空间,亦探索出舞蹈文化产业化的新方向,進而共同促进艺术消费文化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
智慧作为儒家的道德标准,重要的崇高理想品质,在先秦儒家文化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人们对“智”的理念最早出现在西周以前,直至春秋战国以后,还成为大众所普遍接受的道德规范标准。中国古代圣人大多倡导“智”为人类道德理论的先行标准,如孔子曾提出“仁义礼智信”,而“智”是君子良好道德情操的突出表现。古人云“智者不惑,勇者不惧,仁者不忧”,正是因为古人明朗的态度,融入舞蹈当中,才使古典舞充满了人类智慧的色彩,将人类文明的智慧贯穿其中,充分展示了文明与舞蹈的结合,创作出一部又一部充满智慧的古典舞蹈文化。很多古典舞中也以人物智慧贯穿全文,把人物的智慧和内心感受表现得淋漓尽致,体现了人物的智慧,同时也表现出舞蹈的智慧。
一、古典舞中儒家文化“智”的表达
在灿若星河的中国文化中,作为中国古代主流思想的儒家文化,其影响流传至今。我国古代将艺术与儒家文化融于一体。中国古典舞中受儒、道、释影响颇深,其中儒家思想居于正统地位。中和思想在中国古典舞蹈中由来已久,是乐舞艺术的源泉,是乐舞境界与灵魂之所在。
我国两千多年前儒家乐舞理论《乐记》中记载“大乐与天地同和”,这强调的是儒家思想的精髓——“和”,即内容上表现自然与人的统一,是舞与天地同音、同韵的“和”。古典舞有许多作品都是由景入情,假象见意。例如,戴爱莲“莲花舞”表现了人们浑浊不染的高尚情操,这就是自然界与人生观的和谐统一。此外“和”的思想体现在人本身的“和”,是“心、意、气”的统一与协调。正如中国古典舞声韵中的“心与意合、意与气合、气与力合、力与神合”,是儒家之“智”在舞蹈中的展现。“智”是内在的思想意识与外在的身体动态的协调统一。为了传达梅花、兰花、竹子、菊花的精神气质,需要体态语言来符合这些花的语义。因此,这样的舞蹈作品往往使用相对静态的动作,如控制和延伸来描述它们的外在形式,又通过情景交融的方法与手段使其创造的意境与动作相符。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拥有兰花的空虚,竹子的坚韧,菊花的骄傲,精、气、神贯穿始终。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是中和美的体现。
儒学提倡民族融合,中国古代舞蹈具有丰富多样的舞蹈类型和风格。如隋唐两代纵向继承汉族乐舞和北朝各民族乐舞,唐代舞蹈成为中国舞蹈史上最繁荣的时期。健舞的矫健豪放和软舞的柔软唯美,彰显着阴阳相合。中国古典舞蹈的力量和柔美,以及内外统一的境界,是“和而异”“中和谐”的“智慧”的集中表现。
舞蹈作品的内容是真与善的统一。其中的善一方面是指舞蹈是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是人的思想、情感与有意识形态的身体展现。另一方面是指舞蹈的思想指向是善,舞蹈作者通过舞蹈作品表达一种健康向上的情感、进步的社会思想以及强烈的时代精神。舞蹈与儒家之“智”的联系就体现在此,儒学之“智”为舞蹈提供内在的精神指引和价值内核,舞蹈又通过外在的展示让接受者感受到儒学的魅力。
二、儒家文化之“智”对舞蹈艺术审美价值的影响
“智”之一是动与静的和谐。动之火热,运动之火与静默之柔美相辅相成,体现了和谐之美。动作和静止的结合并不止于舞蹈的动作,还表现在节奏的层面上。舞蹈动作中的动与静以及舞蹈动作中呼吸点的快慢,都说明了动作层面中,动与静交相呼应所折射出的美感。柔与刚的和谐是中国古典舞所追求的完美统一,与儒家文化中的柔之性情巧妙呼应。形式的柔软性和作用力达到和谐点,这是软性和刚性的最佳结合,是柔与刚的最好结合。古典舞蹈的动作正是从刚柔阶段中提炼出来的“圆、曲、扭、倾”。
“智”之二是以物喻人。儒家文化告诉我们,舞蹈的美不只是在于举止、动作间的柔美,还在于舞蹈所解释的伦理道德,儒家“礼、义、仁”的文化赋予了舞蹈艺术一种不同的品味。例如,舞蹈《爱莲说》,整个舞蹈,无论是在服装设计、动作编排还是在舞蹈中,都具有莲花的高洁和人的超然物外的含义。舞蹈音乐也衬托出编导对荷花的独到见解。中国古典舞“以神领形,以形传神”。“神”,是指中国古典舞中正的神态,中庸、中和贯穿舞者内心,扎根民族思想。唯有心中有“智”,神态才会含蓄而美好,才会舞出精髓。渗透在儒家文化下的中国古典舞,是中庸平和之舞,是朴实唯美的尽善尽美之舞。
