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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教材“超失重”定义的探讨与建议

2020-05-28葛渊波吴颖

福建基础教育研究 2020年4期
关键词:超重定义创新思维

葛渊波 吴颖

摘要 超重和失重的本意是“视重大于或小于实重”。但在许多高中物理教师心中普遍认同的却是旧人教版教材的定义:物体加 速度向上时超重、向下时失重。后者虽然简单,有利于降低教学、考试难度,但科学性欠严谨,束缚了高中师生的创新思 维,不利于优质高中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文章借鉴伽利略的“大船舱”等科学思维方法,拓展超重和失重的研究范围和思 路,揭示了旧定义的偏颇。进而对教参教辅的修编,以及考试命题等,提出了灵活处理、支持创新的建议和提示。

关键词 教材;超重;失重;定义;创新思维

超失重是细致观察生活容易看到的一类有趣现 象,也是高中物理动力学知识的一个有趣推论,当下 又成了高中物理考试的一个热点。但是许多高中教 师并没有认真研究人教版、鲁教版新教材对超重和失 重的新定义,而是习惯性地沿用旧教材的定义,并依 此命题和设置标准答案。而这样的考题或标准答案 可能不科学严谨,反而搓伤了优秀好学生的创新思维。

一、多种教材关于“超失重”及其定义的概述 笔者查阅了20余种大学普通物理力学教材,发现 超失重问题基本“不受待见”,多数在例题或习题中轻 描淡写,有的根本只字不提。这说明超重和失重本就 不是物理的基本概念或主要规律,可以不用当成一个 “知识点”。

中学物理教材中最早涉及超失重问题的是成书 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全日制十年制学校高中课本 (试用本)物理上册》,但并未单列一节,而且也不在牛 顿定律这一章,而是出现在其第五章“圆周运动·万有 引力”第九节“人造地球卫星”的第二大点“人造地球 卫星中的超重和失重”,其引言说:“自从人造地球卫 星和宇宙飞船发射成功以来,人们常常谈到超重和失 重……”⑴。可见,这超失重来源于人们感觉有趣的 话题,是一个牛顿定律应用的有趣例子。

20世纪80年代后半叶在《高级中学课本(试用) 物理(乙种本)上册》基础上改编而成的《高级中学课本 物理上册》书中没有找到任何关于超重失重的内容,可 见这在当时并不是对所有学生提出的基本教学要求。

不过,在20世纪80年代上半叶,适用于重点高中 的《高级中学课本(试用)物理(甲种本)第一册》已在 其第三章“运动定律”中单列了第十节“超重和失重” 。 从此这一内容似乎成了一个正式的“知识点” ,也从此 逐步成了越来越热门的考点,以至后来写入了教育部 制订的《普通高中物理課程标准(实验)》[2]的必修模 块“物理1”中,正式成为所有学生都必须掌握的基本 要求。

具体到超重和失重的定义,由于上述“甲种本”教 材影响深远,它对超重和失重的定义影响了一代又一 代的物理教师,哪怕新课程教材开始有了不同的定 义,甲种本的定义仍然被众多老师、众多教辅书籍引 用,至今仍是影响力最大的一种定义:“当物体存在向 上的加速度时,它对支持物的压力(或对悬挂物的拉 力)大于物体重量的现象,叫做超重现象。”“当物体存 在向下的加速度时,它对支持物的压力(或对悬挂物 的拉力)小于物体重量的现象,叫做失重现象”[3]。本 文将它简称为“定义一”,其中“它对支持物的压力(或 对悬挂物的拉力)”就是俗称的“视重” ,“物体的重量” 就是“实重”(它的确切定义本文第五大点还要推敲)。 就现象而言,超重和失重就是“视重”大于还是小于 “实重”。但定义一还将产生超失重现象的一种原因 写入了定义。

2005年出版的人教版《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 科书 物理1 必修》第四章“牛顿运动定律”第7节“用 牛顿定律解决问题(二)”的第二大点“超重和失重”给 出的定义:“物体对支持物的压力(或对悬挂物的拉 力)大于物体所受重力的现象,称为超重现象。”“物体 对支持物的压力(或对悬挂物的拉力)小于物体所受 重力的现象,称为失重现象”[4]。本文将它简称为“定 义二”。现象描述其实完全一样,但定义二未限定发 生现象的原因。

同时期由课标组组长廖伯琴教授主编的鲁科版 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 物理1 必修》给出的 定义[5]和定义二基本一致,不再引述。

二、 新旧教材两种定义的区别

但为什么上述两种新教材会不约而同地改用上 述定义二?它跟定义一完全等价吗?

