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舞蹈创作中形象塑造与表现形式
2020-05-26吴丹
摘要:舞蹈的表现形式是舞蹈中用来传情达意、叙述事实、模拟事物的基本手段。舞蹈形式可以分为四类:舞蹈动作、舞蹈音乐、舞蹈构图、舞蹈服装和道具。在编创中我们需要通过人的肢体动作去塑造舞蹈形象,抒发情感,而塑造准确的舞蹈形象与舞蹈的表现形式是分不开的,二者的关系是相互的,是辩证统一的。
关键词:舞蹈创作;形象塑造;表现形式
笔者在本文中所谈到的“形象塑造”与“表现形式”在其本身不是同一层级的概念。“形象塑造”一词多适用于动词,而“表现形式”则多被理解成名词,但适于本文却又有一些概念上的重合。表现形式的内容涵盖了形象、音乐、服装、道具构成等等因素。在当下的舞蹈创作中某些作品存在着内容空洞、形式与形象脱离等问题。较为突出的有两种,其一是形式新颖,形象模糊;其二是形象明确,形式偏离。这些情况大多都是由于没有正确处理好表现对象与表现形式之间的关系。他们苦苦寻找准确的鲜明舞蹈形象和与之相符合的表现形式,往往忽视了表现形式本身是为形象塑造而服务的,而塑造鲜明的舞蹈形象需求会促进舞蹈表现形式和手段的创新。因此,在舞蹈创作中处理好表现形式和形象塑造之间的关系尤为重要。
一、舞蹈作品中的表现形式
舞蹈的表现形式不仅仅在于舞蹈本体,它更是舞蹈中用来传情达意、叙述事实、模拟事物的基本手段,也是构成舞蹈形象的基础,而舞蹈作品的表现形式则是从自然现象、日常生活、情绪变化中经过艺术的提炼加工,具有观赏性、节奏性、造型性的舞蹈表现手段。笔者将舞蹈的表现形式分为了四类 。
(一)舞蹈动作
舞蹈的表现必定需要借助舞蹈本体作为基础,而舞蹈动作则是来源于生活动作或是类似于早起原始时模拟飞禽走兽和农耕狩猎的动作再现,从而抒发自身的情感,达到传情达意的目的,亦是达到通人神,知天命的欲求。舞蹈动作都是由上身动作与下身动作组合而成,每个地域的舞种所注重的肢体动作有所不同,如西方的芭蕾舞注重腿部动作的延伸,而东方的印度舞则是注重手部动作的变化。一抬手、一投足,都是内外情感的统一体现。舞蹈作品如若没有借助舞蹈动作来展现,则不可称之为舞蹈艺术。因此,所有的舞蹈作品皆会利用舞蹈动作来作为舞蹈的表现形式之一。
(二)舞蹈音乐
音乐为舞蹈所服务,准确的舞蹈表现形式则是视覺和听觉的同步统一。一般来讲,舒缓的舞蹈音乐会使人平静,激进的舞蹈音乐使人振奋,欢乐的舞蹈音乐使人开心,如何把握音乐在于选材。不同的舞蹈表现形式也会使用不同的音乐;相同的舞蹈表现形式,如若所使用的音乐不同,其给人的感受也会有所不同。借助音乐作为舞蹈表现形式,会使舞蹈作品更具有表现力,在听觉上也会使观众更好的理解、观赏其作品,透视出编导所要表达的内容。例如舞剧《天鹅湖》中音乐的大起大落,舞段四小天鹅欢快活泼的音乐与独舞白天鹅舒缓平静的音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也符合了舞蹈音乐与舞蹈形式的同步需求。在此之上,由于四小天鹅舞蹈动作与舞蹈音乐的无缝衔接,此音乐甚至成为了舞段四小天鹅的专属音乐,可谓是耳熟能详,家喻户晓。这便是视觉与听觉的同一的有效成果。因此,这也是舞蹈音乐成为舞蹈表现形式之一的原因。
(三)舞蹈构图
