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中国公共领域法治文化建构
2020-05-26谢玲伶
谢玲伶
摘要:公共领域法治文化的建构,能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方式,有助于社会舆论的不断规范,同时还促进我国的法治进程。本文将从三个方面,对中国公共领域法治文化建构进行论述。一是公共领域法治文化的兴起与建设意义;二是建构公共领域法治文化的必要性;三是建构公共领域法治文化的重要途径。从以上三个角度探索当前我国在公共领域法治文化建构的途径。
关键词:公共领域;法治文化;法治意识
一、我国公共领域的兴起与法治意义
公共领域是指存在于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一个帮助人们进行讨论,最终达成共识的空间。公共领域构建的出发点就是为人们提供一个有序的评价讨论空间,形成公共的舆论,从而借助舆论的力量推动国家的法治进程与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使得我国公共领域逐步兴起发展,公共领域的传播媒介从一开始的纸张电报变成了现如今的互联网媒体,尤其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得当前的公共领域一再的扩大。其意义一方面是国家保障公民言论自由的体现,能够帮助更多的公民参与到相关议题的讨论与辩论中。另一方面社会中其他主体的发展与壮大能够推动公共领域的不断成长,帮助公共领域自主权的扩大,推动促进相关组织团体的力量积蓄,促进社会发展的同时还能实现个人价值。公共领域的出现能够帮助公民的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不断提升,帮助其积极参与到国家的法治建设过程中。除此之外公共领域能够帮助公众了解国家法律,引导公民在追求个人价值的同时参与到国家管理过程中。
二、建构公共领域法治文化的必要性
(一)是公共领域发展与法治文化差异的必然要求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公共领域不断兴起,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使得网络媒体朝着自主、多元的方向发展,但是在具体的发展过程中它们的运行机制、管理体制以及伦理道德等方面仍然有待提升。随着互联网以及信息技术的不断深入,公共领域的范围也不断的随之扩大,但是由于公共领域的自身特性导致公共领域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容易被境外势力所操控,因此在公共领域内建构法治文化,不断的深入进行监督规范,才能确保公共领域的有序发展。当前我国的公民在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上仍有一定的进步空间,他们和一些法治领域的专业人士在对法律价值观念上的理解是有所差异的,因此双方容易因为法治理念、文化差异产生矛盾,基于此建构公共领域的法治文化,不断进行普法宣传,不仅能够提升的公民的法治意识,也能促进社会发展。
(二)是实现法治公正和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途径
当前互联网的特性使得公共领域中的公众舆论带有了群体性的特征,这种舆论上的群体特征有时候会影响法治进程,由于公众对诉讼的程序和制度缺乏了解,导致影响他们对案件的正常判断,公众在舆论中更倾向于把问题变得简单化,凭借主观的想象和臆断去影响社会舆论,这样会对司法公正提出挑战。除此之外,公共领域的法治文化建设对于提升公民的法治意识、道德观念有一定的帮助,还能帮助公民对我国的法律法规、诉讼程序和相关制度有一定的了解。帮助公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深化其责任与义务的观念,帮助公民拥有集体的归属感,有助于法治精神的弘扬和满足公众的精神需求。
三、建构公共领域法治文化的途径
(一)完善公共领域法规制度
要不断完善在公共领域的法规制度的制定,保证法规制度有效实施,积极维护公共领域的秩序。当前是数字化信息化的时代,公共领域已经被数字媒体所占据,公共领域依托新媒体技术得以发展变得更加的多元包容,因此公共领域面对的监管主体也涉及到了文化、工商管理、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多个主体,对于涉及公共领域的法规制度完善应当明确相关部门的权责范围,加强法规的可知性,保证相关部门在监管权责上的有效划分,避免权力交叉、推诿等现象。除此之外对于互联网信息传播也应当进行制度完善,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完善法律有助于弘扬社会正能量。
(二)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力度
加强我国司法队伍的建设首先应当加强投入,并逐步的充实完善国家司法队伍的组织结构,司法部门可以充分的利用公安院校的资源和人才优势,不断的加强执法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其次,我国的相关执法队伍要不断的关注各种通过媒体进行的犯罪活动,防止某些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资源开展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安全建设,促进公共领域的有序发展;第三,要建立群众举报监督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大众对互联网等公共领域犯罪行为进行举报监督,积极响应群众开展调查,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引导相关普法宣传的法治栏目、论坛等以“法治、法律”为主题的公共领域的建设,可以利用互联网、新媒体技术以及融媒体平台积极的开展法律知识宣讲、科普宣传等活动,以逐步提升公民的法治意识。在立法环节国家可以通过公共领域广泛的了解民意,了解公民对于国家当前法律的理解和态度为后续的法律制定奠定基础。在开展有关普法宣传活动时有关部门应当针对当前公众所热议和关注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解读,帮助公民对法律深入了解,消除其中的误解和误判。除此之外,国家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应当以身作则,带头守法,为群眾树立知法守法的典范。媒体部门在加强反腐力度的同时更应该对法治领域的先进团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宣传,弘扬正能量,让更多的人意识到守法懂法的重要性。
(四)推进透明司法与德法结合
要做到透明司法,司法机关对于相关案件要及时的进行信息披露,引导社会舆论避免公众对案件产生误解,可以完善陪审制度,吸纳和鼓励更多的公众参与到陪审环节,帮助公众对相关案件以及法律法规进行正确的理解。要及时进行信息公开,可以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平台定期的进行司法信息披露,不断提升公众的法律意识,促进司法公正和司法透明。在德法结合方面应当坚持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强化法治精神,用道德促进法治文化发展以及社会进步,这样一定程度上能提升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对于推进国家的法治进程有着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尤一平.西方市民社会法治对架构我国法治之路的启示.法治与社会[J].2014.(4).
[2]张有根.试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J].江苏商论.20 12,(12).
[3]袁晓晖.提升“四力”推进企业法治文化建设[J].国资报告.2017,(6).
[4]黄蓓蓓.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初探一以 “依法治企”为视角[J].法治与社会.20 I3,1(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