“智”之三是中庸适度。“天人合一”是舞蹈情感的最高境界。 舞蹈较之其他艺术而言直观性更为突出,因此准确传达思想情感是达到天人合一的最佳途径。但天人合一并非完全停留在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之上,还是物我交融的境界,舞蹈艺术更是如此。优秀的舞蹈作品不仅有高超的技巧,而且还有物我合一之情怀,是一种先进的艺术审美活动。
新时代我们应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肩负起提高人民精神文化和境界的使命。在因时而立,因时而变中,有选择地继承和弘扬儒家文化,并赋予儒家文化以新的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使其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相适应。与此同时,我们要全面把握舞蹈的社会功能,不能以偏概全地认为舞蹈是宣传教化的工具,应全面把握其教育、审美、交流等社会功能,让舞蹈在现代社会生活发挥更大的、更积极的作用与影响。
三、儒家文化之“智”对舞蹈艺术文化价值的影响
在这个多元共存的社会中,儒家文化穿梭千年时空隧道仍然占据一席之地。它不仅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和洗礼,而且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需要。舞蹈之“智”在于举手投足间思想和情感的表露中,使之具有了象征的意味和内涵。舞蹈艺术是象征性艺术。儒家认为,音乐和舞蹈的价值不止于舞蹈运动,而是在于这些运动的情感范式和象征结构,在于体现在整体音乐和舞蹈中的“仁”和“礼”。儒家思想重视音乐和舞蹈的象征和突出特征,才使得礼乐紧密相连。
孔子对《武》乐舞在表演前的停顿赞赏有加,就是因为它符合中和之美,在武王伐纣前仍在施行仁道,仍犹豫不决,充分说明讨伐是不得已的,仁政才是原因。因此,“武”乐舞在表演中充满了和谐的氛围,符合中和美的原則。与少数民族活泼的舞蹈风格相比,武舞文演,女性化、柔和化的舞蹈趋势是显而易见的。这就是儒家乐舞观念对汉舞产生深远影响的原因。
舞蹈之“智”之美须与善相合方能尽善尽美。也就是说艺术在给人以美感时还要传承教化。当人们手执舞具,伴着旋律,踩着节奏,排着队列,容貌就变得端庄,行为就变得规范,举止就合乎法则,进而统一了思想,整齐了步伐,起到团结安定的作用。优秀的舞蹈不仅表现民族精神,还反映时代的审美需要。因此,儒家思想倡导的舞蹈教学在舞蹈作品中逐一呈现。现代汉民族舞蹈不仅是在古代汉民族舞蹈的基础上不断发展而来,更是突破发展。儒家的美与善的统一思想深深地影响着汉族的舞蹈,使其更加注重弘扬正确的道德观念和价值取向,更加注重汉族情感的发展和意境的创造。
在全国一起跳革命舞蹈的年代里,出现的红色革命经典《红色娘子军》和《白毛女》,两部舞剧其中蕴含更加重要的政治意义,它是激起无产阶级斗争的号角, 是无产阶级必定胜利的宣言。这两部舞剧形式上是西方的,但内容是革命的体裁, 符合当时的政治形式,将儒家“舞与智”的思想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儒家思想是我国五千年的智慧结晶, 其中的“智”思想对我国的舞蹈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随着中国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时代,舞蹈艺术产业也在不断发展,儒家文化为舞蹈艺术带来的经济效益也与日俱增。例如,与原生态的演出相比,山东曲阜每年举办的《祭孔乐舞》演出又多了一份利益性,使儒家文化具有了一定的商业性。舞蹈文化随着时代的步履而迁移,已超然于艺术的层面。但是,我们要谨记,舞蹈要纯粹、要扎根于本土中。
综上,本文主要叙述了儒家文化中“智”的舞蹈表达与应用,“智”的思想之所以能够与舞蹈有所联系,是因为二者之间有互相融通之处。无论是表现形式,还是所传达的精神情感,都是能够合二为一的。儒家文化对舞蹈艺术价值的影响是深远而不可估量的,其精神内涵对于任何一种艺术形式都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随着文化的多样性发展和世界文化的交流融合,不仅需要多样的艺术表达形式,更重要的是艺术的内涵、艺术的中国风味和儒学思想的加入,这些都为中国舞蹈的当代表达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和更大的展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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