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新媒体艺术在中国的商业化之路
2020-05-28孟迷
孟迷
摘 要 从风靡全球的雨屋(Rain Room),到刷爆社交网络的teamlab“花舞森林”,从“印象莫奈”新媒体展到“宫里过大年”故宫数字沉浸体验展,以光线、声音、视频、数字序列、虚拟现实等技术手段为主要表现形式的新媒体艺术展风潮,已经从海外刮到了中国。而在这些炙手可热的新媒体艺术作品中,不乏中国数字艺术团队的优秀作品。作为一种在科学技术发展背景下诞生的新型艺术形式,新媒体艺术因结合现代科技而受到大众热捧,并在生活应用场景中越来越普遍。但它目前在中国仍然处于以艺术展览呈现为主的初期阶段,离商业化还有距离。这“一步之遥”究竟有多远?文章试图通过分析新媒体艺术在中国遇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思路,并采取有效措施去规避风险,从而推动新媒体艺术在中国的商业发展。
关键词 新媒体艺术;商业模式;发展思路
新媒体艺术又叫数字艺术,是以光学媒介和电子媒介为基础,集艺术、科技、互动为一体的新兴综合艺术。从艺术角度来看,新媒体艺术是一种主要以影像艺术、装置艺术为主的表现形式;而从技术角度看,新媒体艺术融合了数码和网络科技,给受众打造出一种虚拟化的、仿真的艺术审美体驗。
新媒体艺术的出现可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当时主要表现为声音和影像。到80年代,随着计算机等科技的发展,新媒体艺术更多融入在装置艺术和视觉艺术中呈现。21世纪,仿真技术、VR/AR虚拟技术、AI学习技术、人体感应技术等出现,让新媒体艺术有了更多表现形式。不过,彼时的新媒体艺术创作仍处于艺术家表达抽象概念与个人思想的层面。
直到近几年,随着新媒体艺术在美国、日本、韩国等地的飞速崛起,新媒体艺术从纯艺术领域逐渐出走,进入公共艺术视野,与普通大众发生更多联动,成为都市绚丽的背景板。
经过数十年发展,新媒体艺术已成为全球艺术界的新星。美国引领着全球新媒体艺术发展的步伐,并就新媒体艺术产生的背景、类型、动力机制、文化本质、实践应用、发展缺憾、应用前景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中国目前众多的新媒体艺术研究译注均来源于此。
1 新媒体艺术在中国的现状
中国的新媒体艺术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全球化加速和数字科技的发展,使得中国涌现出冯梦波、邱志杰等一批新媒体艺术家,其作品最早呈现为观念摄影、声音、录像等艺术形式,风格多借鉴西方。如今,新媒体艺术正作为一种参与性和互动性都极强的科技艺术出现,但它在中国的原创发展节奏有些缓步,且离商业化尚远。
首先,从学术研究上来看,我国新媒体艺术研究的文献数量有所增长,但研究质量比较粗浅,主要还是对于国外研究成果的引进,缺乏自主原创的理解与研究,这与中国从事新媒体艺术研究的人员多数在国内“闭门造车”、缺乏眼界有关。
其次,中国目前流行的新媒体艺术展多为国外引进作品,中国本土原创作品模仿性强,缺乏真正的精神内核,“山寨”层出不穷还将导致大众审美疲劳。
最后,不乏中国原创新媒体艺术家崛起。从艺术家的向西方学习的个体性创作,到中国美术学院等专业院校的学术化重视,再到一些本土原创艺术团队的商业化亮相——比如2019年春节故宫主办的《宫里过大年》数字艺术沉浸展便是由故宫授权IP、上海团队OUTPUT作为内容提供方创作而成——我国新媒体艺术正在从借鉴走向原创,并朝商业化走去。
2 新媒体艺术在中国商业化遇到的问题
要想将艺术发展成商品,必须注重产业建设。调查发现,我国新媒体艺术的产业模式仍然很多问题亟待解决。比如产业法制建设落后、产业模式不成熟、缺乏合作交流等。这些都严重阻碍了中国新媒体艺术产业的良性发展。
