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公共艺术与公共性概念研究
2020-05-26王梦蝶
王梦蝶
摘要:从艺术社会史的角度来看,艺术作品是在一种社会关系中产生出来的。艺术生产具有两个基本的意义,生产过程和作品呈现,而呈现是由生产过程决定的。艺术活动是不断创造并维持与其他人的关系的一个过程,艺术在这些关系中生产自身。这些关系是社会相互作用的基础,即社会的经济基础。它们构成了物质生活的内容,并且在一定条件下制约着精神生活,包括艺术作品的生产。存在是社会性的,而意识是社会自身生产的结果。
关键词:公共艺术;公共性;概念研究
一、公共艺术与公共性概述
公共艺术的概念在西方有其特定的社会、历史、文化的背景,它在当代中国的出现和使用不是偶然的,它是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在公共事物中所呈现的开放性和民主化的进程在公共空间的反映。公共艺术的前提是公共性,只有具备了公共性的艺术才能称之为公共艺术。“公共”这个概念在西方是社会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出现的。
公共艺术与公共性并不是一个概念,尽管有非常重要的联系,近些年来,对于公共艺术的讨论比较热烈,公共性的概念不时穿插其中。公共艺术的概念其实比较简单,即公共场所的长期置放(长久性)的艺术作品。公共场所是一个自由的空间,所有的人都可以自由地进出,如街道、广场、公园、商场、车站、体育馆或电影院,它是面向公众的。一件置于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首先就会以所有的公众作为接受的对象,既不是针对特定的人群,也不是艺术家的自由创造。
在传统社会,公共艺术的问题是权力与公众的冲突;在现代社会,公共艺术往往是艺术家与权力和公众的冲突。我们现在讨论的很多公共艺术作品,其实是属于这种临时性的公共场所的艺术,它可以不受权力意志的支配,不受经济的制约,也可以挑战公众的通俗趣味,但它只是把公共场所作为一个移动的博物馆。确切地说,它只是把画室的作品放大,在一个临时的空间中展出。公共雕塑则不同,它有一个所有权的问题,公共雕塑是公众可以集体拥有的作品。
二、公共艺术的使用性
博物馆或美术馆也是一个公共场所,只要买了门票,所有的人也都可以进去参观,区别只在于博物馆或美术馆是针对有特定意向的觀众,或者说是有特定视觉经验和文化素养的人群,即使最不具有公共性的艺术作品,博物馆或美术馆的观众也可能有主动接受的意向,会试图去思考和理解作品。公共场所的艺术并不等于是公共艺术,公共场所也不是艺术家为所欲为的地方。
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它是一个由公众集体购买的作品,在这种条件下,艺术作品可以看作存在于一个特殊的经济结构中,是一个从私人拥有物品的交换价值到为公众拥有物品的社会价值的转变。任何一个个体的公众都不可能占有公共作品,如同他不可能占有公共场所的任何一寸面积一样。
公众对作品的拥有是通过政治势力或权力机关来实现的。在一般意义上,权力机关代表了公众的利益和意见。如果没有一个正常的、合法的公众意见的公共领域,权力机关就会把公众的权利和纳税人的财产占为己有。现代艺术史的经验证明,公共场所的艺术转变为公共艺术的主要障碍还不在公众,而在于自认为代表公众的权力。
从中国当下公共艺术的某些现象来看,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艰难转型的过程中,一些权力垄断者在市场经济运作中将公众财产变成权力寻租的对象,在经济模式的表象下是权力对公众权利的剥夺,公众不仅对于艺术没有意见交流的空间,对于购买艺术品(公共雕塑)的资金(纳税人的钱)也没有权利过问。
总之,在当今公共艺术的生产中,社会的作用远远超过艺术家的个人活动,在资本主义经济的条件下,更呈现为一种经济关系。经济的发展引领着公共艺术的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