舞蹈构图更多的是指群舞的构图,在于其动态的变化。它并不是凭空而来的,而是根据舞蹈内容来确定的,是具有艺术表现力的表现形式。舞蹈构图不仅具有形式上的美感,更多的可以起到推动情节、强化表现力的作用。舞剧《铁道游击队》的一个片段中,再现了村民们逃离日本人的追杀画面。编导采用了高低空间对比的舞蹈构图,在高空间处站立着的是手持枪支的日本士兵,在低空处匍匐着的则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村民。孰强孰弱,简单而明确。在此,于舞蹈构图上则进一步强化了舞蹈的表现力,也证明了舞蹈构图必然也是舞蹈表现形式不可或缺的元素。
(四)舞蹈服装和道具
服装在舞蹈中尤为重要,不仅仅可以增添舞者的美感,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掩盖舞者肢体条件上的不足,而在形象塑造中更是一条可走的捷径。不同的民族服装体现出不同的民族。在舞蹈中,苗族服装应为蜡染、刺绣、银饰装饰为主;维族服装则是长裙、马甲、六角帽为主;傣族服装多为背心、赤脚,包臀长裙为主。在某些作品中,服装与作品内容有关。例如舞蹈《鸡毛信》中,演员的服装多为灰色,但主演的围巾却是鲜红色,在服装色彩上形成了鲜明对比,给人带来了视觉上的冲击,突出了舞蹈服装作为表现形式的重要性。在特殊情况下,服装也可作为道具来使用,也具有某种特殊的功能性。但道具的功能更广泛一些。
二、舞蹈创作中的形象塑造
“舞蹈形象是舞蹈作品的主要构成,是舞蹈审美活动的主要对象。”i舞蹈形象它既可以是人物,也可以是动物,更可以是某种实物,需要塑造哪种形象则要根据其编导所选择的题材去筛选和诠释。而形象塑造的过程也正是舞蹈内容的完善。
所谓形象塑造是指前文我们所提到的,形象塑造多是适用于动词,既是动词便更需要我们有所行动。首先,“编导通过对社会现象、生活阅历、文学历史以及特殊造型等的观察、感受及认知,获取大量的感性素材”,ii寻找可利用舞蹈作为表现手段的表现对象。如东北师范大学的群舞作品《进城》便是抓住了那个时期大部分的农民为了生计,进城打工的普遍现象,从日常生活中所提炼出的舞蹈形象。在此之后还需经过编导艺术的提炼和处理来诠释其表现对象。这无疑是编导为此形象经过艺术处理之后的成效。塑造形象到此还未结束,最后还需再全面的从它的节奏、造型、动作等等方面去完善,使之更为立体。例如独舞《翠狐》,编导在选择狐狸形象之后,经过艺术的加工,借用了山东秧歌这一舞蹈素材。在翠狐的节奏上多用于海洋秧歌中的鼓点节奏,使之形象灵活、轻巧;在造型上,海洋秧歌中“拧”,发挥到极致,使之形象诡异、逼真;在动作上,始终没有海洋秧歌中的一探、二拧、三道弯,使之形象准确、立体。自此,舞蹈创作中的形象塑造莫过于这三个步骤。
综合上所述,在舞蹈作品中的表现形式复杂多变,变化万千。在舞蹈创作中形象塑造真情实感,独出心裁。而一切都是丰富舞蹈的表达方式。让观众有一种美的享受,领略舞蹈艺术的魅力。
参考文献:
[1]孙天路:《中国舞蹈编导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13页。
[2]邢峰溥:《试论舞蹈编创中的人物形象的塑造》,北京舞蹈学院硕士论文,2016年。
作者简介:
吴丹,湖南工业大学音乐学院艺术硕士,研究方向:舞蹈编导。
基金项目:
(1)湖南省社科成果评审委员会项目:中国共产党建党以来红色舞蹈的审美流变研究(XSP20YBZ056)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学”“演”“创”为导向的舞蹈创客教育课程设计模式研究(湘教通[2018]4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