2.1 产业模式、商业模式不成熟
目前在我国,新媒体艺术并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产业链模式,主要推广运营还停留在以下模式:一是通过开办实体艺术展览售票,该模式筹备成本高、周期长、收入不稳定;二是单件新媒体艺术作品的买卖,该模式难以复制,无法产业化;三是作品参加国际专业性展览,获得名声后将艺术价值转化为商品价值,这种模式与市场化产业无关。
2.2 学科建设不全面
首先,中国在新媒体艺术方面的培养水平具有局限性,较难培养兼具科技与艺术水准的复合式人才。
其次,国内缺乏对新媒体艺术的理论研究,不利于提高人们对新媒体艺术的认识。
最后,国内关于新媒体艺术的学术交流与研究活动较少,不利于形成良好的文化氛围。
2.3 产业法规建设落后
首先,管理制度的缺失,当新媒体艺术在遭遇到知识产权危机时,无法充分通过法律来保障权益。
其次,法律效力薄弱,让我国新媒体艺术的长远发展充满阻碍和风险。
2.4 缺乏群众基础
虽然新媒体艺术在中国掀起了热潮,但在中国艺术品买卖市场,中国画仍然占据最大投资价值,西方传统艺术作品相差甚远,更遑论新媒体艺术。此外,抖音大行其道的中国,草根文化才是主流,中国绝大部分人至今没听说过新媒体艺术。其普及推广,任重道远。
3 新媒体艺术在中国商业化的建议
新媒体艺术目前在中国的商业之路主要为以下几种:一是开发新媒体艺术资源、独立策展,通过租场办展售票盈利;二是与商业综合体、商业品牌合作,按需进行新媒体艺术+品牌元素的创作或策展;三是搭建中介“平台”,通过中外目前仍然存在的新媒体艺术信息不对称,将国外艺术作品引入国内展出及开发。通过分析实际操作的可能,本文给出以下建议。
3.1 吸纳海归艺术人才回国创业
在国内新媒体艺术教学落后的同时,有大批中国艺术生选择出国留学,他们对于新媒体艺术的了解与体验,甚至比许多国内艺术院校的老师还要多。因此,民间鼓励、官方支持(或高校公派)艺术生出国学习新媒体艺术,并吸纳他们学成归国创业,是目前相对高效的办法。
3.2 培养策展人才引进国外展览
艺术家的养成并非朝夕之事,培养策展人更为实际。目前,国内越来越多的房地产被冠以“城市共同体”之名,除居住和办公功能外,还承载着休闲、娱乐、文化、教育的功能,因此对于好的艺术展览也非常渴求。因此,鼓励更多国内策展人去国外看展、选作品并引进至国内展出,通过“找金主买单”的方式将展览放置到城市共同体中,让逛街的市民可以在生活场景中接触到最先进、最前卫的艺术,此举可大力实现对斜体有的普及推广、扩大群众基础。
3.3 探索新媒体艺术交流交易平台
比做策展更进一步的是做艺术交流平台,实现新媒体艺术在中国商业化的三连跳:
第一步,搭平台,利用西方与中国之间的“信息差”,链接中外新媒体艺术资源,将艺术资源与商业需求进行对接。
第二步,做展览,甄选优秀西方新媒体艺术作品到中国展出,传递先进艺术观念。
第三步,做原创,让新媒体艺术及其产业创新建立在中国文化特色之上,这是目前国内最值得推崇也最便捷的商业模式。
3.4 加强学科建设、法制建设,长远培养人才
想要长远地推动我国新媒体艺术产业的发展,还得加强新媒体艺术的学科建设,完善相关的法治制度。首先,中国的艺术院校要开设相关专业与课程,聘请海外权威或归国学者授课;其次,成立研究组织,政企结合组织研究交流活动,拉动新媒体艺术产业整体发展。
法律法规方面:一要让新媒体艺术产业做到有法可依,保障创作环境,才能提高艺术创作的积极性;二要加强对新媒体艺术产业的管理,发挥好政府“隐形的手”作用;三要发布相关扶持政策,鼓励新媒体艺术的发展。
如此,新媒体艺术在中国的商业之路才能越走越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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