定义二并没有明确规定超重失重的产生原因、情 境,是开放式的定义,只论结果不管原因。而定义一 不仅明确了最终的现象,而且限定了产生结果的原 因,属于封闭式的定义。一旦在超出定义一限定的情 境下产生了同样现象,按定义一只好不算超重或失 重,而按定义二则仍是超重或失重,结论相反!可见, 二者不仅不等价,而且可能不融洽。

明明有“拉力大于重力”的现象,但如果按定义 一,这时小球的加速度向下,不是超重,反而应当算失 重。不仅不符合定义二,连学生心里都难以接受。有 些教师只好说“它离开了特定情境”[6]。所谓“特定情 境”是要求“研究对象沿竖直方向做直线运动”,可是 从前文概述的历史背景可以看出,超失重是由人造地 球卫星而引发的话题,它生来就没有限定过这样的 “特定情境”!

况且,就算在竖直方向做直线运动,只要研究对 象向下的加速度大于2g,支持物对它的支持力(向下) 也会大于它的重力,矛盾仍然存在。所以“特定情境” 说显然牵强,定义一在这样的情境下并不合理。

如果按照定义二,则结论简单明了:这就是超重 现象!现象和结论相符,学生也易于接受。

虽然两种定义都出自正规教科书、都有较大的认 同度,但对上述案例是否超重或失重,两种定义判断 的结论相反,说明二者并不等价。由于定义一中限定 的“原因”不完备,因而科学性不严谨。这样得到的结 论如果违背定义二,就应当以定义二为准。

三、 定义二支持的创新思维

案例1:如图2所示,水平轨道 上有一辆小车沿水平方向做加速 运动,车厢天花板下挂一弹簧秤, 秤下挂一物块,这时弹簧秤示数显然会大于物块的重力。

按照定义一,没有竖直方向的加速度,这种现象 并不是超重现象。

按照定义二,它就是超重的现象! 不少教师并不认可这样用定义二,认为这时弹簧 秤的读数并不等于重物的“视重”,认为弹力的竖直分 力才等于视重,所以视重并没有大于实重。这一说法 也符合大家的直觉,似乎有道理。但仔细想想,说它 是超重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首先,定义二的原文并未要求“对支持物的压力 (或对悬挂物的拉力)”要竖直,或是用它的竖直分力 来做比较;其次,真实情境中,是否都能分辨出竖直方 向并将拉力分解出竖直分力?

借鉴伽利略“大船舱”的科学思维方法来思考例 2:将普通有窗的火车厢,改成四周不透明的“吊舱” (如图3所示),这样吊舱中的实验者失去了用以判断 “竖直”的外部参照物,只能通过舱内的物理实验装置 (如保持静止的重锤)来做“竖直”与否的参照。将吊 舱用悬链吊在天车下,天车在水平轨 道上运行。适当操作天车使吊舱以 一定的加速度沿水平方向稳定加速。 这时,吊舱内的实验者仍旧认为弹簧 秤是“竖直”的,因而其示数就等于视 重,并且比原先(无水平加速度时)测 到的重力大,这样自然确认例2“是超重现象”!

类似爱因斯坦的相对性原理,封闭在吊舱中的研 究者所做的任何力学实验,都无法鉴别出它的加速度 不是竖直的。能领会伽利略、爱因斯坦的科学思维方 法,灵活运用于不同的问题情境、得出与众不同的合 理结论,这难道不是教育所追求的“授之以渔”!创新 教育就是希望能多培养这样的人才。

定义二作为一种开放式的定义,就支持这样的灵 活性,能够让学生有机会表现出他们的创造性思维。 支持学生勇于创新,是教师的天职。

四、两种定义探讨的启示与建议

  • 对课题与命题的启示 如果我们按照定义一,或者按照有些老师给定义 二的补充修订(弹力的竖直分力才叫视重)来给案例 二这样的考题设置标准答案——该物体没有超重,则 前面所说的那样具备优秀核心素养的好学生,就反而 得不到这一题的分数,这样的考题、标准答案就扼杀 了这些能创新的好学生!可见,这样的简单封闭式的 题目不可取。真要考,就不能忽视定义二的开放性,

要避免简单粗暴限定一刀切的标准答案,使考题出现 可能的“负区分度”,从而丧失考试的效度和信度!

