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干麻黄汤加减治疗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的临床疗效
2020-05-25邸琨张亚南吴巧娜任喆刘素亭徐敬芳
邸琨 张亚南 吴巧娜 任喆 刘素亭 徐敬芳
支气管哮喘属于呼吸道炎症,患者多有咳嗽、气喘等症状表现,急性发作时患者的气道会发生不可逆的重塑和缩窄,患者若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将有可能因为呼吸衰竭而死亡[1]。目前西医治疗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的药物主要有支气管扩张剂和糖皮质激素类药物,这些药物虽然可以一定程度地缓解患者症状,但无法根治,一段时间后患者又会再次复发。对此,临床尝试使用中医进行更加有效的治疗。本文选取2019年1月到2019年10月于本院医治气管哮喘急性发作的90例患者,试观察射干麻黄汤加减方的治疗效果。
1 资料及方法
1.1 临床资料
选取2019年1月到2019年10月于本院医治气管哮喘急性发作的90例患者,以采取的不同治疗方案为分组依据,将患者分入对照组、研究组,每组45例。研究组:男24例,女21例;年龄18岁~76岁,平均(47.69±12.95)岁。对照组:男23例,女22例;年龄19岁~75岁,平均(47.71±12.87)岁。将平均年龄、性别比例等资料纳入对比中,P>0.05,差异无统计学意义,统计学对比在两组之间具有可行性。
1.2 方法
对照组采取西医治疗,药物为多索茶碱,用法用量为:取200mg,溶入40mL的25%葡萄糖注射液中,为患者静脉注射,注射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每日2次,连续4周。
研究组加用射干麻黄汤加减方,主方为:五味子12g,麻黄12g,半夏12g,生姜12g,细辛9g,射干9g,紫菀9g,款冬花9g,大枣7枚。若患者感到咽喉发炎,可加用地龙15g;若患者气促、咳嗽症状严重,可加用杏仁10g、厚朴20g;若患者痰液量多,可加用葶苈子15g、莱菔子15g。以上药物加入500mL水进行煎煮,每日1剂,早晚各分服1次,连续4周。
1.3 观察指标
组间对比治疗效果、住院时间以及咳嗽、气喘等症状的消失时间。治疗效果可按照如下标准进行判定:
(1)显效:患者治疗后无咳嗽、喘息、哮鸣音等症状体征;
(2)有效:患者治疗后咳嗽、喘息、哮鸣音等症状体征稍有改善;
(3)无效:患者治疗后咳嗽、喘息、哮鸣音等症状体征没有明显改善[2]。
※在有效率的基础上加上显效率可得到总有效率。
1.4 统计学方法
在21.0版本的SPSS统计学软件中对比两组患者的各项临床数据,计数资料和计量数据分别以n(%)和(x±s)表示,分别以X2和t来检验,若统计分析结果为P<0.05,则组间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治疗效果
研究组有95.56%的总有效率,比对照组的77.78%高,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见下表。
表1 治疗效果的组间对比(n,%)
2.2 住院时间以及咳嗽、气喘等症状的消失时间
研究组住院时间及咳嗽、气喘等症状的消失时间均比对照组短,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见下表。
表2 住院時间、症状消失时间的组间对比(x±s)
3 讨论
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需要进行及时有效的治疗。本文中对照组选择使用多索茶碱,这种支气管扩张剂可以拮抗呼吸道平滑肌细胞的钙离子内流,缓解支气管痉挛和窄缩,解决患者的呼吸困难等问题,但是其只能缓解表面症状而无法根治患者的支气管哮喘[3]。而研究组选择加用射干麻黄汤进行加减治疗,可以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这一药方针对支气管哮喘“哮病”的范畴,能够发挥出宣肺祛痰和理气止咳的作用,药方中的紫菀可以消痰止咳,射干可以清热解毒,款冬花可以润肺下气,半夏可以燥湿化痰,再加上地龙通络平喘的功效,枳壳宽中理气的作用,细辛温肺祛痰的功效,五味子益气生津的作用,经过诸药合用,可以达到止咳化饮与宣肺散寒的治疗目标[4-5]。见结果,研究组总有效率比对照组高(95.56%vs77.78%),其住院时间及咳嗽、气喘等症状的消失时间均比对照组短(P<0.05),无疑证明了射干麻黄汤加减方对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的显著治疗效果。
结语:
射干麻黄汤加减方在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的治疗上有非常显著的疗效,患者应积极使用,以加快症状的改善,缩短住院时间。
【参考文献】
[1]苏干伸.射干麻黄汤联合西药治疗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随机平行对照研究[J].实用中医内科杂志,2019(10):20-23.
[2]张桂丽.对支气管哮喘患者使用射干麻黄汤进行治疗的效果研究[J].当代医药论丛,2019,17(19):191-192.
[3]吕天璞.联用射干麻黄汤加减方和多索茶碱治疗急性发作期支气管哮喘的效果分析[J].当代医药论丛,2018,16(22):142-143.
[4]张青秀,魏玉辉.射干麻黄汤治疗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期的效果研究[J].内蒙古中医药,2018,37(10):8-9.
[5]周兴碧.使用射干麻黄汤对51例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期患者进行治疗的效果分析[J].当代医药论丛,2017,15(07):152-153.