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媒体下大学生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现状以及应对措施
2020-05-26韦慧娟吴少荣
韦慧娟 吴少荣
摘要:本文设计调查问卷对江苏大学在校生进行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现状的抽样调查,结合调查统计结果,对自主公开、保护不当、不法商家的搜集三种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的常见原因和泄露途径进行分析。同时,提出了结合课堂教学、加强校园宣传、完善立法这些社交媒体下大学生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策略。
关键词:社交媒体;大学生;个人隐私信息保护
引言:
当前,隐私权益问题受到更多关注,特别是多起大型社交网站的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使得隐私信息保护成为重点工作。当代大学生是使用社交媒体受众中的主力军,同时也是个人信息泄露的受害群体之一,本文将探究大学生社交媒体个人隐私保护现状并针对性提出隐私保护策略。
一、社交媒体下大学生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现状分析
(一)大学生对社交媒体上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现状调查
在本次研究中,主要利用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调查研究法、统计分析法与对比分析法的方式对社交媒体背景下大学生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现状进行分析。在此范围内采取随机抽样的形式,对象为江苏大学在校本科生。共发放问卷400份回收问卷342份,其中有效问卷326份。回收率约为85.5%。
结果表明,多数大学生在不同场景中会采取不同程度的信息隐匿行为,存在75.74%的学生会在丢弃快递包装、不重要信件时处理上面包含的重要信息;存在44.89%的学生会避免在网络社交平台中分享自己具体的位置、行动等信息;存在63.47%的学生在遇到街头扫码的活动时会拒绝参加;存在55%的学生会定期清理个人上网信息;存在26.37%的学生在注册账号时会自主规避真实信息的填写。
能够看出,大学生存在着一定的个人隐私信息保护意识,且多数学生在不同场景下能够自主规避隐私信息泄露行为。但是,调查中还发现,存在近80%的学生维护隐私权益的意识相对薄弱。其中,有53.51%的学生在遭遇隐私泄露后会向他人倾诉,提醒身边人注意;有19.18%的学生不会采取任何行为;14.39%的学生会向有关单位与企业投诉;4.37%的学生对隐私泄露呈现无所谓的态度;有3.67%的学生会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大学生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的原因和泄露途径分析
当前,大学生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的主要原因与途径如下所示:
第一,自主公开。主要表现为自愿“暴露”个人隐私信息,例如,在微博、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媒体平台中分享自己的生活信息,特别是地点定位信息、旅行信息、家人与朋友信息等,为不法分子掌握个体行踪提供了途径,提升了个人隐私信息的安全风险。当前,CNNIC对微博进行的一次全国性调查显示,8.5%的微博作者是以固定身份存在的,其中,90% 留下真实的个人信息[1]。这也证实了主动披露个人的信息会导致个人隐私的泄露。
第二,保护不当。虽然多数大学生存在着一定的个人隐私信息保护意识,但是在个人社交媒体的使用方面还是缺少防范。例如,到达某商场、店铺时,主动连接该场所提供的免费WIFI。这些WIFI中包含着恶意免费WIFI,用户一旦连接会导致其大量个人隐私信息的泄露。
第三,不法商家的搜集。现阶段,无论是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在申请账号时必须要提供个人的真实信息,提升了用户个人隐私信息的安全隐患。同时,存在部分不法商家利用活动、优惠等形式引导用户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而在用户扫描后销声匿迹。此时,用户的个人隐私信息被不法商家掌握。
二、社交媒体下大学生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策略探究
(一)重点培养个人隐私保护意识
结合上文的分析能够看出,多数大学生均具备着一定的个人隐私信息保护意识,但是在不同的场景下,其隐私保护行为的展开程度存在差异,依旧使其个人隐私信息面对较大安全风险。基于此,高校需要进一步对学生个人隐私保护意识进行培养与提升。
笔者认为,应当将个人隐私信息保护教育融入到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律教育中,促使学生掌握隐私保护知识与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提升教育效果,应当尽可能使用真实案例展开教学。例如,在2016年,在山东临沂发生了“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该案件的发生就是因为受害人的个人信息被泄露,使得诈骗分子利用掌握的徐玉玉的个人信息进行精准诈骗,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全球第二大社交网站MySpare 4.27亿用户数据泄露;2018年社交媒体的Facebook 8700万用户个人信息泄露等等。通过教育,让大学生在使用网络、个人社交媒体时能够更加谨慎的透露个人隐私信息,并在隐私泄露后及时使用法律进行维权。
(二)加强校园隐私保护的宣传
就当前的情况来看,高校内展开隐私保护宣传及相关活动的情况较少,宣传活动不到位的现象也极为常见,这并不利于学生个人隐私信息保护意识的提升[2]。笔者认为,高校应当充分发挥出区域优势展开多种隐私信息保护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大学生对隐私保护的认知。例如,可以将生活中常见的隐私泄露行为结合真实案例、信息泄露后的维权方式改编成话剧,组织大学生观看,使其更加直观的认识到隐私泄露行为、相应后果以及维权方法,避免由于自主公开与保护不当引发的个人隐私泄露。可以结合隐私安全保护周、班会、团会等活动展开教育,加深大学生对隐私保护的认识。
(三)完善网络安全立法
除了从个人角度入手降低隐私信息泄露的可能性外,还应当从外界环境入手展开隐私信息安全保护。应当进一步完善网络安全立法,加大对侵犯隐私权益的监管与惩罚力度,为受害者提供有效、合理、健全的法律维权渠道。应当构建起个人隐私保护机制,形成并落实隐私保护法律,以此达到抵制侵害个人隐私行为、抵制信息泄露的效果。从学校角度来说,要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的法律教育,促使大学生掌握法律维权手段。
总结:
综上所述,现阶段,大学生存在着一定的个人隐私信息保护意识,且多数学生在不同场景下能够自主规避隐私信息泄露行为。但是,其维护隐私权益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在明确个人隐私信息泄露主要途径的基础上,通过结合课堂教学重点培养个人隐私保护意识、加强校园隐私保护的宣传、完善网络安全立法,能够到达提升大学生隐私保护意识的效果,保证大学生掌握隐私权益维护手段,降低信息泄露的概率。
参考文献:
[1]徐敬宏,侯伟鹏,程雪梅,等.微信使用中的隱私关注、认知、担忧与保护:基于全国六所高校大学生的实证研究[J].国际新闻界,2018,40(05):160-176.
[2]段绪柱,曹祥稳.大数据时代大学生上网隐私泄露问题对策分析[J].黑龙江教育(理论与实践),2018(03):81-82.
作者简介:
第一作者:韦慧娟(1998-7-03),女,广西贵港市人,民族:壮族,职称:学生,学历:在读本科生,单位:江苏大学管理学院电子商务系 江苏省镇江市。
第二作者:吴少荣(1997-12-30),男,广东珠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