反之如果按照定义二在考题中突出灵活性,则可 能有不少基础欠佳能力不足的学生难以承受。

正如前文的背景概述,大学教材不把超重失重当 成重要知识点,中学物理面对这样的考点,更应慎重, 不考也罢。完全可以从考试大纲[7]中删除。删了并 不是不能考,它还含在“牛顿定律的应用”这个知识点 范围内,只是不突出了而已。笔者还建议将超重和失 重从课程标准中删除,还它“应用实例”的应有地位。

2. 对教学的建议

虽然笔者建议在考试中避免冲突,将超重和失重 从“知识点”降格为“应用实例”,但不等于这个问题就 不能在教学中讨论,只要不当做区分高下的“考题”, 而是促进学习、思考的“习题”,做做想想当然有好处, 做到什么地步,可以因人而异,不同生源可以学到不 同层次。

3. 对教材编写的建议

教材编撰时如果一定要写超重和失重,为了兼顾 降低学习难度和促进创新思维的教育,笔者建议区分 出狭义与广义两个层次的超重和失重定义。比如先 给出“狭义超重”和“狭义失重”(就是按定义一的说 法),这样适合多数学生作为基本教学要求,降低教材 难度;但同时明确这只是“狭义”,不是可以轻易推广 的结论。然后教材可以在之后的“思考与讨论”等类 似拓展板块中介绍按定义二规定的“广义超重”和“广 义失重”,并举例说明它们与狭义定义的差异,启发学 生的创新思维。

五、余论

再联系一个更基本的相关问题:重力的定义。按 失重的定义一:物体随地球自转具有向下的微小加速 度,应当处于轻微失重状态。可是按照现行各版本中 学物理教材普遍采用的“重力”定义:重力不是地球对 物体的万有引力,而只是“由于地球的吸引而产生的” 力,其大小等于它相对地面静止时对水平支持物的压 力(或对竖直悬挂物的拉力)。因此,该物体对地面的 压力就等于物体的重力,没有失重!

进一步分析在轨运行的飞船中的完全失重现象。 我们想让学生领会的是“‘重力'还在‘,视重'没了(等 零)”。可如果参照地面物体重力的定义:地面上物体 的重力要等于万有引力扣除物体随地球自转向心力 后剩余的分力。合理推广到绕地球匀速圆周运动的 飞船中物体的重力,就应该扣除它随飞船圆周运动的 向心力,于是物体的重力就真没了。不是我们想要的 “视重”没了,而是“重力”真没了,这就违背了超失重 现象教学的本意。

这看似由于失重的定义一而出现的矛盾。其实 即使按定义二,也照样必须先确定比较“视重”大小的 基准——实重(物体的重力)。而只要仍采用中学物 理普遍采纳的重力定义,则冲突依旧。甚至,重力定 义中限定的“水平”支撑物、“竖直”悬挂物,在例2的 封闭吊舱中也起不了作用。可见问题的起因已经不 是超重和失重的定义了,而在于我们把重力的定义复 杂化了!如果像一些大学教材[8-14]那样,把重力简单 地定义为“地球对附近物体的万有引力”,上述定义间 就融洽了。

参考文献:

[1]中小学通用教材编写组.全日制十年制学校高中课本

(试用木)物理上册[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979:173.

[2] 教育部.普通高中物理课程标准(实验)[S].北京:人 民教育出版社,2003:13.

[3] 张同恂,方玉珍,马淑美. 高级中学课本(试用)物理 (甲种木)第一册[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3:129-130.

[4] 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材研究所,物理课程教材研究 开发中心.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物理1必修[M].北 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93-94.

[5] 司南中学物理教材编写组. 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 科书物理1必修[M].山东: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2011: 118- 119.

[6] 叶安荣.也谈超重失重[J].物理教师,2011(10):21.

[7] 教育部考试中心. 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 考试大纲理科[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01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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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舒幼生.力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45.

[10] 鄭永令,贾起民,方小敏.力学(2版,)[M].北京:高等 教育出版社,2002:66.

[11] 蔡伯濂.力学[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5:69.

[12] 李复.力学教程(上)[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1:68.

[13] 张汉壮,工文全.力学(2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 社,2012:49.

[14] 梁昆淼.力学(上册,第4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 版社,2010:118.

(葛渊波,福建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福州市葛渊 波名师工作室领衔人)

(责任编辑:周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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